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妃:鬼王的魔后第12部分阅读
兽妃:鬼王的魔后 作者:未知
我,我可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
这就是她清凤的规矩,是佣兵界女王的铁规,从来无人能破!
南宫傲天看着清风妖娆的笑容,感受这她嗜血的气息,作为一同生死与共的战友,他已经完全领悟到:有人要倒霉,绝对的很倒霉!
害人不成,又怎么会心安,只怕下一次再动手,那就更是厉害,让人防不胜防!
既然与其千日防贼,寝食难安,还不如一招扮猪吃老虎,等到对手自以为得手之后,放松警惕,那么就是他们出手的好时机。玉川书屋
南宫傲天能从吃人的皇宫走出来,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主子,可是现在,他发现他的女人,城府之深,计谋之高,半点不再他之下。
那个毒妇,错将大灰狼看成了小白兔,胜负早已注定。
他紧紧的搂着清凤,轻嗅她发间的幽香:怀里的这个少女,怎么越看越让人喜欢,怎么越看,越让人满意,越看越想将她一口吃掉啊!
真的,真的想将这女子烙上他的记号,任谁都不能打她的主意。
真的好想一口吃掉啊!
该死的,要什么爱!
女子的馨香,撩拨着他的神经,身体越来越紧绷,火热的血液在身体中四处流窜,就在他以为,下一刻会不顾一切的将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女人压在马上的时候,终于到了碧流山庄。
拥着清凤飞身下马,闪进山庄,冲到天机老人的面前。
“师傅,请您收下清凤为徒,教授清凤驱兽之术吧!”清凤能听懂兽语,乃是学习驱兽之术的最佳人选。
师傅耗尽一生心血,创作的驱兽曲,虽然传给大师兄,可是大师兄的身子……
若是驱兽曲最后失传,岂不是太过可惜。
天机老人是一个留着花白胡子的老头,看起来倒是挺卡通的,有点圣诞老人的味道,只是那表情太过冷漠,失了一些亲和。
“收她为徒?”天机老人上下打量清凤一眼,摇头:“我说过此生断不会收女娃娃为徒,你带她回去吧!”
清凤眉头一挑:敢情这死老头还有性别歧视啊!
她原本对那个什么驱兽曲还有些兴趣,毕竟以音驱兽,她还挺感兴趣,谁知道,这死老头居然拽的跟二八万似的。
难不成,她以为她想拜他为师啊?
要知道,她天资聪慧,就是在基地那样的环境中,整天缠着她要收她做徒弟的天才教练不知有多少,她还觉得烦呢?
这老头居然敢对她性别歧视,那么她就让他知道,性别歧视的后果。
虽然他是南宫傲天的师傅,但是对不起,让她不快的人,她一律无视,管他是谁,天王老子也不行!
清凤冷笑一声,凛然站立,神情倨傲,藐视的扫了天机老人一眼:“什么不收女娃娃为徒?不过是借口罢了。这世上哪有什么驱兽曲,以音驱兽,传说而已,你这般哄骗自己的徒弟,不过是你自吹自擂,替自己脸上贴金罢了!”
她对着南宫傲天道:“你带我回去吧!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兴致冲冲的带我过来,原来是让我见一个爱吹牛皮的老头,真是的,浪费时间。”语气极其轻藐,不屑的很。
天机老人的一张老脸立时涨红了起来,跳脚吼道:“你个臭丫头,你胡说什么,我自吹自擂?我呸!我天机老人,名扬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有必要自吹自擂?”
吹胡子瞪眼睛,若不是这个臭丫头是臭小子傲天带回来的,他早就灭了她了,省的她张口说话就能气死人,真不知道傲天这个臭小子从哪里找来这么个牙尖嘴利的臭丫头的。
南宫傲天有些诧异,清凤虽然狂妄,却不是浅薄之人,她这么说……
随即想到清凤在路上打探师傅的脾气,立时会意过来:这女人果然是诡计多端啊!
只是,他倒要看看这次她怎么收复他这个古怪的师傅?
第107章
第107章(2024字)
清凤冷笑:“不是自吹自擂?那好啊,你敢不敢试一次给我看一下,毕竟是不是真的,总要看了,才知道是不是?”
“臭丫头,你想哄的我的驭兽曲,是不是?”一身白衣的老头,双眸炯炯有神,虽然暴怒,却聪明的不肯上当。覀呡弇甠
“哄的你驭兽曲?”清凤不屑的耸了耸肩:“你不过是个爱吹牛的老头,哪个信你有驭兽曲?你这般装腔作势,不过是怕漏了自己底?驭兽曲与百兽心意相通,才能驭兽,必然精妙无比,说什么哄你的驭兽曲,难不成,你以为我过耳不忘吗?一遍就能记得,然后哄得你的驭兽曲?过耳不忘,不过是天方夜谭,你不敢吹奏,还不是自己不会,装神弄鬼!”
