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千年之殇第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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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年之殇 作者:rouwenwu

    画出圆圈拥抱住了那两字。

    “更何况,爱情的最开始,本来就是陪伴。”

    xxxx

    那晚过后,一切似乎越来越风平浪静。

    苏毓对欧阳兰越发的彬彬有礼,不止是有我在的地方。而欧阳兰对他,从暗暗恋慕到由衷信服、言听计从,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

    随着凤阳城几间大医馆的倒闭,回春堂更是名声鹊起。

    在医师伙计面前,苏毓介绍我是他小妹。众人中甚至是在回春堂帮忙的阿毛,也只在印象中隐约有这样一个人影在,再多的,就是模糊一片,尽管我是经常出现在苏毓身边。是什么样的缘分,让苏毓能如此深刻地记住他妹妹的死,连带记住了我。

    我喜欢跟着苏毓去三天一次的义诊,多数是去城外极脏极穷的地方。我自然是闻不到那流浪汉集聚之地的恶臭,但看着他那皱眉且不堪忍受的样子,觉得煞是有趣。

    许是儿提时期公子哥的记忆回笼,又或者是回春堂的知名度高涨,近来的苏毓越来越洁癖,衣衫发髻打理平整、一丝不苟。幸好他还懂得避免容貌再遭窥伺,而画粗了眉毛。

    在穷苦病患眼中,苏毓比神佛还灵验,比父母官还清廉,见着他远远出了城门,就自各方涌来,崇拜、仰慕、不敢亵渎。

    这样被围绕着的苏毓,总让我期盼,如此多的善意和信任,终有一天会磨去他的权欲雄心。

    “来,大家排好队,一个一个看诊。”阿毛小手一张,努力阻挡那些衣衫褴褛、隐隐发臭的乞丐碰到他心中的偶像。

    在双指搭上第一个病患的手腕后,苏毓立刻敛去眼底的厌恶情绪,做回最基本的大夫,交待药方也是简洁明了,富贵贫贱在此时都一视同仁的尽职。

    我盘膝坐在一旁的大石上,颇有闲情逸致地等到夕阳西下,也等到他缓步走来。

    “走吧。”他伸手拉我下来。

    “嗯。”我滑下大石,他拍走我衣衫上的脏灰。

    我注意到他另一只手上抓着的布包,沉甸甸的,装满了病患馈赠的“诊金”,有挖来的番薯、野菜,或鸡鸭家禽的蛋,甚至还有穷孩子河边捡来的卵石。

    阿毛已经带了药箱和部分“诊金”回去,这些是他拎不下的。这算是现代的收受红包吗?不过看苏毓几度拒绝不了的苦恼,这礼肯定比红包难缠得多。

    “他们很仰慕你。”我偷笑。

    “每次我来义诊,总觉得你很幸灾乐祸。”他牵着我的手进城,将那些“诊金”分送给城内的乞丐。

    “做善事可是积德。”这可不是空口白话。“只有你会当成灾祸。”

    他摇头,“我不信真有天理循环。”

    我拉着他的手紧缩,引起了他的注意,“真的有的。”我见识过,当然晓得,就怕他不当真,努力强调语气中的认真。

    他注意到我的紧张,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我没看清,只听他答道,“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小心什么?”我有些心慌,不知怎地脑中想起那从未真正杀人的王爷。

    他大笑,“吓你的。”

    随后又安抚我,“放心吧,我还不至于大j大恶,杀人放火。”

    我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又泄露天机,还是改明再担心他吧,没准我会先一步因玩忽职守,被拉入枉死城审判。

    食物可以送出去,而带花纹的卵石自是落入我的腰包。

    “尽拿些不值钱的玩意。”他摇头,“我还以为你不过是嗜酒,原来这些不入流的石头,也能入你的眼。”

    “你不懂,这是唯一。”

    “哦?”

    “世上没有一块石头和另一块是相同的。”当然除了现代人造的那种。

    苏毓想了想,“倒是的确没见过一样的。”

    “人也一样,高高在上的和终日不饱腹的,都是世上唯一一个的。”那叫人人平等,现代最浅显的道理。我琢磨着是不是该哪天找本“众生平等”的书给苏毓洗洗脑?

    “但人生在世若碌碌无为的话,也不过是蝼蚁。”

    我想反驳,他却说出件让我吃惊的事,“先前就诊的流民中,我见着了我大娘和二哥。”

    “他们在流浪?”

    他点头。“在我记忆中,大娘永远衣着光鲜,她娘家有钱有势,后来分家又独得大份,赶我娘和我兄妹三人出门时,尚还耀武扬威,今日却奔波流浪,朝不保夕。”

    “你没开口认他们?”

