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的梦幻庄园-未知第54部分阅读
剩女的梦幻庄园未知 作者:未知
心的分成四大块,每一块都种满了各种作物:有果树区、兰花区、薰衣草区和草药区。
黑土地的面积比红土地小一圈,大约有四百平米左右,整块土地也被仔细的犁成六垄地,每垄地的宽度大约有三公分,地里种了不同的蔬菜,除了供给自己家和少数的好友,更多的是提供给四海饭庄。
黄土地面积最小,还是最初的五十平米,和其他两块地并排着看起来有点怪异,里面也没有荒废,而是种满了草莓。
三块土地周围,预留了一条小路,其他的草地上孟真也种满了薰衣草和小浪的彼岸花。整个种植园看起来花红菜绿,生机盎然。孟真的目光一圈一圈在自己耕耘的土地上流览,三百万、或者更多的钱,她就不信了,梦幻庄园这么大的院子,随便哪个东西卖卖应该也不止三百万吧。
野山参?!不行,剩下的两棵是人家老人给小浪的学费,她不能动;灵芝?也不行,野生灵芝的价格不是很高,卖掉这几个也值不了多少,还不如留着给姜爷爷和陈大嫂入药;兰花?!
她的目光扫向专门辟出的兰花区,里面种了不少品种的兰花,有剑兰、慧兰、春兰还有墨兰。品种大多很普通,不过,经过庄园的优化,这些兰花花型、品相看起来好很多。其中还有变异兰花。
说起变异兰,孟真很惊讶,最初只有一株变异兰。这株兰花本来是三株,是她从四川老人的山谷里发现的野生兰花,一株是荷瓣的,一株是梅瓣的,另一株是蝶瓣的,当时她直接把这三株花一起种在了庄园里,回来后整理庄园的时候猛然发现,这三株花竟然并成了一株,可是花朵开出来却是三种不同的花型,香气也格外的幽香飘逸。
本来她想把这株兰花卖掉凑买山庄的钱,可是斑竹品鉴过之后,觉得这株花非常难得,还是留着比较好。孟真考虑后也觉得有道理,就没有舍得卖。几天后,她在花丛里又发现了一株变异的茶花,花茎上开了十几多花,居然每一朵的颜色都不相同。有了这个发现,孟真推测,红土地除了能缩短作物的成熟时间、优化它的内部结构,看来不同颜色或花型的花,如果种在一起它也会使这种花自动合成一株,然后开出奇异的花。
有了这个想法,孟真非常兴奋,她从花房里又拿了几株牡丹来做实验,今天一看,果然在红土地的兰花区里,这三株牡丹也并成了一株,并且在同一个花茎上开出了不同颜色和花型的花。
既然红土地有这样的特异功能,那么外面随便什么花都可以咯?!孟真开心的看着这几株花,恩,先卖兰花,还是先卖牡丹呢?!
想了想,孟真拿着相机来到这株兰花面前。唉,比来比去还是兰花值钱呀,先卖这株兰花吧。咔嚓咔嚓,随着闪光灯一闪一闪的,孟真把这株兰花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拍了个遍。又有上次卖素冠荷鼎的经验,拍完照片,她打开相机的摄像功能,把花茎上各种花型仔仔细细的拍了下来。
“ok,现在去找买家。”
她决定了,还是去外地卖。
“刘静,咱们账面上的钱,还能支持多久?”
孟真找好挣钱的方法后,先去山庄的财务室问问具体的财务状况。
“恩,账上还有十一万三千元钱。咱们的材料费都已经付款了,工人的工钱嘛,可以完活以后再支付,其他的零碎费用加起来也不会太多,恩恩,应该可以支持到下个月十号左右吧。咱们山庄规定的是十号发工资,虽然目前山庄还没有正式营业,可是员工的工资却要正常发放的,所以,最迟下个月九号,钱必须到账,否则——”
刘静敲着手边的计算器,一笔一笔给孟真算着。
“恩,行,我知道了,呵呵,放心,面包会有的,钱也会有的,你们就放心大胆的干吧!”
