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情定八百年后第1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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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定八百年后 作者:rouwenwu

    感到相当愤怒,母亲已经够可怜了,现在还要在感情上受苦,她都劝过母亲放弃陆明霄吧,他将婚期延后那么久根本就是不重视母亲。

    无奈母亲这个人实在是死心眼,爱上一个人就会不在乎吃苦,当年她为了曾逸离开父母,放弃过一个千金小姐的生活,转而去给曾逸洗手做羹汤。

    而现在她为了陆明霄又一次委屈了自己,唯一让她欣慰的一点是母亲对陆明霄不再向以前那么好了,对他的关心明显大不如前,她毕竟是受了伤,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毫无芥蒂的面对他。

    在曾芷兰还没有从被表白的漩涡中走出来,就得知方遥然已经离开的消息,那一刻曾芷兰感到自己的手脚都是凉的,心空了,觉得少了些什么。

    对于他走时并没有打电话给她,她也是有怨的,只是想到那一晚她抛下他独自跑回家,对于他来说也是一种伤害吧?

    两人就这么错过了,在方遥然走后长达几个月甚至一年之久,曾芷兰都没有适应过来,每天放学她还是下意识地向方遥然曾经所在的班级望一眼,只是无论怎么望,他还是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有时候习惯是相当可怕的,曾芷兰已经习惯了方遥然的存在,习惯了他在放学后等她一起回家,习惯了他给她补英语听力和口语,习惯一起去旅游一起去餐厅吃饭。

    她甚至连他死皮赖脸地非要握她手的样子都很怀念,当时觉得他这人有点烦,烦得她有时候想揍他,可是如今想来当初相处的片段个个都让她珍惜不已,其实她不得不承认,对于方遥然她不是无动于衷的。

    那晚她逃跑了,那是因为她被自己的反应吓到了,并不是故意要伤害他,只是她也许是真的伤害到他了吧?否则他怎么会在走时连个电话都不打一下?

    分离得越久,曾芷兰越想他,她还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在她心中已经这么重要了,但是她知道得太晚了。

    高三这一年曾芷兰过得很辛苦,学业太繁重,有时一静下来她就会想起方遥然,一想起他心就会揪得厉害,所以只能命令自己用力地学习,只是英语越来越难,没有方遥然的存在,她学得更加辛苦。

    有一种现象很有趣,那就是高一来时班内的女同学有三分之一是长头发,而到高三总复习时长发的人一律剪成短发,据说是为了早上梳头花的时间少,可以多睡会儿,只有曾芷兰一个人留着长发,她不习惯留短发。

    还有高一时班内戴眼镜的同学寥寥无几,而到现在套一句生物老师说的话“我就站讲台上往下一看,全都是‘四眼’同志。”

    当初学校的人听说方遥然离开了学校,众人的反应都相当强烈,男生是松了一大口气,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女生则苦恼不已,没有帅哥来养眼了,这课外唯一的娱乐也被剥夺了。

    起先,学校里的人看曾芷兰就像在看弃妇,大多数女生想看她萎靡不振、憔悴不堪的样子,只是她们都失望了,曾芷兰的表情和以前并无异样。

    其实曾芷兰将一切都放在心里,难过也是独处时才会难过,当着众人的面她能做到脸上不带任何情绪,任谁也看不出她的伤心。

    由于曾芷兰并不想离母亲太远,所以就报取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她的高考成绩刚刚过线,母女两人都很高兴。

    方遥然走后他以前的号码就成了空号,新家地址与电话他都没有告诉曾芷兰,这令她在领到n大的录取通知书时想要找他分享一下她的喜悦都不行。

    这一年曾芷兰的变化很大,人又长高了四厘米,身高有一米六六,有一句俗话说“女长十六七,男长二十一”,一般的女生十七岁过后就不会再长了,可她居然在过了十七岁后又长高了这么多。

    五官仿佛长开了一般,曾芷兰从以往的秀丽渐渐长成谜一样的美人,之所以称为‘谜一样’是因为她这个人对于其他人来说就是个谜,关于她的很多事都无法用常理解释得通。

    现在的她走在路上回头率直高不下,可以想像等再过几年,曾芷兰会变得有多漂亮,现在的她比起白婷菲来说还是差了点,但是谁也说不准以后会不会和白婷菲并驾齐驱。

    高三暑假,沈慧并没有和陆明霄结婚,这次是她拒绝了陆明霄的求婚,如今她也个性起来,当初陆明霄延后婚期伤了她的心,而如今她在他向她求婚时也令他难堪了一回。

    曾芷兰为此都为母亲拍掌叫过好几声好,原来母亲有时候也是会发脾气的,得知陆明霄被拒绝令她出了好大一口怨气,对他也不再摆脸色看,毕竟现在看他每天在母亲面前小心讨好的样子,很可怜!