    “没有,该是说他们没认出我来。不过我已经让阿毛悄悄塞些银两在他们包袱中,过这个冬天,应是没什么问题。”他诡笑,“看,我也会以德报怨。”

    我听着心中欢喜。

    他将最后一捆野菜给了个跛脚的乞丐,“当日我刚进这凤阳城,也是同他们一样的。”

    满脚的血泡,披头散发,加上几个月未洗头发洗身子的酸臭。

    “若不是再一次遇见他们,我几乎快忘了,我也曾是蝼蚁。”他自嘲,但知晓我不喜欢,也就不再闭口不谈。“唯一不同的是,我身边有你。”

    夕阳洒在我和他身上,映出两个倒影,手手相连,慢慢踱步回家。

    即使今日的苏毓身边有那么多仰慕者、爱慕者、崇拜者,但他还是只在我面前,毫不顾及地流露他的性情,即使那性情有些冷酷,有些无情,有些伪善,却让我不忍苛责。

    因为这样的苏毓如此真实。

    这就是陪伴,需要接受真实的勇气,人无完人。

    回去后,苏毓向我讨去了所有我收集的卵石,说是帮我收着。最后,他把它们用在了一个我怎么想都不会想到的地方。

    复活节日

    在地府中,有时会冒出一条两条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规定,比如培训期间学的地府条规中就曾规定,普通鬼官不许开设酒楼,但什么官阶以上才能开呢?没注明;又比如,地府鬼官不得沉迷赌博,但如何才算沉迷,没说明;再比如,每年四月第一个周日定为复活节,但不能放假,那何必过节呢?没提起。

    不吸取西方的圣诞节、感恩节、情人节,却独独搬来了复活节,我直觉一定又是哪位高阶鬼官的恶作剧。

    严格来说,这复活节也不过就是那书本上所印的油墨字,我生前既不过西洋节日,死后也不会破例,但若有人独独把婚期订在这天,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为什么选复活节?”我拉拉小倩的衣摆,问她。

    “好像是因为林城信基督,”她盛装打扮,难得穿起现代低胸礼服,“但小道消息说,是咱们那个鬼使小蒋只愿意在今天把我们的班调到早上,空出下午和晚上。他还美其名曰说复活节应该算是地府中的黄道吉日,林城拿他也没办法。”

    小蒋在地府中已经混了很久很久,久到三教九流的鬼官朋友认识了一堆,而地府中大小官职,除了鬼差和阎王,他都涉猎过了,很有背景。

    今天是林城与娴淑成亲之日,认识他们的鬼官都奇怪居然拖了那么久,但娴淑主张林城接手判官工作上了轨道以后再成家,也无怪乎多等了几年。

    婚礼采用宋朝的成亲仪式与现代婚礼相结合,地府之官好凑热闹,一时是官满为患,挤入挤出。

    娴淑的古装扮相回复生前的容貌,颇为娇俏动人,一身喜气的嫁服衬得小脸红彤彤的。花轿,轿夫,喜婆,一个都不少;林城则是一身的西装笔挺,很帅很有担当,再加上礼炮、礼服、喜宴等等,这一场婚礼下来,恐怕要耗费两人多年的法力修为。

    值得吗?当然值得。

    娴淑笑容灿烂,泪水滚在眼眶中,几度欲下。今日她施了法术放开了五感,真实的幸福完全展现。

    她终究还是嫁得良人,尽管不是在“有生之年”,但又有何区别?林城绝对比古代三妻四妾的大男人要可靠得多,相爱相知最为重要。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恐怕是“死后”相许的最佳例证。

    鬼头大哥因其嗓门忒大,荣升司仪。

    “一拜天府……二拜地府……夫妻交拜……”,拜完后再来现代的“我愿意”宣誓,古代鬼官和现代鬼官,各自欣赏对方的婚典仪式,不伦不类中倒也其乐融融。

    席德因其特殊身份担任主婚人,但在场鬼官有大半并不清楚他特殊在哪。仪式过后,他便和我、小倩一起坐在主桌。

    喜宴上,我见到不少以前不认识的鬼官,小倩指着个面黄肌瘦的人道,“这个就是饿死酒楼的老板。”

    我举起酒杯向他示意,表示多年免费的感谢,他扯了扯薄薄的蜡黄脸皮,算是对我笑过。

    席德发现我的敬酒,笑得乐不可支,定是清楚我和饿死酒楼的孽缘。他递过一张卡片,卡片表面熠熠生辉,看得出被施过法术,“听说你很好杯中之物,这是地府最大酒楼鹤归来酒楼的贵宾卡,可打五折,我想你会感兴趣的。”

    鹤归来酒楼在地府尽头、枉死城旁,基本是高级鬼官的聚会场所,可比现代的希尔顿大酒店,我自是每次都绕道而过。

    我接过卡,“谢谢。”其实我更想知道是哪个透露我嗜酒的。

    “你对这场婚礼怎么看?”

