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世家第49部分阅读
书香世家 作者:未知
到锦绣园的时候,她忽然拉着书华问道:“此次回来,你是打算常住不走,还只是玩玩就走?”
书华想了想:“应该是常住的,具体我还得过问二哥之后才能确定……”
“住在这里也挺好的,今后我就多了个走动的地方,日子过得也能热闹些”何氏似是想到了什么,又道,“既然是常住,那房子什么的都该有打算吧?呵呵,当然了,也不是说你住在博园就不好,只是……”
“我明白的,”书华冲她笑了笑,“大伯母也是为我着想,只是买房不是件小事,我一个人做不得主,这事儿得等到我写信问过二哥之后才能做打算。”
“这倒也是。你一个姑娘家的,若是孤身搬出去住,也实在让人担心。现在住在你二伯家,好歹也有个照应,你二伯母那个人虽然严肃了些,但对人却还是好的,断不会亏待了你。”
书华笑着点头:“大伯母说得是。今后倘若真要买宅子,还得多多请教大伯与大伯母,我们做小辈的年轻气盛,到时候劳烦你们多担待些。”
一听这话,何氏这才真正地笑到了眼底:“你这孩子果真是乖巧,也亏得你二哥来信时候千叮万嘱要我们照顾好你,他还真没有白疼了你啊”
等到到了锦绣园,书华只坐了一小会儿,就坚持要走了。何氏留不住她,只得亲自吩咐了下人送她回去。
这个时候的雨已经停了,虽然河里还是不能行船,但走路已是很方便了。书华不想再添麻烦,只让下人送自己出了锦绣园的门口,就让他们回去了。
刚下过雨的天空像是被洗过一般,很干净,也很空荡。只可惜没有太阳,要不然就能看见彩虹了。青石板的路上,还是湿乎乎的,鞋子与裙边都已经被泥水弄脏了,她也懒得再去管,干脆就这么慢悠悠地走着。
微风徐徐,轻细如丝,吹在脸上很舒适。路上的行人很少,整个苏州城都很安静,偶尔能听见雨水从屋檐下滴落下来的声音,吧嗒……吧嗒……
她站在河边上,看着干净的河水欢快地奔跑着,有时候能看见一两个打着油纸伞的人从河桥上走过。圆形的纸伞,细长的竹骨伞柄,缓缓地移动,瞬间让这幅安静的泼墨画中生动了起来。
她深吸了口气,这可真是难得的清闲一刻,脱去俗世的喧嚣,没有红尘的纷扰,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幸好将何氏派来的下人给打发了回去,不然自己能享受到这么舒服的一刻?就在她暗自庆幸的时候,忽然瞥见几个衣着华贵的公子哥儿从不远处的酒楼里走出来,他们一边大声谈笑,一边朝酒家门口那几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们挥手告别。
从他们走路的姿势来看,显然是喝了不少的酒,全都歪七扭八的。其实这也没什么,有钱家的公子出来鬼混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除了有点破坏气氛以外,书华也懒得再去看他们。
只是……当她看清最后一个从酒楼里走出来的人时,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虽然只见过两面,但她还是一眼就看了出来,此人正是刺史府的尹翔。
只见那尹翔走到那几个公子哥儿的身边,与他们说笑了好一会儿,看样子好想很熟稔,期间还不忘回头冲酒家门口的姑娘们笑了笑,顺手丢给了她们好几块银子。
书华不由暗自冷笑,这个时候的书雪正病得躺在床上起不来,而她心心念念的那个男人却在温柔乡里快活逍遥,对比太过鲜明,以至于该有的愤怒都忘记了该怎么表现。
其实,也不该有愤怒的,毕竟尹翔从一开始就没表明自己对书雪有意思,从始至终,就只有书雪一个人在为情受尽相思苦。
只是,眼前这一幕落在眼里,书华的心里怎么都觉得不好受。
天空又开始下起了毛毛细雨,冰凉的雨丝落在脸上,将她的思绪拉回到现实。她撑开因为以防万一而带在身上的纸伞,没有了欣赏景色的心情,打算快回家。
她走了没几步,就有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沈姑娘”
她停下脚步,转身看去,却见到尹翔从远处走过来。他没有打伞,身上的青衫有些湿了,脚步有些慌忙,等到他靠近的时候,书华闻到了一丝若有似无的酒气,眉头轻轻皱了皱。
尹翔当即停下脚步,嘴角噙着微微的笑:“抱歉,刚陪了些朋友喝酒,本想着让雨水洗洗就好了,没想到竟碰见了你。”
书华顺势看了看他身后,方才那几名公子哥儿都已经不见了。
尹翔又道:“天色不早了,我让他们先散了。沈姑娘现在也是要回去?”