    大学生活

    曾芷兰选的专业是企业管理,当初填专业时觉得哪一门专业都不是很吸引她,而且她有要自己干事业的打算,所以就选择了这个专业。

    大学基本比高中要轻松些,老师管得根本不严,学生们基本比较自由。

    对于曾芷兰来说,根本不可能像一般人那样点头哈腰地讨好上司只为了不丢了工作,她做不到逆来顺受,所以她要自己开公司,不用去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其实开公司的手续很复杂,如何将公司做大更加困难,她目前不缺少的就是钱,何况有陆叔叔在,她根本不需要担心什么,何况只要有他帮忙,连客户之类的人都不用自己费心去找。

    在这个社会上,她最出众的无非就是武功,那么她就要物尽其用,将自己的长处发扬光大,她就是要开一个保镖公司,她负责教导保镖们武艺,训练他们的反应能力,目前她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八面玲珑会谈生意的女合伙人。

    曾芷兰的大学生活很丰富,除了课业她将时间大部分都花在了学习如何管理公司和寻找能当保镖的人员上。

    半年前她已经找了三个人,此三人她以前见过,就是当年在母亲面前散布谣言的那三人,曾经是方遥然的小弟,而自方遥然走后他们并没有再投入到别的‘老大’门下,看来对方遥然还算衷诚,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她发现他们比其他小混混要善良些,不会胡乱收保护费,对待长辈还算有礼貌。

    而且他们的反应能力较强,有些小聪明,本来身手就算灵活,如经过专门训练,对付高手来会有些困难,但比起社会上的其他保镖定会厉害许多。

    其实她选中他们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也是为了怀念些什么,为了平时还有人和她一起回忆一下方遥然这个人,他们曾经和他相处过,看见他们就能够想起那个已在美国的人。

    “曾芷兰,下课后去哪里?”一位短发俏丽的女孩打断了正在沉思中的人,此人名叫张倩倩,人称小倩,是曾芷兰同宿舍的人。

    “我出去有点事,晚上不陪你吃饭了。”曾芷兰向她笑了笑,上了大学后她有了一位好朋友,就是眼前这位,张倩倩人很开朗,遇事非常想得开,属于‘宰相肚里能撑船’的那种人,她经常笑,看见谁都笑,笑得令看见她的人也会不自觉地跟着笑起来。

    “不会是去和某位帅哥约会吧?”张倩倩神秘兮兮地靠近曾芷兰,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很能勾引人,其实她长得很讨喜,第一眼看到她不会感到惊艳,但相处久了会觉得她这人是耐看型,越看越觉得她好看。

    曾芷兰波澜不惊地回道:“你想太多了。”

    “哎,如果我是你,不去外面钓个金龟婿回来我都不姓张,你可是我们系的系花啊,比其它几个系的系花受欢迎多了。”张倩倩边说边可惜,曾芷兰这人自她见过后就想深交,她长得美,虽然浑身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息,但是她就是能不经意间吸引人的视线。

    有时张倩倩会发现她的眼神常常散发一种忧郁,其实也就是这种忧郁更加吸引雄性动物,令那些追求者即使被拒绝了也不舍得放弃。

    “你电视看多了吧?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曾芷兰不以为然地看了看还在‘眼冒金星’的人,学校里长得不错的女生有很多都和校外那些开着车的小开有关系,每天晚上学校外面就停了好几辆车,都是接她们去外面过夜的。

    这里面的人有几个是真心?绝大多数都是肉体交易,虽然现在的大学生经常感到手头紧,但是为了那些钱去出卖自己的身体也太过不自爱了些。

    有时候曾芷兰也会如此想,或许是自己的命太好,不缺金钱,所以不知那些物质生活不富裕的女生的辛苦,并且看不惯她们为了钱去糟蹋自己,如果自己重生在穷人家庭中会了解并接受她们一点吧?虽然她肯定自己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出卖自己的身体。

    也有几个自认为英俊潇洒的小开找过她,要她当他们的情妇,那些油光粉面的公子哥头都仰得高高的,给人一种‘老子就是有钱’的感觉,并用施舍的口吻对她说话,开出‘陪他一个月给她二十万块’的条件。

