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午门囧事第2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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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门囧事 作者:未知

    有异人带着梅花印从天而降,而那位异人……”

    他再看她一次,目光绵绵,意味深长。

    “来自遥不可测,无法探究的远方。”

    “你!你知道我不是尚书千金?你知道我在找四灵?你知道我找四灵的目的是……”

    清乔伸手箍紧他的胳膊,神情激动。

    “是,我知道。”

    陆子筝气定神闲,一字一句将答案吐出唇外。

    “你做这一切,都不过是为了回家。逆天复国,根本就与你无关。”

    啪。

    清乔颓然松开手。

    先是不敢置信的惊诧,随后瞳中光焰渐散,最终化为灰烬纷飞的空洞。

    “……原来,你什么都知道……”她声音僵硬,低垂的睫毛微微颤抖,“你竟然,什么都知道……”

    “很抱歉,我不仅什么都知道。”

    陆子筝随着她一并坐在地上,单手托腮,笑容可掬。

    “而且还是从很早开始,就什么都知道。”

    “……你知道,我的家乡是什么样子吗?”

    “这个嘛,因为好奇,我也曾用摄魂术看过一点点。”

    陆子筝似乎想起什么,忍俊不禁噗嗤一声。

    “……我看见了一堆奇形怪状的建筑,还看见几个人围在一个黑盒子前。那盒子不知被施了什么魔法,里头居然有人说话。有个猪腰子脸的黑小伙正

    念叨着咒语,似乎挺让人开心的,嘿,究竟是什么咒语呢?”

    “……好吧,这位大侠。”

    清乔缓缓闭上眼,硬生生吞下一口气。

    “您所窥探到的,正是我的家乡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叫电视;而您所看到的黑小伙,是最受欢迎的娱乐偶像,民间地位和段玉差不多;至于他念的咒

    语嘛,如果小的没记错,应该是叫rap。”

    “——哦,原来你家乡流行猪腰子脸?”

    陆子筝诧异摸摸自己下巴,做恍然大悟状。

    “我说你怎么一直都不迷恋我呢?!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要不,改天我也去做一张猪腰子脸吧?”

    “……你!你觉得这样,好玩吗?”

    清乔咬牙切齿强忍怒火,拼命按捺头上就要爆出的青筋。

    ——多可笑啊,人家一早清楚她的底牌,她却像小丑一样在他面前演戏,并且一演就是四年。

    “不是好玩。”

    陆子筝探出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一本正经。

    “——是非常,非常的好玩。”

    他夸张的嘴形,特地强调了“非常”两个字。

    “你!”清乔气的浑身颤抖,几乎患上言语官能失调症,“你!你!你!”

    “——不要惊讶,当当哥就是这么的与众不同。”

    陆子筝笑嘻嘻甩头,朝她抛去一个媚眼。

    “事到如今,难道妹妹还不够了解么?”

    沉默,长久的沉默。

    清乔扭过脖子,抬头四十五度,远目,悠然望天。

    好一会儿,好奇宝宝陆子筝终于按耐不住,探头绕到她面前,大眼瞪小眼。

    “好妹妹,你眼眶为什么是红红的?”

    “……相士说我我命犯桃花煞,此乃桃花眼。”

    “好妹妹,你脸上为什么水汪汪一片?”

    “……那是流鼻涕,我伤寒。”

    “好妹妹,你的肚子为什么这么鼓?都装了些什么呀?”

    “——装的是想打法西斯一巴掌的勇气,你丫要不要试试看?”

    说是迟那时快,她举起巴掌就朝陆子筝扇去——“啪”!

    预料中的响声并没未到来,手到半途被人拦住了。

    “……好妹妹,哥哥我虽然喜欢暴力,却并不喜欢,别人对我用这个。”

    单手钳住她的手腕,对面人桃花眼中星芒忽闪,秋波滥。

    “妹妹千万要记得,如果妹妹的小娇手受伤,哥哥多多少少也会有点儿心疼。”

    他对上她的掌心,微微蹙眉,然后若有似无吹了口气。

    手腕仿佛被千百只毒蚁噬咬,痛的仿佛就快裂开。

    银白月光下,对面的琥珀瞳孔渐渐变为橙色,犹如喋血的野兽看中了猎物,叫人心惊胆战。

    “……我……恨……你。”

    清乔放弃挣扎,悻悻垂下手,眼中淌下两行控诉的泪。

    “恨也没关系。”陆子筝甩开她的胳膊,不以为然撇嘴。

    “如果我说我会带你去找午门,并且帮你集齐四灵,不知道你还会不会继续恨我呢?”