书华点头:“六堂妹病了,刚从她家出来,准备回去。”
“病得重么?”
“只是风寒,算不得大病。”
“这时候的天气变得快,的确容易生病,沈姑娘可要记得及时添加衣物。下次见到令堂妹的时候,请代我向她问声好。”
客套的语气,礼貌的问候,书华静静看着他微笑的样子,再一次为书雪的努力而感叹,付出了那么多,真的值么……
她亦是回以微笑:“谢谢,我会帮你转达的。”
“呵呵,那就有劳沈姑娘了。”他顿了顿,“上次你的夜明珠也退了回来,说是另外把礼物给你送去,却也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时间,现在正巧遇见了你,干脆趁这个机会送给你吧。”
书华有些诧异:“现在?”他难道事先就将礼物带在了身上?可是他怎么知道会在这里碰见她……
尹翔神秘地笑了笑,伸出骨节分明的纤长右手:“能否借姑娘的雨伞一用?”
书华不知道他要跟什么,疑惑地将纸伞递给了他,而他接过纸伞后,就跑进了街边的一间店铺,找到那里的老板讨要了些笔墨。书华觉得好奇,就跟着过去看着,只见他提起毛笔,就刷刷地在纸伞上画下了一为身姿窈窕的女子,寥寥几笔,技法灵巧,生动形象。
画完之后,他还不忘在旁边题了一首诗——凭栏雨落人朦胧,千山带水一点醉。早为暮夜缓缓行,笑末烟波微微晖。
书华禁不住笑了起来:“不知道这诗画拿到集市上,能卖得几个钱?”
他伸出两根手指:“根据前几年的市价,这么一幅字画应该能卖得二两银子。不过我要是再盖上个章子,这价格就能变成二百两。”
书华赶紧将伞收起来:“呵呵,我只要二两银子就够了。”笑话,这要是被人看见他的姓名出现在自己的雨伞上,到时候叫她怎么去解释?
似是猜到她心中所想,尹翔并未当真盖上印章,而是找店铺的老板又要了一把纸伞,转手递给了她:“那伞上的墨迹未干,不能沾水,你就暂且用这把伞将就一下吧。”
书华笑着向他道谢,正准备告辞的时候,却听见尹翔又说道:“不介意的话,可以让我送送你么?”
看见书华似有推拒的意思,他又接着说道:“沈姑娘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家母今早去了博园,吩咐我下去的时候去接她。我刚才原本就打算去博园接她的,正好在这个时候碰上了你……顺路而已。当然,如果沈姑娘觉得不便,就当我没说过……”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她要是再拒绝,反倒显得太小家子气书华笑道:“只是顺路而已,没什么不便的。”
第91章 到嘴的鸭子飞了
在博园门口,书华与尹翔就见到了刚从大门走出来的刺史夫人,不过令书华没想到的是,在刺史夫人身边除了颜氏以外,还有个朱氏。
书华上前行礼,眼睛略一扫过,见到书倩与书梦也在,心下大概了然。
一见到是书华,朱氏就走上前来,亲昵地握住她的手,一张脸笑得灿若菊花:“这不是华姐儿么?我刚才来这儿的时候,还一直琢磨着怎么没有见到你,原来你时出去了啊这大雨天的,一个姑娘家在外面乱跑可要小心点,若是摔着碰着的,可有的你哥心疼”
书华不着痕迹地抽回手,笑道:“六堂妹病了,我不放心,就顺道送送她。倒是三伯母怎么有兴致到博园来玩了?”
一提到这事儿,朱氏就笑得更加灿烂了:“我今儿个听说雪姐儿和大堂嫂匆匆忙忙地往这儿赶来了,还以为是博园出了什么事儿,就赶过来瞧瞧,看看有没有我可以帮得上忙的地方。却是没想到,竟让我在这儿碰上了刺史府的夫人,呵呵,我瞧着也没什么事儿,就与二堂嫂、刺史夫人聊了聊。我们聊得可欢了,还相约过几日再相聚,你若是没得什么事儿,到时候也一块过来玩完吧”
书华笑笑:“多谢三伯母的美意,这事儿到时候再说吧。”
这个时候,尹翔走到刺史夫人的身边,躬身行礼:“母亲大人,孩儿来接您了。”
刺史夫人点点头,随后又看了书华一眼,若有所思:“你们俩怎么走到一块了?”
