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将之一代天骄(女尊)第3部分阅读
名将之一代天骄(女尊) 作者:rouwenwu
,然后走过来道:“跟我进来吧。”
不再多言,转身往将军府里走去。
将军府里
“平华妹子她还在世吗?”将手里的茶杯放下,秦韶扬突然一下老了很多的样子,悠悠叹了口气,看到这块玉佩,她差点哭了,还以为看到平华了,结果没有。
“娘亲已经去世好些年了。”皖月柔柔叙道。
“娘亲?你是平华的孩子?”秦韶扬激动地跳了起来,拉起皖月就开始打量:“象,你很象你母亲,你母亲她这些年过得好吗?”想不到还娶了亲生了孩子,平华,为什么你都不来找我,你活着,为什么不告诉我!
“娘亲当初受了很重的伤,是被一个老猎户救了,医治了整整半年才把娘亲从死神哪里抢回来,娘亲说她虽然活过来了,却整日魂不守舍的,也是过了一两年,老猎户去世,娘亲才回到了家乡月弯镇,娘亲说就是老猎户死后,她才振作起来的,可是却再无心战场,所以就没有找姨母,可是娘亲很想念姨母,所以常常在皖月面前提起姨母。”
“是吗,你母亲她有常常提起我吗?好孩子……你母亲的痛,我能理解,只是苦了她,孩子,你叫皖月是吗?多好的名字,唉,苦命的孩子,以后在姨母这里安生地住着,让姨母代你母亲照顾你,姨母也会向皇上禀报,已经找到平南将军的家属了,皇上也一定会遵守承诺,安排好你们的生活的!”轻轻拍了拍皖月的肩膀,一把年纪的秦韶扬早已泪流满面。
“谢谢姨母,我们上京城,只是希望姨母能为随风安个差事,能够养家糊口就行,所以不用麻烦皇上了,皇上封给母亲的封号,就让母亲在九泉下享用就好。”皖月仍然一副淡然的表情,说出这翻话,却让秦韶扬深觉这孩子的知书达礼。
“随风?”似乎才想起了还有其他人在。
“随风是皖月的妻主,姨母,这就是皖月的妻主随风。”
“随风见过将军。”不知道为什么,从秦韶扬的眼光里读出了一丝藐视,随风抱着手称呼她为将军,而并非叫她姨母,秦韶扬果然眼一瞪:“怎么?连声姨母都不敢叫吗?”
“将军是随风夫君的姨母,随风本自当唤将军为姨母,可是随风是来追随将军的,那就应该称呼您做将军,随风不叫将军姨母,是不想别人知道随风是靠着裙带关系而来的,随风希望将军就象对待自己的士兵或者下属那样对待随风,让随风来证明,随风并不是靠关系去获得更高的荣耀!”随风站得笔直,说话铿锵有力,不浮不夸。
“口气到不小。”秦韶扬眼一亮,态度虽然还是一副很傲慢的样子,可是眼睛的神情却出卖了她,从她眼中能看出,她被随风吸引了,而且对随风有着说不出的好感。
“随风会让将军知道随风今天所说的话,并不是狂言。”虽然有点超出了她想要平静生活的愿望,但是她知道,自己不是那种喜欢平凡的人,从小养起的性格,怎么可能说改变就改变,既然如此,何不直接点的好。
“好,我欣赏你的狂妄,希望你说到做到。”秦韶扬猛拍了一下椅子,大声吼道。由于她太过大声,将沉睡中的随安吵醒,睡眠不足的随安不依地哇哇大哭了起来,而这时,秦韶扬才发现还有个婴儿,还未有半个孙子的秦韶扬楞楞地望着随安,呆呆走到老爹面前,看着已经被哄到继续睡着的随安,眼眶还挂着泪珠的随安,因为哭过,所以鼻子眼睛都是红红的,加上天生红红的嘴唇,随安此时是那样的惹人怜爱。
“这——是你们的孩子吗?”好可爱!
