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书香世家第4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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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香世家 作者:未知

    过一顿时间的人,加上这三年的素食日子,她现在做素菜拿手得很。浩瀚书屋

    只见她撩起衣袖,麻利地开锅下油,霹雳哐当地挥动锅铲,没过多久,就做出了一锅四宝素菜羹和一碗鱼香豆腐。四宝素菜羹可以开胃,鱼香豆腐容易下饭,希望那块牛皮糖能给个面子吃两口。另外,她还特别熬了一锅八宝粥,好让他清一清嗓子,免得再咳嗽。

    等到她将这些做完的时候,旁边的宫女们不免面面相觑,其实公公让她们跟着沈姑娘过来,只是让她帮忙指点一下做菜的方法,可不是让她亲自下厨。

    见到她们的神色,书华这才发觉自己抢了人家的活儿,不由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

    她与宫女们一道回到灵堂,才发现十五皇子与十七皇子来了,他们正坐在灵堂旁边的隔间里头谈话。书华在门口停了一下,将手中的饭菜转交给老公公,轻声道:“麻烦您先等一下,我再去叫人添两副碗筷。”

    书华又再次回到小厨房,先让宫女送了两副碗筷过去,自己又特别多做了两个素菜,端着它们回到了灵堂。

    她进到灵堂隔间的时候,景安正与十五皇子、十七皇子吃得很开心,不由稍稍安了心。她将饭菜摆好,悄悄看了十五皇子一眼,见到他正好望过来,两者不由会心一笑。

    书华小心退下,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十五皇子与十七皇子这才起身离开。临走前,十五皇子还特意停下脚步,与书华说道:“有劳你了。”

    等到他们都走了,书华方才走进隔间,见到景安面前被吃得干干净净的饭碗,这才彻底松了口气。

    景安的心情似乎很不错:“这些都是你做的?”

    书华得意一笑,故作谦虚状:“比不得宫里的御厨,还请殿下凑合凑合。”

    等到宫女们将碗筷收拾干净之后,书华估摸天色也不早了,二哥应该回来了,是时候回家了。还没等她转身,就又被某块牛皮糖给扯住了裙角,她不由斜着眼睛睨他:“尊贵的殿下,您又想怎么样?”

    “你二哥还没回来,你再陪我说说话吧。”

    “你怎么知道……”书华顿了顿,恍然大悟,“是你把二哥调开的?”

    “只是顺手而已,翰林院那边现在的确很忙,很多封赐的圣诏都还没拟,还有父皇生前的传记和言论,也需要重新整理,修编成案。”景安把屁股往旁边挪了挪,“坐下来吧,站着看得我脖子疼。”

    书华没好气地瞪着他:“你现在吃也吃饱了,还想要怎么样?”

    景安灿然一笑,露出一排闪亮的白牙:“只是多看你几眼而已。”

    书华干笑两声:“多谢殿下抬举,小女子实在没这个福分。”

    “看吧,你又在躲我,我在你眼里难道真的这么可怕?”

    书华继续干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景安挑了挑眉,不置可否。他又拍了拍身旁的位置:“还是坐下来说吧,你的下巴生得不是很好看。”

    书华无语,想要甩开他的手,却不想被他刷抓住手,强硬地拖进了怀里。他的手臂像是一条锁链,将她死死地绑住,怎么样都挣脱不掉。书华又气又急,几欲破口大骂,但又害怕声音太大引来外面的人,到时候倒霉的绝对是她。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你疯了吗?”

    景安对她的恼怒视若无睹,反倒将下巴轻轻搁在她的颈窝处,深吸一口气之后,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语气说道:“就这一次,一次就足够了……”

    书华一愣,不明所以。

    景安又收紧了手臂,缓缓垂下眼眸,常常的睫毛轻轻颤动,在昏暗的烛光下忽明忽暗:“你上次不是跟我说,你想要我高抬贵手放过你么?”

    书华沉默。

    “我现在就回答你,一切都将如你所愿,我放手了,不会再纠缠你了。你现在可以躲得远远的,最好永远都不要再回来。这一生,都不要再让我见到你……”

    书华心儿一颤,嘴巴张了张,却是无话可说。

    沉默,游走于呼吸之间,一如白晃晃的刀刃,将一段时光生生切成两段。

    过了许久,书华方才低声说道:“谢谢。”

    景安最后紧了一下手臂,方才缓缓松开,将书华一下子推开,脸上还是从前的轻佻笑容,漆黑凤目之中什么也看不清:“快点走吧,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

    书华深深看了他一眼,随即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灵堂,二哥早已回来,此刻就静静站在门口等着她……

    大雪纷飞,扰乱了路人的眼睛,或许只要坚定地往前走,就能找到唯一的出路吧。

    第70章后顾之忧

    走在通往宫门的路上,大雪几乎快要没过小腿肚子了。

    书华穿着白绒鹿皮长靴,披着厚实的长斗篷,扶着二哥的手,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摇摇晃晃的样子好似随时都会摔倒。可是每一回她都能在最后关头稳住身子,愣是让人为她捏了一把冷汗。

    二哥撑着落满了厚厚积雪的竹骨油纸伞,不急不缓地跟在她身边:“刚才殿下都和你说了什么?”