“哦,碰巧在路上遇上的,孩儿瞧着沈姑娘独身一人,怕有些不妥当,就顺道送她回来。”
朱氏闻言,赶紧凑上来笑道:“还真没想到尹三公子与咱家的五姑娘这么有缘?竟然连走个路都能碰上能有尹三公子在旁边护送,华姐儿可就真是放心了”
书华的脸色不由为之一变,小心瞥了颜氏和刺史夫人一眼,见到她们并未有异样,这才稍稍安了心。
无人接话,朱氏也不觉得尴尬,又接着说道:“大堂嫂也真是的,居然让华姐儿一个女孩儿家孤身回家,这要是在路上碰到个什么好歹,可怎生了得?”
颜氏已经有些听不下去了,她低声干咳了两下:“好了好了,时候也不早了,你就先回去吧,有什么事儿以后再说。”
见到她脸色不好,朱氏非但不收敛,反倒愈加理直气壮:“二堂嫂,你一直偏帮大堂嫂那边也就算了,毕竟你们才是一家,这血缘比我们都要亲上一层。可眼下这事儿关系到华姐儿的安危,这就不再是你们与大堂嫂一家的家务事了,我这个做伯母的,多少也要为她说上几句公道话”
书华眼皮一跳,这个朱氏又要做什么?眼下要是撕破了脸皮,她今后的日子肯定更加难过。
就在书华准备开口阻止的时候,旁边的刺史夫人忽然说话了:“沈姑娘,你手里怎么有两把伞?”
书华一愣,在注意到大家都看向自己手里的时候,方才反应过来。此时,她的右手撑着一把伞,左右还拿着一把收好的伞,至于尹翔,方才却是一路淋着雨走过来的……
明明有两把伞,却宁愿收起来拎在手里,也不愿借给别人,这话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书华握住伞柄的手指下意识地紧了紧,她没有去看尹翔此刻的神色,而是抬起了左手的伞,缓缓说道:“这是六堂妹的伞,她很喜欢这把伞,但又怕留在家里被大伯母责骂,就暂且让我保管。”
“是什么样的伞,居然能让大堂嫂都容不下?”朱氏似乎对别人打断她的话有些不开心,此时此刻的语气也不大好。
书华没有与她计较,反倒轻轻一笑:“既然三伯母想看,我就打开给您瞧瞧。”
她将右手里的伞放到一边,再将左手里的伞慢慢打开,显露出伞面上面的美人图,以及那首诗。其他人的反应并没有什么太大反应,唯独刺史夫人的脸色变了一变,她扭头扫了自家儿子一眼,既有疑问,又有责怪。
面对这么一个局面,尹翔还能说什么?他只能硬着头皮站在原地,继续保持沉默,只有在看向书华的时候,露出了几分无奈。
朱氏生在商户之家,家中虽然钱财万贯,但却是个没什么见识的女人,对于字画读书更是毫无见地。她随便将伞上的字画扫了一眼,立刻就露出不屑的表情:“画得这般难看,饶是集市上的写字先生也比这个画得好,雪姐儿果真是没见识,竟然连这种便宜货色也喜欢还有大堂嫂,她……”
“真抱歉,我身子忽然有些不大舒服,想要快些回去歇息,就不打扰你们一家人闲聊了。”刺史夫人忽然打断朱氏的话,朝颜氏点点头,就打算转身走人。
朱氏这个时候还不忘殷切地说道:“既然你身子不舒服,就快些回去歇着吧,我赶明儿再登门拜访……”
“不必了,我这都是老毛病了,一时半会儿怕是好不了的。”刺史夫人婉言谢绝。
朱氏一愣:“可我们之前不是说还要相约……”
“真的是很抱歉,恐怕我不能赴约了,还请您再请其他的夫人小姐们吧。”说完,刺史夫人就带着尹翔告辞了。
瞧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朱氏似乎还没从诧异中反应过来:“这……这算怎么一回事?刚刚还说得好好的,怎么一翻脸就不认人了”
颜氏也不知其中缘由,只是状似无意地看了书华一眼,见到她正在低头收伞,嘴巴张了张,还是没能将心中疑惑问出口,只道:“别一直站着了,先进来吧。”
书华点头应下,收完伞之后,就跟着颜氏走进博园。至于朱氏,还留在原地呆了一会儿,将这事儿从头到尾想了一遍,越想越觉得不服气,怎地到嘴的鸭子都让它给飞了?奈何这时候人都走光了,她也是有气也没处发泄。