秦韶扬有四女三子,四个女儿结婚了三个,大女儿娶了当今皇帝的六子,却在成亲第二日女皇一道军情紧急,就被迫出使边界与猛达一族开战,那一战中,秦韶扬大女秦速关牺牲,而刚娶回家的夫婿就成了鳏夫,话说,新婚之夜,秦速关喝得酩酊大醉,都还没来得及洞房花烛,所以不可能有子嗣。
二女秦速迪也是娶了成南王爷的长子为夫,三女秦速研也与宰相的独子喜结连理,而这两个女人也都是在成婚后不久就带兵去打仗,两个也才享受新婚月余的新郎,也都还没来得及受孕,妻主就离开身边上了战场,家里就剩四女秦速心,而且还未娶亲,所以秦韶扬到现在都还没有孙子。三个儿子也只嫁了排在老五的长子,秦若蓝,去年嫁给了闲王(女皇亲妹的女儿)——李冰玲,并且,也还未有身孕。六子秦若云和七子秦若雨都只有十三岁,所以还没到出嫁的年龄,不过这两个小美人,也早就有人打起了主意,只是秦韶扬宠这对双生儿,不想这么早将儿子给定了,加上现在女皇对她猜忌甚深,两个儿子的婆家真的不好找。
所以秦韶扬看到可爱的随安就移不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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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府(二
入夜,秦韶扬便将皖月和随风介绍给自己的家人认识,看着这么一大家子人,皖月有点不适从,而随风却险些被吓到。
秦韶扬有六个夫妾,四个女儿虽然只有一个在家里,但是却有另外三个女婿填补,三个儿子嫁了一个,还有两个,算起来每天一家都会有十三个人吃饭,真的算得上大家庭了,第一次跟这么多人吃饭,随风一家三口都显得有点局促(随安不算在内)。
由于知道皖月是沐平华,也就是他们一家之主的金兰姐妹的至亲,所以六位夫人对皖月和随风都是特别的热情,对随安更是喜爱有加,那两个从小就被捧在手心里的小少爷也是第一次看见比他们还小的娃娃,也都好奇地挤到随风他们这桌来,差点把老爹挤下桌子,老爹恼红了脸,却不敢出声,尽管席间都是不停的笑闹声和不停嘱咐的“吃菜”声,随风一家三口却吃得不是滋味。
看着儿子兴奋的样子,这么多人不停地换着抱他,仍然乐呵呵地笑得开心,随风有点羡慕地翻着白眼,这小子,竟然一点都不怕生,好象还特别喜欢陌生人,每次看到陌生的面孔他就会露出他的招牌笑容把人家迷倒,这么小就这么精怪,都不知道象谁。
随风心里在感慨,皖月却一副怕儿子被碰坏的提着心,随风好笑地往他碗里夹了块肉:“吃饭吧,不吃点,肚子会饿的。”皖月闻言,眼睛往已经落在秦韶扬怀里的随安瞟去,终是将提着的心放下,他会担心,主要是刚才随安被秦韶扬那两个幼子抱了去,那两孩子年纪小,又争抢着要抱随安,真的害怕他们一不小心把随安摔着了,现在随安被姨母抱去,终是安心了。
看皖月紧张的模样,随风险些失笑,端起酒杯欲往秦韶扬敬去时,霍然瞄到一个有趣的事,那便是秦韶扬的四女秦速心满怀情意的眼神瞅着长婿位上的六皇子,她的大姐夫,虽然只是匆匆一瞥,却被随风逮到,秦速心也在转首间对上随风的眸子,怔楞了一下,面色一时间竟成了染色盘,青、红、白地变化着颜色,随风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地对突然望向她们的秦韶扬敬了杯酒,然后若无其事地坐了下来。
秦速心平复着心跳,微微皱起了眉头,扫了一眼随风,眼里闪过一抹深思,便继续安静地吃着碗里的饭。
而毫不知情的六皇子如时地搁下碗筷,对着秦韶扬和几房爹亲颂了颂礼,吃饱走人了!
一顿饭吃下来,随风也大致都见过秦家的人了,也记在了心头。朔日一大早,秦韶扬便领着随风去了军营,并不是直接让随风操练参军什么的,只是让随风在军部后勤做一些打杂的,随风初时还以为是跑腿什么的,想不到竟然是整理一些篇册(也就是资料的意思),虽说也算接近机密了,可随风的身份就连正式的军人都不算,所以不需要秉明女皇,当然,因为重要的机密都是在军机处那里,想进军机处,那可不是这么容易就能进得了的。
一般每个城市都会有一个小军营,都是招募了新兵训练的地方,然后经过三个月的初训,体制好反映能力一流的士兵便可以派往总军处,再经由总军处大批地派送往战争基地,总军处就设在首都,归秦韶扬管理,兵权在手足以操控半个国家了,所以说秦韶扬在澜月国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就连女皇都要捧着她,各大臣也都不敢得罪与她,好在秦韶扬性格除了有点张扬外,都还算理性,不是那种普通的莽妇,有勇有谋,是澜月国的猛将,很少打过败丈,有她在,其他虎视眈眈的国家都很是忌惮,再加上虎母无犬子,而秦韶扬也的确是忠心为国,当今女皇虽然软弱,却还是很会重用人才,当然,女皇也不傻,且看秦韶扬的府邸在皇都就能看出女皇其实是明着将秦韶扬放在眼皮底下的,要不秦韶扬身体都还这么峻朗,四十开外,怎么就在家享起轻福来了,不过女皇年纪大了,谁也不知道将来的女皇还是这么有眼光,所以秦韶扬也在暗中把势力悄悄往塞外转移,为了保住她的家人……
“那,你的工作就是把这些都整理一下,这些是巩城的新兵册,这是南已的,这是……”
随风被刘姐领进了篇册房,看着满满一屋子的篇册,随风傻了眼,这么多,这么乱,她要整理到猴年马月去!