孟真笑着安慰道,心里却暗自盘算:小健一号结婚,那我二号出发,去了就把兰花卖掉,估计一天的时间就够,嗳,那个什么段先生在云南,离西藏不远,她还有时间去趟西藏。
安排完山庄的事,孟真又开始整理自己的耕地,小麦收割完了,地里的麦秸也都割好给王三爷送去。麦子的秸杆比较软,正好可以让三爷爷编一些小点的草袋子或者找口筐,用来包装山鸡蛋。
清理完麦秸,把地重新梨一遍,然后开始洒玉米种,洒完玉米种,她悄悄的取了一些庄园的黄土洒在上面。恩,麦子大丰收了,玉米应该也可以。
接下来的日子,简单而充实。庄头的一排二层门头房在月底完工了,孟真和王志行各自挑选了一间,其实王志行也没有选,他的目标很明确,孟真选哪间,他就选隔壁一间。
其实,孟真也没有选,她直接把西头第一间作为工作室的办公室,二楼是临时的仓库。因为后面的仓库还没有建,要不是孟真他们的租期赶得紧,前面的门头房也没有这么快完工。
选好房子,开门开窗做了通风,网线和电话线直接从度假山庄接过来,接着就是搬家。要搬的东西非常少,办公桌、电脑和文件柜,仓库里的库存非常少,基本上一车就拉了过来。
陈雪担心工作室搬家孟真忙不过来,也一早让老公把她送过来,她在老办公区看着员工们收拾东西,孟真在新楼这里看着,指挥工人办公桌放在哪里,然后又整理线路。
路路通也同时搬家,他们的东西更少,办公桌也只有两张,一个传真电话机、一台打印机和一个文件柜,不到两个小时他们就搬完了。整理好后,在老板的带领下,又跑到孟真这里帮忙。呵呵,既按老板的吩咐干了活,又讨好了这里的客服小姐,何乐而不为呀。
屋子里男男女女的齐下手,效率就是高,不到半天的时间,他们都各自安顿好。丁一也带着几名联防队员来帮忙,外面还有不少围观的村民,庄口边一片热闹的场景。
“恩恩,不错,很不错呀。孟真,咱们一共建了十二套这样的门头房,你和王志行各占了一套,剩下的十套咱们什么时候开始招商呀?”
丁一站在孟真身边,状似不在意的说。
“哦,郑健先租一套,孟三妮的父母也租一套,其他的嘛,我已经安排山庄的招商部开始着手操作了。对了,丁支书,咱们这里的位置偏,而且市场也不成熟,所以,第一年租金会比较便宜,您看?!”
其实,剩下的房子也好租,周家庄面朝大道,马路上经常有提着篮子在路边摆地摊的村民,有他们本村的,还有邻近村子的,这些大嫂大爷们都是拿自己家种的东西放在路边卖,像石榴、南瓜、苹果、山楂还有核桃什么的。原来周家庄庄口前面是一个长形的荒草地,即使庄里有人在街口开了小卖部或者山货店,可是人家路过的人宁可暂时停下来在路边地摊买,也不会特意拐进街里买。
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把这个荒草地建成了门头房,直接面对大道,完全可以让路边的人搬进来,房租给他们降到最低,甚至在初躲不收房租,只求先把市场热起来。等路过的人习惯了去门头房买东西后,再逐步开始收房租。
当然了,门头房不是孟真一个人的,她有这个想法,也需要得到村委会的支持。
“恩”,丁一听了她的话直点头,“孟真,你这个想法很不错,咱们这里的地理位置不理想,所以,开始的时候我也不会抱太大的期望,这样吧,现在是六月份,在十月份之前,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咱们剩下的门头房免费提供给大家,但是水电自理。你看行吗?”
丁一也不傻,他知道孟真的梦幻庄园正在装修,估计过一个月就能重新开张,等度假村开张后,有了游客,再加上平时的预热,到十月份的时候,这片门头房肯定能炒起来。
“恩,还是丁支书想得周到,王志行,你觉得呢?”
门头房是他们三方的,王志行的意见也需要考虑。
“呵呵,你决定就好,我没意见!”
王志行擦擦头上的汗,笑着说。
“好,就这么办!”
工作室安顿好,紧接着就是郑健的婚礼。孟真一家在周家庄虽然是外来户,可是平时的人缘不错,谁家有红白事,孟真都会出份子,另一方面,刘佳佳是村里小学的老师,不光是庄里的家长,刘家集和宋村的家长听说后,也赶来凑热闹。
所以,六月一日这天来“帮忙”的人真不少,郑健新建的院子里,里三层外三层的都是人。小孩子们也乐滋滋的在人群中追逐、打闹。
“嘭——嗵——”婚庆公司的礼炮准时响起,街口挂着八挂一万响的鞭炮,接新娘的花车一进庄口,“劈里啪啦”的鞭炮震天响。
幸福的日子 第五十八章 小浪的秘密(二)
“……现在我宣布,郑健和刘佳佳结为合法夫妻!”