    清乔停止哭泣,吃惊抬头,怔怔看他。

    “好妹妹,我已经想过了,当初你那么喜欢西陵的那个武痴,不过是因为他肯帮你罢了。”

    陆子筝莞尔一笑,容颜极其温柔。

    “对付你这种难驯服的野猫,到底用什么招数最好?冥思苦想很久,我总算明白了——要想让你对我刻骨铭心,念念不忘,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你欠我

    的债,并且一辈子都没法还。”

    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完全陷入了自己的世界:“如果真要找四灵,敢问现今世上,还有谁能比我帮你更多?只要我出手相助,你就一定会把我当成

    救世主,天天烧着高香供起来,我说一,你绝不敢说二;我说往东,你绝不会往西,哈哈哈……”

    话到兴头,陆子筝满脸都开始放射出一种名为“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奇特光线。

    “……大侠,妙计也。”

    清乔已经从激动中平复过来,环抱双手,冷眼看他发癫。

    “不错,我真乃天才。”

    陆子筝得意点头。

    “……大侠的智慧让我等望尘莫及,小的佩服,佩服!”

    清乔再勉强一拱手。

    陆子筝气焰更加嚣张:“不用过于沮丧,人和人,生来就有等级之分。”

    “……西陵一别,我还以为你再不愿见我了。”

    深吸一口气,清乔不动声色转移话题,侧脸悄悄打量身边人。

    ——“从此以后,两不相欠。”

    山上诀别的话,音犹在耳,而那张血色尽失的脸,多少都让她难以释怀。

    只是如今,陆子筝的态度为何突然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自然是不愿见的。”提起往事,孔雀男迅速拉下一张俊脸,“可惜段玉为了查空空大师,要将你自动送上门来。偏偏我在天水阁的日子无聊透顶,

    仆人们个个木讷到极点,看来看去,还是帮你好玩一点。”

    ——什么,竟然如此简单?

    一颗悬着的心多少安定,清乔拍拍胸部,回头瞪他一眼:“那个空空大师,究竟是什么来头?”

    “一个还算有些修为的老秃驴。”

    陆子筝朝指尖吹口气,吐香如兰:“区区小僧,不足为惧。”

    “他怎么知道我的来历?又为什么要刻意引导我去寻找四灵?”

    “这个嘛,你应该去问他本人。”陆子筝好整以暇耸耸肩,“反正除了你,谁也别想集齐四灵。”

    “此话从何而来?”清乔愕然。

    “哼,你还不知道自己的矜贵?午门是其他三灵汇集的祭坛,也是四灵发挥最终威力之处。可惜有人将它埋在未知的地方,并且以鲜血作咒,设下最

    毒的魔障。要想探知午门的真正所在,必须以这个人后代的血脉开路,方可知道正确答案。”

    陆子筝扫清乔一眼,嘴角挂着诡异的笑。

    “很不幸,这个人就是你的祖先。”

    “咦?!以我的血开路?”

    清乔失声尖叫,手足冰凉,面色惨白。

    “莫非是要让我做祭品?需要洒多少血?”

    “也不是很多……”陆子筝笑眯眯看她,“大约要装够一个泡菜坛子。”

    眼一翻,清乔顿时口吐白沫昏厥过去。

    ——哀莫大于星矢,因为怎么被作者折腾都不能死。

    “……的盖子。”

    陆子筝缓缓吐出下半句,大笑着伸手一捞,带她跃上露台。

    ——————————————据说星矢最终还是死了的分割线——————————————

    蓝青的花在夜风中摇摆,许多不知名的萤火在花上漂浮,远看好似一场酽氲的烟花薄雾。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枯萎,虫儿飞,虫儿飞。

    露台上静静坐着一双壁人。

    “真漂亮……”清乔望着脚下美景,忍不住喃喃自语,“不知道离开后,还能看到这么多萤火虫吗?”

    “好妹妹,这些发光的不是虫,而是花粉。”陆子筝笑容促狭,似乎嫌她没见过世面,“这种花叫夜光兰,因为花粉带萤光而闻名,不过夜光兰十分

    矜贵,只能在天水阁内生长,离了天水阁便立即枯萎。”

    “切!”清乔没好气哼一声,“你唬我呢?欺负我乡下人!听安妃说,皇宫里也有一处叫留梦园的院子,每到夏夜就会有无数的萤光在花朵上飘舞,

    和这天水阁一样厉害。”

    “那怎么能一样?”陆子筝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笑的是前俯后仰,“留梦园是皇帝老儿看了天水阁后自己仿建的,那些飞舞的萤光也不是花粉,

    而是老头派人去各处搜罗回来的萤火虫,每到傍晚就一袋子一袋子赶进院里。等到萤火虫飞出了院子,又再度抓回来……晚晚都如此这般,简直没意思极

    了!”