“这、这么多啊——”还是忍不住咕哝。刘千一听,怒目就往随风瞪来:“不多——我们怎么保家卫国。”哪个国家不是军部里的篇册越多就证明越强大。
被瞪了一眼,随风顿觉眼角抽风,她能理解刘千的意思为她们国家的男人很能生,是这个意思吗?要不,怎么解释篇册越多国家就越强大,而这些篇册都是新兵的多,每年都要这么多新兵,那得是多少人?不是很能生的话,哪来这么多人口……!!!
“这些篇册要怎么整理?”还是问清楚的好。
“你把各个城市送来的篇册统对一下名字和那个新兵的最初体能、表现等等核对一下,然后分例好优、中、普三等再做一个篇册集中起来,然后将分好的篇册送给总军务就行了。”刘千很直接,也不管随风懂不懂,就把工作全部丢给随风,说完她自己就走了,走的速度让随风有种错觉,好象终于解脱了似的,随风挑挑眉,耸耸肩,埋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篇册拣了起来。
弄了一个上午,终于搞懂了这些篇册的意思,也弄明白了她的工作性质,可是要一下把这么多篇册整理完,还真的不容易,因为不光是新兵的,还有老兵的,伤兵、死兵,总之当了兵的都有,整整一屋子,少说也有几万本,而且这些篇册原先也编排得乱七八糟,没点耐力和智力还别想看得懂。
随风摇了摇头,吃过午饭后便开始把这些篇册重新归类,然后用她自己的方法整理了起来。
数天后,原本丢得到处都是的篇册如今整齐地摆在柜子上,每一层柜子下方都贴了张醒目的标签,注名着:某某年某某城派送篇册,再有的也注名着:甲等兵集、乙等兵集、丙等兵集的列放处。
一眼看去,整齐有序,一目了然。
随风满意地点点头,篇册终于整理好了,这屋子也该打扫打扫了,满屋的灰尘,纸编腐蚀的味道,没有他想,将窗户打开后,耀眼的光线从外面透了进来,随风便开始打扫起来。
当刘千跨入篇册室时,下意识地就说了句:“咦?走错门了。”然后又走了去出,没过一会她再度回来,进来时仍然疑惑地咕哝:“应该是这里的啊,怎么突然就不见了?”
“刘姐。”随风适时地唤了声,刘千一看到她就叫:“小风,篇册室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找不着了?”看来真的是吃惊不小。
随风笑了笑说:“刘姐,这里就是啊。”
“啊?”刘千一时反映不过来,看着随风笑咪咪的脸,疑惑地眨眨眼,猛然醒悟地惊跳:“你、你怎么把篇册室弄成这样了?”
“这个?我以后不是负责整理这些吗?”随风吓了一跳,还以为她只是来整理而已,然后又被调往别处,好在刘千及时解答:“你以后是在这里做事,我的意思是,你怎么这么短时间就把这些篇册分理好?嗯!是已经分例好了吧?”怀疑地望着变得宽敞无比的屋子,原来那么多的篇册,都被随风整齐地放在柜子里,而且柜子都是镂空的,一眼就能看见,只是平时堆得满屋子都是,以为有很多的,现在放整齐了,感觉好象少了很多的样子,刘千雾里云梦的。
随风笑了笑,将刘千领到柜子旁,然后对着柜子上的篇册给刘千介绍了一下,刘千听到随风说得好象真的想要哪年哪城的那个兵的篇册都可以的自信样,刘千不信地随口道:“文渊七年鹿城因伤退役的优等兵。”
她话才刚说完,随风就从一格子里抽出一本篇册,刘千接过手一看,果然,全部都是战场上因伤退役的士兵,还赫然看到她的名字和记载都在里边,刘千不信邪,又随口念了其他的,可无论她说要找什么,随风都能准确地拿出来,这下,刘千服了,拍了拍随风的肩膀叹道:“想不到小风还有这本事,这篇册我也弄了十来年了,不但没有真的整理出来,反而越弄越乱,刘姐服了,本以为能找得出来,而且还能分辨哪对哪,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想不到小随只用了三天就把这么多的篇册整理得这么有条不紊,而且还让屋子变宽了,空气也好了,小风啊,这篇册室以后都归你管吧,刘姐也老了,腿脚又不利索,唉!”说完,叹了口气走了,随风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这刘姐!