书梦是个机灵的孩子,见到朱氏脸色不对,立刻就说去帮忙喊轿夫,然后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剩下来的书倩还是那般沉默寡言,有气无力的样子很快引起了朱氏的懊恼,成为她的出气筒,站在博园门口就将她一顿好骂,愣是将书倩骂得哭红了眼,这才稍稍作罢。
话说这头,书华回到德馨居,将手里的伞全都丢到了一边,滚到床上休息了好一会儿。没过多久,青巧就来催促她用晚饭,吃过晚饭,青巧告诉书华,说是书房已经建好了。
书华当即钻进书房里头,亲自将书房从里到外检视了一遍,虽然改造得并不是很精细,但总体而言还算是不错的,至少她那几大口箱子已经能够找到地方摆放了。
等到第二天一大早,书华请完安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带领德馨居里所有的人,将那些书分文别类地摆放到书架上。书很多,认识字的人却不多,说实在的,这真是一项不小的工程。
书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两天时间,总算是将这件书房整理得像模像样了。现在想一想,短时间住在这里应该算是不错的了……
与此同时,书华意外从颜氏嘴里听到了刺史夫人拜访锦绣园的消息,说是刺史夫人进到锦绣园后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就离开了。再然后,就听到何氏从湖南请来的嬷嬷终于到了,书雪学习规矩的日子终于正式拉开了帷幕……
书华仍旧热衷于她的补书大业,有时候还会翻出几块碎布头练练女红,两个月时间过去了,她先后做出了两个香囊、一个扇套儿、还有一块手帕。
绣技一般,做工也只能算是普通,但书华却表示,这样已经很不错。这种玩意儿懂得会用就好了,没必要学得太精细,反正基本也没什么用武之地。
可她没想到的是,在她偶尔去探望书雪的时候,却发现书雪正在玩命地学习女红手艺。书华见到她时,她的双手都被扎破了十来个洞,全都用白纱布包着,就像是刚刚经历过夹手指的酷刑,看起来惨不忍睹。
负责教习书雪规矩的嬷嬷,是一个看起来十分严肃的瘦老婆子,两颊的颧骨略为突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说话时候亦是一板一眼的。书雪学规矩的时候,她就站在旁边守着,手里还会拿着一根藤条,书雪一旦犯错,那根藤条立刻就会狠狠抽下来,落在书雪身上发出闷响。
这种场景见多了容易做恶梦,所以书华去锦绣园的次数越来越低,直到两个月后,一年一度的赏花会开始了。
所谓赏花会,其实就是城里一些大家小姐约在城郊十里外的桃花林里,一起赏花喝茶聊八卦的活动。说白了,其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各家小姐打发无聊时光。
也就是因为那些大家小姐太无聊了,所以赏花会的形式也在趋于多样化,近几年来,赏花会先后增添了对吟诗词、女红比试、以及才艺表演等多个项目。换言之,但凡参加这个赏花会的小姐,必须要精心准备一个拿手节目,好在赏花会上表现一番。倘若谁能在赏花会上一鸣惊人,那么她就能成为这一年苏州城所有青年才俊们的焦点,继而成为那些青年才俊们争相提亲的热门对象。
当然,已经定亲了的书华显然对这个诱惑没什么太大兴趣,在听说要准备才艺表演节目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翻出自己之前随手绣出来的两个香囊,塞进了衣袖子里面,全然不顾青巧等人幽怨的目光,慢悠悠地踏上了前往桃花林的路线……
第92章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
虽然已经时至三月底,但桃花依旧开得鲜艳,桃花林里尽是花瓣纷飞,仿若下了一场粉色的桃花雨,纷纷扬扬的花瓣肆意飘散。
今日是难得的好天气,太阳高高挂起,阳光不甚热烈,照再身上暖意洋洋。