    “很隆重,很感动。”尤其是一直以来都清楚娴淑对于嫁人这事的执着,尤其为她高兴。

    “我也曾在地府成亲。”席德的眼定洋洋专注一点,“当日我着蟒袍,她头戴凤冠,身披霞帔,那是地府千年来最大的一场婚礼。”

    “后来呢?”我隐隐觉得不会是好结局。

    “九百年前,她就不在地府了。”

    难怪从没听人说过阎王曾娶妻,原来是那么久远的事,看看席德的失神,显然还困扰着他。

    “地府中从来没有天长地久,只有曾经拥有。”席德回神后,顺手夹了口菜,“在地府,时间最是不值钱。”

    对于人类的百年有限而言,地府时间绵延不绝,当想到承诺以后百年、千年只对着一个对象,反而最容易退却。

    我眼中映着这对新人的喜气洋洋,心中却不知是否该庆幸苏毓只得百年寿命?

    xxxx

    参加完婚礼,我和小倩一起回明朝,临近凌晨时,我们还有几个定魂任务须解决。

    “小倩,为什么选那书生呢?”

    不知问过她几次了,她都含糊以对,然而我真的想对苏毓和我的未来更增些信心。

    “七七,你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

    我知道,小倩刚认识我那会,就听她开玩笑地提过。

    “蜜月地点是法国的普罗旺斯,那是我十几岁少女时就想着要去度蜜月的地方。”小倩眼中承载着那时的幸福,“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确实有点贵,但他还是攒钱给我惊喜,这说明他真的爱我,很爱我。”

    偏偏那么巧,就是那班飞去法国的飞机失事了。

    “飞机在乱流中失控了很久才坠落,他最后对我说的话是,”小倩强笑出来,“我是疯了才想和你结婚,你害死我了,你知不知道?!”那笑,笑得异常苦涩。

    “七七,那书生和他长得很像,我们是初中同学,他小时候就跟他初中时候一模一样。”小倩率先跨过那分界着生与死的边界,进入明朝。

    “七七,我不需要他英俊,不需要他专一爱我,也不需要他能干,我只是想看他好好活着。”

    这一句话堵得我喉咙发慌,只能默默对她施法,让她无法流淌的泪水能长流。

    “七七,我很开心我能坦诚说出来,看见娴淑幸福,我觉得我也很幸福。”

    我伸手揽住了这默默自责的女孩。

    地府有的是坦诚,鬼官之间没有利益冲突,自由表达真实感受,恋爱、成婚、分手,合则聚,不合则散,从不讲究天长地久。

    傻小倩,聂小倩没有害到宁采臣,宁采臣本也是心甘情愿的,只是人世间的真实,不比地府,总是藏得极深极深,要自己去挖掘。

    而我既然选择了苏毓这条路,就不会再抱怨路难走。

    复活节原来也有些道理,肉体死了,心灵也需要复活。

    目击定魂

    自复活节后,小倩本来就很三八的个性,变得更开朗。对于她那书生也不再执着,将其评为“明朝第一贱男”,聊以自娱。

    我闲闲靠在软塌上翻书,最近爱看历史书,比起以前读书时那惨淡的历史成绩,现在无压力下翻阅各种古代趣闻,倒觉得有趣了很多,尤其是明代的,看着现在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历史事件,只觉得事事难料一说,确属事实。

    明朝百姓还是照常过他们的日子,而百姓之一的苏毓也照常开着他的回春堂。随着回春堂的声名远播,常有一些“武林人士”来就诊看病,这倒是苏毓自己也始料未及的。

    凤阳城地理位置在中原中部,应算是交通便利,可惜长久以来,除了是朱元璋的故乡之外,就不再有其它特别的优势,商贸往来并不频繁,就是偶尔落脚的镖局镖师,也是暂住一宿,隔日启程。

    于是就有镖师趁着这一宿时间上面来求诊。

    楼下不甚温柔的敲门声传来,扰乱一室平静。

    苏毓带着阿毛去大户人家出诊了,而这下雨天的,欧阳父女也没来,整个回春堂只有二楼萦绕的隐约烛光显示有“人”在家。毕竟古代火烛不比现代电灯,很费银两,没人会出门了却留着烛火。

    “开门!”敲门人一听就知道必是孔武有力,这门“咯吱咯吱”地呻吟。

    真吵!我坐起身子,这都近傍晚了,还让不让人歇息了?