刘千是个四十来岁的矮小女人,个头只到随风的肩膀,又瘦又小,左腿微瘸,可别看她这样,当年也是跟着秦韶扬在战场上威风凛凛的,如果不是受伤瘸了腿,想必她现在也是一名猛将了,退役后的刘千本回到家乡娶夫生子的,谁知道家乡闹水灾,她那刚出生的女儿被水冲走了,夫君悲愤之下一病不起,最后也抑郁而终,后来才转投靠秦韶扬,秦韶扬便将她安插了这么一份糊口的活,几年后,刘千再娶,如今也有两个儿女,大的是儿子,才八岁,小的是女儿三岁。
这些是刘千后来跟她说的!
番外(一
地球!美国!
莫尼卡小小的身子卷缩在警车里,一脸漠然地望着许许多多的警察、fbi从她的家里进进出出,也望了望那间她生活了八年的房子,此时已被炸成了废墟,她最爱的米白色沙发已焦黑不堪,还露出了被火烧得丑陋的海棉,爹地和妈咪残缺不全的尸体盖上了白色的布,警察不停地从他们身边走过,还有闪光灯不停地拍着……
她没有哭,只是吓傻了,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普通的家会被弄成这样,如果不是她昨天晚上跟妈咪怄气,她一气之下跑到杂物间去发泄情绪的话,是不是连她也一样尸体残缺不全?
可是她不要这样啊,她都还没跟妈咪认错,妈咪怎么可能就这样把她丢下不理了,妈咪——妮妮错了,你快点醒来啊,你醒来罚妮妮做五百个俯卧撑啊……
一个月之后她知道了,原来她的爹地是个特工,是美国fbi里的特别职业——卧底,是专门到那些黑帮老大身边做卧底的,十年前破的世界上最大的毒枭案,就是爹地破的,而今爹地和妈咪的死,就是那次逃掉的,名叫艾伦约斯夫的黑帮份子,那一次爹地的情报,他一家都死了,他却侥幸地逃了,用了十年的时间,他改了名字又成了另一个世界第一的毒枭,所以,他认为他也该到了报仇的时候了,而她的父亲十年来一直都在戒备着,却始终没见他有动静,以为他死掉或者放弃地放松了禁备,却在一夜之间家破人亡。
艾伦约斯夫仍然活着,改了名字换了容貌,活得更是理直气正,还在某城市当起了议员。
于是莫尼卡就对自己小小的心灵发誓,她一定会报仇的。所以她更努力地练习妈咪教她的功夫,可是光学这些功夫是不够的,她还要学习更多的知识,十二岁那年遇见了干爹,第一次见到干爹的时候是在一个雨后的暗巷里,她放学路过,看到暗巷里躺着一个人,是个看起来快要死的老人,她本不是什么善心小孩,更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于是她毫不犹豫地从那人身上跨过去,可就在她跨过去的时候,地上那人开了口,说了一句她毕生难忘的话:“小鬼,我死了变成鬼也会来找你……”
她楞了下,小小的眉头皱起,然后不温不恼地说:“随便——”
“好,就是你了,够冷静!”那快死的人竟然一蹦多高,吓得她险些跌倒,那人却扶了扶那坨脏兮兮的胡须打量起她来。
遇上白痴了,翻了个白眼,转身就走,谁知道那人就这样一直跟着她,无论她怎么甩都甩不掉,她火大就想揍他一顿,谁知道一连几十招都碰不到那人的衣尾,这一下她傻了,也露出了一丝惊惧,虽然只有十二岁,可是她的功夫已经打遍无敌手了,当然,只是普通的敌手而已,因为没真正遇到过高手,这一次她却遇到了,她知道,这人。绝不是普通的人。
后来她知道了,这人叫吴道尊,是个道师,他自己说的,至于什么是道师,她不懂,吴道尊就开始给她讲解,从古代某某年起,他们吴家就已经是非常出名的道家,道法代代相传,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五十六代了,这样算起来的话,那还真的有够久远了,至于什么是道法,说白了就是道家法术而已,可以斩妖除怪,驱邪避魔,在古时候可是很吃香的职业,曾经还被慈禧赐了一块天下第一道的牌匾,可是这么牛的行业,他这后代怎么会这么落魄呢?