清凤越说越不客气,随即招呼南宫傲天:“走,送我回去,以后这等爱吹牛的老头,你就不要再让我见了,沽名钓誉!”
“什么?沽名钓誉?你说我沽名钓誉?”天机老头居然不顾形象的冲上来一把抓住清凤的肩头,死命的摇晃起来,脸色更是狰狞恐怖:“臭丫头,你给我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哪个沽名钓誉?”
南宫傲天脸色也是大变,师傅最是忌讳别人说他沽名钓誉,谁知道清凤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专门挑这不能说的说?
他有心上前想要阻止,却被清凤用眼色阻止,只好在一旁,按住心急,注视着,相信师傅看在他的面子上也不会真伤了清凤,到现在,他还没有感受到师傅身上的杀气。
“再说一遍怕什么?再说十遍也一样。”清凤淡淡的一句话,让天机老头更是暴怒。
但是清凤又淡淡的说了一句:“跟你实说吧,我刚刚的确就是故意激你,倒不是完全不信你会驭兽曲,只是有心见识一下驭兽曲。”
天机老头的动作一僵,张大着嘴巴看清凤,木然的吐出一句:“你真的是激我的?”
清凤接下来的话,更是差点让天机老头吐血:“原本是激你的,不过你现在这么激动,我倒是真的怀疑了。”
清凤白了他一眼:“谁知道,你根本就不上当,真是无趣!若不是不会,那会这般推脱?”理直气壮的好像人家不上她的当,就是罪无可恕的样子,
“哈哈……”清凤的话让天机老头一时间大笑不已。
“真是太有趣了,太有趣了!”天机老头笑得弯下腰,到最后直接又跳又叫,就跟个孩子似的:“这天下居然有这么好玩的女娃娃,哈哈……,真是太好玩了……”
天机老人的样子,让清凤和南宫傲天都目瞪口呆了,尤其是南宫傲天,他这些日子不在明国,看来师傅更加的古怪了。
“老头,后会有期了,我先告辞了!”清凤说罢,抬脚就准备离开。
“臭丫头,你走什么走?先听了我的驭兽曲再走,真给你走了,日后你还不到处败坏我的名声?”天机老头说这话的时候显然心情相当的好,似乎清凤的脾气非常投他的胃口。
“不,我要回去,我现在不想听了。”谁知道,清凤居然不给天机老头的面子,还是执意要走:哼,她早就说过了,她是一个有仇必报的人。
现在想她听了,晚了?
“不行,我一定要你听!”天机老头怒气冲冲,甚是坚决。
“我不!”清凤毫不客气的转身离去,下一刻,却整个人僵住石化了。
该死的,这个臭老头居然抱着她的小腿,一个劲的哀求:“求求你听一听,听一听吧!就一遍,一遍好不好?”
南宫傲天囧了,清凤抓狂了,这还是什么闻名天下的天机老人吗?
整个一活宝!
“放开!”清凤哭笑不得。
“不放,除非你答应听一遍,否则我就这样抱着你,一直到你的裤子烂掉。”天机老头说的一本正经,而且口气中隐隐带着兴奋,似乎很有尝试的意思。
为了腿上的裤子,清凤勉为其难的点头,那天机老头兴奋的从地上爬上来,还细心的理了理自己的衣衫,小心翼翼的将自己恢复成一代名士的模样,嘴里还嘀嘀咕咕到:“注意形象,我可是玉树临风的天机老人,形象,形象啊!”
待到整理过后,又是一副威严的模样,和刚刚那个活宝半点都搭不上边。
清凤瞧着这变脸神功比她还厉害的天机老头,实在想不出来,这么个活宝怎么教出南宫傲天这么一块冰块来。
古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南宫傲天和天机老头的差别可不是一点半点,简直是风马牛不相投。
天机老头大手一挥,就让童子准备好古琴,双手开始弹奏起来。
清凤是识货的人,瞧了那古琴一把,目光就再也不能移开了,整个人差点惊叫起来——凤吟焦尾,琴中之王
凤吟焦尾,乃是天下第一琴,威力无边,据说能增强音刃杀气。
清凤来异世之后,也曾用心打探过,都说此琴早已失踪百年,没想到今日居然在此相见,即使她再淡薄,此刻也止不住有些激动了。
眼中眸光一闪:该想过法子将这好东西据为己有啊!
风起云开,琴声古韵,肆意挥洒,清凤闭眼轻听,嘴角挂上笑意,无声的领会着其中的奥妙。
不好意思,她忘了告诉天机老头,她不是他以为的过耳不忘,而是真的过耳不忘。
天方夜谭,其实也是存在的!