    书华继续低头找路,琢磨着下一脚要落在什么地方才比较安全:“他说让我快点离开,走得远远的,永远都不要再回来。哥,你特意让我在这个时候进宫,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她清楚景安的性子,一旦认定了目标是不会轻易罢手的,否则他也不至于纠缠了这么久才说放手。

    二哥稍稍抬起头,沉静的目光透过肆意纷飞的雪花,望向灰暗的天空:“我也只是想试一试,看看他是否真对你动了心。如果,他能有一点顾及到你,都不该让你继续留在这汴京城里……”

    书华脚下一顿,一阵寒风猛地吹过来,将冰凉的雪花砸到她的面颊上,寒意彻骨。

    二哥收回目光,将伞往她那边偏了偏,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这个时候的他,是最脆弱的,也是唯一能让他答应放你离开汴京城的机会。”

    他见到书华不说话,不由苦笑:“你若不喜欢二哥的做法,大可以怨二哥,二哥只要看见你平安无事,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书华感到鼻子一酸,眼眶热热的:“哥……”

    “家里的事情我刚才已经回去嘱咐好了,老刘和老王此刻已经在打包行李,明天天一亮,你就离开汴京城,回苏州老家去吧。苏州那边我已经写了信回去,相信族里的长老们会照顾好你的,等到京里的事情稳定下来了,我就找机会请辞,去苏州找你。”

    书华没想到他已经将什么事情都计划好了,心中更加不是滋味:“哥,我是不是成了你的负担?”

    瞅着她鼻子红红的可怜模样,二哥哑然失笑:“是负担,也是动力。”

    他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将她头发上的雪花扫干净,现在的妹妹,已经有他下巴高了。想起小时候,她的个子总是那么小小的,成天跟在他身后晃荡,像个小跟屁虫似的,还总爱摔跤。他偶尔分神没注意到她,再回头的时候,就见到她又摔得满手是血,想哭又不敢哭的样子,活脱脱的可怜虫。

    他看着她出生,看着她长大,看着她长成一个大姑娘。他接下来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继续看着她嫁人,看着她生孩子,然后看着她幸福地过完下半生……

    这么样一想,她好像成了这个世上,唯一一个能与他相伴着从生走到死的人。

    “爹娘都不在了,你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只要还没看到你成亲生孩子,我就不会放心留你一个人在世上,”他微微笑着,墨眼之中溢满了温柔,“好好照顾自己,只有你安全了,我才能没有后顾之忧。”

    来到这个世上,最让书华觉得幸运的事情,就是有了这么一个哥哥。

    她猛地吸了口气,将快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又给憋了回去:“我会好好照顾自己我会老老实实地等你回来哥……谢谢你……”

    “傻丫头……”

    雪越下越大,好似要将整座汴京城都埋掉一般,寂静的雪白,一如苍白的死人脸。

    书华回到沈家之后,王管事和刘管事果然已经一切都准备好了,这一次回去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也有可能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书华决定将兰苑里的人都带回去,青巧得知消息之后,早就将行李准备妥当,君庆几个丫鬟也都各自去收拾自己的行李,就等着明天天亮就走人。

    至于对面院子里的沈书画,书华担心她会趁着二哥不在的时候闹出什么幺蛾子,索性也一并带回去。反正她有的是时间,足够看紧沈书画了。虽然在跟沈书画说要带她回苏州的时候,她表示非常的不情愿,书华在这个时候没什么闲情逸致再与她磨叽,直接将话摊开了说:“这件事情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容不得你说‘不’。你别忘了,你母亲也在苏州,你难道都不想回去看看她?”

