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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石器去种田 作者:瓜不咸
在为止这篇文就正式完结了,可能还会有一章番外。
虽然中间有过争执,也有小可爱离开,但还是谢谢大家,陪我或是陪过我写完这本书。
谢谢!
喜欢我的可以收藏一下专栏,下一本【我在末世纳鞋底】(改了个名,游戏原素比较重)应该会在七月一号开,可以来找我玩哟~微博@瓜不咸
第101章 番外
秋日的清晨带着一丝凉意, 远处的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 打开城门的小镇里已经变得熙熙攘攘。正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好好吃上一顿早餐就该下地收稻子了。
如果有史官的话, 五年前那场战役或许会被载入史册。
石部落在长达半月的追击中被覆灭,多数人选择投降, 而岩则在雀和獠的坚持下被行刑。三根长矛贯穿下流出的鲜血宣布了一个部落的消亡,而三足鼎立的局势却并没有被延续下去。
因为荆的遭遇, 怒火中烧的唐筝马不停蹄地带人赶赴海边, 短短一周便将河部落攻陷。海岛上的族人移居岸边, 重新建立了一个城镇发展生息,唐筝为其命名——河海。
木部落的强大显然已经凌驾于另外两个部落之上。城外开始扩建的农田聘请了大量外族人耕种, 粮食的供应不再成为木部落的命脉, 再加上手工业和食盐的垄断,哪怕没有正名,木部落也俨然已经成为了一方霸主。
唐筝以有生之年绝不进犯向图腾起誓, 雀和獠心中无奈,但得这保证已经是意外之喜, 还得夸她一句仁厚, 早已没了以前的傲气。
为了方便发展, 唐筝开始在运输的河边建造小型的据点,并将石部落的地盘改造成新的城镇,名为陨石城。山路难行,木部落和河海那边相去甚远,以防将来会发生些什么, 中间有个中转站稳妥一些。
以上三处地方当然是本族的地盘大一些,几年下来说是城也能算得上。约莫千百人口,城外流动的人口要多得多,附近的部落多数也都向这边聚拢,以防隔三差五突然出现的工作被他人抢了去。
一系列的举措让旁人看得叹为观止,敲敲打打致力于建筑业三年之后大家都觉得怕是要有大动向,而唐筝则回家洗手种地去了。
年纪轻轻一番作为,也不是没有虚荣心高涨的时候,只是唐筝放眼一看外界,真真是无利可图,还是回家老婆孩子炕头热来得实在。
“嘿,今儿去吃碗粉吧。”
“好啊!我都想了好几天了,正好昨天发的工钱,走走走。”
两个男人说着话,脚下的动作不自觉开始加快。他们是没了部落的散户,少拿点工钱能在城外弄间屋子住,不过十平的房间里也得有十来个人挤在一起,环境差了点儿,但比住山洞树屋舒服多了。战争结束没多久,像他们这样的散户有很多,算是劳动力的一个大头。
热腾腾的牛肉米粉端上桌,切成大片的牛肉只有三片,好在厚度很实在,一碗牛肉熬煮的清汤只需一点食盐的点缀就能焕发出极好的滋味,便宜的价格受到这些工人的喜爱和追捧。
不多说什么,两个男人端着大碗“呼哧呼哧”吃得额头冒汗,这会儿一个清亮的声音从门口响起,听起来像是还没睡醒的样子。
“姨,三碗粉带走的。”
来人是个瘦瘦矮矮的小姑娘,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子,耷拉着眼皮无精打采的模样有几分可爱,就是那张脸上不带这年纪该有的天真烂漫,木得很,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柚抬起头来这么一看,立刻带上了笑意,“珺来了,又来给榛买早饭么?”
“嗯。”唤作珺的小姑娘乖巧地点了点头,从腰间的皮兜里掏出几个陶币放在桌上。
“呐,给你放在一块儿了,小心点端着。”柚很快煮了一大锅的米粉装进陶锅里,常人家煲汤的锅子不大,但分量却是不轻的,“也不知榛是怎么想的,让你一个人来买东西,要是端不动我让人帮你送去?”
珺小幅度地摇头推拒,“来了这么多回了,我端得动。”
“那你小心着点儿啊。”柚对这乖巧的孩子喜欢得紧,每次都免不了啰嗦这么两句。
“知道了。”
珺端着锅子回家,扎实的陶锅装满了东西有点沉,如果不是天天锻炼,这个年纪的孩子端得动也走不了她这么快。
她是五年前战场上被捡回来的孩子,有一个周边部落中最厉害的大巫师娘亲,来看病的十个人里面救活六七个没问题,温柔又好看,所有学的那些夸奖人的词用在娘亲身上都不为过。
再有一个就是她的母亲大人了。族人总说她是最伟大的人,是先祖的宠儿,然而珺一点都不这么觉得,奇怪倒是真的。毕竟谁也不会像她那样专门跑到野外去烤肉吃说什么情怀,凉飕飕的半夜不睡觉跑去看月亮,今天高高兴兴地种地,三天之后绝对看不见她浇水,大概只有好脾气的娘亲受得了她了。
不一会儿家门口就到了跟前,进门就见自家娘亲从小房间里走出来,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