    开玩笑!这社会的有钱人怎么贱成这样?惹怒她的后果就是令他们有血光之灾,她没有傻到去当面教训人,在用比他们更加骄傲的语气拒绝后走远,趁人不注意时用几个小小的石子就将他们的牙全部打掉。

    这些人不是自认为英俊潇洒吗?这次牙都没了看他们还怎么自以为是,那捂住嘴哀嚎的样子已经没有了任何高高在上的感觉,看得她很解气。

    受了近几年电视剧的影响,这些石子她都是带着手套拿的,免得上面有她的指纹,查不到指纹这些公子哥儿就没办法找到罪魁祸首,也没有人会怀疑到她身上,因为她一个‘弱女子’不会有那么大的力气能令石子打光他们的牙齿。

    “不是我说你,都大三的人了,长得还这么漂亮,怎么就不交个男朋友呢?追求你的人那么多,挑一个好一点的男生交往吧。”张倩倩还在劝说,大学时代没谈过恋爱的人不是长得很丑的,就是家里太穷的,可是曾芷兰这人不仅长得美,还很有钱,不交男友太浪费了她如此好的条件。

    “回来后我给你带好吃的,乖。”曾芷兰对她的话听而不闻,轻轻拍了拍她的脸后走了。

    时间过得就是这么快,现在她已经是大三的学生了,刚开始她还对这里的教学方式很不习惯,现在她已经适应了这种教学模式,她还以为自己不会那么容易交到朋友,没想到在这里她居然也会有好朋友。

    张倩倩对人很真诚,不会耍手段,`几乎是没有任何心机,这种人她喜欢,所以在她接近自己时,她并没有刻意排斥她,渐渐相处下来,两人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好朋友。

    出了校门,曾芷兰坐公交车去和那三个人见面,到达目的地用不了多久,他们选的地方比较折中,双方都不会用太久的时间。

    大概在半年前吧,她已经有了开公司的念头,后来在路上巧遇了那三个人,他们没有再升学,也没有工作,正在苦哈哈地找着工作,无奈三人因为没有学历而不被企业所聘用。

    当时灵光一闪,曾芷兰想到自己正需要人手,他们是最好的人选,于是她就将想法跟他们说了,最初他们谁也不信,一个大学还没毕业的女生要开公司?别开玩笑了,这社会是吃人的社会,开公司哪有你所想像得容易。

    知道他们不信,于是曾芷兰请了他们去饭店的包厢喝了一顿,酒过三旬,她开始将自己的想法统统说了一遍,资金人脉她都不缺,开公司很容易,他们所认为的很难一是因为资金的问题,二是因为需要疏通一些部门很费事。

    有陆明霄在,办任何手续都很容易,说来也好笑,他向母亲求了快三年的婚了,还是没有成功,母亲也是很有骨气的,任他是软硬兼施都不点头。

    所以他现在是想方设法地讨好她们母女,如此一来请他帮忙还不容易?他巴不得能为她们做些事呢。

    她将一切都说清楚后,那喝得虽有些高但尚算清醒的三个人终于动了心,确实以他们现在要本事没本事,要学历没学历的处境,怎会找到满意的工作?当保镖对于他们来说算是最好的选择了。

    接下来四人讨论以后的打算,在曾芷兰公司没开起来前他们三人暂时在陆明霄公司里当保安,工资不高,一千块钱先凑合着干,每周的星期三和周末两天的下午她教他们功夫,是那种适合男性用的比较硬气的功夫。

    为了训练他们的反应能力,曾芷兰手拿拇指大小的石子不用一丝内力射向他们,虽然不加内力,可是石子打出去的速度还是相当快,打在身上很疼,尤其是夏天衣服穿的少的时候。

    起先那几天三人被石子打得哎哟妈呀地乱叫,训练完后每个人的身上都是火辣辣的疼,但是他们道上混的久了,不会因为被打几回就放弃,何况曾芷兰是在训练他们,为他们着想。

    一切都没白费,经过半年的时间训练,这三人大有进步,现在曾芷兰手里的石子已经很少能打在他们身上了,他们的反应速度已经有了质的飞跃,有以前道上的仇家上门寻仇,他们也不再处于狼狈挨打的地位。