丁一站在前面经过一番演讲后,把结婚证分别发给郑健和刘佳佳,并真诚的向他们表示祝贺。
台下、院子里,大家听到他的话,忙鼓掌喝彩,恭喜郑健刘佳佳喜结良缘。
“哼,有什么可高兴的,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堂堂大学生非要嫁到农村。喜宴也不能在酒店里举行,真是的,也不知道佳佳是怎么想的?!”
女方席上一个穿着入时的女孩儿不屑的说道,她上学的时候就喜欢和刘佳佳攀比,比学习、比家庭,毕业后比工作、比男友,现在刘佳佳终于结婚了,她还和男友为了房贷而奋斗。
“呵呵,我看挺好的。你看这房子,简直就是田园别墅嗳,在市区别说别墅了,就是六十平米的二手房咱们也买不起。人家佳佳就是有远见,这里空气好、工作轻松,关键是老公还能挣钱!”
另一个短头发的女儿抽了抽嘴角,笑着说道。她们同学四年,谁不知道谁呀,明明心里正嫉妒着呢,嘴里非说反话。
“就是,人家这房子少说也有两百平米吧,前面还有院子,佳佳说二楼还有露台可以种花,等夏天再来的时候,空中花园里的花也会盛开呢。”
“嘁,什么好老公,不就是个养鸡的吗?”
“对呀,人家就是养鸡的,可是一个月光鸡蛋就能卖四五千块钱的呢,这可比蹲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挣得多多啦。雅旋,我们得承认,咱们这伙人里,佳佳将会是过得最好的。”
这个桌子上坐的都是刘佳佳的同学、好友和同事,大家年龄差不多,所以说起话来也没有太多的禁航
“来,来,吃好喝好哈!别客气!”
孟真今天把头发随意的盘起来,斜刘海微微有点卷,穿着一条深灰色的长袖连衣裙,v字领露出她白皙的颈子,合体的腰身,宽大的裙摆,裙子及膝长,黑色的打底袜配了一双银灰色的短靴,看起来女人味十足。
作为新郎的家人,她不停的穿梭在酒桌之中,认识不认识的,她热情的招待每位来宾。
“咦,那个人是谁呀,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
孟真回到自己的座位,喝了点饮料,转了一圈下来,基本上和来参加婚礼的人混了个脸熟。她坐的这桌是主客席,两家的老人和最亲密的亲戚都坐在这里,旁边的一桌是佳佳的朋友和同学,接下来的是庄里村委会的人,西屋几桌是孟家的,靠门口的几桌是王姓的村民,她目光扫过王家那几桌的时候,无意间在王志行身边看到一个人,这个人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呀,可是她一时想不起这个人的名字。
“真妮儿,你弟弟都结婚了,嫂子什么时候喝你的喜酒呀?!”
孟真正疑惑的看着那个女人,刘玉梅穿着鲜艳的凑过来,她可是花了二十块钱呢,怎么也得吃回本儿来,所以,一家三口都杀了过来,要不是自家弟弟看见孟真就害怕,她还想把弟弟也叫来喝酒呢。刚吃了几口菜,她看见孟真盯着王二郎发傻,就连忙挤过来打趣她。
“呵呵,快了,姓子,来了别客气哈,吃好喝好!”
孟真虽然不喜欢这个女人,但是今天人家是来贺喜的,大面儿上怎么也得说得过去。至于她说的话,她的耳朵自动屏蔽了。
“哎哟,咱可要抓紧呀,别咱小弟弟都结婚了,你还没嫁人?!”
刘玉梅一看到孟真就会想起赔给她的钱,平时都是她沾别人的,没想到却在孟真身上栽了个大跟头,今天可逮着机会了,她一定好好刺刺儿她。
“嘻,婶子,你还是操心繁力叔吧,我可听说了,咱们村委会是培训合格上岗,要是下个季度考核的时候,繁力叔再有个万一,别弄得连大门都看不成!”
孟真听她越说越不像话,正想给她几句,孟三妮慢悠悠的从一旁走过来,毫不客气的帮孟真回嘴道。
“嘁,考核就考核,我们繁力现在整天看报呢,懂得比你多!”
在周家庄刘玉梅谁都不怕,还曾经和庄里有名的“母夜叉”对骂一天一夜,楞是把四十多岁的母夜叉骂的没了词哑了嗓子。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她一看见孟三妮都莫名的害怕。她怏怏的回了一句,便赶回自己的座位继续“捞本”。
“呵呵,真是卤水点豆腐呀,我看她也就怵你!”
孟真见自己准备的“好词”被三妮儿提前说了,便笑着说道。
“嘿嘿,我看也是!”
