娴医(手打)第56部分阅读
娴医(手打) 作者:未知
的单蠢女儿
楼清清的脸上虽然带着迟疑与惊惶,却依旧惊艳得一塌糊涂。
那张薄菏的纸上,字写得瘦骨嶙峋,很是孤傲。
“不贞之妇,不可入郭家之门,望见谅!”多简单,多洒膘,不贞之妇?她楼清清辛辛苦苦地从海盗手中逃逸而出,本以为从此与那人双宿双栖,没想到,等待她的,居然是这样的四个字!
依旧是隐岛本岛上算不得华丽却精致舒适的房子。
依旧是年迈却英明睿智,铁骨铮铮的老人和娇艳如花,青春正好的姑娘。
楼清清的脸,白得透明,她定定地,沉沉地看着自己的公孙爷爷,眸子里除了隐藏起来的悲痛外,只剩下了屈辱和怒火。一件略有此残破的新嫁衣就这么零落在光洁的地板上面,让看见的人无不觉得心中凄凉。
犹记得三个月前,美丽的姑娘娇羞地坐在这里,对自己的爷爷说:“我要嫁给他!”
犹记得三个月前,铁骨铮铮,狡猾如狐狸的老人叹了口气,“闺女,爷爷是过来人,你得听我一句话,那个男人,我第一眼贝到他,便觉得他心思不可捉摸,我怕……”
海婶儿也跟着劝说:“丫头,爱情这东西,可以缠绵徘恻金风玉露风花雪月,可是,婚姻得能相知相伴与子谐老地久天长啊,那个男人,的确出色,可是他看你的眼神儿太浮躁了,他太急着娶你,心思怕是不正,你认识他才不到一个月,你知道他是个什么人,你知道他是什么性子?别人家的闺女成亲,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咱们的邦矩虽然和别人不一样,主要是你自个儿喜欢,但也得给你娘亲过过眼才是……闺女啊,女人嫁人是一辈子的大事儿,你要慢慢地看,小心地看,选一个自己中意的,真心对你好的,能过日子的。”
那时候,楼清清不懂爷爷的心,不知道海婶儿的忧思,甚至任性的不理会很不悦的父亲大人,她只知道,那个男人英俊潇洒,气宇不凡,对自己温柔体贴又呵护,她只知道,那个男人就像小时候娘亲故事里,骑着白马的王子……若是小茹知道,自己的童话故事居然把女儿养成了个脑残,不知道会不会气得把她塞回肚子里重新改造?
楼清清恨恨地咬牙,王子?什么样儿的王子会对着历劫归来的公主说,你是个不贞之妇!
公孙止神色镇定,看不出喜怒,好像桌子上面放着的那份足足半寸厚度的调查报告,就是一堆废纸,似乎根本不在乎他那个失去一条手臂的心腹爱将。
“老爷子,海盗的事儿明面上和那小子没什么关系,不过一肯定是他把消息透露出去的,咱们楼家在海上也走了好些年,龙王的人都认识楼家的旗号,其它的小伙儿海盗哪敢打咱们的主意?跟随保护的刘伟强虽然不属于老爷子的死士队,但也是行家里手,若不是消息走漏,怎么会那么容易被人盯上……”
楼易的神情到说不上愤怒,只是有些恨女儿的不争与罢了,不过,有这么一回子事儿,让这个多多少少被养得有点儿单纯的女儿知道什么叫世间险恶,到也不是件太无法接受的坏事儿……当初小茹就觉得清清给他们两夫妇宠爱的太单纯,虽然也聪明,也坚强,但是纵容出来的小毛病不少,在她出嫁之前,必须得改一改,最好得个教训,长点儿记性,现在到好,还没等自家媳妇动手,清清就自个儿惹出这么大的麻烦来……楼易的眸光一黯,不过,欺负了他们家的宝贝闺女,还想着自在逍遥,也未免太不把楼家放在眼里了……
“让她自己决定。”公孙止叹了口与,看着自己疼爱到大的小姑娘,轻声道,“丫头,你想怎么样?那男人你是别想了,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对你肯定无意,这次来招惹你,仅仅只为了那……不值钱的东西罢了!”一样儿楼家刚刚进行完临床试验、将要进入实际应用的普通抗菌药,居然被人当成了神丹妙药……看来,这此年,外人对隐岛的猜测是越来越离谱了!
