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苏州城中有佳人,善作胭脂而闻名
第一章苏州城中有佳人,善作胭脂而闻名
若是有心人去一趟苏州,必上酒楼茶馆瞧一瞧说书人。这苏州城中的说书人跟个百晓通似的,奇趣轶闻、闺中秘事,大江南北,无所不知。这位说书人常年游走于茶楼酒巷之中,想是一出就是一出,遇上不ai听这故事的,任人去留,绝不阻拦。
这天,说书人来了兴致,要讲一讲苏州城中闻名遐迩的苏大公子——苏珏。
一听说书人要讲苏大公子的秘闻,那可是不得了,酒楼一层座无虚席,堂下听客皆是屏息以待,生怕错了此等佳人的好事。
“话说这苏大公子,玉貌仙姿,容颜天成,兼之世代袭香制粉,善作胭脂,身怀异香,小小年纪,便是一个上等的美人胚子。几年前,我听一位故友说,她亲眼见过苏公子,顿时惊人天人,yu仿效古人许下十年之约,日子一到便来迎娶佳人。不料天不遂人愿,苏公子的父亲当即便说道‘小姐已是晚来了一步,珏儿的婚约早在怀在肚子里之时,便定下来了’。见少年姣好的容貌,她万分不甘心,咬了咬牙,细问道‘与之订立婚约的乃何人,苏大家的可否告知我一下?’苏公子的父亲一听,便知我那故友动了歪心思,只道‘一男不可配二nv。’我那旧友不会轻易动心动情,怕错过卿卿,自此再无卿卿,si皮赖脸地不肯走,追问个不休。苏公子的父亲恼了,告与她订婚之人为谁,我那故友便失魂落魄地离开了。”
故事告一段落,堂下便有人问道:“那与苏大公子订婚之人是谁呀,竟让几次三番,不肯罢休之人作罢,若是我的话,面对此等只应天上有的人儿,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怕!”
说书人轻轻一笑,倒了半杯茶,一饮而尽,继续道:“你道是谁,乃沈玉是也!”
“莫非是那天下第一首富,为外人所称素有磨镜之癖的沈玉?”
“不会吧,那沈玉,我见过,面罩一层白面纱,身材苗条细长,不似nv子那般高大威武,这样的nv子哪里g得动男子,怎会定下这般顶好的苏大公子呢?”
“沈家不是与苏家有商贸往来么?一来二去,彼此熟识,关系好了,订个娃娃亲也不是什么稀奇之事,只是可怜了那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嫁给这般不识男子绝妙滋味的男儿腔!”
“沈玉哪里配得上苏家公子呀,这沈苏两家的家主莫不是乱点鸳鸯谱?”
说书人见台下说得热热闹闹,免不了一笑,打开折扇扇了扇,凉快稍许,方执起桌上的醒木使力一敲,堂下即刻鸦雀无声。她摇了摇头,轻叹道:“所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大家怎能以貌取人,猜想人家有磨镜之癖呢?”一语既了,她复又道:“我看那沈玉不似大家所想的那般不堪。以我拙见,沈玉多年不近男se乃情势所b,教养所致,非传闻中的‘男儿腔’。我听之前那位故友说,她曾见过沈玉一面,对其为人处世钦佩至极。她说沈玉父母早亡,年纪轻轻便担负起家族事务,与她做生意之时,不贪蝇头小利,事事以礼相待,实乃人中之人,素有君子之风,是以,不愿横刀夺ai。再说,沈玉不仅为天下首富,诗词画作更是了得,这般人才难不成还配不上苏大公子么?”
大家伙听得一愣一愣,只觉说书人讲得头头是道,无法反驳,便互看一眼,连连称是。
说书已毕,说书人收拾起包裹,朝酒楼后面的包厢而去。
“素姨,如何?”
说书人一推开房门,便见一个身着素se锦衣,身姿颀长的少年郎。少年约莫十三十四岁,如云乌发收拢,一二簪花cha于其间。他肤如凝脂,欺霜赛雪,眉眼盈盈,唇绽樱颗。可他美眸之下青黑一片,双颊无一丝血se,惟存胭脂桃粉,红唇微微g涸,起了一层皮,看上去形容憔悴至极。即便如此,相貌依旧极为清丽,同苏州城中传言的天人相差无几。
苏素坐下喝了一口茶,把住茶盏旋转道:“已经按照你说的讲了,相信来往的商客必会将此事传入临安,你此行向沈玉求救,为顾及声誉,她断不会贸然拒绝你。”
苏珏释然一笑,眸中竟含了泪,想必是喜极而泣。他开口答谢道:“多谢素姨,若是此次成功救出我阿母,我便请求她让您回去,不用再过颠沛流离的苦日子了。”
“诶,别,我回去g甚?继承她的衣钵,成为下一轮苏家的家主,从此失去自由?我可做不来!我自由惯了,哪里受得了整天忙活?”
苏珏仍然极力劝诫苏素,还未开口,苏素便打断他道:“苏珏,我与你阿母斗了许多年,就为争取苏家家主之位,我败了,你阿母胜了,自古成王败寇,这个道理我还是懂,因而我被赶出家门,理所应当。我在外漂泊近十年,看了无数的生离si别,人生也看谈了,就想余生逍遥自在一番。因此,苏珏,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们了,营救你阿母之事,日后只得靠你一人了。”话毕,她看也不看苏珏,放下茶盏,一面哼着小曲,一面推门离开。
“归去来兮,归依何方,误认他乡是故乡……”
“归去来兮,何须忧伤,他乡便是故乡……”
今天作者君更了一章,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