    回想起这半年来和这三人训练的点点滴滴,曾芷兰感到很有成就感,现在他们不仅功夫进步了,连脾气也收敛了许多,和那些小混混基本上已经脱离了关系,开始走正路了。

    下了车,曾芷兰来到四人相见的地方,他们早已经等在那里。

    此地是一片废墟,以前是居民区,前一阵子给拆了,目前还没有新的开发商来,平常也没有人来这里,于是这里就成了他们近一个月来练功夫的最佳场地。

    “兰姐。”三人一齐上前打招呼,开始他们都想称她为师父,只是曾芷兰目前并没有收徒弟的打算,何况教他们的武艺也只是皮毛而已,师父这个称呼她受不起,所以令他们改了称呼。

    “拳法练得怎么样了?”曾芷兰问道,眼前这三人现在都是黑头发,并且没人再戴耳钉,全都规矩得很,任谁一看也不会怀疑他们是小混混。

    “练好了。”大块儿高声说道,之所以叫他大块儿,是因为此人体格高大强壮,是三人中块儿头最大的一个。

    “我们也差不多了。”老二和老三也齐声说道,他们和大块儿——老大三人对兰姐可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她年纪比他们还要小一些,可是功夫居然如此之好,他们都知道她所教的只是皮毛而已,就算如此他们也是受益匪浅。

    就为这点他们也愿意称她为‘姐’,即使年纪比他们小,换一种想法,曾经他们都以为她会是他们的‘大嫂’,毕竟他们的老大方遥然可是帅得天怒人怨的混血儿,他迟早会追到她,只是谁也没想到老大最后去了美国。

    “都打一遍给我看看。”曾芷兰在一旁的台阶上坐了下来,静静观看,看到他们动作不到位或者力度不够她都会提出来,让他们重新练。

    曾芷兰想着该是时候选些女孩了,只是女孩子不好选,一来没有什么女孩愿意当保镖,二来即使有愿意当的,身手又不见得会利索,重头练起又太过浪费时间。

    而且最好还要一些保镖会说英文,现在的保镖有很多都会说外语,这样一来就更麻烦,武功好,人品好,还要会说外语的保镖哪那么容易找?但愿现在开始培养他们这些多方面的能力还来得及。

    电话铃声响起,曾芷兰接起电话,原来是张倩倩要她给她带某某街上的臭豆腐,据她所说,方圆百里,只那一家的臭豆腐最美味,吃得令人恨不得连舌头都吞进去。

    因为要给张倩倩带臭豆腐,所以也就没在此处多作停留,将练习要点及每人的不足之处告诉了三人,让他们自己练习,下次她再来检查,交待完一切后就离开了。

    好在那条街也不远,曾芷兰很快就买好了臭豆腐回学校,这怪味的食物她不喜欢,可张倩倩偏爱吃臭豆腐,经常在宿舍里吃,吃得整个屋子臭气熏天,令舍友和隔壁宿舍闻到臭味的人均叫苦连连。

    可对于一个喜爱臭豆腐已达恐怖境界的人来说,威胁利诱均已达不到目的,只要能吃到臭豆腐,要她做什么都愿意,对于张倩倩来说,即使是亲妈来了她也要先吃完臭豆腐再去见她妈。

    走在校园里看到成双结对的情侣,曾芷兰已经习惯了,已不再像以前那样看到情侣间亲密的动作感到不自在,现在她已经能在一对热吻中的情侣旁边走过而面不改色,这对于她来说,也算是跨世纪的进步。

    又见故人

    这天,曾芷兰来到了陆明霄的工作大楼,找他谈谈开公司的事情,如果没有他给予她宝贵的意见与支持,想必她即使再有抱负、承受力再强也会被现实的残酷逼得信心大减。

    她特地选在了中午的时间过去,就是为了避开他的工作时间,现在十二点已过半,她吃完午饭就赶了过来,想必陆叔叔也已经用过了午餐。

    如今她已能不通过总机通报就可以直接进入陆明霄的办公室,目前为止还没有多少人能有此殊荣。

    走进办公室便看到陆叔叔已经等在那里,曾芷兰向他问过好后就在一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陆明霄整理完手头上的事情看向曾芷兰:“你开公司的事准备得如何了?”

    “不尽如人意,找到身手好、人品好的人选不易,而找会说外语的保镖更加困难!”曾芷兰老实回答,当初打算开公司时她可是雄心万丈,只是在一步步走来后却发现原来连小小的细节都要考虑到,不得不承认要开一公司还真是不容易。

    “慢慢来,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抱负也算难得。”陆明霄的话里不无欣赏,他对这个会成为他继女的曾芷兰一直是欣赏有加。

    “嗯,我想要一个女合伙人,负责谈生意招揽客户,最好还要擅长管理公司,我这次来就是想要陆叔叔给我推荐一个合适的人选。”

    陆明霄听后思索了一会儿,随后说道:“我会帮你留意,等你毕业后公司开业,我就将人给你推荐过去。”

    心里的一块大石落了地,果然是背后有势力什么难事都能办妥,曾芷兰感激地向陆明霄道了谢。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陆明霄突然犹豫地问道:“方遥然那孩子还和你有联系吗?”