三妮儿也不知道这个刘玉梅为什么这么怕自己,可能她就是这个泼妇的克星吧。
“嗳,孟真,你明天就走吗?”
“恩,对呀,今天婚礼结束后,郑健他们两口子要去度蜜月,我帮他们收拾收拾家里,明天一早我就出发,果园和荷塘就拜托你照看啦!”
“哦,没问题,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果园什么的都是她的工作,现在果树还没有结果,她和宋海也不是整天都有活干的。人家孟真按月付给他们工资,果园没事儿,帮她耕耕地,照看荷塘也是应该的。
“一星期以后吧,我度假山庄还有一堆事,所以,不会在外面呆很久。对了,小浪和雷傲都会跟我去的,山上的别墅和熊熊你也帮我看着点哈!”
孟真本来想一个人去,毕竟她这趟不是去旅游,最好能早去早回。可是小浪一听说她要去云南,便吵着也要去,他想“顺路”去看看爷爷;雷傲听说主人还想去西藏,一琢磨就知道主人又惦记着帮它找伴儿,也吆喝着要跟着。于是,一人行变成了两人一狗行。
“放心吧,熊熊我会帮你照顾好的!”
那边,身着白色结婚礼服的新郎和新娘端着酒杯开始挨个桌敬酒。
热闹的婚礼一直持续到下午四点钟,婚宴结束后,孟真陪着韩姨和老爸把客人一一送走,然后一对新人也换好衣服,打包了简单的行李开开心心的去度蜜月。
第二天,孟真把家里都安顿好后,便开车带着小浪和雷傲出了周家庄。到了市区,她找个无人的角落把车和小浪、雷傲都收进庄园,这次她是去办正事的,不是自驾游,所以她提前订好了飞机票,可小浪和雷傲都是临时挤进来的,只好把他们放进庄园里,孟真也来一次“走私”。
“唉,难怪人家老人能干走私呢,把东西或者人放在里面真方便,而且世界上最先进的检测仪也查不到!”孟真坐在机舱里,想起老人给她讲的传奇故事,有点担心老人的近况,“也不知道老人在不在呢,听他的语气几乎都是在托孤了!”
有得必有失呀,老人靠着他的神秘空间风光了好几年,可也因为自大惹下了不少麻烦。无奈之下,他躲在那华深山谷里十几年,这么隐蔽的地方还是被他的仇家发现了,听他的意思,这次的麻烦非常大,如果躲过去他以后的日子就平安了,可是躲不过去,他也就——
“飞机票是到云南的,还是先把兰花卖了,然后再拐到四川看看吧,小浪肯定特别想老人”
孟真眯着眼养神,心里也计划着路程。
下了飞机,搭乘机场大巴进了昆明。来到市区,她没有找宾馆,而是先联系了下那位段先生。和他约好见面地点,然后打车来到约好的地方。这里是昆明市区的一个小公园,现在是中午,公园里人不多,她来到树林里看看四下无人,然后闪进庄园,小浪正拿着一本书坐在木屋里看书呢,桌子上放满了各种零食和水果。
“姑姑,到了?”
小浪似乎对这样的情况很熟悉,看到半天不见的孟真进来,便放下书问道。
“恩,咱们先吃饭吧。我和人约好了,中午两点见面。等卖了花,咱们直接开车去四川!”
孟真撕开几包饼干和面包,和小浪随便吃了点。吃完饭,她又把兰花移出来,放进准备好的花盆里。恩,这盆兰花谈好的价格是一百七十万,卖了它山庄也就有了改建的资金,她一定要把梦幻庄园建成她理想中的样子。贷款嘛,先不急,等山庄运转起来后,她有信心尽快还上。
中午的交易非常顺利,段先生验了货,然后直接把钱打到孟真提供的银行账户里。孟真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提前申请了一个银行卡并设定了短信服务,钱一到账,短信就来了。
钱货两讫,孟真圆满完成计划,然后打车离开,到了背人的地方下了车,从庄园里开出自己的suv,和小浪一起开赴四川。
一路无话,孟真开车来到小镇,把车子还是存到那个农家乐,和小浪在农家乐吃了饭,然后一起进山。回到熟悉的山谷,看再红色的彼岸花海,小浪欢呼着冲进小院。
他太兴奋了,所以没有注意院子里的广西火桐没有了,水池里的鳄鱼也没有了。孟真和雷傲跟在后面,发现了院子里的异象。
“小浪,有情况!”
