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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味表小姐(重生) 作者:吃颗仙桃
不是也能被她听了去?
当即,便应了春猎的邀请。
魏皇听闻他应邀,大喜过望,在猎场上亲自为他挑选马匹,佩戴弓箭,顾明衍笑着扬了扬眉,忽视掉一旁的太后。
他骑射好,果真成了场上最厉害的那个人,狩得的猎物甚至赢过了他父王,一时之间风头无比。
但世上都是坏事传千里的居多。
在传播度上,他败给了一个连根动物毛都没射着的人,那人是个贵公子,名唤慕谦,平时被身居高位的父亲保护地好好的,一心只读诗书,并未碰过刀剑这类要人命的东西。
这次狩猎,纯粹是为了博得美人好感,慕谦心仪的那个人,正是娇蛮郡主魏清荷。哪怕他没功夫傍身,也毅然决然地骑马进了林里。
最后捡了只被荆棘绊住的老兔子回来,还没忍心插一刀,却叫老兔子给反咬了一口,疼得他呲牙咧嘴。众人看着他的战果,哄然大笑,连带着顾明衍也笑了起来。
这么个愣头青,不知脑袋是不是有点毛病,竟然敢瞧上魏清荷这个疯丫头,大家都是这么想的。
顾明衍也是,但到了洛水街,他就不这么想了,愣头青凭着愣,硬生生地抢过了属于他的话题度。
在茶馆的屏风后,他独自生着闷气。
因为姜楚正在跟她的小姐妹谈笑,谈的自然是这两天风头正盛的慕谦。
小姐妹笑着将慕谦从头到尾调笑了一通。
姜楚见小姐妹笑岔了气,便道:“哪里有你说的那么不堪一击,我听说他读书很好呀,天资聪慧,很有才气呢,在其他方面也不比那些狩猎厉害的人差,没准儿他是在可怜那些小动物。”
小姐妹点了点她额间:“你呀,尽会捡别人的优点说。不过你是有理由的,毕竟你家未婚夫周晋也是个文人嘛,你喜欢这类人也是应该的。”
姜楚捏了捏耳垂,喜欢吗?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欢,只知道周晋会是她的夫君,听说文采很好,日后两人举案齐眉也称得上美满吧,她弯唇笑笑,低语:“好像是吧。”
小姐妹俨然是还没放过春猎,但情绪低沉了不少,“阿楚,你说为什么会有春猎呢?把动物放进林中,给了它们生的希望,但最后却一剑封喉,这不是更残忍吗?也不知那些人是如何下得去手的,听说第一名射杀了好多呢。”
姜楚饮了口茶,淡淡回想,第一名是姑母家的那个世子,听姑母说,那人还可以,没外面传的那么风言风语,
她瞧了眼外面的太阳,拉着小姐妹走出了茶馆,边走边笑着道:“叉烧鹿脯,乌鸡汤,鸭丝肉……你还要不要吃啦,你又是如何下得去嘴的呢?”
小姐妹无言。
顾明衍没听到姜楚的那些话,自嘲地笑了笑,他是闲的没事干才会去参加狩猎,到最后却成了个残暴之人。
消沉了几天后,他重新变得精神抖擞。
残暴又如何,反正,他是最厉害的。
是京城中最厉害的少年郎。无论家世门第,还是相貌姿态,他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当然,总有人不甘心居于他之下。但到最后不得不臣服于顾明衍,毕竟,争强好胜的心硬不过人家的拳头。
顾明衍几乎是靠着蛮力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着世俗的底线。
宫里头两个宝贝皇子天天被他挤兑,却没有过一次反抗。朝堂的大臣见了他也都绕道走,生怕这小子把自己马车给拆了。
终于,他闻名京城内外,少年端坐于马背,俯瞰这十里长街,长舒了一口气,他的名声总算是烂透了,糟糕地够可以。
从前皮归皮,但达不到人人畏惧的程度,现在,刚好可以施展他惊人且举世无双的计谋。
桀骜的纨绔子,揍一顿周晋这个文弱书生应该不足为奇吧。他揍过皇子揍过朝臣,现在揍没身份的文人,肯定不足以人们挂齿的。
风流浪荡的世家子弟,对一个民女强取豪夺应该也不算过分吧。他拆过青楼也砸过别人家的后院,抢个姑娘而已,不算过分!
顾明衍在心底肯定着自己的想法,神色难得正经,眉宇冷傲,骑着马奔到了周晋的家门口,但没见着人,听说花灯节过后那人才从老家归来。
花灯节当晚,洛水街灯笼高挂,大红的,桃红的,衬托着节日欢快的气氛。
姑娘们打扮的花枝招展,发髻梳的比平时都漂亮,长裙曳地,风姿绰约,手中都捧着一盏花灯,齐齐往那洛水河边上走。
姜楚手中的是桃花盏,将秀发拂到脖颈的一令侧,莹白的皮肤在月光下如白玉一般,晃得朝这边张望着的少年心头一滞,屏了呼吸,错乱了心神。
柳司契他们见顾明衍不太对劲,说话声音都小了不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看得到姑娘的侧影,即便如此,那也惊为天人。
他们恍然大悟,心照不宣地偷听着墙角。
这边姜楚把花灯放入了水中,姑娘们叽叽喳喳地谈论起情郎来。
隔壁的媛儿指着对面珠光宝气的女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