书华窝在椅子里坐着,手里端着一碗花茶,眯着眼睛休憩。这么好的天气,换做平时,她肯定得懒洋洋地睡上一觉。
在她身旁,坐着沉默寡言的书蓉,以及怨妇气息极强的书倩。她们的位置处在赏花会的角落处,人比较少,气氛比较冷清,但同样也很安静,最适合发呆和休息。
脚下是松软的草地,头上的明净的天空,周围是大片的桃花,到处都充满了自然的气息。这次赏花会邀请了许多家的姑娘,她们穿着鲜艳的衣裙,三五成群地闲聊说笑,声音或清脆或柔软。细细一闻,空气中除了花香以外,还带了些胭脂香,当真有几分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感觉。
赏花会邀请的并不全是姑娘,其中还有好些夫人太太,她们大部分都是陪着自家女儿来的,当然也有过来挑选儿媳妇儿的。此时此刻,她们正闲着没事儿聚在一起闲聊八卦,从收拾脂粉扯到生儿育女,七嘴八舌的,什么都说。
因着是赏花会,所有的茶水糕点都是由鲜花所制,摆在书华旁边几案上面的,就是一碟子如意百合糕。颜色雪白,小巧的方块状,入嘴清甜芬芳,味道很不错。
她捻起一块糕点塞进嘴巴里,就着茶水咽了下去,刚才她才从别人口中得知,赏花会要一直进行到傍晚,但是不包午饭的。她现在只能多吃点糕点,免得到时候挨饿,幸好早上出来的时候吃了早饭,等下应该不至于太难挨。
前面不远处打了个戏台子,有几个女倌儿在上面依依呀呀地唱着,台下就坐着那些个夫人太太。过了半个时辰左右,赏花会的第一个项目——集绣正式开始了。
所谓集绣,就是收集各家小姐带来的绣品,将它们放在一起做比量,获胜者有小礼品。
等到收集绣品的盘子传到自己面前时候,书华毫不犹豫地掏出那两个香囊,丢到了盘子里面。书画这一次也来参加了赏花会,她跟着拿出自己带来的刺绣绢画,小心放到盘子里面。
绣品收集完成了,那些个夫人太太们负责品评,经过她们内部一番拉扯探讨,最后决定将桂冠送给了孟家三小姐。
因着隔得太远,书华几乎看不见孟家小姐的模样,但光从那身段来看,应该是个不错的美人儿。
沈书画位居第二,加上她是个生面孔,一下子引起了不少的议论,许多人在暗地里悄悄打探她。面对众人的反应,书画表现得很从容,起身接受礼物的时候,动作落落大方,再加上她原本就不俗的容貌,关注她的人更是不在少数。
书华只是在旁边静静看着,她知道书画的目的,却不捅破。书画如今年纪也不小了,的确该物色一下合适的婆家,一直留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
集绣结束之后,有好些夫人过来与书画搭话,或是询问年纪,或是问及家庭。当那些夫人们得知她是开国公的姐姐时,立时双眼放光,态度又热情了不少。
书华小心地将凳子往旁边挪了挪,为那些个夫人腾出位子来,书雪在这个时候走了过来。赏花会是由她承办,所有的节目安排都是她策划的,虽然何氏从中帮了不少忙,但书华还是不得不对她生出几分敬佩。
曾经那个不知规矩为何物的野丫头,如今应经成长为了一个娴静能干的大小姐。她的蜕变,令所有认识她的人为之大跌眼镜,尤其是书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来到书华的身边坐下,修身的长长齐腰襦裙静静盖在她的腿上,隐约能够看见她双腿的轮廓。此时此刻的她,就好似一个天生的千金大小姐,行为优雅,举止美好。
她变得好看了,变得娴静了,同时也变得消瘦了。书华与她说话的时候,会时不时瞥见她眼底的丝丝倦色,还有那些一闪即逝的疲惫之态。
书华还是忍不住出言相劝:“不要太勉强自己……”
书雪轻轻一笑,无奈之中又透出些许甜蜜:“刺史夫人已经说了,只要我努力学习规矩,将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她就会同意我和尹三公子的婚事……”
“那尹三公子……他本人是个什么态度?”