    “啊?原来皇帝也盗版……”清乔怔住,然后啧啧称奇,“看来山寨真是无处不在……”

    “你说什么?”陆子筝回头看她。

    “啊,没什么,我只是在好奇,为什么夜光兰只能活在天水阁里呢?”

    “你想知道答案?”陆子筝眨眨眼,笑的非常神秘。

    “嗯。”清乔点点头。

    “来,站近一点。”陆子筝扶着她站在露台边,伸手朝下探去,“你知道这些娇贵的花要用什么肥料来灌溉吗?”

    清乔不明就里,茫然摇头。

    “——是人的脑髓。”

    他一字一句说出答案,语气镇定,神色坦然。

    一个踉跄,清乔差点摔倒。

    “最美丽的东西,往往需要用最血腥的方式来培养。”

    俯身摘下一朵花,陆子筝将枝干缓缓插到清乔手里。

    “没人知道夜光兰的这个秘密,所以没人能在外面养活它。”

    手中的花瓣娇艳欲滴,幽光暗现,清乔却再也不觉得美,只感到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

    “你你你到到到哪哪哪里找这么多人头?”

    “山人自有妙计。”陆子筝那双指尖嫣红的手,有意无意在她跟前晃来晃去,“天水阁最不缺的东西,就是人头和鲜血。”

    哧溜一声,清乔不由自主矮下去,双膝硬生生跪在露台上。

    ——每个姑娘,大概都做过关于王子的梦。

    英俊威武,神通广大,脚踏祥云,身披金甲。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接我。

    紫霞仙子如是说。

    可是我的好姑娘,当王子真正驾到的时候,你怎么知道他将要带你去的地方,不会是另一个人间炼狱呢?

    (本章完)

    午门囧事 午门篇 饭毒计

    章节字数:6729 更新时间:081123 20:37

    天水阁深秋的早晨,清爽而甘美。

    穿过重重亭台楼阁,只见一位嘴角含笑身姿婀娜的少女,正端坐着对水梳妆。

    蒙蒙薄雾中,纤纤玉手时而滑过青丝,时而拂动湖面,这满是风情的样子,悄悄撩动了水中一只成年癞蛤蟆的心房。

    ——对于常年不见异性的它而言,此情此景,宛如武侠小说里仙女惊艳出场,震坏了久居深山的傻小子。

    “好妹妹,怎么这么早就起床了?”

    不远处似笑非笑的声音,迅速打破癞蛤蟆的花痴幻像。

    伴随着脚步声,天水阁众生物公认“吃人不吐骨头,吃青蛙不吐皮”的邪恶美男陆子筝,捏着他的兰花面具闪亮登场了。

    “昨晚上做噩梦,没睡好。”少女叹气,随手将一只小石子丢进湖里。

    ——呱呱!

    癞蛤蟆意外接到了少女丢过去的石头,幸福的当场晕厥,在湖里翻起雪白的肚皮。

    “呀!被我砸死了吗?”少女吓一跳,纳闷自语,“可是我也没怎么用力啊……”

    “我看多半是胆子太大,把肚皮撑暴了。”

    扫一眼湖中的“尸体”,陆子筝长眉微挑,话里有话。

    感觉到凌厉的杀气扑面袭来,一个货真价实的青蛙跳,癞蛤蟆翻身而起。

    ——不好,被这个邪恶男看破居心了!

    ——美女,俺打不过他!咱俩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依依不舍看一眼少女,癞蛤蟆心中充斥着属于离别的柔情。

    “好奇怪,你看它一眼它就立刻活了……”少女纳闷不解,转头看向陆子筝,“莫非你有医治动物的本领?”

    陆子筝笑而不答,挑高眉,静默。

    ——美女,他怎么会医治我们呢?他只会欺负我们,吓唬我们,烹煮我们!

    ——你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所欺骗啊!我们族里的母癞蛤蟆就是这样被他拐走的!

    癞蛤蟆愤怒了,一蹦三丈高,边蹦边回头,嘴里不忘高声呱噪。

    “……真欢快。”

    少女望着它远去的背影,下了评语。

    “我已经很久没见过蹦的这么高的癞蛤蟆了,它看见你一定很高兴。”

    ……

    我们早熟的癞蛤蟆君,有口难辩,只好流着心酸的泪默默跳走了。

    ——农妇,山泉,有点冤,这是秋季属于癞蛤蟆忧郁的爱情。

    —————————————我就是只母癞蛤蟆也坚决不嫁公癞蛤蟆的分割线———————

    “……很少见你对镜贴花黄的样子,莫非是红鸾星动?”