琴声清越,音色极是干净清丽,比她的箫声优美许多,浮载浮沉,婉转动人。
渐渐的空中一片黑暗,如乌云遮日。
天,清凤差点尖叫出声。
乌鸦!
铺天盖地的乌鸦!
似受到召唤一般,如箭般飞到天机老头的身边,上下飞舞着,似在偏偏起舞。
乌鸦起舞?
清凤差点笑出声来:驭兽曲,到最后野兽没驱到,倒是驱来了一群乌鸦。
这天机老头,果然活宝一枚,做什么事情都是出人意料。
第108章
第108章(2076字)
乌鸦随着琴声不时的变换着队形,组成不同的形状,若不是黑的没有色调,看起来应该也很不错。亜璺砚卿
一曲罢了,清凤轻拍了巴掌,斜视着天机老头一眼,语气不屑:“这就是驭兽曲吗?我看是乌鸦飞舞曲罢了!”
心中倒是震惊天机老头的能力,驭兽曲不但能驱兽,而且还能以不同的音调,驱不同的鸟兽,这实在罕见。
天机老头一听乌鸦飞舞曲,倒是脸色一正:“你也觉得是飞舞曲啊,乌鸦很可爱吧?羽毛黑的纯,声音哑的也动听,实在是可爱极了。”
理直气壮的,好像不喜欢乌鸦的人都是天下超级没有审美观一般。
“扑哧”一声,清凤笑了起来:“是啊,乌鸦很可爱,和你一样可爱!”
给了南宫傲天一个眼色,二人大步离开碧流山庄。
“怎么样,记下了多少?”南宫傲天对这个小狐狸再次另眼相看,居然将他古怪精灵的师傅哄的团团转。
“记下了,回去找把琴试试。”清凤说的漫不经心,南宫傲天听得也是漫不经心。
就如同清凤的过耳不忘,实在是寻常事一般。
两个都是天才,所谓非寻常在他们的眼里,才是正常一般,都不觉得啥特别的。
非人类啊!
刚入了南宫傲天的王府,金一就迎了上来,一脸沉重:“王爷,探子回报,太子今日带兵出城了!”
南宫傲天一听,脸色一沉,嘴角勾勒出一个冷酷的弧度:“他这是一路去埋伏了!”
他和清凤明日出发,寻找血魂草,毒妇和那废物又怎么会放过这个除去他的机会?
“我去准备一下,等一下陪你去试试那驭兽曲!”今日将她带到碧流山庄,打的就是这个驭兽曲的主意,这只小狐狸果然不负所望。亜璺砚卿
天地一色,树木成荫。
清凤抱着古琴,和南宫傲天寻了后山的一片树林。
这里位置隐秘,少有人迹,想来就是有什么异象出现,也不会引人注目。
清凤寻了一块石头坐下,打开古琴,一曲驭兽曲缓缓而出。
南宫傲天全身贯注的守在清凤的身后,护卫着清凤,虽然他不懂琴,可是却不得不说,清凤弹奏的很好,清静如水的曲声,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这种灵动的气息很让人喜欢。
清凤沉静在驭兽曲的魔力之中,全身心的弹奏着。
胆小的松鼠出现了,蹲在不远处的枝头。
机灵的猴子来了,倒挂在附近的枝丫上。
纯洁的白兔来了,蹲在不远处的空地上。
凶狠的狼群来了,就夹着在白兔群中,也没心思去咬兔子,只是含情脉脉的看着清凤。
威武的狮子群来了,有调皮的猴子居然跳到狮子头上,狮子也不恼,同样含情脉脉的看着清凤。
豹子来了,野猪来了,黑熊来了……
周围的各种动物越来越多,什么都有,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居然都出现了(这里水里游的指得是青蛙,蛤蟆,蛇之类的!千万不要以为是鱼类。)
这些动物一个一个从四面八方冒出来,围着清凤而坐,渐渐地,四周的路都被堵的死死的,有点无路可走的模样。
南宫傲天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这幕,起初还能淡定,可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动物出现,他的手心渐渐的冒汗,随着野兽的增多,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南宫傲天也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天,清凤这驭兽曲是不是也太厉害了,师傅不过引来一群乌鸦,她倒好,能不能引来的,大的小的,一把包了。
天,这么一群厉害的动物,若是搞不好,就是他和清凤有三头六臂,也走不出这包围圈啊。
南宫傲天不但手心里出汗了,就是额头和后背都不时的冒出冷汗来了。
这么几千只的野兽啊,一人一口,他和清凤都不够分的啊!