说白了就是现代人不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什么神鬼道论的,道法再厉害,还不是同样打不过一把枪,再说,鬼怪这东西,能可怕过人吗,所以从上上一代开始,他们天下第一道就混不下去了,还不照样要去打工赚钱,最后毕竟是因为那一身道法不能失传,而他吴道尊一辈子没结婚,没老婆,又哪来的孩子,于是他就开始漫无目的地寻找传人,从中国来到美国,才发现了莫尼卡这个奇琶,当然,如果不是莫尼卡的黄皮肤黑眼睛显示出她有一半东方人的血统的话,吴道尊是不会把家传绝学传给外国人的!
三个月后,吴道尊只是传了一些基本的功法给莫尼卡就死了,临死前千交代万嘱咐,要莫尼卡千万不要随便乱用法术,至于为什么,他没来得及说就断气了,莫尼卡本就对那种所谓的道家法术不上心,她的目标和兴趣都是当个威风的军人,所以学了个基础,已经很不错了,这种年代,哪来的妖魔鬼怪,而那种法术能对付人吗?她没研究过,所以吴道尊死后,她就把那道法丢一边去了,只专心练习吴道尊教她的真正的中国功夫。从此再度回到一个人的生活,好加在大卫叔叔用他的名义收养了她,要不然她是不可能独自生活的,大卫叔叔是爹地的好友,是个警探,非常的忙碌,莫尼卡也是一个月甚至两三个月才见上他一次,匆匆他又走了!
十六岁那年,她以全校最出色也是历史最年轻的成绩考进了联邦密局,可就在她满心欢喜地等着调查艾伦约斯夫时,她的不幸开始了,莫名其妙地她跟一宗毒品案扯上了关系,被栽赃嫁祸现场抓到,可怜她太年轻经验太浅,着了道,现场有死者她没注意,还拣起了地上的短刀,那刀拿起才发现原来是上司送给她的礼物,竟然出现在案发现场,更奇怪的是,那短刀好端端的突然冒出了血,那血,是廉正公署的检查官的,也是那屋子里的死者,这一下,她连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也在那一刻,她知道了,那个一直关注着她,对她嘘寒问暖的,有着慈眉善目的上司——德根叔叔,竟然是艾伦的走狗,其实艾伦早就知道她了,他没杀她,只是想玩玩她而已,看她孤身一人能玩出什么花样,让德根一直在暗中监视她,也才知道,能进联邦密局也是他们的安排,给她一个光环,却借着这个光环取她的命(不过艾伦却不知道吴道尊的事,更不知道莫尼卡学会了更厉害的中国功夫。
可惜,她命不该绝,被救了,被世界最闻名的‘野狼’头领救了,她才知道,‘野狼’不是一个人的称号,而是一队人的。
野狼组一共有十一个成员,十一个人都是被一个叫‘教官’的男人收养和挖墙角来的,经过教官的特别训练后,这十一个人可以说绝对是世界上一等一的高手,世界著名的雇佣兵,知道‘野狼’的人不多,因为知道的也绝对不是普通人,因为‘野狼’属于世界一流的野战佣兵,说白了也是另类的杀手和情报组织,如今因为教官救了她,所以‘野狼’又将多了一个成员——莫尼卡泰勒,代号——随风!
番外(二
初加入‘野狼’,她是兴奋的,本以为自己已经很厉害了,没想进了野狼后,她打不过组里任何一个人,哪怕是个瘸子,十招,她就败下阵来,第一次知道,真的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其实每个野狼的队员都打过特殊的异能针,而且身体好几个部分都是金属化的,她一个真正的肉博肯定吃亏,当然,如果她认真地练习吴道尊的功夫,打败那些半人半金属的家伙也是迟早的事)。野狼的训练很军事化,而且非常的专业,也非常的苛刻,可是她却莫名地很喜欢,因为在她的心里,自己一直很羡慕威风凛凛的军人将军,所以她发誓,她一定会努力更努力!