    没隔多久,居然开始用脚踹门!

    为了苏毓那可怜的木板门着想,我还是起身下楼去开门。

    “请问两位有何贵干?”我打量门外两人,都是练得肌肉发达的类型,浑身湿透,其中一个受伤了,“现时苏大夫不在,若是看诊,请明个尽早。”

    说完便想关门,那没受伤的汉子却不许,一手把住门,“明日我们便要启程赶路,有其它大夫在吗?”他显然是天色灰暗看不清我,“或者,这位小哥会不会医术,能否帮我大哥看看?”

    小哥?我直觉这人真是狗眼瞎了,就算是雨天天色灰蒙,也不至于把我当成男人吧。即使我胸部扁平,还披着苏毓几年前的青布衣衫。

    “我不会看病。”

    那汉子想了想,问道,“苏大夫何时回来?”

    我如何知道?“他出门看诊,指不定何时回来的。”

    “那我和大哥就叨扰了,我们在这里等苏大夫回来。”说着,就自说自话地进门了,显然是个粗人。

    我气结,事到如今也不好意思以“男女授受不亲”来回绝他们,毕竟他们压根就把我当男的处理。

    于是扶着那伤员躺到检查的床塌上后,就大眼瞪小眼,互相傻看。

    “小哥,你怎么称呼?”

    说了你也记不住,我烦恼着如何回答他,更没啥好脸色,可惜他看不到。

    门再度被敲响,今天还真的是它的劫数。

    “有人吗?开门!”

    我无奈踱去开门,好家伙,雨水沾湿衣裳完全贴在身上,又是个练健美的,肌肉发达。

    “苏大夫出门了,有事明天请早。”

    “这位小哥,我前些年搬重物伤了腰,每到下雨天便酸痛不已,正好镖队今日在这里落脚一宿,想过来让苏大夫给看看。”也是自动自发进屋,“我就在这等苏大夫回来。”

    又是小哥!我无语。

    xxxx

    原来同行之间是有竞争的,我不会天真到以为所有同行之间都和苏毓与欧阳大夫一样,不是你招安我,就是我招安你,但这样□裸地对骂,也是头回见着。

    “我们威广镖局行走大江南北,谁家不给我们几分面子?”

    “威广镖局算什么,我长风镖局才是走遍中原最大的镖局。”

    “笑话!就一群虾兵蟹将,看你那大哥还躺在那呢!”

    “我大哥是为我挡了那枭匪一刀,这才受伤的,是铁铮铮的汉子,是兄弟!”

    “原来那是要砍你的,你倒是会躲,躲在你大哥后面!”

    “你说什么?你自己还不是抱怨酸痛,大丈夫哪有无病无痛的,一点小伤就忍不住,像个娘们一样!”

    “胡大牛,你说我娘们?你有种和我打过再说。”

    “朱强,你以为我怕你来着?”

    胡大牛?朱强?

    等等,我打开我的扇面放在烛火下照着看了看,这不就是我等会要去定魂的两个人?凤阳大街?再看看时辰,还有不到一刻时间。

    “那个……”在他们出手之前,我忙出声打断他们的对吼,“这里毕竟是医馆,你们……要不要到大街上去打过比较爽快?”而且也不容易连累到旁人。

    两个怒火中烧的镖师立马冲入雨中,亮出家伙对决。

    没等多久,一切便消停了。

    我拿着扇子走入雨中,扇间轻点两具死尸,看着他们怒张的魂魄重新回到躯体中,若要打的话,就等鬼吏来接你们的时候再打吧。

    “你在干什么?”一旁苏毓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回头看他立在雨中,他何时回来的?雨水透过纸伞上的破洞滴到他眼梢,让他反射性地闭眼,连带掩饰住了情绪,这是他长大后第一次见我定魂。

    我还保持蹲着的姿态,雨水流过我身上,却仅仅浸湿我衣裳,没在我头发皮肤上停留,便沿着扇间一路划出去。

    这雨下得很大,很磅礴。

    “为什么用扇子点死尸?”

    我的眼神越过他,看向他背后的小身影。阿毛正奇怪地看着我们,他对我的印象很浅,完全记不清我刚刚做了什么动作,又有什么值得他师傅注意的?