该死的,早知道就不让清凤挑选这个地方练习驭兽曲的。
南宫傲天满脸铁青,反观清凤,却还不知道自己深陷野兽群里,闭着双眼,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一心抚摸着琴弦,如水般的流淌出动人心弦的声音,平静而和雅。
一袭白纱,端坐在树下的清凤,在优美而沉静的琴声中,有种让人无法移开目光的流光溢彩的美丽,能够洗涤人的心灵一般。
南宫傲天那紧张的心弦也渐渐地松了下来,看着不远处的动物群,居然个个很是舒适的或坐,或蹲,或是目不转睛的看着清凤,脑袋却都有节奏的随着清凤的琴声摆动,看起来就像是真的能听懂清凤的琴声一般。
更有几只百灵鸟,居然随着清凤的琴声曼舞,舞姿优美而动人。
南宫傲天瞧着眼前的这幕,唇角又翘了起来,他的清凤果然是聪慧果然,驭兽曲一遍即会,心下不由得一阵得意,他的女人果然不一般!
清凤只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沉醉在其中,微闭着眼睛,一遍一遍的弹奏着驭兽曲,心中一片清明,越弹越想弹,越弹越沉迷其中不能自拔,面上皆是沉醉其中不能自拔的笑容。
南宫傲天瞧着绽放如春花般的笑容,脸上的笑容也扩大了。
谁也没有注意到,原本沉迷琴声的百兽有些。
咔,咔……
南宫傲天侧耳倾听:这是什么声音?
南宫傲天瞧着百兽们的不安,抬眼四处瞧了一下,却见右边有一片树木不时的倒下:难道有人在砍树?
不对,这不像砍伐的声音,倒像是被什么重物撞击而倒,而且他的神经因为这声音,紧绷起来,这是他对危险的本能反应。
绝不会是啥伐木的声音。
近了,近了……
南宫傲天双目暴张:天,居然是蟒蛇!
庞然大物的蟒蛇,而且不是一条,黑色,白色,银铁色的身躯几乎要几个人合围才能才能抱住 ,每一条都有数十米之长,口若巨盘,猩红的舌头更是不时的伸出来,恐怖,非常的恐怖。
南宫傲天只是一眼,就能肯定,若是这些巨蟒想攻击他们,只要伸一伸舌头,就能将他们给卷进腹中,吞噬。
第109章
第109章(2085字)
南宫傲天瞧着一眼,还在闭眼弹奏的清凤,忽然之间都生出一些哭笑不得的感受了:这女人,不但会招惹桃花,就是动物,给招惹的不亦乐乎。
他的手不由得摸上腰间的剑,双目死死的盯着那蟒蛇群,身形如劲帆,只要一有不对,绝对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出一条血路,护清凤出围。
蟒蛇群一路以锐不可当之势,冲进了包围圈,狮子让路了,野猪臣服了,豹子避都一旁了。
一群庞然大物,很快就占据了最有力的位置,匍匐在地,静静的欣赏清凤弹奏出来的琴声,那赤红的眼睛,居然荡漾出温情来。
南宫傲天见此情景,那握剑的手松了一些,看来这是大家伙不是来惹事的。
沉醉在驭兽曲的清凤,反复弹奏了许久驭兽曲,等到完全消化掉其中的精髓之后,收了琴音,心情舒畅的张开眼睛。
“南宫……”傲天两个还含在嘴里,脸上的兴奋表情就僵住了:乖乖,什么时候来了这么多百兽?
“大家好!”清凤压下心跳,试着和眼前的百兽们交流。
可是没有一只野兽搭理她: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她懂兽语,从来没有被拒绝过,今天这情况太诡异了。
她的心没由来的慌了,眼神不自觉的扫了一眼南宫傲天,不知道为什么,他此刻那挺拔的身姿,居然能让她有一种安心的感觉,那慌张的情绪不由得镇定了不少。
她又打起笑脸,声音温和的再次问了一句:“你们怎么了,为什么不回答我的话啊?”
“有我在的地方,百兽不敢说话!”一道极其臭屁的声音响起。亜璺砚卿
只见最大的那条巨蟒,慢慢的张开嘴巴,那令人发寒的红杏落地,一条金色的蛇,从那条巨蟒的口中沿着那红杏落地。
那是一条浑身闪着金色光芒的蛇,不算粗,也就有两个拇指那么粗,头呈三角形,一身金黄,再加上那双目澄清,看起来居然觉得很可爱。
清凤自认为自己也算是见多识广,可是这么奇怪的蛇,她却还是第一次见到。
如此纤细的蛇,却从巨蟒的嘴里吐出,而且还能说出那么嚣张的话,百兽居然无人敢反击,看来这看起来可爱的小家伙,绝对不如他外表看起来那么可爱。
清凤轻笑着,眼神温和的瞧着那金蛇:“那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在,百兽就不敢说话吗?”
总要弄清楚这家伙的身份和能力吧!
“因为我是王,百兽之王,更是眼睛蛇中的王,剧毒,只要我一滴唾液,就能让这里所有的百兽尸骨无存!”
