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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愿“君心”似我心 作者:猫眼
几分像白玉染血烧成的新玉。
“来人,把方三叫来!”粗布麻衣的小伙敬畏的上前听令,看似瘦弱的腿走时迈着生风的军步。
没正经样子的方三散漫着进来,嘴角还叼着一块白肉,油淋林的,满嘴发光。男人鹰眼冷厉盯着他,立马换上正形,不忘快速吞咽肉渣,嬉笑缓解紧张的气氛:“大哥,你和小嫂子是成了吗?”
一看大哥冰凌的眼角染上温和,即使瞪他也消磨了几分冷寒,就看出不开荤的和尚尝到肉腥味了,看来以后得讨好嫂子求庇护了。
男人眼里闪过异光,看似发怒,手里的红玉掷到方三前面:“这是你干的好事?”
方三捡起来打转的红玉,大眼满是可惜,粗布擦去它沾上的灰尘,“大哥,这可是个奇宝,你不要小弟可想要呢。”
红玉是前朝遗物,据传自远古就流转于贵族之间,本是用时间各种媚药花草的汁反复浸泡出的,又在会玩的贵族手里浸染淫血,沾染历代淫男浪女高潮期的精血,早已化成世间最毒的淫物,男女只要稍微一人动情,玉中的异香就会氤氲开来,让男女必须苟合成为真正的夫妻才会停止发散香气。
淫物凭借淫邪之事养育而生,服务于淫靡,又源源不断吸取淫靡气息巩固元神。
甚至,如果使用红玉亵玩女性,即使是贞洁烈妇,也会化作母狗,主动拱起屁股张开大腿求肏。
方三好不容易从边关一狗头道士手里求来这么个好玩意,哪舍得糟蹋它,还不是看大哥却步不前,迟迟下不了口,才临时放在他身上帮大哥一把。
红玉不愧历经千年,身上毫发无损,随手一擦又是流光溢彩,鲜艳的红勾人心魄,想
见温热的血,让它贪婪的吸吮。
“大哥你不要别丢嘛,我还指着这个宝贝勾搭小妇人呢。”方三一向没皮没脸,插科打诨化掉方同的怒气,“京城的美人可不是边关的女人能比的,渍渍,一个个细皮嫩肉的,爷都怕银枪一掏出来,小娘子就吓晕了。”
他遥想街市上看到的小娘子,娇羞的像朵小花,哪像边关的妇人出口成脏,与将士对骂不成问题,没注意到,他说最后一句话时,敬畏的大哥黑沉的硬脸臊的发红。
我的宝宝真的吓坏了。
方三砸吧厚嘴唇现在就想肏个后山豢养的妓子,夹着扭曲的大腿急乎乎去寻美人,上方的男人发话:“站住,把血玉留下。”换来方三狡猾的嘿嘿笑,往后一抛跑远了。
血玉稳稳的被壮汉接住,展开手心,发黑的手映衬的血玉红的诡异。
终是个宝贝······
他不禁想象孟君心此刻正在干什么,会想她的方大哥吗?李府,不会是宝宝最后的归宿,男人棕黑的瞳仁里夹杂难以发现的绿光,像夜晚的雪山,恶狼盯好势在必夺的猎物,莹亮如玉的兽眼散出淡淡的冷光,清冷如蓝月。
方同想的倒是没错,孟君心呆楞楞的窝在屋子里,只允许琉璃留下来,美人静如玉雕,脑海里不断闪现与秦祈湄,与方同还有夫君的记忆。短暂的两个月,恍如隔世。
秦祈湄说他找了她三年,究竟是想找那个和他同塌而眠、共同逃出书院深夜伶仃大醉、共同接受山长扫地处罚的小同窗,还是寻找在夏日溪流里擦身晃神入眼的女孩。
她一直装作不知道他看她时火辣柔情的眼神,与他花花公子游戏人间的传闻丝毫不符。
襄王是异姓王,一直是皇帝想铲除的对象,世子来书院事实上是作为质子。身为皇帝的近亲,她缩起龟壳试图远离他,但是命运让俩人同住一屋,不知世子哪根筋不对了,死乞白赖就要认她为小弟,感情渐深厚便顺理成章。
方同,他似乎还是她记忆里的傻大个,傻乎乎的进入孟家,最初仿佛失去心智的稚子,蜗居在一方小院里。她是个泼猴,想让新来的大哥哥作马让她骑。他那么高大粗笨,一定很好玩。
谁知男孩有一身傲骨,绝不受屈辱,气的她拿来师傅的长鞭抽他,满身血淋淋的男孩一动不动,咬牙闷哼。孟父赶来时,男孩皮开肉绽慌着神呆在放声大哭的女孩旁边,满脸局促。
一时,孟父有种错觉,这愣小子欺负了自家嚣张的闺女。
此后,男孩变了心性,乖乖的陪在女孩身边,陪她读兵书、练功夫、习礼仪,结果到头来,男孩每项都技艺远高超于女孩,尤其是一身武艺骑射功夫。
男孩获准叫女孩“宝宝”,呆愣的大男孩养大的宝宝,在他心中永远长不大的女孩,张扬如烈火,正如当年鞭打他时又急又气的娇俏样。
至于李焕,不可否认,他是完美的丈夫形象,家世相当,举案齐眉,给予她的远远多过她想象中的,书生用他的诗意温柔,绘制了美满的婚后生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说这句话时,眼里的真诚盼望,如汩汩清泉流淌心间。
他,值得更好的女人相守到白发苍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