    说完这些,书华就吩咐了绿思几个帮沈书画收拾行李,便懒得再去管她。

    当晚,书华又特别找到谢娘子和姜嬷嬷,亲自向她们告了辞,并且奉上为数不少的酬劳,后又特别吩咐了刘管事,等到谢娘子与姜嬷嬷回去的时候,为她们准备马车,千万不可怠慢了她们。

    另外还有庆远候府也需要知会一声,两家好歹也算是亲家,自己走之前该是打声招呼。

    她当晚就写了一封信,等到第二天临走之前,叫来王管事,打算叫他派人将信件送到庆远候府。可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小侯爷竟然主动出现在了沈家的门口。

    他骑着高头大马,一身黑色锦袍,身形修长挺直,静静立在马车旁边,饶是头发上落满了厚厚的雪花,可那双眼睛仍旧沉稳如黑夜,与他身后的白色天地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他难得地主动开口说话:“送你出城。”

    书华一愣:“你怎么知道我要走?”

    “令兄昨天就已经告诉我了,现在城里查得严,没有我,你们出不了城。”

    二哥果然将一切都已经布置妥当了书华点点头,扶着青巧钻进了马车,等到所有人都上了马车,车队方才正式驶动。王管事与刘管事一并站在大雪之中,目送他们而去。

    小侯爷说的没错,城门果真有重兵把守,严查每一个进出的人,此时,想要出城的人已经排起了长龙。为了赶时间,小侯爷领着书华的车队直接来到了队伍的最前面,与守城的士兵说了些话,很快,另一个将军模样的人从城墙上走下来,与小侯爷打了声招呼。

    两人又走到一边,指着书华这边的马车说了几句话,那个将军模样的人点了点头。他让人把书华的车队粗略检查了一遍,见到并无可疑,就放书华等人出城了。

    坐在马车里的书华透过车帘子的一角,瞅见城里那密密麻麻要等着出城的人,不由暗自感叹:有权有身份就是方便啊,就连排队出城也能插队占便宜,红果果的封建阶级特权主义啊。

    出城走了没多远,车队就停了下来,书华以为是小侯爷要走了,等到将脑袋探出来的时候,却发现是因为另一个人来了。

    魏锦荣迅速从马上翻下来,先朝小侯爷拱了拱手,再向书华行了一礼:“三小姐,奴才收到二少爷的信,立刻就日夜兼程地赶了过来,幸好时间刚刚好。”

    小侯爷将他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这一路上就交给你了。”

    魏锦荣郑重其事地点点头:“小侯爷放心,奴才定当舍命保护三小姐的安全。”

    小侯爷又看了书华这边一眼:“保重。”

    言罢,他就骑着马往后退了两步,朝魏锦荣说道:“启程吧。”

    魏锦荣再次翻上马背,又朝小侯爷拱了拱手,大声喊道:“启程”

    马车再次启动,书华透过窗户,静静看着站在路边上的小侯爷,直到他的身影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了视线的尽头……

    书华放下车帘子,缩回到被窝里头,青巧就坐在旁边,小心地伺候着。走了没多久,书华觉得有些闷了,随口问道:“青巧,你知道苏州老家现在变成什么样了么?”

    青巧轻轻一笑:“奴婢自从被卖进府,就一直没去过其他地方,哪里知道苏州那边是个什么景况?不过奴婢听府中的老人们说过,沈家在苏州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大家族,就算是那里的知州,也要给沈家一些面子。小姐,奴婢听说苏州那边的丝绸很漂亮,到时候再给小姐做几身衣裳,一定很漂亮。”

    孝期三年已过,按理已经可以不用再穿着素服,禁忌也少了很多,只有荤腥和婚嫁两件事情还要仔细守着。

    书华心里却开始琢磨,沈家的老根在苏州,沈家在那里的势力必然是盘根错节。自己此番孤身回去,也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群亲戚族人。二哥在天子脚下步步为营,自己在苏州老家还得小心翼翼,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老话,还是要小心为妙。

    青巧这边套不出有用的信息,书华在路上又借机找魏锦荣探了些口风,这才弄清楚了一件事情——沈家并不是一般的家族,它自从在苏州落根之后,就因为某些原因而将家族一分为二,分别称为南沈家和北沈家。两家各有自己的族长管事,但为了利于沈家团结,两家族长之中又会选出一个作为整个沈家大族的族长,这一届的沈家大族长本来是老太爷,但后来老太爷与父亲接连去世,重选大族长的事情就一直拖着。眼下,苏州那边是由南沈家的族长三叔公暂代大族长之位,而书华这一家,是属于北沈家的……

    第71章 苏州老家

    苏州素来以山水秀丽、园林典雅而闻名天下,甚至有过“人间天堂”的美誉。当车队正式驶进苏州境内之时,书华方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江南水乡的温灵秀美。