    陆子筝将视线拉回来,静静落在清乔膝上。

    “你不是对蝠儿说我又傻又丑嘛?”清乔白他一眼,“我要为自己正名!”

    “……这不是我送你的簪子。”慢悠悠俯身,他弯腰捞起她膝盖上的一抹耀眼金黄,“我送你的那根呢?”

    “既然有毒,怎能随便放?”清乔忙着梳理绞在一起的乱发,头也顾不得抬,“为防意外,我都好好收着呢!”

    陆子筝闻言蹙眉。

    “这根破烂玩意儿究竟是谁送的?”

    迎着明晃晃的日光,他将簪子放在手中,眯着眼翻来覆去的看。

    “居然刻着百鸟朝凤,想来一定是大富大贵之人?”

    “切,百鸟朝凤有什么用?又重又大,我带这个,本质上就一金叉娘娘,累死我。”

    清乔没好气别嘴,伸出手欲将簪子夺走。

    陆子筝稍一侧身,轻而易举避过。

    “莫非是段玉?”他转头看她,声音冷冽,眼神尖锐。

    “怎么可能?”清乔有些莫名其妙,“这是宫里的亦妃赏的,前几天她说我照顾太子有功,就托人给我送了这么个礼物。”

    “亦妃?”陆子筝神色放缓,启唇一笑,“四妃之首的亦妃?”

    清乔忙不迭点头。

    “既然是那女人送的,戴戴也没什么坏处。”

    随手将簪子扔回,陆子筝又变得完全的不以为意:“虽然这多半是她挑剩不要的。”

    “听你口气,似乎和她很熟?”清乔接过簪子,忍不住好奇打探,“自打我入宫以来,还从未没过她呢!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居然能够打败风情万种的三妃,坐拥言情界女王身份,这是何等厉害的角色!

    “嗯……”陆子筝偏头别嘴,貌似有些伤脑筋,“一个目空一切,总是将‘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挂在嘴边的女人——我就这么点儿印象了。”

    “……我就知道。”

    清乔没好气翻个白眼。谅这个作者也不敢拿亦舒开涮,人家的粉丝群多强大啊,一人一口唾沫都得淹死她——当然,亦大人的粉丝是不屑于吐唾沫星

    子滴。

    “既然你今天这么容光焕发,不如我勉为其难,亲自出面带你参观天水阁吧。”

    陆子筝望着河边绾发的少女,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参观什么?水牢?监狱?人头陈列室或者脑髓储藏库?”

    清乔放下梳子,叹气,哀号。

    “拜托!大哥您饶了我吧!昨晚我梦里人头与鲜花齐飞,鲜血同萤火共舞,牛头马面坐在我枕边倒了整整3个时辰的苦水,您还想不想让我睡个好觉

    了?!”

    “哦?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害怕。”

    陆子筝好整以暇操起手,笑眯眯的。

    “是呀!害怕!”清乔举高双手做投降状,“非常害怕!完全害怕,各种害怕!”

    “——天水阁既然被誉为中原最后一处仙境,并不会只有人头与鲜花。”

    重新带上妖异的兰花面具,陆子筝伸手将她拉起。

    “这里还有许多别处不可见的珍禽异兽,难道你没有一点感兴趣?”

    天水阁,珍奇菀。

    “……天哪!活了这么多年,我从来没见过,长的像拳头一样大的屎壳郎!”

    顾清乔立在金丝笼前,瞠目结舌,完全的合不拢嘴,“——真令人恶心!”

    啪!陆子筝往她脑门上狠狠弹一下。

    “这位没见过世面小姐,你知道你现在面对的巨型金蜣,价值几何吗?”

    “……不知道。”清乔暗暗吃痛,抬起手边揉脑袋边嘟哝,“蜣不就是屎壳郎嘛,难道用笼子养就不一样了?”

    “你说的对。”陆子筝赞许点头,“不过,这确实是一只非同一般的屎壳郎。”

    从怀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锦囊,他抓出些许黄|色粉末撒进笼中。

    “这只尊贵的屎壳郎,它只吃金砂。”

    察觉到食物进笼,巨型屎壳郎缓缓爬过来,开始慢条斯理吃起粉末。

    “它活了整整十年,吃下的金子累计起来,”陆子筝意味深长扫清乔一眼,“恐怕比你那尚书爹领的俸禄加起来还多。”

    “……请问!”按捺住心中翻滚,清乔深呼吸一口气,“这位金屎壳郎先生,它拉出来的还是屎吗?”