    不经间突然听到了这个名字,就好像一块大石不经意间打入平静无波的湖面瞬时激起千层浪,曾芷兰的心里一痛,双手不禁紧握起拳头。

    “他、他没有联系过我。”对于他一直没有联系过她,曾芷兰心里一直是不好受的,曾经相处那么长的时间,彼此之间都是有感情存在的,可他居然走得干干净净,一点消息都没有,令她想起那著名的诗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有时走在大街上突然看到某个背影相似的人,曾芷兰都会感觉自己的血液立刻加速流动,双眼紧紧盯住那个人,那既期待又矛盾的感觉缭绕在心头,个中滋味很难说得清楚。

    只是等那个人转过身时,她所感觉到的只有浓浓的失望,即使知道他这个人不可能回来,最起码不会在这个时候回来,可是看到相似的身形,听到相近的声音都会令她的神经条件反射般的紧绷起来。

    如果以前她还不知道自己对方遥然的感觉,那么现在她可以肯定自己对他的感情不仅仅只限于友情而已,她喜欢他!这是她这几年来终于参透的答案,一个不容她不承认的答案!虽然她最开始总是下意识地排斥这个认知,但是事实就是事实,不能因为你不去碰触它就不存在。

    “这个孩子,还是不能原谅我,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吧。”陆明霄忧伤起来,说到最后一句话时声音小到耳力差的人会听不到。

    他右手揉了揉犯疼的太阳|岤,一想起这个儿子,他就有种浓浓的无力感,这个儿子在n市时就不屑于他尽父亲的责任,现在一声不响地去了美国,他现在即使想修复父子间的关系也无能为力。

    曾芷兰低着头不说话,她没有心情说,她从没有停止过思念方遥然,只是平时她都将这种思念藏在心里,有时她心情差或者心情好时都会想起他,一想起他她的心里就会有股踏实感,这种感情有所寄托的感觉很好。

    “他这一走,最想他的人就属你和我了。”陆明霄也看出了曾芷兰的难过,叹了一口气。

    曾芷兰抬起头看了陆明霄一眼随即垂下了目光,强忍住心中泛起的酸意起身道:“我有事先走了,陆叔叔您先忙。”

    “好,你慢点走。”

    没再多加停留,曾芷兰起身离开,她没想到他会突然提起方遥然,也对,方遥然是他的儿子,他不想念自己的亲生儿子才怪。

    陆叔叔也算可怜,刚知道自己还有个儿子,可还没有得到儿子的原谅且没有尽到丝毫作父亲的义务时,这个儿子就离开了,令他想补偿都没有办法。

    她知道陆叔叔一直都没有放弃调查关于方遥然的消息,他的近况陆叔叔都知道一些,她虽然也想知道关于他的近况,但是她没有勇气去问,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激动的情绪。

    这段感情注定就是要夭折的,何况他们还根本就没有‘开始’过。

    既然注定不能够在一起,那么他这个人将永远住在她心底,是她最珍贵的回忆。

    有一件事令曾芷兰想起来就想感叹世事无常,那就是高中时期一直缠着她想要她当替身的黄导居然和她成为了朋友,曾芷兰在有空时偶尔会帮他所导演的主角做一下替身,最多就停留一个小时然后走人。

    在别人看来多么困难的动作,由她做来却得心应手,所以给黄导帮忙每次都不会浪费她太多时间,她只需要做一次就能达到完美的效果。

    当然,拍摄小组看到来了这么个罕见的高手,怎会不议论纷纷,她这高超的武功是如何习来的就足够上报纸杂志头条了。

    为了避免麻烦,曾芷兰每次去拍摄场地都会稍加打扮,将自己打扮得成熟平凡一些,没人能看出她还是个学生,何况有黄导的刻意误导,他们一直认为她是唱京剧的,所以身手才会那么轻灵,做出其他替身根本做不出来的高难动作。