“我不想怎么样!”楼清清抬头,眼睛里闪着浓郁的忧伤,但是,却不再有小女儿的娇态,而是刺骨的冷漠和不屑,“那样的男人,白送我也不要,可是,咱们家的东西,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我要把磺胺追回来。”同时,也要把自己受到的羞辱,一分不差地返还回去!
当初,那个人提出家里有个亲戚生病了,大夫说隐岛今年的新药有用,希望要几盒磺胺做楼清清的陪嫁,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毕竟,只要结了婚,郭乐荣就不再是外人,药厂的人也说,磺胺已经可以小批量生产,来年就能提供给药房,不算什么要紧的东西,她还特意嘱咐了郭乐容,那药效果不错,可吃起来很有讲究,不能滥用,事实上,他们楼家的新药挺不得家里人待见,自家娘亲也是能不用新药就不用的,当时虽见那个人貌似不以为然,自己却没当回事儿,只想嫁过去之后,再慢慢告诉他就是……却没曾想,人家想要的,从来就不是她这个人,而仅仅是那份儿陪嫁……
“好,既然你已经做出了决定,那就由你自己做主,你也不小了,你爹娘不能看你一辈子,历练历练是件儿好事儿,我从死士离给你调几个人……”公孙止笑道。
一听到‘死士’这个词汇,楼清清的脸瞬间煞白,只是这一次,却不是气的而是吓的,就连被郭乐荣伤透而几乎无法运转的心,也忍不住瑟缩了好几下,那一腔浓郁的悲伤却是被惊吓得消散了不少。她冻忙摆手,苦笑道:“爷爷,你别吓唬我,我,我自己会找人帮忙的,就不用麻烦死士的人了!”
公孙止一怔,见自己这个一向有主意也大胆的孙女儿不但脸色苍白,连嘴唇都青得发紫,神态间更是从未见过的凄惶,才想起了那件儿已经算是久远的事故。
五年前,楼清清十一岁,那一阵子,正是她课业紧张的时候,除了基础科目要学习之外,还要一星期两次到李老师学工笔画。
由于经常要野外写生,楼清清的年纪也还小,楼春生便派了一名死士队员随行照顾,要求那名队员一切听从接清清的指挥。
那一天,楼清清刚刚学了人物画,李老师便让她讲行一整天的人物写真训练,既然有现成儿的死士队员在,自然而不了成为模特的命运。
楼清清当即命令该队员保持站立姿势,不经允许不得移动。然后,就开始画画,小姑娘刚刚学画,又是自己的兴趣所在,自然兴致高昂,这一画,就是整整一天,到了晚上,楼清清还没有玩够儿,虽然不曾浪费本来就不怎么多的电,却点燃了四个大红灯笼,接着奋斗。
那位死士也非常称职,既然楼清清下了命令说不许动,就当真直直站着,半点儿没有动地方,这昏天暗地的一番折腾,一直折腾到了篱二天基础课快要开课的时候,楼清清才停笔收工。伸了伸懒腰,这才想起死士队员还绷着呢,急忙下达了解散命令,不曾想,楼清清刚说完——你可以回去了。那死士队员哐当一声,砸到了地上,楼清清赶紧跑过去一看,却见那位队员满脸的冷汗,已经是出气多,入气少了。
楼清清当即吓得嚎啕大哭,好不容易喊来了人,将这队员送到楼家的家族门诊,幸亏当时娘亲在家,即使赶过来,给他做了紧急手术,这才转危为安,原来,这位队员是得了急性阑尾炎,因为一个小姑娘下达的命令,生生就这么差一点儿给疼死了。
这件事儿,对楼清清的精神打击很大,整整半年,小姑娘一句一句话也没有说过,后来还是楼家庄的心里干预做得不错,那心李医生是个有本事儿的,治疗了好久,楼清清表面算是勉强恢复正常了,只是,却再也不肯让任何一名死士为她工作。