书雪又添了几分羞涩:“婚姻大事,父母之命,他……应该是愿意的吧。”
书华还想再劝她几句,但见到她眼底深藏的幸福之色,到了嘴边的话又不得不咽回去。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说得太多反而会令她反感,无奈之下,书华也只能闭上了嘴巴。
集绣之后,就是小姐们的才艺表演,有弹琴的,有跳舞的,还有吟诗作对的……
看着看着,书华的瞌睡虫就爬上来了,趁着没人注意到这边,她低下脑袋偷偷睡着了。直到一股子浓郁的香味飘进了她的鼻子,她猛地一吸气,果真是食物的香味。
她睁开眼睛,环顾四周,这才知道是赏花会的最后一项“品食”开始了。
各家小姐们都将自家带来的糕点美食端了出来,摆放在事先准备好的长桌上,其他人可以任意品尝,如果觉得好吃的话,就将手中的筷子送给做菜的那位小姐。品食结束时,再根据小姐们手中的竹筷多少来决定优胜。
筷子只有一双,评定的机会只有一次但是……这并不说试吃的机会就只有一次。
书华忍不住在心里j笑,她在拿到属于的筷子之后,从桌子这头慢慢走到桌子那头,期间绝不放过任何一样美食。每样都吃一点,但却绝对不将手中的筷子送出来,直到将桌上所有的菜吃过一遍,她方才满意地打了个饱嗝。
啥?还要给分?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吃过的美食,好像每一样的味道都还不错,又好像每一道的味道都差不多。想了想去,她随手将筷子送给了距离最近的一个红衣少女。
回到之前的座位上,书华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皮,表示非常的满足。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天边夕阳西下,鲜红的晚霞灿烂若斯,大朵大朵的红色云层一如盛放的大红杜鹃花。
品食的获胜者是一个穿红衣的女孩子,书华只是瞥了一眼,觉得有些眼熟,便没有再注意了。赏花会进行到这个时候,差不多也该结束了,她开始掰指头耗时间。
等到书雪宣布赏花会结束,书华立刻站了起来,正准备离开,一个红色身影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拦住了她的去路。
书华看向来人,是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少女,一身火红的齐腰窄绣襦裙,头发漆黑,眉目如画,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她先将书华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然后就开始自我介绍:“我叫方莹锦,今年十六岁,家住在城南庆吉胡同的留香园。我平时喜欢下厨做饭,最爱的颜色是红色,最喜欢的花是杜鹃,最讨厌的事情是喝药,最……”
“等等等等,”书华伸出右手,打断打断她这段莫名其妙的自我介绍,“那啥,你到底是想要说什么?”
方莹锦咧嘴一笑,眼眉弯弯:“我想认识你。”
书华一愣,不由自主地将自己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嘿,还真没发现,自己居然男女通吃?
方莹锦从怀里抽出一直锦盒,递给她:“因为有你的最后一票,我才得到了第一名,这个是品食的奖品,我把它送给你,算作咱两的见面礼。”
自己啥时候给她投过票了?书华茫然地在脑海中搜索记忆,半天也没找到个所以然来。
见她不接,方莹锦干脆自己打开锦盒,取出里面那根雕玉兰花白玉簪,抬手插入书华的发髻之中,端详一番之后说道:“果真很适合你,我还是比较喜欢红色的东西,真是可惜了……”
原来是因为她不喜欢,所以才送给了自己……书华忍不住囧了一下。
但这毕竟是人家的一番好意,书华笑着向她道谢:“我叫沈书华,你叫我书华便可。”
“你是沈家的人?”方莹锦略感诧异,“我之前去过沈家几回,怎地都没见到你?”
“我之前一直住在汴京,前几月才回到苏州,你不认得我也是自然的。”
方莹锦挠了挠头,好似之前听到母亲提过这回事儿。她灿然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和两个浅浅的酒窝:“我晓得去沈家的路,过两天我就去找你玩”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书华站在原地,对这个行事风风火火的方莹锦感到有些适应不良,旁边的书画推了她一下,示意她人都快走光了,她这才回过神来,赶紧跟着前面的人离开了桃花林。
回到博园,颜氏告诉她,汴京那边又来信了……
第93章 活该遭雷劈
二哥的信里简要说明了三件事:第一,京里现在局势不大稳定,他已经写信给四伯和书睿,让他们以生病为由,请了长假回家沐休,在这段时间内,沈家要尽量保持低调,避免与官场人士接触,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他上次托人带过来的账簿里面,还夹杂了一张地契,那张地契是祖上传下来的,算得上是他们的祖产,是城郊外的梨山,占地两百余亩。他让书华去山上看一看,选个合适的地点建宅子,用作今后居住之用。