孟真快走几步拉住连蹦带跳的男孩,然后小心翼翼的走进院子。院子里还是那么安静,只是老人不见了……
幸福的日子 第五十九章 小浪的秘密(三)
人呢?孟真小心翼翼的站在门口,小院里静悄悄的空无一人,房前的空地上还是种着一些花花草草,只可惜里面的名贵和珍稀品种不见了,剩下一些普通的菊花和茶花。小屋的木门半掩着,她谨慎的拉着小浪的手,雷傲在前面探路,推开门,外面的山风吹进屋里,里面的尘灰被吹拂起来。
“嗷!”没人!
雷傲迅速的在各个房间里看了看,然后回到孟真身边。
“小浪,爷爷不在!”
孟真的目光扫过屋里的家具,原木的桌子和橱柜上是一层薄薄的灰尘,看来已经有日子没有人住了。老人呢,他出谷了,还是被仇家找到发生了不幸?!
“爷爷,爷爷,我是小浪,你在哪里呀?”
小浪听到孟真的话,慌了神,他从这个房间跑到那个房间,嘴里不停的呼嘁着,有点走调的嗓音在空屋里回响着。
孟真也没有傻站着,她又折回院芋里,仔细的查看每一个角落。
老人开辟的花圃和药圃里稀稀落落的,里面的珍稀作物被人一扫而光,可是看其他的花草并没有损伤,孟真推测应该不是老人的仇人所为,如果觊觎这些植物并想把它们带走,那么也不会爱惜其他的花草。可是就孟真所见,里面只是少了些作物,其他的花草不但没有损伤,连位置都没有改变,这应该是熟人所为,难道是老人自己带走的?!
“姑姑,爷爷不见了,爷爷,爷爷!”
小浪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也没有看到爷爷的身影,柜子里的衣物、他和爷爷的相片还有贵重的玉器都不见了,爷爷到哪里去了呢?小浪青涩的脸上满是惶然,他是个弃婴,从小被爷爷带大,爷爷对他而言,是唯一的亲人,也是世界上唯一真心对他好的人。
“呜呜,爷爷,你到哪里去了,难道你不要小浪了吗?”
他回想起跟姑姑走的时候,爷爷不含的神情,难道从那天开始爷爷想到有今天?!胡思乱想的小浪,眼泪也流了下来。
“小浪,爷爷这么疼你,不会丢下你不管的,对了,屋里有没有留信呀?!”
孟真掏出纸巾帮小浪擦掉脸上的泪水,轻抚他的头发问道。
他摇头,“没有,家里的东西都不见了,爷爷走了!”
小浪看过里面的情况,收拾的很干净、也很整齐,没有任何打斗的情景,应该是爷爷自己收拾了东西离开的。不对,如果爷爷要走,他会留信给自己呀。
想着,小浪从孟真怀里挣扎出来,屏气凝神,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眼睛上,只见他棕褐色的眸子蒙上一层薄雾,接着薄雾散去,眼眸的颜色开始变浓,紧接着变成红色。
孟真诧异的看着他的变化,她没有看错吧,小浪的眼睛怎么变成火红的颜色,而且双眼只见隐隐有一个眼睛的虚影,就像是,对,就像宝莲灯里的二郎神?!
“小浪……”
她喃喃的叫着小浪的名字,这孩子是不是正常人?!
小浪好像没有听到一样,红色的眸子像探照灯一样不断的在屋里搜索着,看了好半天,没有什么发现。他的力气像是被抽走一样,看起来非常疲惫,双腿直打晃。孟真见状忙伸手去搀扶他,结果被他一把推开,接着,就看他想喝醉了一样,摇摇晃晃的来到院子里继续四处查看。
过了一会儿,他肃然的脸上有了情绪的波动,看他长长的吁了口气,红色的眼眸渐渐恢复正常。他深吸一口气,回屋里找了一把花铲,然后直奔东侧墙角,对着一棵芍药花开始挖起来。
“小浪,没事吧?”
孟真担心的看着把盛开的鲜花连根挖起,然后丢在一边继续开挖,过了三四分钟,小浪从泥坑里挖出一个阔口玻璃瓶,他小心的打开瓶塞,从里面掏出一个折成长条的信封。信封是很旧的牛皮纸,他把沾满泥土的手在衣服上蹭蹭,然后打开信封抽出一张白纸。
白纸上是熟悉的字迹,他眼中闪过惊喜,小时候爷爷教他写字,他怎么不认识爷爷的笔迹呢。他仔细的看着上面的字,纸上满满的十几行字,他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看完信,他放心的昏倒了……
“小浪,我是爷爷。我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看到这封信,没关系,早也好晚也罢都无所谓。以前的恩怨已经了解,爷爷也没有受伤,不过,经过这次变故,爷爷想了很多。……以前犯下太多的过错,现在回想起来很是后悔,所以,爷爷决定在有生之年做一些善事,为自己赎罪也为你积德……呵呵,‘枯木’和其他的树木花草我都带走了,它们不属于我,而是属于大自然,我要物归原主,把他们放归故乡……孟真是个好人,而且你也知道她最大的秘密,她会好好照顾你的,你要好好学习,等长大后再去找我吧。恩,你今年十三岁,那就五年后吧,五年后的老时间老地方见。就说这些吧,爷爷要走了!”