金色的眼睛蛇?
清凤想了又想,她从来没有听过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生物。
清凤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与这样一无所知的生物打交道,让她的内心没有丝毫的底气。
“我今儿个得了一首曲子,觉得挺有趣的,所以在这里练习,怎么你们都来了?”
清凤的态度,就如同面对一位久违相见的朋友,亲切,自然,柔和。
“我们听到你的招呼,自然都来了。”金色的小家伙靠近,一直游到清凤的脚下,南宫傲天眉头一动,清凤随即递了一个眼色过去,南宫傲天手中的剑,渐渐地垂了下去。
“那么我该如何让你们离去?”清凤可不喜欢这么多只野兽围着她。
该死的,天机老人居然耍她,驭兽曲只有唤兽部分,却没有驱兽部分。
这么多百兽在此,她该怎么办才好?
金色的眼镜蛇上下打量了清凤一番,忽然吐出红杏,“嘶嘶”的两声:“让它们离开,不过是我一句话的问题。”
“哪你快让它们离开,好不好?”清凤试着打着商量。
这算是她这辈子最窝囊的时候了,居然向一条蛇求救。
“我为什么要帮你?”那金色的小蛇摇了摇尾巴,一副叛逆期少年的口吻。
清凤差点要爆粗口:该死的,你是一条蛇,好不好?学啥叛逆期孩子啊!
可是她还真的不敢嚷半句出来,丫的,一滴唾液就能让这里的百兽都完蛋的主子,她一时半刻还真的惹不起。
只能眼巴巴的做出可怜兮兮的表情看着那金色的眼镜蛇。
果然那金色的眼镜蛇很满意清凤那可怜兮兮的表情,道:“我也不是不能帮你,只是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情。”
那金色的眼镜蛇一副摇头晃脑的模样,说真的话,若不是亲眼看见眼前是条蛇,清凤还以为是哪个少年在和她交流。
“你说什么事情?”清凤这时只想脱身出去,哪里还顾得其他。
那小蛇的眼睛里似乎流露出一股笑意:“我要你嫁给我!”
“什么?”
清凤跳了起来,她是真的跳了起来,一向沉稳,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清凤真的被吓的跳了起来。
有没有搞错?
天下有比这还离谱的事情吗?
她……她……居然被一条蛇求婚了?
天,她一定在做梦!
一定在做梦!
清凤用力的将自己的脸颊拍了拍,好疼!
还是不肯相信,用力的眨了眨眼睛:金色的眼镜蛇还在,百兽也还在。
居然不是做梦啊!
一直小心翼翼守在清凤身边,听清凤和蛇沟通的南宫傲天察觉到清凤脸色不对,问了一句:“怎么了?它说了什么?”
清凤无力的抬起眸子,对着南宫傲天无力苦笑:“南宫傲天,那个你要上天入地要杀的情敌出现了。”
她指了指脚边的那条金色的眼镜蛇道:“它向我求婚了!”
“什么?它向你求……婚了?”
南宫傲天终于知道什么叫被雷劈中的感觉了,一条蛇向清凤求婚?
这天下有比这还荒谬的事情吗?
若不是他亲眼所见,只怕打死他也不相信,这太荒谬了,可是现在,他半点都不觉得荒谬,只觉得头大。
虽然他还不知道这条蛇,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能让百兽消声,能让巨蟒乖乖听话,能安息在巨蟒的嘴里,这条蛇绝对不简单。
情敌是一条蛇,请问这如何解决?
相信这世界,谁都不能给他答案吧!
第110章
第110章(2055字)
南宫傲天发誓这辈子从来没有这般为难过,这般哭笑不得过。
而且最该死的是,他清楚的意识到此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被百兽包围,只怕一个不好,就只有被撕碎,吞噬的危险吧!
只是如此,他南宫傲天也不是被威胁大的,即使一条百兽之王的金蛇,也无法威胁他。
“告诉它,和我抢女人,杀无赦!”南宫傲天浑身气势一沉,身上的杀气怒放,一时间百兽都立起身子,蓄势待发。
而那条金色的眼镜蛇,也扬起的身子,一双眼睛中再不见温和,而是一种属于兽类的野性和杀戮。
兽类都是极有灵性的,是敌是友,自然能分清楚,南宫傲天的杀气如此浓重,又怎么会感应不到?
清凤瞧着这场面一触即发,心里明白,此时他们二人断无胜算,再说了,她也不想和百兽为敌。
兽类最具灵性,若是今日她手上沾染了百兽之血,日后断不会再能驾驭百兽。
清凤嘴角带着温和的笑意看着那戒备的金镜蛇,双眸之中绽放出无比诚恳而柔和的温暖:“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我嫁给你吗?”