最后,就是关于姚氏的事情。他已经问过家中的一些老人,他们说是姚氏的女儿曾经的确生过一场重病,几乎夭折,后来说是忽然回光返照,又奇迹般地活了过来。但他又在信里说了,书画的的确确是沈家的血脉,至于其他的事情,就不要太去追究了,毕竟父亲都已经不在了,那些事儿就算翻出来也没什么意思……
厚实的信封里头,除了二哥的信以外,还藏着另外一封信。书华将其拆开,与上次一样,仍旧只有只言片语——吾安,勿念,静候归来。子墨书。
书华将两封信都好好收起来,然后从装有账簿的木箱子里翻出了梨山地契,地契被叠得整整齐齐,纸张已经严重泛黄,边角音乐有些破损。
二哥让她去选个地方建宅子,想必是要在此长久地定居下去,建宅子不是什么小事,书华琢磨着,这事儿还得去向大伯他们征询一下,让他们在旁帮衬着点。
到了第二天,书华去向颜氏请安,准备找二伯提建宅子的事儿,却不想颜氏说他去了沈家宗祠。
书华原本打算等到二伯回来再说,可颜氏说二伯去宗祠是为了宗祠修葺的事情,宗祠修葺事关全族,但凡在苏州的沈家人,今儿个全都去了沈家宗祠,集体商量着宗祠修葺的事情。颜氏道:“三叔公之前还派人来说了,说你要是没事的话,可以去祠堂那儿看一看,全当是代表你家二哥来旁听。你一直居住在汴京,虽然你们那家每年都会寄钱回来参与祠堂修葺,但却从未真正见过祠堂修葺的过程,这一回就当作长长见识。”
听到她这么说,书华也觉得可以去看看,顺带向其他几位叔伯说说修建宅子的事情,让他们给出出主意。
书华回屋收拾了一下,顺便揣了几张银票放到兜里,然后就与颜氏一块出门了。她们乘坐小船,顺流而下,来到了沈家宗祠。
宗祠前门庭若市,人来人往,热闹得好似菜市场。书华陪着颜氏进到宗祠大院的大门,院子里面的空地上摆了好几张长桌,桌子前面排了两条长长的队伍,男女老少什么人都有,气氛比外面还要热闹几分。
颜氏说,宗祠修葺需要不少的银钱,其中有五成钱是由五个叔伯均摊,另外有两成是书华家承担,最后剩下的三成则是又族里的族人们募捐而得。眼下这些人就是在排队捐钱,没有规定具体数目,全都依靠各自的家庭条件来决定各自的捐款数目。
书华有些疑惑地问道:“那要是他们每个人只捐一文钱,也没有问题么?”
颜氏难得地笑了:“自打我嫁进沈家这么些年来,还从没见过有人在募捐的时候只捐一文钱的。”
书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只是打个比方而已,倘若有人吝啬,不愿捐太多钱,到最后凑不齐三成募捐数目,该怎么办?”
颜氏似乎早就料到她会这么想,就带着她绕过常常的队伍,来到最前面的长桌旁边。大伯、二伯和三伯全都站在桌子后面,一个负责收钱,一个负责记账写名字,一个负责保管财务,分工明确,干起活来非常熟练。
这个时候,队伍正好轮到一个八十来岁的老婆婆,她的个子非常瘦小,还驼着背,头发花白,一身破旧的粗布衣裳,怀里抱着只老母鸡,身上还背了个破竹篓,篓子里面尽是些刚摘好的新鲜野菜。只见她将老母鸡放到桌子上面,巍巍颤颤地从怀里掏出一只布包,将布包抖了几下,滚出三个铜板。她的脸上,显得有些不大好意思:“几位老爷,俺家里实在没钱了,这是俺最后三文钱。俺知道这些钱不够,所以俺把家里最后一只老母鸡给带来了,希望能凑够数目……”
她说得很诚恳,一双浑浊的眼睛直直盯着负责收钱的二伯,就怕他说个不字。
二伯看了看旁边的大伯和三伯,随即与老婆婆笑道:“牛家奶奶,这三文钱我们收下了,但是你这只老母鸡还是收回去吧,我们这儿实在没处安放。”
一听二伯这么说,牛家奶奶立刻就有些不开心了,她绷着脸说道:“你们可别不识货,这只老母鸡可是俺养了三年多的老母鸡,养得可肥壮了你们要是觉得还不够,俺把身上这篓野菜也给你们留下……”
“可别这样”大伯笑着阻止了她的举动,“我们知道您的境况,三文钱已经够了,这只老母鸡您是留在家里下蛋赚钱的,您还是快些把它带回去吧。您要是真想捐钱,就把您的孙儿阿牛给叫过来,阿牛已经过了二十岁,按理来说,您家里的捐款就该由他来承担。”
站在牛家奶奶身后的一个大叔忽然插嘴道:“那个阿牛成天在外头鬼混,偷蒙拐骗样样都来,莫说让他来这儿捐钱,只怕连他祖母的棺材本都要抢去喝花酒了”
另外一个大婶也接过话道:“那个阿牛真该遭雷劈不但不赚钱养家,还死皮赖脸找他祖母要钱这要是被他爹娘看见了,九泉之下也会不得瞑目”
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家纷纷说起了这个阿牛的恶行,七嘴八舌间,牛家奶奶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她忙不迭地为孙儿解释:“俺的孙儿其实本性不坏,他只是爹娘去得早,自小就少了些管教,性子难免野了些。可是他说过,等到他赚了钱,一定会买大房子给俺住,让俺好好地享福,你们……你们就别再说他的不是了”
第94章 含血喷人
“好了好了,大家都少说一句吧,”二伯又与牛家奶奶说道,“您还是去寻阿牛过来吧,这修葺祠堂的事情应该由他来捐钱签字,他要是不来,我们也不会强人所难,这修葺宗祠的事情就与他无关了。”
牛家奶奶却开始激动了:“不能这样俺把俺家里全部的东西拿出来,代替阿牛捐钱,求几位老爷在功德簿上写下俺家阿牛的名字”
书华略感诧异,偏头看向颜氏:“功德簿是什么?”