    “我觉得是。”陆子筝淡然一笑,“可是外面的人都说,它拉出来的是金子。”

    “你知道,曾经有人出多少钱买它吗?”眯起眼,他脸上的笑容愈发邪恶,也越发灿若桃花,“——万两白银,外加一座城池。呵呵,原来不过是只

    谁都看不起的低贱生灵,一旦被认定可以产出金子,便成为众人竞相争夺的对象,你不觉的很好笑吗?”

    仿佛为印证主人的话,也仿佛故意炫耀般,巨蜣张开了甲壳上薄薄的侧翼。

    ——满屋顿时熠熠生辉,金碧辉煌。

    “……好,好高档。”

    清乔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只屎壳郎它不寻常,不寻常呀!

    “吃金砂,拉金粒,这是怎样一种醉生梦死的奢华生活啊!”

    “是吗?可惜我觉得它并不快乐。”陆子筝拍拍笼子,“一辈子都关在这金丝笼子里,没有同类,不会有伴侣,更不可能有后代,大概会一直孤独到

    死吧!”

    清乔心头一软,正想伤春悲秋感怀几句,却又被陆子筝拉出门带到了新的地方。

    天水阁,御风林。

    “天天天马!”

    清乔站在观景亭中,远望林中那群高贵美丽的生物,激动的上蹿下跳。

    “咦?你知道这种动物?”陆子筝撩开眼皮,懒洋洋看她。

    “怎么会不知道?!这可是传说中才有的动物啊!”难得亲眼见到童话中的生物,清乔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脸上,“——长着翅膀,翱翔在天

    空,简直是神的化身!我梦寐以求的宠物啊!”

    “有这么夸张?”陆子筝从牙缝里嗤一声,本想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

    “子筝!我可以骑它吗?它能带着我飞到天上吗?”

    转身抓住对方的衣领,清乔眼中闪动着蜡笔小新必杀技——无人能抗拒的星型光波。

    “你确定要骑?”陆子筝垂下长睫,脸上隐隐有促狭的笑。

    “……嗯,但是要你带着我骑。”

    虽有疑惑,清乔却无论如何舍不得打退堂鼓,只好拉一个垫背的。

    “可以啊,如果你能骑得上的话。”

    陆子筝抛下这句话,自顾自朝林中扬长而去。

    天马们远远看见有人走来,纷纷温顺伏下脖子,仿佛致敬。

    “夜叉鬼,很久不见了。”

    陆子筝拍拍其中一匹马的头。

    “真漂亮。”眼睁睁看着天马与陆子筝亲昵,清乔又妒又羡,不禁抗议,“你干嘛给它起个这么可怕的名儿?”

    “可怕吗?我只是觉得很适合它。”陆子筝别嘴,随手给予马身重重一击。

    一声长啸,“夜叉鬼”高高举起两只前蹄,张开羽翼使劲呼扇。

    呼~~呼~~林中一时狂风大作,天昏地暗飞沙走石。

    “哎哎!你吓到它了!”清乔慌忙去抓陆子筝的手,“你打人家干嘛呀!”

    “……看来,你还不够清楚。”陆子筝侧过脸,笑容诡异。

    抬手念指,他闭眼喃喃低语几句,风沙很快平息。

    不远处的树丛中,忽然冒出一只伶俐可爱的小花鹿,低着头东探西寻着,似乎被什么东西所吸引。

    “噢,是斑比!我最喜欢的斑比!”清乔顿时笑的嘴都合不拢了——谁说作者是后妈的?她最爱的童话动物如今可都出现在这里了!

    “……嗯?你喜欢?那就更要好好看了。”

    扬起唇,流云的阴影静静滑过陆子筝的眼睛。

    “你最喜欢的动物相见,究竟会有如何一番感人的光景?”

    清乔不明就里,看看陆子筝,再看看她心仪的天马。

    ——然后,她听见自己下巴落地的声音。

    “夜叉鬼”一看见小花鹿,十分兴奋,兴奋的长大了嘴。

    一张巨大的,寒光闪闪,充满着尖牙利齿的嘴。

    只见它的鼻子往外喷着气,前蹄在地上不安分的挠动,口水沿着齿缝间淌下,散发出一股浑浊难闻的腥臭。

    蠢蠢欲动,蓄势待发。

    “等!等一等!”

    预感到可能会有不好的事发生,清乔伸手想去拉住它。

    “——不要不自量力。”

    陆子筝不动声色挡在她面前,移开她前行的手。

    说时迟那时快,“夜叉鬼”野性难耐,如离弦的箭一般朝前扑去,一口咬住小花鹿的脖子。

    刹那间,血溅嫣红。

    几番无谓挣扎后,小花鹿睁大眼,就这么生生丢了性命。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它夜叉鬼了?”