于是她开始刻苦训练,一直用了三年时间,她才从死亡之岛(那是一座在海域里的一个小岛,非常的险恶)回到现实。
‘野狼’里也有级别之分,一共分五级,一级为灰狼。二级白狼,三级黑狼,四级银狼,五级金狼,每一个级别的提升都代表着能力,‘野狼’里只能有一个金狼,那也是队长的象征。如果想要那金狼徽章,就得把上一任金狼拉下来,而银狼两枚,同样也需要这种方式得到,所以金银这两枚徽章是非常珍贵的,因为是要用命去拼回来的。当然,如果金银两枚徽章没什么特别的话,这些‘野狼’们是不会拿命去拼的,这其中的收获,只有得到过的人才能明白的,所以竞争可是非常惨烈的。
初来乍到的莫尼卡只是一个普通的灰狼,第一次接的任务竟然就是狙杀她的大仇人艾伦约斯夫,过于激动的她很感激教官,大仇得报后,她更努力地回报教官,慢慢地,她竟然爱上了那个从来没见过脸的教官(因为教官每次见他们都带着面具),只要教官想要完成的,她都是第一个跳出来替她完成,她这份灼热的爱,伙伴们都清楚地感觉到,开始的时候还劝她不要对谁用情,因为教官是不可能会对她有情的,可是感情这东西,真的能控制吗?她无法控制,所以爱得疯狂,最后的争夺任务,使得所有的伙伴都开始挤兑她讽刺她,而她也好几次死里逃生。
身体很多部位都动过大手术,最严重的就是她的左手被废,然后教官给她装上了最先进的钠米纲化假肢(也就起几章她伸手进火堆里掏火的那只手,其实是假手而已,亲们千万不要被骗了),最终她也成了半金属的人。
她知道她没有资格去爱教官,所以她努力的回报他的栽培,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队友的肯定,她终于从原队长雷欧手里夺走金狼徽章,并且还赢到了雷欧的爱情,可是她心里只有教官,对于雷欧,她深感无力。
随风在擦拭着手里的改装过的92,小心翼翼的样子好象在给自己的宝贝洗澡一般,黑蝙蝠(雷欧)朝她丢来一灌啤酒,随风头没抬,却准确无误地接了个正着,“谢了!”把枪放下,拉开罐口,咕噜一口就把那瓶啤酒喝光。
雷欧朝她走来,轻轻抱住她的,在她的头顶上亲了亲,如果叹了口气,“风,如果我们有命退休,跟我到比德堡去隐居好吗?”不知道为什么,雷欧有种感觉,感觉他要失去莫随风了。
虽然随风从来没有爱过他,但是他们在一起却是很开心的,他们熟悉彼此的身体,知道怎样才会让对方得到满足,他们是最佳的性伴侣,从随风第一次来到野狼营时,他就为随风折服,可男可女的容貌,高挑的身材跟他刚好适合,他有2米1,还有随风的狠劲、韧劲、能力,他都佩服得五体投地。
“好,不过你知道,我没有生育能力。”随风喜欢这个名字,所以一直都称自己叫随风,实话实说,她是不爱雷欧,却享受他的宠爱,这是她从父母被害后一直都渴望的温柔,她爱教官,但是她会永远放在心里最深处,不会增加他的负担,她甚至可以为他付出生命!
“有你就好,孩子,我们可以领养,我喜欢中国的女孩,就象你这样的。”雷欧用力地吻着她。
“象我?我这模样,你看出是中国人吗?”虽然有一半的中国血统,可是——她象中国人吗?
“哈哈,是不太象,不过我还是喜欢。”在他眼里,随风可男可女的相貌是最美的,美得知性和理性还有自信。
“雷欧,你相信鬼魂之说吗?”随风突然转移话题,雷欧一楞,有点反映不过来。
“信吧,其实世界之大,很多东西我们是看不到,也接触不到的。”
“是啊,我们双手沾满了鲜血,不知道多少人死在我们手下后要做成鬼来找我们。”
“随风,你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来了?”雷欧很惊讶。
“没什么,随便说说的。”其实是她学过道法的原因,开了阴眼,所以她能看到别人无法看到的东西,那就是——鬼魂!很多都是她杀死的,想要来找她报仇,被她压制住,她常常在想,如果她没学过那些道法,没开过阴眼,那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些烦恼了!后来不想继续被这些所谓的魂魄马蚤扰,她把自己的阴眼又封了起来。
“铃铃铃!”电话适时地响起。
“喂!是,我明白了。雷欧,是银虫的电话,有任务了。”
“嗯,走吧,随风,要保护自己,好吗?”雷欧又深情地印上一吻才依依不舍的放手。
营地里,教官很严肃地说道:“这次,你们的任务比较艰险,但是我仍然希望大家能够留着生命归来,听明白了吗?”