    这里濒临东海,靠近长江与浙江,又与嘉兴接壤,实乃交通发达之地。也正是因如此,这里的经济相当发达,尤其是鱼米与茶业,在整个北周都是极有名气的。

    更有趣的是,这里与北方不一样,实行水陆并行、河街相邻,如同棋盘一般,街道与河流交错纵横,若非有当地人领路,很容易迷路。马车在进入苏州之后,就停了下来,转为乘坐小舟,为此又租了三条小船。

    船家见到这一行人衣着不凡,又知道他们是要到城南沈家,猜他们十有八九是沈家的亲戚,立时就热情得不得了。可书华刚一上船,就因为舟车劳累而不想动弹,躲在船舱里面安静休息。见到自家小姐不说话,随行的奴仆更加不敢轻易乱动,全都老老实实地呆着,倒让满腔热情的船家们碰了一鼻子灰。

    小桥流水、粉墙黛瓦,每一处都流露出浓浓的玲珑清秀之美。虽然这个时候还只是初春,天气比较冷,但却远比汴京城要暖和得多。河水没有结冰,反倒碧绿清澈,一如最上等的翡翠玉石。

    只可惜书华坐了半个月的马车,早已累得不行了,实在提不起兴致再去观赏这里的美景。等到到了目的地,她就扶着青巧跳上了岸,而沈家的人早已站在小码头上等候他们了。

    一个年轻男子走到书华面前,礼貌地笑道:“这位就是五堂妹?”

    他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面容生得极为白净,穿着一身淡蓝白边的宽袖长衫,方巾束发,典型的儒生打扮。加之他举止皆有风度,倒也是个翩翩佳公子一名。在他身后还跟着三四名随从,皆是清一色的灰蓝粗布短衣。

    书华微笑着点点头:“请问你是……”

    “家父与令尊是堂兄弟,我叫沈书亦,你叫我三堂哥就可以了。”他稍稍侧身,“大伯与家父得知你今日归乡,特意叫我前来迎接,你且随我来。”

    书华略一欠身:“那就有劳三堂哥了。”

    行李的事情就交给魏锦荣与三堂哥随行的几个随从,书华扶着青巧,后面跟着沈书画与绿思,私人一并随三堂哥走了一小段路,来到一处名叫“博园”的大宅子面前。早有管事侯在此处,见到书华等人,管事立刻就叫人准备好炮竹。等到书华等人一迈进门槛,他们就点燃了炮竹,噼里啪啦的一阵欢响。

    书华害怕炮竹会烧到衣裳,加快走了几步。三堂哥无奈地笑道:“我也觉得这些炮竹有些吓人,只是大伯与家父坚持要点炮竹,说是能热闹点。”

    书华跟着笑了笑:“长辈都喜欢热闹,能让他们开心点,咱们做晚辈也就满足了。”

    绕过院门口的假山,就是一条碧清的小河,横摆在面前。他们从河上的曲桥走过去,穿过一处怪石山洞,之后又穿一处名叫“悦楼”的三层楼阁,又来到一处精巧的小院落。如此又走了一盏茶的功夫,穿过了大大小小三个院落,四周不是嶙峋怪石,就是树木花草,亦或者绿水碧池,五步一个小亭,十步一条回廊,亭台楼阁,精美绝伦。

    相比北方四合院的严谨端庄,这江南的园林可真是充满了灵动秀美,许多精巧之处直让人目不暇接。

    青巧自小长在北方,哪里见过这般精巧的景象,一路走来,一双眼睛都舍不得多眨一下。幸而她也在沈家呆了许多年,再加上还有外人在场,她也晓得些分寸,尽力将好奇心压下去,老实跟在书华身边寸步不离。

    倒是沈书画旁边的绿思禁不住这般诱惑,一直东张西望地到处看,直到书华让青巧拉了她一下,她这才羞红了脸垂下头去。

    沈书画见到自己身边的丫鬟这般没出息,一时也觉得有些恼火,想要骂她两句,却又碍于三堂哥在旁边,也只得忍住脾气不做声。

    最后经过一处九曲回廊,他们停在一处名为“沁园”的院门口,拱形的木门,垂着些枯黄的藤蔓。

    三堂哥上前敲了两下门,很快就有人从里面将门打开,他又领着书华走进宅门,走过一条碧水小河,绕过假山花园,进到一栋白墙灰瓦的三层高房子。

    中规中矩的布置,两边各有一排靠椅,是为客座;最上方的是两张檀木太师椅,是为主座。主座后面挂了副山水画,画工相当不错,应该是出自名家之手。

    他们才站稳脚跟,就有一个身穿浅灰色锦袍的中年男人从侧门走出来,他生得眉目疏朗,身形消瘦,大概四十岁左右,看人的时候总是带着浅浅的笑,像是个性格随和的人。

    “你就是清海的三女儿?”他将书华仔细瞧了两遍,笑意更浓,“长得与雅梅还真像当初雅梅与清海成亲之时,我还特别代表大哥去参加了他们的婚宴,时间一晃,竟没想到当初那对小璧人的女儿都生得这么大了?”

