PO18脸红心跳

分卷阅读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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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用团子 作者:疵厾

    生活。

    饶皇的家庭相当富裕,父亲开了两家跨国公司,是个知名的成功人士,母亲是个才华横溢的美貌设计师,跟莫诀的母亲林澜是对非常出名的姐妹花,样貌跟才华并重,在国际上都享有盛誉。饶皇不仅遗传了父亲聪明的经商头脑以及母亲的才华灵气,还结合了两方优秀的外貌基因,从小就表现出跟普通小孩儿不样的出众聪颖。

    5岁开始上小学年级,到十岁那年已经在家教的教导下学完了初中三年的知识且门门成绩都非常优秀,而难得的是,有“天才”之称的饶皇性格并不如其他天分高的孩子那般带着孤僻,他似乎生来就是笑模样的,不管面对谁面对什么事情,容貌出众的脸上笑容都完美到无懈可击。他似乎永远都是开心的,像个生来就被上帝独宠的幸运儿,家境、容貌、智商、才华,样样完美——唯的不完美大概就是饶皇在13岁那年,微笑着跟自己父母说自己是个同性恋吧。

    饶皇从小就浸泡在书籍的世界里,并非是父母的要求而是他自愿的,但他的沉溺并不会让人觉得孤僻,而是觉得这个孩子特别聪明懂事。因为他比其他小孩儿要早熟,聪明些,他善于伪装。他比其他小孩儿懂得怎样的孩子招人疼,自己要怎么做才会生活得自如点。开朗懂事、聪明、会笑、容易相处,这是家长都喜欢的模范小孩儿,会为他省去很不必要的生活麻烦。

    饶皇善于用微笑的面容掩饰自己内心的冷淡,但没有人比他清楚,无懈可击的笑容背后,自己是个情感淡漠到近乎病态的人。

    他并不厌恶跟人有交集,也不讨厌跟人交流,但不知道是看的书了还是身边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过但可能是天性使然,所有别人对他的赞美惊叹追捧或者是嫉妒仇恨,对他来说都只是远方的阵微风,从来留不下半点痕迹,而他本人也从不会轻易对别人产生类似于同情怜悯厌恶鄙视羡慕喜欢等等情绪。

    他直是自我的、冷静的、理智的,甚至于感情淡漠的。

    13岁那年,饶皇初次接触到有关同性恋的书籍,他对国内大部分人都避之不及的同性恋群体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随着不断翻阅相关资料,去图书馆找详细解说,在经过系列的自我测验以及冷静的数据分析后,饶皇最终毫无波澜的判定以及接受自己是个同性恋。而后来的十几年,也证明了他的确相较于女人愿意与男人接触。

    个对人对事都极度缺乏情感的人居然还是个遭人唾弃的同性恋。13岁的饶皇曾在四下无人的时候露出了不符合年龄的自我嘲讽表情,但内心却是没有半点慌张难过的意味。

    跟家长坦白性向的下场如他所想的掀起阵狂浪。

    其实饶皇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亲手毁掉如今看似完美幸福的生活,他完全可以不说的,他有这个自信把性向隐藏辈子然后继续过着如今安稳自由的日子。而且客观上讲,自己的父母对他相当疼爱,从未逼迫过他做不喜欢的事,也从没拒绝过他的要求,给他最好的物质生活以及精神关爱。但是,饶皇的内心随着年岁渐长,慢慢累积了种不为人所知的空虚感,这种空虚感慢慢膨胀,在得知自己是个同性恋的时候,空前沸腾。

    他突然很想改变这种生活。

    后来的种种暂且不提,事件的结局是,半个月后饶皇如愿出了国,这去,就是七年。

    独自在国外的饶皇心情并没有随着生活地点的转变而有所好转,他依然在人前笑得完美在背后空虚感满涨,他开始疯狂的去接触每种专业。每天,每个小时,每分钟,他的大脑都在不停的运转,医学、设计、建筑、心理、法律等等切他可以去了解的知识他都学了个遍,甚至兼职服务员,当模特……

    他在找,不停的寻找,找自己感兴趣,或者说喜欢的东西。他总觉得,他的生活缺了什么。但是缺少了什么呢?饶皇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与肖团相遇。

    其实他第次见到肖团并不是在帮花肆打官司的时候,而是在很久很久以前,肖团还在念初三的时候。

    莫诀念高三的某天晚上给他打了电话,说的内容让他感兴趣的挑了挑眉。他跟莫诀的关系向来不错,但并不是因为那层表兄弟关系。无关血缘,无关年龄,只因性格相投,而且在某些方面两人很相似——似乎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很好,但又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不样的只是,他善于在人前伪装,莫诀活得像自己。

    那晚,莫诀明显跟往日不同,谈及另个人的时候语气竟捎带着情窦初开特有的不安与甜蜜,虽然尚能保持镇定但略微颤抖的尾音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动荡。

    字里行间释放出来的荷尔蒙躁动让饶皇不难分析出莫诀恋爱了,而令他感兴趣的是,莫诀喜欢上的分明是个男人。怀揣着好奇也实在是闲来无事,饶皇那年回国以后找了个时间去了莫诀就读的学校,想见识下那个莫诀口中的人物。

    见到花肆的时候,饶皇的第反应是“长得真漂亮”,第二反应是“阿诀眼光挺好的”,然后眼光不期然的就落在了跟花肆正在说话的个男孩儿身上。

    不同于花肆的容貌极度惊艳,只能说那个男孩儿长得很清秀,脸的骨架不大但是脸蛋圆乎乎的,最夺人眼球的应该是那双眼睛,特别大,特别澄澈,笑起来露出了虎牙,弯起的眼睛里像是点缀着满满闪烁的星星,好看得很。估计是睡觉不安分,毛茸茸的脑袋上翘起了小撮呆毛,配着那双清透的大眼睛显得傻愣愣的,本人却毫无知觉,笑得还挺可爱。

    饶皇扬起嘴角,看了会儿。

    记忆是个很难剖析清楚的东西,可能昨天刚发生的事情今天就记不清了,也可能发生在好年前的故事,今天的你依旧能将每个细节娓娓道来。

    再次见到肖团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快四年,但是说不清为什么,尽管肖团变胖了非常,饶皇还是眼就认出了这是当年那个翘着呆毛笑得傻兮兮的男孩儿,他甚至还能想起肖团笑起来的时候那铺满星光的眼睛。

    个你自认为早就被记忆抛弃的过路人,再相遇的时候你却还清晰的记得当年对方的样子。

    大概肖团永远都不会知道,饶皇之所以那天愿意伸手将他拉离井盖坑,不是因为他是花肆的朋友,而是因为他是当年那个让他觉得挺有趣的男孩儿。

    人与人之间的确是讲究缘分的,若不是跟莫诀私交甚笃,饶皇就不会为了莫诀去到当年的川德中;若不是当年去到了川德中,饶皇就不会提前认识了肖团;若不是肖团在那个时候让饶皇留下了印象,饶皇就不会在后来再遇时生出逗弄的心;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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