    并不是所有人都相信黄导的说法,也有人在曾芷兰走后秘密跟踪,但是曾芷兰是谁?岂会那么容易就让人跟踪下去,以她的身手只需故弄玄虚一番,就可轻易将之远远抛在身后。

    所以对于拍摄组的人来说,她的姓名来历就是一个谜,在所有跟踪者都无功而返后更加确定了这一点。

    作为替身完成几个动作对于曾芷兰来说不算什么,所以她都不收钱,因为黄导那坚持不懈的毅力值得她帮他,从当年他发现她的身手起就一直在说服她,谁也没想到他居然坚持了好几年,即使她是铜墙铁壁,也有心软的时候,所以她妥协了。

    何况就冲他这人没有泄露她的秘密,令她远离那些就会无中生有的记者的马蚤扰,这么守信的人还是值得她帮助的。

    走在回家路上的曾芷兰突然想到,她要开公司的事怎么就没想到找黄导帮忙?他这人见多识广,推荐几个身手不错的人应该不是难事。

    曾芷兰想好后就转身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她要去找黄导谈谈,她一直都在帮他,这一回她需要他的帮忙。

    前方精品店前停下一辆银白色宝马,随后从里面出来一个女人,确切点的说应该是个很美丽的女人,这个美人曾芷兰认识,是白婷菲。

    显然白婷菲没有看到曾芷兰直接进了精品店,小轿车开走了,看来她打算要逛很久。

    自白婷菲出国后,曾芷兰就没再见过她,前一阵子听陆叔叔说她提前几个月毕业回国了,目前打算在自家公司里先锻炼一下。

    据说白婷菲变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么嚣张跋扈,性格变得温和多了,看来为了追回陆泽澈她下的功夫真不少。

    爱情的力量确实是强大的,它可以令方遥然变得像无赖一样,也可以令白婷菲变得善良一些。

    只是白婷菲的革命道路还是很长,陆泽澈的态度很强硬,坚决不吃回头草,任前女友变化多大他都视若无睹。

    现在陆泽澈在英国爱丁堡大学已经拿到了计算机和工商管理双学士学位,正打算再攻硕士学位时,被他父亲叫了回来,按陆明霄的说法就是作为高级领导人学历不是最主要的,没必要去拿个什么高等学历头衔,想当年比尔盖茨还不是大学没毕业就开了公司,这几十年下来比那些博士后、教授等高学历的人不知成功多少倍!

    其实有时候实际经验比课本上的理论知识要有用得多,目前陆明霄就想要锻炼儿子这方面的能力。

    所以现在陆泽澈已经被迫回国,开始慢慢接手公司的事务,虽说公司的老股东欺他年纪小阅历少,经常在公事上排挤他,而陆明霄对此则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儿子自己去面对困难。

    陆泽澈的表现也令人刮目相看,他这人性格本身就比较内敛,对于冷嘲热讽他也不会讽刺回去,就当没听见,在适当的时机他通过实力反击回去,令那些倚老卖老的家伙只能将气往自己肚子里吞。

    曾芷兰看着白婷菲优雅地走进精品店,心想无论她的性格怎么变,她那爱好买名牌衣物与首饰的习惯却改不了,这也算是从小出生在富裕家庭的人普遍的习惯吧。

    不再多做停留,曾芷兰抓紧时间去黄导目前拍戏的地方,她这人做事向来喜好速战速决

    母亲结婚

    黄导这人还是很热情的,在得知她需要帮忙时,立刻拍胸脯保证决对会给她找几个身手不错的人。

    果真没过几天,就有十来个人找她了,都是黄导推荐的,这些人一般都做过替身,有的是武馆的学徒,身手还不错,曾芷兰基本上都留下了。

    做法还是一样,让他们在她公司没开之前先做好各自目前的工作,她会抽空教他们武艺。

    令曾芷兰高兴的是,这十来个人有两三个会说英语,这也是经常跟着剧组各国跑锻炼出来的。

    曾芷兰大三暑假期间,陆叔叔靠自己雷打不死的小强精神终于抱得了美人归,他们打算在七月中旬结婚,两人并没有打算将婚礼办得多隆重,只是打算请各自的亲朋好友来吃顿饭做个见证而已。

    他们结婚后,曾芷兰当然要跟着沈慧住进陆明霄家,经过这几年的相处,几个彼此也熟悉了,根本不存在不自在之感。

    沈慧结婚这天,老天真是给面子,万里无云,阳光明媚,偶尔吹过一丝丝微弱的小风,令人感觉心旷神怡。

    这天曾芷兰也破天荒地打扮了一下,一改平常的牛仔裤加长袖t恤穿着,选了件淡粉色较保守的礼服,露出一小部分颈部,礼服长度过膝,她当然不会让自己的小腿露在外面,穿了肉色的丝袜,胳膊上又套上了当年在高中时期所用的‘臂套’,这东西自上大学后就再也没用过,今天又派上了用场。