    即使目睹了这残忍的一幕,陆子筝依旧还是面无表情。

    “快,准,狠,一咬致命,毫不留情,即使对着最凶猛的野兽也不曾胆怯,这才是它们的真实面目。你说的什么神之化身,只不过自己是一厢情愿的

    美好幻想罢了。”

    “……骗、骗人。”清乔的大脑完全停止运转,久久不能相信,“天、天马不是吃素的吗?”

    “是啊,吃素。”陆子筝回过头,冲她神秘一笑。

    “它们确实吃素,杀戮不过是爱好而已。”

    说话间,“夜叉鬼”已经调转头,朝他们款款走来。它的嘴角明明还留着热气腾腾的鲜血,眼神却已经回复澄澈的清明,仿佛最纯洁无辜的孩子。

    小花鹿的尸体就这么停在树丛下,除了一点血和皮毛,它身上什么器官也没少。

    天马们连看都没再看它一眼,径直摆着尾巴,扬长而去。

    ——对于高贵美丽的它们而言,一切似乎不过一场游戏。

    清乔呆呆看着小“斑比”的身体,不知不觉间,有湿热的液体滚出眼眶。

    “……我曾经说过,最美丽的东西,往往需要用最血腥的方式饲养。”

    站在一旁的陆子筝伸出手,接住她脸上滑落的泪滴。

    “你知道,我是怎么长大的吗?”

    清乔含着泪摇头。

    “你知道蛊吧!其实,人也可以做蛊。”

    将亮晶晶的水珠搁到唇边,他轻吹一口气,泪花随即迎风逝去。

    “将所有人关在一个地方,让他们动用生平所学互相残杀,最终只能有一个人活着走出去——这就是人蛊。”

    他的声音非常柔软,也非常清晰,仿佛自梦中传来,遥不可及。

    “你知道,隐巫师的继承人是怎么选的吗?”

    他抬起她的下巴,深深望进那双模糊的泪眼里。

    “——当年整整三百五十一个孩子,只有我活着走出了那个人蛊,走出了人间炼狱。”

    清乔死死闭上眼睛。

    “……当杀戮成为一种习惯,即使吃素也改不了天马的本性。”

    冷笑一声,陆子筝将手收了回去:“有很多东西,不过是看上去很美罢了。”

    “你……杀了另外的三百五十个人吗?”半响,清乔鼓起勇气,战战兢兢开口。

    “十之八九都是它人所害。”陆子筝没好气哼一声,“当时我才五岁,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五岁?!”清乔一下子睁开眼睛,“究竟是谁把你们聚到蛊里?天地良心!”

    “正是一手把我带大的人,全天下都顶礼膜拜,无人不夸无人不赞的先代隐巫师。”

    勾起嘴角,陆子筝的笑容模糊,含义不明。

    吃惊,叹气,清乔想说什么,却又觉得无从说起。

    “我知道你怕我。”

    陆子筝转头看她,眼中精光四射,炯炯有神。

    “只是我并不会改变,也改变不了——我从来不会为任何人改变,哪怕是你也不行。”

    他那张倾倒众生的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我非善类”四个张扬大字。

    可恨之人,必然有其可怜之处。

    可怜之人,自有他可怜的道理。

    “……你行事有你的章法,我能说什么呢?我并没有这个资格。”

    静默良久,清乔终于艰涩开口。

    “即使我不赞同,你也没有必要为了迎合我而改变,我尽量去理解,虽然……”

    “不,你永远不能理解我。”陆子筝硬生生打断她,毫不留情,“就像癞蛤蟆永远不能飞行。”

    摊开右手,他的掌心中出现一只白肚皮癞蛤蟆。

    ——正是早晨在河边偷看清乔梳妆打扮的那个傻小子。

    不过如今的它看起来不太一样了,因为它背上多了两只五光十色的翅膀,呼啦啦扑扇着,十分美丽。

    “哎呀,好神奇的癞蛤蟆!”清乔情不自禁去摸它的翅膀,“你从哪里弄的翅膀?”

    “哪里弄的?这并不要紧。”陆子筝笑看她,“关键在于,即使我给了它翅膀,它也并不能飞行。”

    话音未落,他一个翻手,胖胖的癞蛤蟆迅速往地上落去。

    无论如何扑腾翅膀,癞蛤蟆都不能与伟大地球引力对抗,最终“吧唧”一声落地,四仰八叉摔晕了过去。

    “谁说有翅膀就一定会飞?”望着口吐白沫的癞蛤蟆,陆子筝漠然开口,“不同的群体是不一样的,没有必要硬拉在一起。虽然你们说要理解我,不

    过都是应付罢了。”

    ——你们?清乔微微一怔,莫非还有别人对他说过这句话?