    书华瞥了旁边的三堂哥一眼,三堂哥立时会意地为她介绍:“这就是家父,你应该叫他二伯。”

    书华赶紧屈膝一礼:“不知是二伯,书华失礼了。”

    “不妨不妨,你从未见过我,不认得我也是自然的,”他笑着让书华等人坐下,自己也跟着坐到主座之上。他的目光随意一扫,注意到书华旁边的沈书画,似有疑惑,“你是画姐儿?”

    沈书画当即站起身,微微一礼:“二伯眼力真好。”

    “呵呵,才倌儿信里也有提起你,听说你的腰身不太好,这些日子车马劳累,你还是快些去歇息吧。我已经差人将你的采萍园打扫好了,现在就可以搬进去住了,老李会带你过去,你若有什么需要的,尽管与他说。”

    沈书画一听他说到自己腰身的事情,脸色就已经稍稍一变,又见到他摆明了要支开自己,心中更是有气。但这毕竟是人家的地盘,闹起来的话最终还是她吃亏,想了又想,她压下胸口的气,端端正正地施了一礼,就先行退下了。

    沈书画离开没多久,书华的大伯就风风火火地赶来了,他是个四十七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个子不高,身材略微发福,皮肤白净,穿着一身广袖长衫,头发束冠,一看就知道是个地地道道的读书人只是他与谦谦有礼的三堂哥不一样,做事说话之间都带了几分急态,想来是个急性子。

    他见到书华来了,亦是开心得不得了,直夸她生得标致,是个漂亮的大姑娘。

    书华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面皮微微发红。

    大伯与二伯又问了些关于沈书才的事情,书华不敢将朝廷里的事情随便乱说,只能模模糊糊地说二哥现在挺好的,请两位叔伯不要担心。

    二伯知道书华这一路上舟车劳顿,担心她身子骨会受不住这般劳累,就让人提前带她下去歇息,等到晚上的时候,再设家宴为她洗尘接风。

    三堂兄带着书华来到宅子东面一处名为德馨居的院子,又特别为她安排了两个屋里丫鬟和四个粗使丫鬟,另外还特别配了一个信得过的婆子为她做内院管事。

    如此安排妥当了,三堂兄方才离去,书华也顾不得打量这个院子长得什么模样,二话不说就先扑到床上睡了一觉。

    青巧见到自家小姐这般的劳累,也不好去打扰她,一边安排人手整理行李,一边吩咐其他人去烧热水。

    睡到傍晚酉时,书华这才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青巧赶紧让人打来热水,服侍着她洗了个热水澡。等到洗去了一身的尘土,书华才算是完全地活过来了。

    管事婆子将夫人提前准备好的衣物端上来,是三身绸缎长裙和两套头面。书华挑了一套杏色窄袖束腰长裙,腰间坠以白色璎珞结,脸上略施粉黛,发髻轻挽,捡了两根样式别致且颜色简单的玉簪插上。等到收拾完了,整个人看起来低调又不失庄重,最适合这种面见长辈的家宴。

    虽然管事婆子略嫌她这一身太过朴素,但书华却觉得刚刚好,但她又不好当面扫了管事婆子的面子,就又捡了一朵小巧的淡绿色绒花插到头上。

    估摸着时辰差不多了,书华准备带着青巧出门,却不想二伯母正巧找来了。

    她看起来也是四十岁上下,眼角有一点点鱼尾纹,穿着墨绿色直领绣暗纹长裙配深绿褙子。与二伯不一样,她是个不苟言笑的人,说话待人都比较严肃,她来到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检查她穿戴得怎么样,顺便说一下今晚家宴的具体事项。

    见到书华的时候,她仔仔细细地将书华打量了好几遍,见到书华礼数周全且言行有度,脸色这才稍稍放缓:“今天晚上的家宴设在锦绣园,那里是你大伯的家,到时候你三伯、四伯、五伯家的人都会来。等到了明天,你还要亲自去一趟南沈家,向你三叔公请安,让他带你去祠堂上香。”