    就比如我以前上学时,记不得同伴每天都穿了什么衣服,即便只是衣服颜色,一是不会留意,二是记不得那么许多。

    人的记忆只占大脑一角,只有在意,才会留意。

    苏毓只是盯着我的扇子,“阿毛,进去照顾里面那病人。”他说的是那个在床榻上很想爬过来看胡大牛尸体的受伤镖师。

    我慢慢站起身,“苏毓,我在做……”

    想了很久,我才启口,“我只是在做我的差事。”

    此时,从纸伞中滴落的雨水已经将苏毓的衣襟全都染成大片大片的水迹,他浑然不怎么在意,只是突然开口说道,“我又了解你一些了,是不是?”

    说完他便自顾自笑了,走回医馆。

    这个意外让我发觉,原来我还是一直在保护自己,从没让苏毓走进过我的世界,尽管我已涉足了他生活的大部分时间与空间。

    王八一说

    “苏毓看到我定魂了。”

    若能展现脸色灰败,我现在就应是这样。

    “真的?”小倩一把抓过一边的饮料大喝一口,神情兴奋,“然后呢?”

    我将之后苏毓的表现跟她说了。

    “我一直在想若有人能看到我们定魂该有多好,吓死他们。”小倩显然不觉得我有什么好情绪低落的,“可惜无论我如何大摇大摆地出现在那些死者家属旁边定魂,他们都对我视而不见,我简直怀疑鬼差其实是隐形的。”

    “多数时候是这样,”我摇摇头,高粱酒一口闷,“不过显然着定律在苏毓身上从来不适用。”

    “你该知足了,这说明在他心中你至少不单单是个保姆或老师。”小倩常笑我是苏毓的一等保姆,二等老师,三等女友,简言之就是感情方面进展最失败。

    “他应该还不清楚我在做什么。”毕竟只是看到我拿把扇子在尸体上指指点点,好吧,我承认,这种行为本身就有些变态。

    “七七,你有没有听说过七世情缘?”小倩问我。

    “什么七世情缘?”我摇头。

    “是小蒋有一次喝醉酒说的。”她所谓的喝醉酒,就是用法术把自己弄醉,弄得人事不知,不用想烦心事。

    我倒是没想到,一向神神道道的小蒋也会用那么老土的方法借酒消愁。

    “他说天府书册上的一些灵魂之间注定牵扯情缘,长的达到七世,但是不像现代人的那种猜测,比如七世夫妻什么的。可能这种情缘,是灵魂双双投到动物身上也不一定,毕竟要七世都投胎为人,这命中率也太低了。”

    “你不会说我和苏毓之间有什么七世情缘吧?”这种胡扯,自从我发现死后还要做鬼差以后,就不再相信了。

    在地府都逃不掉工作,我还能指望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

    “这倒不是,只是以你们之间的缘分,没有七世,至少有三世。改天苏毓归天了,你也去投胎,来世没准能做一对快乐的乌龟夫妇,逍遥千年。”小倩信口开河的功夫也越来越到家了。

    我挥挥手,不再听她鬼扯。乌龟?想想也很恐怖。

    “小蒋说,席德和他千年前的那个新娘,就是少见的七世情缘……”小倩的声音渐渐飘远,她去再买一壶酒,“只是结局却不好。”

    席德的新娘?我想起婚宴上他的阴郁,那新娘若是投胎了的话,早就不知道经历轮回几回了。

    那席德呢?

    这九百年间,他是否会在奈何桥上送她一次又一次呢?

    xxxx

    保姆?老师?女友?

    不,都不是。

    是佣人,还是万能佣人。

    我一手拿着回春堂的账本看,一手接过苏毓递给我的库存记录。

    本以为教他算账后,他会一如往常,驾轻就熟地运用在他的小医馆上,没想到他却把账本和库存记录交给我,我核算好以后,把有问题的报给他听,他再一一记下。

    这当然不难,也没什么工作量,只是……苏毓让我觉得,什么特别的事都不曾发生过,好似他只是知道了我的工作罢了。

    将最后一笔账目核对完成,已是初更时分。

    头脑一得空闲,就想起白日里小倩的话。“苏毓,下辈子,我们做一对乌龟好不好?”至少是同种同族。

    苏毓书写账本的毛笔抖了抖,在账本上留下了污迹,他叹了口气,将这页撕下。

    “胡说八道,来世再为人不好吗?何必做王八?”

    苏同学,你知道在地府千万死魂中,要投胎来世再为人的几率有多低吗?说到底,人类也不过是亿万物种之一而已。

    “乌龟可是能长命百岁,万寿无疆的。”虽然模样是蠢了点。

    苏毓吹灭了桌上的烛台,就着月光回头问我,“你呢?你也是长命百岁,万寿无疆吗?”