    “……虽然我不知道那些人是谁,但是,请不要将我和别人混在一起。”

    她掏出手帕,小心翼翼将癞蛤蟆包裹好,再放进旁边柔软的芳草地里。

    “也许我确实不能理解你,但我至少不会伤害你,不会背弃你,还会尽最大努力体谅你。”

    直起身,她安安静静望向陆子筝。

    “为什么一定要别人理解自己呢?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从来就没有这样的奢望。因为我知道,自己并不是世界的中心。”

    她朝陆子筝伸出手,环住那一缕孤寂。

    “——人生在世,知己难求,很多人寻了一辈子都找不到,你才不过等了二十几年,何必太执着呢?”

    陆子筝张了张口,本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口。

    他本该避开这个温暖的拥抱,但最终还是没有。

    天地孤寂,寒风乍起,林中只剩下这一对相拥的年青男女。

    没有任何生物敢去打扰它们,即便是那只刚刚苏醒的癞蛤蟆。

    它识相的用手帕捂住大嘴,一瘸一拐跳走了。

    不过,这可苦了躲在树上偷看的蝠儿小弟,出声也不是,不出声也不是。

    ——到底要不要下去告诉主人,太子殿下中毒病危,即将性命不保的消息呢?

    唉,这可真是个天大的大难题!

    饭遥远

    初冬之夜,车轱辘吱呀响,车窗外寒风吹。

    “冷?”瞥见身边人悄悄将手缩进袖子里,陆子筝不动声色挑高眉。

    “……不碍事,让车夫尽量走快点些,殿下还在病床上等咱们呢!”

    哆嗦着拉高衣领,清乔努力挤出一个干巴巴的笑脸。

    望望她苍白的嘴唇,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裘皮披肩,陆子筝到底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拿着!”

    他将披肩扯下,重重扔进清乔的怀里,“本公子难得善心大发,忍痛割爱。”

    “多谢大侠!多谢大侠!”逮着根救命稻草,清乔感激涕零抓着就往身上盖——这可是古代的“波司登”“南极人”啊!

    陶醉在温暖的世界里,她顿时觉得幸福指数一路狂飙,不由发出满足的叹息声。

    “这是天裘鼠毛,披一个时辰,得按五百两金子算。”

    陆子筝侧过脸,托着瘦削的下巴笑嘻嘻望她。

    “放心,我值,我绝对值!”将脸埋进柔软的毛里,清乔一双大眼忽闪,“本姑娘肝值三百两,肺值二百两,两块肾买一送一收六百两,您要是卖了

    我,怎么着也能收回本儿啊。”

    “哦?那倒要问问,小姐一颗芳心卖多少钱?”陆子筝一双桃花眼眯起来,细细弯弯。

    “这颗心是非卖品。”清乔冲他扮个鬼脸,“千金难寻,只送有缘人。”

    “哼,每个人都这么说。”

    陆子筝不以为然,完全嗤之以鼻:“人心脆弱的很,用手轻轻一挖就能掏出来。”

    “哎呀!大侠!即使您得到了我的心,可也得不到我的灵魂!”

    清乔裹着身子,做痛苦羞愤誓死挣扎状。

    陆子筝瞪眼,张开五指朝她的天灵盖罩去。

    清乔大笑,嘻嘻哈哈缩着脑袋躲开。

    “……灵魂啊,意志啊,不过都是些虚无漂聊的东西。”

    陆子筝忽然收手,神情淡漠,“要是没了命,就什么都不会有了。”

    “可不能这么说。”清乔沉浸在方才嬉笑的氛围中,还没回神,“一个丁丁妹倒下去了,会有千万个丁丁妹站起来!”

    “是吗?”陆子筝撩开帘子,遥望窗外,“要是倒下的,是一个国家的太子呢?”

    哗,裘皮大衣从清乔的肩上滑下。

    幸福指数开始出现第一个跌停板。

    “蝠、蝠儿只说邵义是生了病,要我们去看看啊……”

    她的嘴皮子有些不利索,脸色重归苍白。

    “——普通的疾病并不需惊动我,蝠儿带来的,是大内加急十二催命符。”

    陆子筝转回头头,侧影融入窗外无穷无尽的夜色。

    “太子殿下,中了无药可解的巫毒,恐怕熬不过三天。”

    哗,裘皮大衣完全的掉到了地上。

    幸福指数放量下跌,绿油油的熊市从此到来。

    ———————————————希望来年股市暴涨的怨念分割线———————————

    快马加急,二人终于在未时前赶到了宫里。

    远远望去,东宫里一片灯火通明,沿途随处可见神情紧张的太监和宫女。

    “……啧啧,奇了怪了,居然看见何赤脚坐在前边儿,这可是只医江湖人不看权贵病的主儿啊。”

    陆子筝回头合上帘子,嘴里边喃喃自语:“看来这皇帝老儿被逼急了,威逼利诱,把全天下的名医都关在了这里。”

    “哼,当朝太子重病,难道请一个江湖郎中也不行?”