    第72章 妯娌之间

    后来书华才知道,大伯与二伯在二叔公去世后就分了家,她现在住的这座博园是二伯家的,大伯家的锦绣园与这儿隔了一条街。

    按理来说,她本该被安排到大伯家,但二伯母颜氏说大伯家人比较多,一下子腾不出合适的地方,就暂且让她住在二伯的博园。反正博园里住着的就只有二伯两口子和三堂哥,一家子统共才三口人,空闲的地方比较多。

    等到了锦绣园的时候,书华才明白了二伯母口中所说的“人比较多”是怎么一回事了。

    大伯膝下目前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另外还有两个妾室与一个通房,再加上大伯母何氏,人数凑在一起打两桌麻将都还有余初次见面,书华光记名字就花了好长时间,嫡长子沈书哲与其妻胡氏,前两年才成婚不久,如今胡氏刚怀孕,才两个月大的肚子依旧平平如常,可却让大伯与何氏开心得不得了,尤其是大伯,成天就盼望着自己能快些抱孙子。

    然后是已经出嫁了的嫡长女沈书月,这次书华并没有见到她,只是听何氏说沈书月的婆家就在苏州城里,平日里见面都是很简单的事情。

    不过书华倒是见到了与自己同年的沈书雪,她是大伯的二女儿,但若按照年龄来算,在沈家这一辈的女孩子们里她排行第六,是书华的堂妹。她是个性子很活泼的女孩子,见人就能扑上去打招呼,性情直率,做事也总是大大咧咧的,有什么心事都直接表现在脸上,用何氏那句话来讲,就是个缺心眼的人来疯。

    相比沈书雪的开朗,二女儿沈书琳的性子就要安静得多,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邻家小妹妹,言行都很乖巧。虽然只是庶出,但大伯对她也是相当疼爱的,穿戴上面也与沈书雪的待遇并无不同。按照年龄排序,她是老八,比书华小了两岁。

    另外,大伯家还有庶出的小儿子沈书英,今年才七岁,是这一辈里面年纪最小的。他是妾室江氏的孩子,自小养在何氏身边,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孩子,看起来呆呆的,非常怕生。

    沈家这一辈总共有十个女孩子、七个男孩子,女孩子里头书华排行老五,下人们都称她为五姑娘,书画排行老三,称作三姑娘。

    在家里时候本来还是个三小姐,到了这里直接降为了五姑娘,书华发现自己身份的下滑速度当真是快得惊人。

    书华是跟着二伯母颜氏一并到了锦绣园,沈书画也一并随行,这时候家宴还没有开始,大伯母何氏就将她们请到了西边的暖阁歇息。

    书华就是在这里见到了沈书雪与沈书琳两姐妹,书雪一见到书华就不由分说地拉住她,拖着她到自己身边坐下,等到自我介绍完了之后,就天南地北地与书华聊天,从北方的天气一直扯到了苏州的风肉蒸鳝筒,即便书华不怎么说话,她也能说得津津有味。

    何氏见到书雪滔滔不绝的样子,眉头不由得又皱了起来,提醒她要注意一点大家闺秀的形象,却也不见她有所收敛,只得扭头与颜氏抱怨:“这孩子总是这样,做事没个分寸,今后嫁人了定要吃苦头。”

    颜氏是个非常讲规矩的人,平日里最见不得别人做事没规没距,但她却对自小看着长大的书雪存了几分宽容,此刻听到何氏的话,她也只是略一点头:“这孩子年纪还小,活泼点也是应该的,等她再长大一点自然就懂事了。”

    “今年都快十六了,已经到了该定亲寻婆家的年纪,她还是这样子疯疯癫癫,怎么能寻到好婆家?”何氏一想到这件烦心事,忍不住又开始叹气。

    “这倒也是,也是时候找个嬷嬷来教她规矩了,免得耽误了终生大事。”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女声从门外传了进来:“是谁要请嬷嬷啊?”

    何氏与颜氏循声望去,见到一个衣着富丽、装扮明艳的妇人走了进来,她身上带了许多首饰配件,走起路来乒铃哐啷一阵脆响,加上她身上浓郁的熏香,引得书华也被吸引了注意力,不由自主地扭过头去看她。

    她就是三伯母朱氏,在她身后还跟着三个年轻女子,分别是二堂嫂胡氏、二姑娘沈书倩、七姑娘沈书梦。

    书华禁不住想要抓狂,又有人名需要记了她的脑袋都快装不下了。

    朱氏径直走到何氏与颜氏的身边,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我家梦姐儿正好也要请嬷嬷,不如咱们两家一块请,到时候让她俩一块学规矩,也算是有个伴儿,学起来还能有个比较,有利于她们进步。”