“是,教官!”
这是随风在地球的最后一次任务,只是她不知道她也因为这次任务而穿越了。
任务是去杀几个毒枭,偏偏这几个大毒枭本事得很,竟然弄来了一支庞大的军队来做保护,而且还有一支特种部队,高端的武器让他们防不胜防,所以随风一队十二人,最后死一个,失踪一个才完成了任务,死的那个是雷欧,他用了他的身体来保护随风,然而随风却莫名其妙地被一阵爆炸,炸得失去了踪影,她只是隐约记得,她被一道白光吸住,然后在白光里,她身上的伤竟然不疼,反而是肚子却莫名其妙地翻滚的痛,好象有人在她肚子里重新排列一番样子,痛得她晕死过去。
那一天正好是她二十二岁的生日。
当她从白光中往上坠落时,她知道她掉在了雪堆里,然后她昏迷了过去,醒来时就发现自己睡在一间破旧的房屋里,那屋子的样子和摆设告诉她,这里很落后,可是她不知道这里是哪。
后来她看到了一个美得象天使的男孩,昏迷前,她笑了,以为是天使来带她上天堂了,想不到她杀了那么多人,却还能上天堂,所以她笑了,笑得很满足,却又很悲伤!
这几天要拜年,所以更新停了下,不过歪会补回来的,谢谢大家的支持!
坦白身份
“雷欧……”
随风从梦中惊醒,抚着胸口猛烈的喘着粗气。
她——又梦到雷欧了,已经好久没有梦到他了,她以为她已经放下一切了,原来她竟不知,她深爱着雷欧,那个一直在她身旁保护她的男人,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从未见过脸的教官,可是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她从来没有梦到过教官,反而经常梦到雷欧脸温柔的注视她的片段。
这个认知,令她的心好痛好痛!
然而被她惊醒的皖月此时也悲痛欲绝地紧咬着下唇,俊雅的面色苍白,从他救随风的那一天起,他就知道随风心里有人,因为他常听到随风在梦中呼唤‘雷欧’这个名字,开始他只是羡慕那个叫雷欧的男子能有这样一个深爱着他的女人,就连那一次,随风也是把他当成了那个叫雷欧的男子与他欢好,记忆中他还记得随风抱怨地说:雷欧,你退步了,弄得我好不舒服。
那个喝得酊鸣大醉的女人,把他当成了另一个男人的替身,却嫌弃他的技术不好,呵呵!现在想来,真的好可笑……
然而他却在一度春风后珠胎暗结,奈何她奇怪地说:“你怎么变胖了?这么漂亮怎么就涨啤酒肚?”
啤酒肚?他不懂,但是也能猜出是讽刺的话。
他倔强地紧抿着嘴唇,一个字都不愿跟她说,其实他知道,失身的同时,他把心也搭进去了,所以他恼,恼他自己,不跟她说话,也是在惩罚自己,直到他临盆那一刻,下体羊水破裂,湿了他的衫裙,他仍然紧咬着嘴唇不吭一声,那时她脸上出现的不可思议和惶恐,他才终于有了一丝小小的报复的快感,当她手中抱着刚出世的随安时,那颤抖的样子,不知为何,他竟然泪流满面!
从此她象变了个人,不再与酒杯为伍,对他也温柔有加,虽她一直在强调他是她的夫,可他却感觉得出,她只是在报答他而已,她对他的感情不是爱,仅是因为他给她生了孩子,她只是在负责而已,因为——直到如今他们虽同床一梦,她却从不碰他的身体!
他一直在假装着,假装她不碰他,是因为他生了孩子没多久,没多久而已!
将自己的情绪掩藏好后,皖月抹掉眼泪,深吸了口气,又再度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地轻轻问道:“风,怎么了?”
还沉浸在悲痛中的随风听到皖月温柔的问候,缓缓地抬起头深深望了眼这个温柔似水的男子,随风顿觉心口柔软,手不知觉伸了过来,然后在皖月额上轻轻抚了抚他的碎发,明显感到皖月的身子僵硬,随风想也没想就往皖月的唇上吻去……
当一切结束后,两人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皖月微喘着气地躲在随风怀里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他、他们刚才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欢爱,真的好象在做梦一般,原来——有了爱,是可以这样幸福的!