颜氏指了指大伯手下的册子:“那就是功德簿,用来登记每年募捐情况的账目,等到宗祠修葺完成后,那个簿子上的名字都会被刻上功德石上,用以后人瞻仰,为后世积功德。”
二伯有些为难:“可按照规矩,应该是阿牛亲自过来的,您这样……怕是有些不大妥当。”
“修葺祠堂是沈家的大事,俺们都是些乡下人,平日里只知道种地养鸡,没什么见识,但俺们知道,只要能在功德簿上写下名字,就能得到沈家的列祖列宗保佑,求得子子孙孙的平安为了俺孙儿的将来,俺求求你们,就让俺代替阿牛这一回吧”牛家婆婆急得全身发抖,眼看就要屈膝给人跪下了
书华没想到功德簿还有这么一回事儿,不过想想也是,古代人最信这些个祖宗保佑之说,要不然建这些个祠堂有何用?
见到牛家婆婆这般可怜的模样,大伯心有不忍:“罢了罢了,这三文钱我们就暂且收下了,这只鸡您还是带回去吧。至于阿牛那边,过些日子我会亲自去找他,若是他还不听劝告,自有族规惩罚。”
奈何牛家婆婆死都不肯把母鸡抱走,说是三文钱怎么都太少了,唯有加上这只母鸡才算凑足数目。
正巧四伯从祠堂里面走出来,他瞧见这幅架势,问清了状况之后,寻来笔墨,当场就写了副大字。他将字吹干了,然后叠好了交给牛家婆婆:“您拿着这幅字到市集上叫卖,应该能卖得五两银子,到时候您再将银子送到这儿来,算作募捐的钱。”
牛家婆婆当即接过大字,千恩万谢地抱着母鸡走了,募捐再度恢复正常,一切又开始井然有序地进行。
看着眼前这些人积极捐钱的样子,书华开始明白为什么不担心他们吝啬的原因了,她问颜氏:“我们家负责的那两成大概有多少?”
颜氏道:“账簿在大哥手里,具体我也不清楚,大概估计有一千两左右吧。”
二哥在信里没有提起这件事情,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将钱寄过来,不过他已经将家中所有的账册与主要资金都转了过来,应该再没有多余的钱来支付这么一大笔捐款了。
等到捐款进行得差不多了,大家都走得七七八八的时候,书华方才走上前去,说道:“几位叔伯,我先前不晓得还有捐款的事情,是我糊涂了,等下我回去了,立刻就送过来。”
“可别,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带着个那么多钱到处乱跑,万一弄丢了怎生了得?”大伯一脸的笑容,“你到时候将钱交给你二伯就好了,我们最终合计账目的时候,会帮你添上去的。”
听他这话,就是说二哥并没有寄钱过来,书华放心地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与此同时,在场的几个叔伯看她的眼神都有些变了,原本只是完全出于长辈的关照,眼下又添了几分审视与凝重。她出口就能决定家中捐款的事情,并且随手就能拿出这么大的一笔银子,想来是沈书才将家中所有的决定权都交给了她。这么看来,她在家中的地位绝对是举足轻重的,尤其是在沈书才的眼中,她定然非常之重要,甚至可以说,她现在就代表了沈书才,她的某些所言所为,说不定就是沈书才授意……
想起早上收到从汴京寄来的信件,四伯的心底一直就很不安,他思来想去,总觉得是汴京那边出了事儿。如今新帝即位不久,朝野不甚稳当,还有丞相那一伙人在那儿虎视眈眈,双方势同水火,万一殃及池鱼,他这个地方官学教授可是半点都招架不住。
既然书华能代表沈书才随意拿主意,那么她肯定也知道些内幕,四伯想了又想,还是决定向书华打听些事儿:“听说才倌儿?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