    我沉默了,严格来说,我也有成为百年老妖的潜力。

    “若我有一日死了,你会用那扇子在我身上轻点吗?”

    没想到他会问出这个,背着月光的他,看不清脸上是害怕还是其它表情。

    “如果会呢?”我问的很轻很轻,轻得希望他听不见。

    他拉我入怀,我暗自对自己用法术,感知到了他微热的体温,“那倒也幸福,至少代表我死前那一刻,你还在我身边。”

    我感动得无以复加,第一次正视心底对于他的爱恋与不舍。起初是慢慢被他照顾的悸动,之后是因为生前没拥有过爱情,才会在他垂青之余淡淡地任幸福满怀。

    “总觉得你越想越多,死也没什么。只要在一起自个舒心,何必老想着以后如何如何,下一世如何如何,你若不是妖,那也是神仙精怪,怎么这点看不透?”

    想起了天府那本记录人间情缘的书册,苏毓的情缘是空着的,还是和其它人相连?而我的情缘呢?是不是哪里弄错了,才把原本属于我和苏毓的情缘变成一人一鬼。

    再想起小倩的乐观,我也笑了。

    “不错,现在这样总比做了乌龟再在一起的好。”都是硬邦邦的壳,冷血动物,更是不浪漫了。

    他敲上我的脑袋,我听到“咚”的一声,法术没有撤销,真实地感觉到了疼痛,久违了的疼痛。

    “还提那王八,真受不了你。”他的手宠溺地揉着敲到的地方,一下一下的,揉了很久。

    xxxx

    日子闲散起来,我俨然成了回春堂的第二个主人,每日就是消耗着火烛和美酒,基本不事生产。

    小倩说我是上辈子没有享过退休的日子,现在算补过;娴淑也来看过我,她只以为我是偷偷借住在苏毓的回春堂,叮嘱我别被人发现了。

    我不敢告诉她我作为鬼差的越矩,尤其是她家里还有那位执法严明的判官,我直觉得一旦被人发现,我默默陪苏毓到老的愿望就很难实现。

    然而防得了地府的朋友,却防不了人间的皇权官吏。

    一群锦衣卫的突然闯入打破了凤阳城一贯的平静。

    时值明成祖朱棣几度北上亲征蒙古,征兵无数不说,苏毓作为地方上举荐的名医,连同其它地方的八个名医一起被召入太医院,作为院判,侍奉君侧。

    钦此……

    仁心仁术

    凤阳府原离南京不远,舟车过去大约只需花上一月有余。然而永乐十八年,当时顺天府治所的紫禁城落成,于是在永乐十八年至十九年间,明成祖迁都北京,南京则作为留都。

    这凤阳到北京路途遥远,一路又是另一番颠簸了。

    当日接到府尹通告时,苏毓花了几日交代了阿毛和欧阳大夫父女关于回春堂的琐事,言明将回春堂交给他小妹,就是我,苏小妹照看着。

    这是他为我取的名字,也是最名正言顺接下他医馆的身份。

    此去不知会吃朝廷俸禄几年,做院判不比做官,可能去几年,医术不行便被排挤回乡,又或者升作院使,也算是正五品的官阶。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下再次回乡,也比那些没去过京师,没见过世面的大夫要好的多。

    郭府尹这次的举荐,正是承了当日苏毓救他独子的情。

    两车人马带着九个名医,均从院判做起,除了苏毓以外,都是四十岁开外的中年人。苏毓嘴上没毛,自然被看作办事不牢,是这群名医中最不被看重的,锦衣卫或随车的官差也最是轻慢他。

    尤其为了他绕到凤阳这安徽穷乡之地停留了几日,更是诸多不满。刚上路几日,都只给苏毓几个馒头,让他糊口而已,和其它大夫的清粥小菜相比,略微分出了些差距。

    其它八位名医虽都是被病患捧惯了的人,但眼看着出城那日,城内城外乞丐穷人夹道送别苏毓的壮观情形,还是忍不住暗自嫉妒,现今看到他只分得馒头,各自幸灾乐祸。

    苏毓倒看不出有什么不满,午饭时找了个树荫坐下啃馒头,我施法隐形,靠在他背上,旁人看不着我,只要他能感觉到我在就好。

    “馒头好吃吧。”吃了一周的馒头,真佩服他的毅力,要是我的话,早吐了。

    他压低声音回我,“比起五年前逃亡那会,现在不止有的吃,又有车坐,好的多了。”

    也对,苏毓是苦出身的,这点小挫折,还不能妨碍他的宏图大志。

    “回春堂如何了?”