和一只蛇交流婚嫁事情,这感觉对精通兽语的清凤来说,绝对是新奇的经验。
“你弹琴很好听,我喜欢听。”小金蛇因为清凤柔和的笑意,身体的紧绷微微松了下来,若不是太喜欢清凤,它早就给那个高大男人颜色看了。
“这样啊!”清凤微微沉思一下,小心翼翼的说道:“若是我愿意弹琴给你听,但是不能嫁给你,你愿不愿意帮我?”
金色的眼镜蛇看着清凤,想了一会儿:“你们人类不是说,只有嫁给对方,才能永远在一起吗?我喜欢听你弹琴,自然想永远和你在一起,时常听你弹琴啦!”
金色的眼镜蛇记得前些日子,它在水中游玩时,一对谈情说爱的人类就是这般说的。
清凤心中暗暗将这般说的人类,骂的一个狗血喷头,脸上却是挂着最柔和不过的笑容:“胡说八道,这话是谁说的?根本就不对。”
“其实能永远在一起的是朋友,友情才是这个世界最坚固的东西。”她露出一副青少年的嘴脸:“做我最好的朋友吧,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我会天天弹琴给你听的,你想想看,我嫁给你,虽然能跟着你,可是我住哪里,我总不能和你一样住在蟒蛇的嘴里吧!”
“可是你想想看,若是你做我的好朋友,你就可以和我一起回去,到时候和我一起住大大的房子,天天听我弹琴,多好啊!”
一条蛇,这也是一个新奇的经验。
清凤心里嘿嘿贼笑:若是能有这么个帮手,日后行事可方便多了。
狡猾如狐狸一般的清凤,此时恨不得将金色的眼镜蛇拥抱在怀里,带回家去。
虽然金镜蛇智慧非凡,能听懂人类所言,可是到底不比人类狡猾,尤其是活了两世的清凤。
三言两语之下,也就认同清凤所言:做好朋友比娶她来的好多了。
而且,它真的很喜欢清凤,实在觉得让清凤住在蟒蛇嘴里不是一个好主意。
“嗯,那我们就做好朋友!”
宾果!
拐骗成功!
“小金,我叫你小金好不好?”清凤笑得春花灿烂。
“小金,小金……”那金色的眼镜蛇,一听这名字就喜欢的不得了:“我喜欢,我喜欢……”
清凤也很高兴:“小金,我了庆祝我们成为好朋友,我弹奏一曲欢快的曲子庆祝一下,好不好?”
“好,好……我有名字了,我有朋友了……”
小金立时欢快的跳了起来,那模样怎看怎么搞笑。
清凤重新坐下,十指翻飞,一曲曲调激扬的乐曲就从指间跳跃出来,犹如鱼儿在水中跳跃,鸟儿在空中飞翔,到处是一片喜气洋洋,那种欢快的心情一下子就被清凤勾勒出来了。
清凤这曲,实在融汇驭兽曲的基础上拨弄出来的,相信定然能让百兽们开心。
眼前大大小小的百兽们,都随着她的琴音起舞,摇摆着自己笨拙的身体,那情景实在是滑稽之极。
也不过是转眼间的事情,南宫傲天硬是觉得天长地久。
他瞧着眼前显得兴高采烈的百兽,嘴角抽了几下,站在清凤的身后,真是气得想要砍人。
想他南宫傲天驰骋沙场多年,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心情大起大落,刚刚是以为他以一人之威敌成千上万只野兽啊!
而且还和一条蛇抢女人,传出去,这像什么啊!
清凤自然感觉到南宫傲天不够友善的目光,泛起一个无辜的笑意,眨了眨眼睛,难得的给了南宫傲天一个歉意的笑容,无声的说了一声对不起。
南宫傲天原本还是满腔的怒意,可是在清凤的如花笑靥中,那怒火不知不觉多久消弭了:明知道这女人是个小狐狸,却还是忍不住回了一个笑容。
在得到南宫傲天代表谅解的笑意之后,清凤就专心的弹奏古琴,扬起欢快的声音。
清凤一向都觉得动物比人来的好相处,但是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是如此的好相处。
一连弹奏了几遍,她才停了下来,笑着对小金道:“过来,小金,咱们回去。”伸出左手,让那小金缠绕上来。
人,是纯白,蛇,是纯金。
一人一蛇,一白一金,居然异常的和谐。
小金对着百兽“嘶嘶”两声,吐出红色的杏子,百兽们扬起一声悲鸣,是在和他们的王告别。
兔子离开了,老虎离开了,野猪离开了,百兽们渐渐的离去,最后只剩下蟒蛇群还在,迟迟的不肯离去。
“小金,他们是……”清凤瞧这些蟒蛇的样子,像是不肯离开一般。
“他们都是我的护卫,自然跟着我了!”小金理所当然的话,让清凤脸上的笑容一顿。
跟着它?