孟真看完老人的信,神情复杂的看着昏睡中的小浪。刚才小浪毫无征兆的倒了下来,着实把她吓了一跳,她又是掐人中,又是灌红果汁的,可是小浪根本就没有反应,就像睡熟了一样,任她怎么摇晃也不见睁眼。
没办法,孟真只好先把他拖到屋里的床上,小浪被她一通折腾依然没有反应,她就拿着信坐在床边守着她。雷傲则守着门口,预防有野兽闯进来。
唉,信里老爷子说的轻描淡写的,但是能让他大彻大悟,当时和仇家的战役应该很惨烈,否则,他怎么会如此超脱呢,还说出赎罪这样的话。不过,他是超脱了,现在是把小浪彻底交给她了。她不是嫌弃小浪,可是刚才他的样子真是太诡异,很显然,她的秘密人家知道,可是小浪的秘密她却不知道,唉,不是她胆小,而是把不确定的人放在自己身边,那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姑姑,现在什么时候了?”
正想着,小浪圆滚滚的大眼出现在自己面前。
“呃?”孟真揉揉有点发麻的胳膊,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中午了,小浪,饿吗?”
“不饿,就是有点困,姑姑,刚才把你吓到了吧!”
小浪感觉到孟真的疏离,有点难过的问道。他一出生就是红眼睛,所以才会被亲生父母遗弃,要不被爷爷捡到,他早就喂了山里的狼。
现在爷爷也走了,唯一相熟的始姑也害怕他。
“恩,有点,小浪,这是怎么回事?当然,如果你不想说我也不强求。”
“姑姑,这是我的秘密,爷爷说不要告诉任何人,不过,我现在只有姑姑,所以我不想隐瞒你。”小浪从木板床上做起来,硬硬的木板咯得他背疼:“姑姑,你知道世上有天眼的传说吗?爷爷说,我的情况就是天生有天眼。”
说着,小浪集中了下精神,他的眸子又开始变色了:“你看,以前我不懂得控制,眼睛一出生就是红色的,所以被家人遗弃了。后来,爷爷发现了我的情况,琢磨了很久终于找出控制的办法。只要我心里一直想着要看的东西,然后把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眼睛上,我的天眼就开启了,可以隔着东西看到里面的情况。比如现在,雷傲在门口睡觉,还打呼呢!”
小浪的红眼睛“看”向大门的方向,隔着墙,门口的情景一览无余。
孟真听了他的话,忙跑到外面一看,果然,雷傲正昏昏沉沉的睡着,听到她的脚步声才茫然的抬起头。
“小浪,你隔着墙都能看到?!”
孟真又回到屋里,看他虚弱的靠着床头。
“恩,无论是隔着墙,还是隔着土,我都能看到。不过,看过之后,我的精神会受到影响,最严重的一次足足昏睡了一天一夜。姑姑,这就是我最大的秘密,你不会嫌弃我吧!”
小浪可怜兮兮的看着孟真,仿若怕被遗弃的小狗。
孟真摇摇头,天眼的传说她也听说过,只要小浪不是狼人什么的就行。再说,他这种异能也蛮可怜的,使用一次还要浪费这么大的精力。
“……公盘的时候,别人都不看好那块全赌的毛料,结果,我用心一‘看’发现在岩石层后,是一片几乎透明的玻璃种,呵呵,姑姑,你知道玻璃种吗?”