    何氏看了一眼跟在她身后的书梦,大眼睛鹅蛋脸,模样长得清纯可爱,平日里待人接物也是极有礼貌,一看就是个温顺听话的好女孩儿。可就是因为这样,何氏反而不喜欢她,就像书琳一样,明明都只是庶出,但却能博得长辈们的宠爱,就连并非亲生母亲的朱氏都能将书梦当做亲生女儿一般对待,这样子的人要不就是真的天生命好,要不就是心机极深。

    何氏笑着说道:“你们住在回雁园,与锦绣园隔了十几里路,来回两边跑实在麻烦。而且我家雪姐儿惯来是个没什么规矩的,倘若与梦姐儿呆在一起,恐会拖累了梦姐儿的功课,我看还是免了吧。”

    这话很得朱氏的欢心,她立刻就笑得眉开眼笑:“瞧你说的,我家梦姐儿哪里都好,就是不爱说话,遇见生人什么的都不敢随便乱动。哪里像你家雪姐儿,才一会儿功夫就拉着人家有说有笑的,这么聪明的孩子当真是少见了”

    何氏也跟着笑了笑,扭头看向颜氏:“咱们妯娌几个很少像今天这样聚得这么齐,难得的热闹呐”

    颜氏也不大喜欢朱氏张扬的性子,尤其是她身上浓郁的香味,在她坐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悄悄挪开了些。此刻见到何氏转移话题,也跟着附和了几句。

    朱氏正要插嘴的时候,余光忽然扫到不远处的书华与书画,眼底当即闪过一丝光亮。她站起身,带着自家两个女儿来到书华与书画身边,笑呵呵地说道:“这两位姑娘就是海清家的女儿吧?啧啧,生得可真是标致”

    书华与书画赶紧站起身,朝她行礼:“三伯母安好。”

    “呵呵,大家都一家人,就别多礼了,都坐下吧”说着,她就自己先坐到书华旁边的位置,愣是将原本坐在这儿的书雪给挤到了一边。她又拉起书华的手,继续热情地夸赞,“瞧瞧这双小手,又滑又嫩,不愧是官家的小姐,保养得可真好还有这身段,当真是婀娜多姿,好看得紧啊”

    书华被夸得毫无招架之力,只能硬着头皮与她闲扯。

    “你这次回来可要多玩几天,虽然苏州不必汴京繁华,但也是个风景漂亮的好地方赶明儿我就让安倌儿带你们到处逛逛,买些胭脂水粉,再置办几套衣裳,保管让你玩得高兴”

    “三伯母客气了。”书华好几次都想把手抽回来,奈何她抓得太紧,挣扎了好几次都没能从她手下逃掉。书华不禁暗自感叹,这个朱氏的九阴白骨爪练得可真是厉害。

    朱氏忽然注意到书华手腕上的暖玉手镯,更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抓住玉镯就不住地赞叹:“这镯子可真是漂亮啊价格一定不菲,戴在你手上真好看,也只有你这位未来的小侯爷夫人才能配得上它”

    感情她是冲着小侯爷夫人的名头来的,书华勉强从她手下将玉镯抢回来,往手腕里面捋了捋,用衣袖将它遮住:“只是个镯子而已,普通得很,三伯母身上这么多漂亮的首饰,随便一件都比我这个名贵,三伯母就别再笑我了。”

    听见她夸自己,朱氏笑得愈加开心,一边从脖子上取下一串祖母绿珠子,一边热情地说道:“哪是什么名贵的东西?全都是些便宜货你要是喜欢,我就把这串珠子送给你”

    书华赶紧推拒:“不用了二伯母太客气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承受不起”

    “不客气的不过就是百来两银子的东西而已,我家里还有一大堆,改日你上我家去,我再送你一些”说着,她就要将珠链强行套到书华的脖子上。

    书华被吓得赶紧往后仰,凳子是圆形的,后面没有靠椅。她忽然这么一仰,动作太大,导致凳子失去平衡,整个人都往后面栽去。

    幸而跟在旁边的轻巧眼疾手快,赶紧扶住了她,这才没让她当众摔哥四脚朝天。只是那凳子却没有她那么庆幸,在她站起来之后,就顺势倒在地上,发出“嗙”的一声响。

    所有人都被一幕吓了一跳,尤其是何氏与颜氏,赶紧起身走过来询问情况。

    书华扶着青巧站在倒掉的凳子旁边,心有余悸:“没,没什么,只是这凳子有些不大稳当,差点摔倒了。”