若是这些蟒蛇群跟在她的身后,清凤想想都觉得恐怖:威风是威风,可还不将人都吓死了?
第111章
第111章(2058字)
“小金,它们那么大,我那里没地方给它们住啊?”清凤继续拐骗纯洁蛇童:“要不这样吧,你让它们回去,日后我做你的护卫。那样我就可以又是你的护卫,又是你的朋友了,这样更亲密是不是?”
小金一听,自然乐意,这朋友,又漂亮,又温柔,又可爱,是它见过的最顺眼的人类了。
于是,“嘶嘶”两下,那些蟒蛇依依不舍的首尾相连的没入林中,就如同来的时候那般,又是一片横扫。
来的突然,走的迅速,顷刻之间,树林恢复开始之时的清静,若不是缠绕在清凤手臂上的小金,真的还以为是做梦一般。
林风吹过,一片清幽。
南宫傲天瞧了了眼某棵树上,低沉着声音,咬牙切齿道:“师傅,今儿个这戏,您看的还过瘾吗?”
一道身影如闪电般飞射下来,不是别人,正是那个给了清凤一半驭兽曲的天机老人,想来是担心什么意外,谁知道居然看了这么精彩的一出戏。
“臭丫头,我拜你为师好不好?你教教我如何和动物交流好不好?”天机老人一出来,就扑向清凤,清凤还没做出反应,小金就扬起身子,一副迎战的模样。
天机老人将刚刚的那一幕看得清清楚楚,自然知道小金的厉害之处,立刻收了身法,站在离清凤两丈远的距离,目光灼热的看着清凤。
这种目光,是那行内人对顶尖高手发自内心的崇拜,狂热,信仰。
南宫傲天被天机老头的话,惊的差点摔倒在地,不过因为今儿个的惊吓实在太多了,他也只是摇晃了一下,就稳住身子,也不去看自家活宝师傅的丑样了。
清凤瞧了眼苦巴巴看着她的天机老头,眼底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的笑意。
“你想做我徒弟?”清凤挑眉看着天机老头。
天机老头一个劲的点头:“想,想,我很想……”那急切的模样,生怕清凤不答应一样。
“既然你如此想做我的徒弟,我倒是不忍心拒绝,只是……”清凤皱眉,眼底流露出一股子为难的味道,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就是迟迟不肯松口。
她那有些苦恼的样子让天机老人有些着急,与动物交流,这可是他一辈子想要达到的境界,可是现在却一无所成。
原本以为这辈子难以了此心愿了,谁知道却让他在有生之年遇到了,怎么能轻易放过呢?
天机老人向来不是什么迂腐之辈,行事惊世骇俗,也不觉得自己拜一个小丫头为师,有什么不对。
此刻一心想成为清凤的弟子,学她那与动物交流的本领,听到这里那里还有耐心,立刻接过话头:“只是什么,你告诉我,我一定做到。”天机老头迫不及待的接话,生怕清凤反悔一般。
“做我徒弟可是要准备非常昂贵的拜师礼的。”清凤慢条斯理的说道:“那你告诉我,你有什么拜师礼?”
天机老人想也不想的说道:“我可以将驭兽曲的驱兽部分作为拜师礼。”
清凤眉头一挑:“这本是应该的,算什么拜师礼?”显然是嫌弃这份拜师礼不够浓重。
天机老人沉思了一下,陡然一拍自己的大腿:“师傅,我有一把凤吟焦尾,那是琴中之王,若是师傅不嫌弃的话,我将它也作为拜师礼送给师傅,可好?”
凤吟焦尾!
清凤心里狂笑,她打的就是它的主意,心里已经一千个一万个肯了,面上却还是犹豫不决:“这拜师礼是不是太轻了点?”
南宫傲天扫了一眼清凤,心里不知道是啥滋味,这女人,这么一转身,居然成了他师祖了,可是心里也明白,她这是打凤吟焦尾和那下半部驱兽曲的主意。
虽然觉得自己沉默不语挺对不起师傅的,可是想到自家师傅的性子,若是他出面阻扰了,只怕不但不落好,还要热的师傅大发雷霆。
当然,还会坏了清凤的好事,到时候,两面不讨好,还不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们两个闹去。
真成了师祖,与他也没啥关系,这天下哪个说,不能娶年轻漂亮的师祖的?