在开往西藏的车上,恢复精神的小浪兴致勃勃的和孟真谈起当年和爷爷闯荡玉石市场的事迹。向孟真坦白后,小浪明显比之前开朗了许多。
孟真点点头,她看过一些赌石的小说,里面经常提到什么玻璃种呀、七彩翡翠之类的名贵玉石。
“爷爷用三千块钱买下这块毛料,按照我看到的位置一刀下去,整齐的断面是透明的玻璃种,当场就卖了四百多万呢。嗳,姑姑,你不是缺钱吗,要不咱们去趟——”
孟真摇头,她庄园里值钱的东西多了,没必要去赌石,她突然想起一件事,“不用了,小浪,你好好上学就成,嗳,对了,还有一件事,不要轻易的使用天眼哦,尤其是面对姑姑的时候……”孩子再小也是个男孩,必须提醒他别乱看。
幸福是什么 第六十章 惨烈的战斗
两个人聊着天,车子上了四川高速,行驶了一段时间便来到雅安,过了收费站,算是进入了西藏。
孟真听獒园的网友提起过,想到找到野生的藏獒最好去山区,在西藏的市区是买不到纯种的。如果在市区买,很多都是和当地土狗杂交的品种,很不纯,买这样的狗还不如回泉城到獒园去买。
所以,既然这次有机会来到西藏,她一定要去藏区看看,如果有机缘可以让她找到一条纯种的藏獒最好,找不到也没关系,就算是开阔眼界了。
“姑姑,藏獒都是从小开始养呀。本来狗就是认主人的,尤其是藏獒,一旦认准了主人,别人根本就制服不了。如果主人死了或者不在了,好的藏獒能不吃不喝陪主人死掉呢。”
小浪虽然没有养过藏獒,可是他从小就跟着爷爷四处流浪,自然听说了很多民间的故事。
“呵呵,普通的人是需要从小开始养,咱们不是有作弊的武器嘛,什么样的动物放在庄园里都可以优化,再说了,我真心对待它们,它们应该会受感化的。喏,雷傲就是我半途捡来的,这不也好好的吗?而且这次主要是给雷傲找个伴儿呢,小狗哪行呀。”
孟真笑呵呵的解说道,她当然知道狗的忠诚,熊熊就是从刚满月就开始养的嘛。不过,有了庄园她才别担心藏獒的忠诚呢。
还好有小浪的陪伴,否则整天行驶在高速上看着窗外荒凉的场景也蛮无聊的。
“哦,呵呵,是这样呀。姑姑,咱们快到了吧。”
这都三天了,早知道就同意姑姑的意见,先坐飞机到拉萨,然后再开车进牧场了。都怪他不想一个人呆在庄园里,而是惦记着在外面看风景,就撺掇着姑姑自己开车来,结果,什么景色也没有看到,整天在高速上穿梭真没意思。
“恩,过了拉萨,就到那曲了。听网友说,这里的牧场上还能找到纯种的藏獒,咱们沿途看到的很多狗都不纯了,大多是藏獒和土狗杂交的。”
孟真看着导航仪上的线路,和小浪解说着。
“哦,是这样呀,我说呢,干嘛跑这么远来这里呢!”
小浪点点头,一路上也看到不少藏獒,只不过个头没有雷傲大,而且眼里的神情也没有多少野性。
又在路上行驶了一天,孟真他们终于来到那曲。在县城加满油,然后又补充了不少物资:增氧药、抗高原反应药和几桶备用汽油。
下了公路,就是茫茫的草原,车子慢慢的行驶在蜿蜒的土路上。现在是初夏,蔚蓝的天空下,一片翠绿的青草。这里靠近公路,所以还能看到车辆,越深入牧场,路上几乎看不到人影,只有漫无边际的大草原。
“哇塞,好壮观呀,姑姑,你看!”
打开车窗,外面含着青草味的风吹进车子,小浪兴奋的舞扎着小手指着远处成片的牛羊。孟真也被眼前的景色吸引:繁茂的草地一直延伸到天边,仿佛和蓝天接连一起来,成群的牛羊如同地面上的云朵,一片一片的移动着,草丛中开着不知名的野花,微微的风吹过,让人心旷神怡。
“恩,真漂亮。这种风景在内地还真是看不到呢。呵呵,山上的白色不会是雪吧?!”
孟真和小浪闲聊着,车子没有减速,在这样空旷的地方开车,没有堵车、没有红灯,开起来格外的爽快。
“好像是嗳,姑姑,这里有藏獒吗?我好像一只也没有看到呢?”
小浪的脑袋一直摊在窗外,黑溜溜的大眼里满是兴奋。
“还要往里吧,这里离公路太近,即使有也会被人抓走的。”
孟真看着路况,雷傲在车厢里也有点兴奋,算起来人家也算是回家乡了吧。
中午,车子停在路上,孟真和小浪从庄园里拿出在县城买的食物,又从地里摘了一些水果,两个人和雷傲一起简单的吃了些,嚼着在县城买的羊肉,孟真心里盘算着时间。本来她计划是九号就回去,可是现在的情况,她根本就赶不回去。咽下嘴里的东西,她擦了擦手,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恩,还有信号,她没有进过大草原,不知道再往里行驶,里面还是否有信号,趁着现在有信号,她给陈雪和刘静都打了电话,交代了自己的行程,然后把卖兰花的钱都通过电话银行转到公司的专用账号里。
处理完公事,她又给家里打了电话,郑健去度蜜月,她又不在家,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她还真有点不放心。和爸爸聊了几句,这才放心的继续行驶。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反之亦然呀,没有人走,草地还是草地。”
随着车子的推进,土路越来越窄,最后干脆消失了,车轮下全是粗壮的青草。天色渐晚,孟真把车子开到一个土包上。
“姑姑,到了?!”