“对不起……”
皖月身体顿时一僵,随风她——竟然对他说对不起,为什么?是因为刚才发生的事吗?皖月忍不住轻轻颤抖起来,为什么要这么残忍,为什么……
“对不起,是我不好,一直、一直伤害你……”
“求你不要说了,求你……”皖月终于控制不住地哭泣了起来。
这个坚强清冷的男子啊!随风叹了口气,悠悠地说道:“其实,我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人,还记得你救我时,我穿的那身衣服吗?”皖月捂住嘴巴,茫然地点点头,他知道,但是听到随风这样说,他还是惊吓得忘记了哭泣,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在另一个世界,哪里……”随风慢慢地说着,说着,说到了她的家仇,说到了野狼突击队,说到了教官,说到了雷欧,然后她停下来好久,才又道:“雷欧为了救我而死,如果不是为了救我,他也不会被敌人打破了脑袋,甚至最后身体都支离破碎……”
皖月紧紧地捂住嘴巴,他真的不敢相信,他听到了什么,那样的世界,竟然男女平等,而且——还是女人生子,难怪,难怪当初他生随安时,随风会那样震惊了,原来如此——
他不知道该要怎么说,只能叹命运真的不可思议,不过他更敬佩那个用生命救随风的男子,他应该很爱风吧!
“所以我能来到这里,并且认识了你,还有了孩子,就说明是命运的安排,让我一切重新开始,所以皖月,请相信我,雷欧只是我心底的唯一的思念,他够不成你的威胁,我会去试着爱你,给我时间好吗?”只是,她还会爱人吗?
皖月只能凭意识地点着头,他终于知道了随风的身世,他替随风难过,也为随风的坚强高兴,更佩服随风的坚韧,他也相信象风这般重情意之人,定是他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就算她不爱他,但是只要她永远这般对他,他也无怨无悔,因为有他爱她不是吗!
幸福相拥的两人不觉得时间流失得飞快,转眼间,天已经亮了。
随风起身穿了衣服然后对皖月说道:“昨晚都没睡,你继续睡一会吧,我去做事了。”皖月应了声,顺着她的眼光往床上躺好,随风在他额上亲了下就离开了,孰不知皖月更本无法入眠,心里满满都是昨夜发生的事,让他遐想连篇……
随风正准备去军营就看到秦韶扬的长婿六皇子在用力的搬着花盆,随风想也没想就朝他走了过去接过他的花盆:“我来吧。”接过后她又问:“这是搬到哪?”
李慕颜有瞬间的呆鄂,看着自己手里空空如也,他楞楞的指了个方向:“放那边就好。”然后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高大女子一盆一盆地把他的花搬到了竹苑的门口。
“呃、这个,麻烦你了。”李慕颜的声音很淡漠,却没有表现出不妥自处。
“不用客气,随风不打扰殿下了,再见。”随风话一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留下李慕颜满头雾水地看着她挺直的背脊。随风?这名字好耳熟。仔细想了一下才想起随风就是前段时间到他们家来的、婆婆的结拜姐妹的子婿,他那天并没有注意看她长什么模样,只注意到了她有个非常漂亮可爱的孩子,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叫随风的很高,很俊,而且他看她走路的姿势很象一个经过训练的军人,那样的沉稳高昂,坚忍不拔……
然后想到了自己的婆婆是个将军,如果她要进军营也是容易的事,所以也就以为随风是个军人,后不再多想地拿起水壶开始浇花!
随风来到军营的后勤处时,军营里的新兵已经出列早练了,听到气震山河的呵哈声,随风不由得又想起了自己在死亡之岛的日子了,那三年,她简直不能用‘人’这个字活着,死亡之岛里毒蛇猛兽巨多,她每天都要对付那些野兽和毒物,还有那会食人的植物,会飞的蚂蝗,巨大的蚊子,起初她以为,她会死在那里,因为那根本就不是人能呆的地方,可是她咬着牙撑下去了,她就不信,其他人能行,为什么她就不行,所以随时戒备着,随时战斗着,她最后成了死亡之岛的主人,那些动物见到都象猫一样乖顺。
其实她也是到后来才知道,只有她一个人傻傻地在那个鬼地方呆了三年,三年啊,野狼队的其他人,最多的就是雷欧,呆了三个月,然后只要按下手上的按扭,教官就会开直升机去接,其他人就只呆了十来天,只有她,三年……
所以整个野狼队里,她是最出色最厉害的那一个。(作者偷偷透露一下,其实某个女人赖皮了,那三年,你以为她真那么好过的啊,那家伙晚上睡觉的时候用了道术把自己隐身起来,所以那三年她各方面都练得不错,其中最好的还是吴道尊教给她的道法,为了活命,她也算是无心插柳了。)
随风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