道德规范,在天不怕,地不怕的南宫傲天面前一张废纸都没有。
南宫傲天这边还在思索着,清凤那边已经收了不少拜师礼,到最后,就连芸娘都托付给天机老人了。
清凤寻思着明天她和南宫傲天要带着金银卫队去血魂草的所在,只怕艳后会趁着他们二人不在,对付芸娘,若是将芸娘送到碧流山庄交与天机老人照顾,自然是万无一失。
二人一番交易下来,清凤总算是勉为其难收下了天机老人这么个徒弟,正式荣升为南宫傲天的师祖。
“师傅,我看你为了学习与动物交流,就是自己只怕都肯做为拜师礼送人吧!”南宫傲天瞧着自家师傅这么一副没出息的模样,忍不住讥讽了一句。
毕竟想的再明白,平白沦为自己女人的徒孙,这实在不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嘿嘿,我也知道我这样有些过分,但是你该明白师傅对兽语的痴迷。”天机老人讪讪地笑了起来,一张老脸上居然有些泛红。
“痴迷就能将咱们师门的至宝凤吟焦尾这般轻易送人啊!”南宫傲天半点也不给自己师傅面子,出声训斥着。
他其实巴不得清凤得到凤吟焦尾呢?有此琴相助,清凤的音攻威力大增,她的安全就越牢靠。
他欢喜还来不及呢,哪里会反对,不过是趁此机会报复一下,天机老人今日拒收清凤为徒,又害他沦为清凤徒孙的恶气。
“好了,好了,我下次注意了。”天机老头嘴角抽了抽,讪讪做下保证。
小金静静的听着三人的对话,不解对着清凤道:“清凤,与百兽心意相通,根本无法可教,乃是天生的,你怎么教他?”
清凤轻轻敲了小金的脑袋,以眼神无声的说道:“不用担心,我会教他的。”
至于教什么,自然是她说了算!
好为人师啊!
第112章
第112章(2048字)
教人有什么难的,到时候胡说一通什么心法,什么脑电波,自然可以糊弄过去,至于到有用没用,干她何事,大不了,来一句,你资质太差了,不能领悟,那不就了结了
她就不信,这世上还能有人拆穿她不成,只要没用第二个人能与动物交流,这就不是谎言,乃是最真不过的真言!
小金,这是姐姐教你入人世间的第一课:将谎言当成真的说,那就是真言!
当日,清凤就收了天机老头的拜师礼,顺便将芸娘送到碧流山庄交与亲亲好徒儿照顾,自然,她也慎重其事的说了一套云里雾里的电波理论,什么心无杂物,天人合一啥的,唬的天机老头一愣一愣的,更是将清凤捧为天人,只叹此生有福。
清凤带着满满的信心,向着生长在最神秘的,最凶险,最莫测的驼铃山去。
血魂草,百年长一叶,百年开一花,历来珍贵,是珍品中的珍品,而这样的珍宝中的珍宝,又怎么会没有守候,再加上有南宫傲云一路上的破坏,注定了这一路的不平淡。
健马如飞,南宫傲天和清凤共乘一骑,只带了金银卫队,五百铁甲军都留守在明都,原本以为南宫傲云会出面阻扰,谁知道一路上却很是太平,半点麻烦都没遇到,即便是如此,清凤和南宫傲天也没有掉以轻心,日夜兼程了十日,终于到了传说中的驼铃山。
驼铃山的名字听起来很美,实物也很美,只是看起来有些冰冷的感觉,高耸云端,一片白雪覆盖,连绵不绝,白茫茫的一片。
清凤怎么都没有想过驼铃山居然是一座雪山。
她仰头瞧着那陡峭的山势,厚重的白雪堆积,让天地变为银白天地,连绵万里,似乎天地之间只剩下白色,再无异色,人在这巍峨的山下,显得太过的渺小。
因为血魂草的重要,金银卫队也只能留在山下,只有清凤和南宫傲天上了驼铃山,二人的心情都不轻松。
呼呼的寒风中,二人一个抖擞,纵然早做了准备,一身狐裘,可是站在这一片冰天雪地中,也觉得冷。
“你休息一下,我在周围看看。”万里雪山,他们已经在这起伏跌宕的山脉中寻找了三天,可是除了雪,什么都看不到。
也难怪,明国的皇帝任由血魂草自在生长,山脚下没有任何护卫 ,这么万里雪山,偌大的面积,找血魂草,根本就是大海捞针,而驼铃山山势陡峭,气温低下,寻常人根本不能久留,自然不怕有心人了。
清凤瞧着眼前茫茫的天地:再难也要找到血魂草!
“不,我和你一起。”清凤知道南宫傲天是担心她支持不了,只是她才是芸娘的女儿,轻轻一笑,继续在雪中行走。
南宫傲天瞧着倔强的清凤,轻哼一声,也不劝她,只是一把拉住她的手臂,用强大的力道,将她半拖着,这样就可以让她省下点力道。
清凤见此,心里微微一暖,这个男人总是用粗鲁的动作掩饰他内心的柔软,她只是抬眼对着他轻笑一眼,一切皆是无语中。
白雪苍茫,入眼即是冰?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