    长发也被美容院的人给盘在头顶,只留下几缕发丝垂在耳旁,经化妆师随意一弄,这发型既显华丽妩媚又不失其俏皮之处。

    由于曾芷兰没有打耳洞,所以没有打算戴耳坠,几天前母亲特地为她买了条白金的项链,今天所穿的礼服领口较低正好将之衬托出来,看起来极其美丽优雅。

    尖跟的高根鞋曾芷兰穿不习惯,所以选了双粉色坡底高跟凉鞋,这鞋和衣服的颜色都不是她所喜欢的,只是日子特殊,她必须穿这些颜色较喜庆的衣服和鞋,她也只打算穿这一次。

    曾芷兰本身就漂亮,而现在一经打扮看起来更是淡雅脱俗,令人移不开视线,她的五官非常适合上妆,本就美丽的脸一经上妆显得更加精致,她本身肤色就白,根本不用费太多力气就可以化个完美的妆,平常冷静犀利的双眸经眼线笔和睫毛膏的作用,居然显得勾人起来。

    做好一切打扮,连化妆师都对曾芷兰赞不绝口,连称这个小女孩上起妆来美得太勾魂了。

    婚礼当天选在大饭店举行,采取中式婚礼,一大早男方就去女主家里接人,然后一路高级名车浩浩荡荡地开往婚礼所举行的饭店。

    沈慧穿着专门定制的白色婚纱,整张脸经过化妆师的巧手,看起来也就三十岁,展现出一种很有韵味很成熟的美,这从陆明霄进门后看到她时那惊艳的目光就可以看得出来。

    对于沈慧来讲,这一刻是幸福的,她这一生从没想过自己还可以打扮得这么漂亮,穿着特制的独一无二的婚纱举行婚礼,当年和曾逸结婚时由于当时生活不好,仅是领了结婚证而已,根本没有办什么仪式。

    对于一个女人来讲,婚礼是其一生之中最主要、最难忘的事情之一,谁不想美丽一回?谁不想拍美丽的婚纱照然后去外国度度蜜月?

    只是这些在以前对于沈慧来讲都是奢侈的,她想都不敢想,所以曾逸在娶晚晴时那豪华的婚宴令她每次想起都会心头刺痛。

    而如今她也彻底美丽了一回,这也算是老天对于她前几年所受的苦给的补偿吧。

    虽说只是请了亲戚朋友,但是来的人还真不在少数,毕竟仅凭陆明霄的生意伙伴与公司职员的人数就很可观,这些人有很多不在宴请的范围内,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居然都自己来了。

    白婷菲和白父也来了,白父和陆明霄关系一向很好,而白婷菲也算是从小就在陆明霄的眼皮底下长大,所以对于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她不来也说不过去。

    今天的白婷菲真可谓是艳冠群芳,在外国生活了几年,也许是经常吃高热量食物的原因,她现在已经脱离了以前的骨感美,整个人变得略显丰满起来,身材标准s型曲线,比起以往更加有女人味。

    陆泽澈负责的事情比较多,无论哪一个亲戚朋友来他都要照顾到,负责张罗各人喝茶吃糖等等琐事,事情不复杂,但是也很累人。

    看到曾芷兰时,陆泽澈还是惊艳了一番,前几年在国外,回国见过她的次数也不多,只是在最近觉得她越长越漂亮,漂亮的女生他见过不少,所以也没觉得如何,只是今天匆匆一瞥,他还是被震撼了,原因不仅是她的外表,还有她的气质,也说不上来具体是如何,只是她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独一无二的。

    白婷菲知道与陆叔叔结婚的人是曾芷兰的母亲,这事情发展得太过狗血了,这当年她和陆泽澈欺骗的小女生如今居然成了澈的妹妹,她母亲成了澈的继母,事实就是这么可笑,这情节和八点档电视剧太过相似了。

    自她一来到这里,白婷菲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陆泽澈,只是他的目光并没有在她身上多加停留,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向另外一个方向。

    白婷菲顺着他的目光一看,愣住了,那里站着一个纤细的女生,非常具有存在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很美,只是觉得她很眼熟,仔细想了想,突然茅塞顿开,那不是曾芷兰吗?多年未见,没想到她变得这么漂亮了。