    清乔心中挂念邵义,说的话也难免官僚主义。

    “……回尚仪娘娘,也不是不行。”

    陆子筝似笑非笑看她一眼,语带揶揄:“不过这何赤脚,应该是个例外——他出生于江南官家,幼年父亲犯事,连累全家被斩。这何赤脚侥幸逃出,

    然后在全家三十六口坟前发誓,此生不为朝廷效力。如若违背誓言,就要……”

    话到这里,他忽然顿住,别有深意望清乔一眼。

    “就要怎样?”清乔恼他卖关子,作势去掐他胳膊,“你太监呀!”

    “——就要断子绝孙,割了自己的小鸡鸡。”

    陆子筝到底没忍住,噗的一声笑出来。

    “……我呸!这都是什么毒咒啊!”清乔赶紧抽手,面上又羞又气,“我就不信,他回家真的要兑现这个誓言!”

    “爱割不割,不就是手起刀落的事儿?我可管不着。”

    懒洋洋将手枕起,陆子筝悠悠闭上眼睛:“我只是好奇,如今皇帝老儿用什么办法把他带到这里?这可是个软硬不吃的主儿,当年薛太后病危也没能

    请动他。”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嘛~~~”清乔灵机一动,迅速展开丰富联想,“也许是他老婆打麻将欠了高利贷,也许是他儿子想进贵族学堂要走后门?哎呀,

    说不定他是医死了人,需要朝廷出面摆平?”

    说到这里,她禁不住有些唏嘘:“由古至今,有多少传奇志士就这样被繁琐的生活所累,豪情烟消云散,英雄也泯然众人矣!”

    陆子筝静默片刻,最终撩开一只眼皮看她。

    “——首先,何赤脚至今尚未婚娶。”

    他伸出食指,在她跟前晃晃。

    “——其次,何赤脚只医江湖人,朝廷向来不问江湖事,如何摆的平?”

    他再度合上眼睛。

    “……肯定是有什么把柄被抓住了呗……”清乔悻悻回头,嘴里小声嘟囔。

    “哼,你并不了解江湖中人,依我看,大约是他欠了什么人的情。”

    陆子筝的嘴角微微上翘,弯出一个诡异的弧度。

    “这份情奇大无比,大概要拿命才能还得清。”

    就在他们说话的当口,只听“吁”的一声,马车戛然而止。车外响起悉悉索索的细碎声音,似乎有许多人正朝这边涌去。

    “——不好了,何神医没气了!”

    伴随着宫女们的尖叫,高亢刺耳的太监腔响起。

    清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唰的掀开帘子,只见前路被堵了个水泄不通,密密麻麻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人。

    心急火燎间,她本想探头跳车去看个究竟,却忽然被一只手拦住。

    “落莲,将马车移到右边的巷口,不要被人看见。”

    陆子筝淡漠的声音从车厢里传出。

    他不知于何时坐在清乔身后,静静凝视着这一切。眼中亮晶晶的,仿佛燃着火炬。

    前方嘈杂约莫持续了几分钟,忽然又变得鸦雀无声。

    ——原来是大内总管安德烈大金人来了。

    “滚滚滚!都给我滚一边去!巫师大人即将从这条巷子过路,你们杵在这里做什么?”

    安德烈大概是跑来的,满面怒容,气喘吁吁。

    “禀公公,地上这位是王爷专程请来的何神医,他、他……”有小宫女战战兢兢回话。

    “——好了!不就是死了个江湖大夫吗?”白眼一翻,袖子一甩,安德烈嘴边唾沫横飞,“你们怕什么?王爷他料事如神,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话音未落,他身后走出两个黑衣的蒙面侍卫,手持草席将何赤脚的尸体匆匆一裹,抬着就往前方跑去。

    乌衣卫们奔跑着路过巷口,清乔从帘子的缝隙中窥视,隐约睹见凉席下一双蜡黄而污浊的脚。

    “——王爷有令,无论何人何事,所有人一概不得挡道!”

    这边厢,安德烈还在怒斥太监宫女:“要是误了太子的病情,你们就算有一百个脑袋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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