    “没什么特别的,患者还是这些,不过倒是欧阳大夫也开始三日一次义诊了。”我问他,“是你吩咐他的吗?”

    苏毓点头,“嗯,横竖也义诊多年了,那些乞丐若无人义诊,恐怕过几年我回去以后,悉数都病死了。”

    “苏毓,你真的还会回去吗?”我问的有些无奈,“是你暗示郭府尹举荐你的对不对?”

    郭府尹即使意图讨好朝廷,也很难想到送名医缓北方战困的法子。

    “嗯。”

    “我怕你上了战场,没救到皇帝,反而送了命。”

    “你以为他们会让初乍到的太医去诊治士兵?他们只会派经验老道的太医去战场,我们这类新人则被留在京师,诊治皇宫里的些个妃子皇子而已。”他显然早考虑过了。

    “宫里也不比战场安生多少。”宫里的勾心斗角,多数牵扯着太医,可能是我宫廷剧看多了,总觉得此去经年,能否顺利回乡还是个未知数。

    而若对象是苏毓,我却更怕他在宫中太过如鱼得水。他的很多算计,连我也不全清楚,比如对郭府尹,我从没想过他还存有这样的心眼。

    xxxx

    苏毓上路后,我便回凤阳回春堂,他要和四个名医一起挤在狭小车厢中整整三个时辰,我没这功夫陪他挤。

    这就是往上爬的代价……我心里多少是有些埋怨,有些不解的,对于名利,我生前就不曾贪图过,而死后的现在呢?更不在乎了。

    或许也是我天生资质平庸,自然不会妄想,而苏毓天才横溢,就不甘于被永远埋没。

    出行的那天晚上,他语音婉转,言辞渴切。

    “我就是去看看,去看看那在高堂之人,是何等德行,而他们病后,又是如何萎靡乞怜。我去几年就回来,之后就永远陪你在回春堂义诊,等我?”

    我知道,他不去闯一次,他终是不甘心。

    即使拦住他这一次,也难保他不后悔,毕竟这是他的人生,在这世上,总要为自己完成些事的,无论结局是好是坏。

    这就是活人的执着。

    第二天,他又回到那个高傲深沉的苏毓。

    隔间的门被推开,欧阳兰见卧塌上有人,大大送了一口气。

    这一周来,她为了找到我大费苦心,很多时候即使我站在她身旁,她也会左右顾盼……让我不得不乖乖呆在隔间,等她来寻我还容易一些。

    虽然有些时候,我也会莫名其妙地“消失”去定魂。

    “小妹,这是本月的账本,您给核查一下。”在苏毓的要求下,他们也不叫我“苏小姐”,直接叫“小妹”,叫得我汗毛竖起,心虚不已。

    “搁在桌上吧。”

    “好。”欧阳兰将账本放在桌上。

    “近日来,患者多吗?有没有什么疑难杂症?”若有的话,我倒可以去问问苏毓怎么开方,反正一盏茶功夫也不用。

    欧阳兰凝神听我的话,就怕她像前几次那样出丑,听了半天,还听不清我在讲啥,“没有,这几日我和爹爹都是看苏大夫留下的以前的方子,受益很多。”

    想当年你苏大夫也是看你爹爹的药方来学习的,五年风水轮流转。

    “苏大夫真是医术奇才,”说起她的偶像,她自然是滔滔不绝,“前几年郭公子的病总是反复起伏,苏大夫一开方,就将病情控制住了。”

    我也点头,那时我在,这是一战成名,在坊间流传了几年。

    “这次苏大夫出发去京师前大胆改了药方,我和爹爹还怕换了药,万一有个岔子,我们也不知如何医治。没想到几剂药下来,居然就把郭公子的病给根除了。”欧阳兰笑得更欢,“我和爹爹研究过这方子,真是难得的好药方,以后对这种类似的病,就不用再束手无措了。”

    “郭公子的病以前一直没根治?”

    我以为郭府尹一直请苏毓过府,都是去闲聊家常的。

    “是啊,今个早上郭府尹派人来回春堂,说是府尹大人想为回春堂题字酬谢,却不知题什么字好。”她想了几个问我,“仁心仁术,你看成不成?”