    何氏与颜氏互望一眼,结果都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了朱氏,那朱氏现在还拿着那串珠链,不住地询问书华可有伤着,弄得书华越来越局促。

    第73章

    第74章人命

    就在书华被书雪纠缠得没处躲时,管事过来通知大家,说是家宴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去吃饭了。正巧朱氏也已经换好了衣裳,她一进门就黑着脸抱怨:“这衣服做工这么粗糙,料子也不舒服,肯定是便宜货要不是没得选择,我才不愿意穿这种廉价衣裳”

    书雪与书华两人对望一眼,不约而同地轻笑出声。

    书华趁机从书雪的纠缠之下逃出来,随着众人出了暖阁,去到专门招待客人的林隐阁。这林隐阁建得很是巧妙,藏在翠竹林之中,远远看去,就只能见到它露出一小片灰色飞檐,半是朦胧半是梦,叫人看不清它真切的模样。

    穿过幽深的翠竹林,拨开层层竹叶,这才见到林隐阁完整的模样。四角阁楼,飞檐斗拱,灰顶白墙,统共两层高,好似一位报读诗书的学者,透着股飘逸俊秀的气质,再加上身后大片的竹林,又平添了几分高风亮节。

    入得二楼,统共摆了俩桌,男人们一桌,女人们一桌。等到众人各自坐好,就由女婢端着各式菜肴走上来,手剥河虾仁、香炸咸蹄、风肉蒸鳝筒、松鼠桂鱼等等,色泽与香味都是一等一的好。其中恰好多了三道素菜,分别是素食海皇羹、百花素九孔和姜汁烧丝瓜,都被摆在了距离书华最近的地方。

    书华右边坐着的是书画,左边就是书雪。书雪惯来是个热情的人,不停地给书华夹菜,只可惜书华不能吃荤,忙不迭地护住自己的饭碗:“不用麻烦你了,我吃什么能自己夹。”

    何氏见状,赶忙喝住书雪:“你自己老实吃饭就行了,别总是没事儿找事儿”

    她又朝书华说道:“知道你不能吃荤,我特别让厨房做了几道本地有名的素菜,你先尝尝味道,看看合不合胃口,若是觉得吃不惯,我再让厨房去重新给你弄几道。”

    “二伯母别麻烦了,这些菜得味道都很好,”书华这才放心地将饭碗放下,笑着答谢她的好意。

    等到菜吃得差不多了,就由女婢端上来新鲜瓜果与精致甜点,算作是饭后甜点。

    书华观察了一下,这些点心都是些素料,何氏也特别为她做了解释,说这些都是用素油做的。书华感激地冲她笑了笑,放下心来品尝这些特点小点心,旁边的书雪又开始不停地为她夹点心,等到将书华面前的小盘子堆满了方才罢手。

    她一边不停地往嘴巴里塞食物,一边为书华解释这些点心的做法,一张嘴巴忙得不得了,好几次都差点噎住。

    书华忙不迭地为她端水,嘴上还不忘笑着打趣她:“你这清楚这些点心的做法,难道你还是个厨房高手?”

    书雪大口大口地喝下水,缓过气来之后撇嘴道:“我可不会做这些乱七八糟的点心,只是前些日子被我娘给逼得下厨学手艺,什么厨艺没学会,就这些配料我倒全部记住了。”

    她这些话一说完,一桌子的人除了何氏以外,全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尤其是朱氏,趁着这个时候又开始夸赞自家女儿,说书梦前些日子也在学厨艺,才用了个把月的功夫,就学到了一手的好厨艺,就连负责教厨艺的厨娘们也都对她赞不绝口。

    就在她说得唾沫横飞之时,书华注意到,坐在张氏旁边的书蓉一直盯着自己面前的一盘枣泥麻饼。这个书蓉是这一辈姑娘里面年纪最小的,生得黑黑瘦瘦,头发也有些泛黄,看起来不像个大家闺秀,倒更像是个贫苦人家的野丫头。

    书华从面前的盘子里捡起两块枣泥麻饼,伸手递给她:“这个味道不错,你要不要尝尝?”

    还不等书蓉伸手,她旁边的张氏就赶紧开了口,表现得有些惶恐:“五姑娘千万别客气这孩子自己能动能走,要吃东西她自己能拿,哪里能让你动手的?真是太折煞她了”

    书华瞥见书蓉眼里的失望,不顾张氏的推拒,又将手伸长了些,只可惜桌子太大,书蓉又正好坐在她对面,她的手完全够不到那边。

    这个时候,旁边的莫氏说话了:“不过是块糕饼,小孩子喜欢吃就?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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