    曾芷兰站在场中央,虽然应付那些想要拉拢关系的人感到很烦,但是今天是母亲大喜的日子,她很开心,如果‘她’还在世上也会为母亲能够得到幸福感到欣慰吧。

    “曾芷兰?”一道悦耳的略带犹豫的女声在耳边响起。

    曾芷兰转头看向来人,原来是白婷菲,今天她真可谓是盛装出席,穿着紫色的紧身裙,将她美好的曲线表露无疑,这从一旁总有男士偷偷瞄她的胸部,就可以看得出她的身材有多好。

    “好久不见。”曾芷兰礼貌地向她点了下头,她和白婷菲的关系一向都称不上好,所以她无法表现得很热情。

    白婷菲打量起曾芷兰来,眼神越来越惊奇,语气带着不易察觉的不甘心:“真是女大十八变,我都快认不出来你了。”

    曾芷兰冲她笑了笑,淡淡地说道:“你比以前更漂亮了。”她知道美女最爱听别人夸她长得好,尤其是被和自己有过矛盾的女人夸更加能满足虚荣心。

    果然,白婷菲听到曾芷兰的话立刻笑逐颜开,如昙花绽放般光彩夺目。

    渐渐的,她们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视线,毕竟两大美女站在那里,无论是谁都会忍不住多看一眼。

    此二人一个美得如莲花般圣洁,一个美得如牡丹般高傲。

    于是周围渐渐有人走了过来,开始套近乎。

    “这不是白总家的千金吗,好像叫婷菲是吧,都长这么大了,这一位是哪家千金?我怎么没见过?”

    “你今年多大了?我家儿子今年二十有六,未婚,要不要先交个朋友试试看?”

    “啊,这不是陆总的继女儿吗?原来这么漂亮!我姓张”

    “我是”

    很快的,曾、白两人周围的人越来越多,众人的热情令曾芷兰即使想微笑也感觉自己的嘴角僵硬得很。

    白婷菲看众人的热情全是对着曾芷兰,她逐渐成为了配角,这令她很不爽,从小受众人瞩目已成为习惯,而这次居然成为了陪衬的,她感到很恼火。

    只是她还是有分寸的,不会不顾场合地生气,再说她明白这些人无非是冲着陆叔叔的面子才会对曾芷兰热情,这点道理她还是懂的。

    “众位叔叔伯伯,今天是我爸大喜的日子,各位远道而来也是我们的荣幸,先都找个地方坐下来喝杯茶吧。”

    陆泽澈在远处看到了曾芷兰逐渐僵硬的脸色,便立刻过来帮忙,片刻功夫众人都坐回了自己的位子上,即使还有不甘心的人,可是看在世侄都如此说了,再待下去没面子的是自己。

    曾芷兰松了一口气,对陆泽澈感激地笑了笑,如果不是他帮她解围,她还真不知要被这些热情的长辈们‘折磨’到什么时候。

    白婷菲冷眼看着陆泽澈,对于他的举动她感到很不舒服,因为她注意到了他今天的反常,从她来就注意到他的目光一直在围绕着曾芷兰转,而现在他居然来给曾芷兰解围,她当然不会自恋地认为他是在给自己解围。

    最让她心慌的是,刚刚曾芷兰对他笑的时候,他眼里那藏不住的惊艳令她危机感四起,每个人对自己所喜欢的人都是格外注意的,换句话说自己所喜欢的人对哪个人格外特别,自己绝对是第一个感觉得到的,有时这种感觉的准确度能和雷达相媲美。

    而现在她感觉到了,这个曾芷兰对于澈来讲是特别的,她不明白了,以前并不知道他对曾芷兰有多好啊,难道是因为今天看到她打扮得漂亮心动了?可是美人他看得还少吗?不说在外国那热情洋溢的‘波霸’美人,就是她自己的外貌也胜过曾芷兰几分。

    一见钟情这东西她更不认为会出现在澈的身上,不管怎么说,也许澈自己还没有注意到,但是她能肯定他对曾芷兰不一般,这个事实就像是蚂蚁在啃她的心一样,难受得要命!

    如果她的直觉是对的,那么他们两人以后成为一家人,经常相处在一块,那还不天雷勾动地火,谁敢保证他们不会‘旧情复燃’?

    曾芷兰对一旁的白婷菲那既困扰又担忧的表情感到很困惑,不知她的心里到底在纠结什么,但她不是多事的人,没有打探别人心思的乐趣。

    又过了一小时,在司仪的开场白下,婚礼正式举行了,新郎新娘开始走红地毯。

    看着母亲在陆叔叔的带领下一步步往前走,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曾芷兰在这一刻突然觉得眼眶热热的。

    这个婚礼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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