    仁心?真是莫大讽刺。

    “还是妙手回春吧。”

    “听你的。”她退出去,关上了门。

    苏毓当然不会突然开窍写出方子根治郭公子,只怕是他几年前就早留了心眼,拖着这孩子的病直到目的达成。

    而他这一番谋算,又是从何时就开始了?是从我教他从商之道开始,还是从《本草纲目》开始,抑或是在那个慌乱逃亡的晚上,在皎皎月光之下,就已经深种在心底,等着终有一天能发芽结果。

    午后烈阳高悬,我却是一如往昔的体温冰冷。

    红衣厉鬼

    史书上说,朱高炽性格沉稳,儒雅且仁爱,只是不善武,不得朱棣欢心,相比之下,还是他儿子皇太孙招朱棣喜欢,这才保住了太子之位。否则,很可能便是战功显赫的二皇子朱高煦立为太子了。

    拜见太子的过程就如历史剧一般正经、无趣,朱高炽体态的确是相当肥胖,走路须两个太监随行搀扶,但面目慈祥,贵气有余,唯缺当朝太子的霸气。

    当苏毓与其他八位名医跪在他面前时,我隐身站在朱高炽旁边,注视着苏毓向来高傲自持的脊梁第一次为权贵弯曲,心下很是感叹。

    太子只是例行的召见,真正安排差事的是太医院最高院使,他姓高。看得出高院使虽年过五十,保养的却是很好,红光满面,一双小眼微微眯缝着,不是一个易于的角色。

    他一上来便细数了个把时辰的太医院条规,语气轻缓拖沓,听着很让人不舒服。何况他自是坐他的,让刚上任的院判站着听候。这下马威杀得有几个太医眼露不忿,又几个隐忍着装谦恭,苏毓一脸淡然,看不出喜怒情绪。

    我悄悄走到他身边,覆上他的手,他手指微动,眼中柔和了一些。总算不枉费我这几月突击法术,在隐身上的造诣的确好过以前,可持续一段时间。

    “哪个叫苏毓?”高院使突然高声问起苏毓,让在一旁小动作的我吓了一跳,还以为隐形术破功了。

    苏毓上前一步,“回院使大人,下官苏毓。”

    “本官在坊间曾听说这几日有名为‘苏毓’的大夫义诊,”他从袖袋中抽出一张药方,“这可是你的药方?”

    “正是下官的。”

    上面有苏毓的印章,独自一家,别无分号。

    高院使小眯眼从药方上溜到了苏毓脸上,露出些许惊讶,可能是没想到苏毓如此年轻。

    “这药方开得中规中矩,些许地方尚有商榷的余地,”他停顿一下,看着药方摇头,“念你年纪尚轻,如此程度已算上佳,以后便跟着我,好好学学吧。”

    “谢院使大人。”他垂下眼睑。

    即使我没细看,也能想出他此时眼中的嘲讽早已收敛不住。

    xxxx

    太医院的事务严格来说不是很繁忙,最近也是风平浪静得很,偶尔苏毓会被他的院使上司拉去教育一番,无非是些几百年前的医理。

    别看苏毓每次都无关痛痒的模样,其实他多半记恨在心里。

    另一方面,太医院的藏书很丰富。苏毓学的,都是历史上有名的,总被引经据典的医学著作,因此他对太医院中零散的古籍散卷、孤本更有兴趣,往往能发现一些偏方,补充他原本的不足。

    我瞧这些书破损成这样,恐怕再过几十年,也就是被书虫蛀坏,付之一炬,难怪没有一本留下来,扬名后世。

    这日苏毓刚看了一半的书,便被高院使派人叫去,说是进宫看诊。

    和他一同来到京师的几位院判都先后进宫看诊过,多数是独自一人,或带上一个小医童,甚少有像苏毓这样,被高院使压制着,至今没有进过宫。

    有时在四合院里碰面,他们也会借此嘲讽苏毓一番,各自庆幸没有遇到妒才的高院使。苏毓往往无视他们,不作争论。

    宫中需要看诊的是庄嫔吴氏。

    自从地位最高,朱棣最宠爱的皇后人选,王贵妃于永乐十八年病死后,宫中对于妃嫔的疾病更为重视,大大提高了太医院的用途,这才从民间抽调名医扩充太医院。

    庄嫔的寝宫在深宫大院之内,步行过去有很长的距离,直走得五十开外的高院使气喘吁吁,我看着也觉得他很可怜,大把年纪了,还不早早告老还乡,别以为每日进补就能补得回来。

    不过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好处,像这种把脉的事,就不用牵根红线以避嫌,于是他先进去细细把脉了,苏毓在外间候着。

    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高太医,今个在外间候着的似乎不是药童?”

    “回娘娘的话,是太医院新来的苏院判,年方十九。”

    既不可闻地听她应了一声,“真是年轻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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