看了一天的草原,小浪从最初的兴奋道现在的困乏,迷迷糊糊的他感觉车子停了,揉揉惺忪的睡眼问道。
“没有,雷傲在车里憋了一天,我带它下来溜达溜达。小浪,困了吧,要不你回庄园睡吧!”
孟真打开车门,把强打精神的小浪送进庄园,现在虽然是初夏,可是野外的温度还是很低,与其在车里不舒服的打瞌睡,还不如让他在庄园的床垫上好好休息呢。
“恩,姑姑,我就睡一会儿哈,听说草原的夜里会有狼,等看到狼你叫我!”
熊熊有了小狗,三灰也就留在家里看着“妻儿”,这一别好几天,小浪还真有点想它。
“行,你先睡吧!”
孟真打开车厢,雷傲一跃跳下车子,她关好车子,四下里看了看,恩,没人。接着她来到土坡的背阴处,让雷傲守着,人有三急,她已经少喝水了,可惜……方便完,她开始在车子附近溜达,雷傲接触到草地后,非常兴奋,庞大的身躯像小山一样在草地上迅速的移动。
“恩,还好提前吃了药,高原反应没有这么强烈!”
孟真席地坐下,一进入西藏高原,她和小浪就开始有轻微的头晕和心悸,还好提前吃了药,又随时进入庄园休息,她们的反应不是很厉害。
天色越来越黑,四周除了风声什么也没有,远离城市的喧嚣,夜空中的星星触手可及,这种感觉真的非常奇妙。呵呵,就像苍茫的天地之间,只有她自己,哦,还有雷傲。
“嗷!”
雷傲转了一圈后,突然跑回来:“前面有情况!”
“什么?”孟真站起来,回到车里打开车灯,漆黑的夜幕下,两束光柱格外的显眼:“雷傲,发现什么了?”
“好像有狼,又好像有狗!”
雷傲侧着耳朵仔细的听着,远处的声音被呼呼地夜风吹散。
“嗷……唔……”
孟真静心听了听,好像是狼叫!她迅速关上车灯,然后把车子收进庄园里。
“来,雷傲,咱们去看看。”
把车子收好,孟真拉着雷傲悄悄的朝狼嚎的地方开进。别说小浪好奇草原狼,她也好奇。前进了一段路程,她们终于找到了狼群。
这里是草原的深处,草长的非常茂盛,有的都长到快一米高,孟真和雷傲小心的躲在草丛里,看前面的战斗。没错,前面正进行着一场战斗,两只藏獒对阵十几只野狼。
总听人说藏獒有多勇猛,可以和野狼pk,但那也只是传说呀,谁也没有亲眼看过,至少孟真没有见过。如今,这样的场景终于碰到了,孟真紧张的抱着跃跃欲试的雷傲,悄声的观战。
“雷傲,我还以为你的个头已经是最大的,没想到还有比你大的呀!”
孟真趴在雷傲的耳边说道,雷傲是纯种的狮头藏獒,身长一米左右,体重约一百二十斤,再加上毛长,看起来像头狮子,比一般的藏獒都要壮实。可是和眼前的藏獒比起来还是小了一点。
参战的两只藏獒,据她目测两只应该都是铁包金,一只身长在一米二左右,另一只比雷傲略大一圈,远远地看不到它们的眼睛,不过看狼群的态度可以推测这两只狗非常凶悍。
“嗷唔~~~”
狼是一种非常凶残也非常聪明的动物,擅长团队作业,只见它们分成两队,把原来靠在一起并肩作战的藏獒隔离开,分头围而攻之。
“嗷!”
藏獒非常勇猛,面对数量远远多过它的野狼也毫不惧色,庞大的身躯在狼群里穿梭,夜风里有了雪的味道。只见个头大的那只藏獒,锋利的牙齿在夜色里闪着寒光,一口咬住扑上来的野狼的喉咙,然后用力一甩,被咬穿喉咙的狼倒地毙命。不过,其他偷袭?br /免费电子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