想起此事,公孙止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便自己拨人好了。只是,千万主意安全,不要和外面的人硬碰硬。”
楼清清虽然不肯要死士,但是也没有自大到以为凭自个儿一人,不靠家里的帮助,就能将落到知州公子手里的东西抢回来,她选中的帮手是柳小迁,一个唯一关押在楼家地牢了长达两年之久的,胆大白天并且技艺高超的窃贼。
想到柳小迁,楼清清脸上不由露了几分笑意,两个人说来也算从小就认识,柳小迁住在隐岛的副岛上面,每次小茹去副岛玩耍,都要和他说几句话,两个人虽然称不上青梅竹马,也算童年玩伴,在她的印象里,柳小迁十八岁之前,都是老实可爱的美少年,虽然不知道从丁峰大伯哪个江湖朋友手里,学会了一套和他的气质挺不般配的偷窃技术。
可是,自从他离开隐岛,去外面逛了一大圈回来,人就变了,不但油腔滑调,而且胆大包天,居然敢藏在副岛开往本岛的船只上还跟回了楼家庄,若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反正本岛虽然轻易不允许外人上岛,也不是绝对的,像柳越等几个比较重要的帮手,其实经常到本岛来开会,即使柳小迁被发现了,恐怕也就是挨一顿批评的事儿,说不定,楼清清还能带着他参观一下楼家庄呢。
可是,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子,居然在本岛上潜伏了整整三个月,而被任柳人发现,最后更是跑进了连楼清清都不许靠近的核心实验室,至于他到底偷了什么东西,楼清清不知道,只知道逮住这小子的几名死士队员,差点儿羞愧得自杀身亡。
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就算楼清清想要袒护柳小迁,都不好意思开口了,柳小迁被直接关押于地牢里,至今巳经一年多。
“哟,清清,这么晚了,你这是去哪儿啊?前面可就是禁闭区。
看着楼清清心不在焉地溜达,一个正在巡逻的护卫惊讶地问道。
本岛楼家庄东部是农业区,有许多试验田星罗密布,西部属于工业区,分布着钢铁厂,船厂,电厂等工业部门,中央的岛上最大环形山脉上,除了禁闭区——地牢和忏悔院外,就是死士队训练基地,至于生活区,到是大多分布于最外侧临海的位置,而核心实验室则在楼家祖宅的地下,除了研究员和拥有特别手令的人之外,且他人绝不能进入。
周围散布着许多娘亲的宠物,老虎豹子野狼毒蛇经常四处乱跑,如果有外人闯进来,还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儿……也不知道柳小迁那个白痴是怎么躲开这些野兽的,难不成娘亲的宠物也挑嘴儿,觉得柳小迁皮糙肉厚不好吃?虽然后来娘亲说,她的宠物们可以分辨岛上的是不是楼家的人,但是楼清清还是很奇怪!
“哦,王顺叔叔,我去地牢,这是公孙爷爷的手令。”楼清清连忙把老爷子给她办的手令拿出来,给护卫检查。
王顺接过手令一看,惊讶地抬头,看了楼清清一眼随即笑了笑道:“那你快去吧,柳小迁那小子一个人能吃我们十个人的饭菜,你把他带走也好,关着他还得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咱们太吃亏了。”
楼清清呵呵一笑,楼家内外两张名嘴,指的就甚自己和柳小迁,她楼清清的又刁又馋,至于柳小迁嘛,所有人一直认定,他那张嘴根本就是个见了食物就不肯合口的大口袋,娘亲还说,他柳小迁的胃根本就是个异次元空间,至于什么是异次元空间,楼清清也懒得问了。
告别了护卫王顺,楼清清第一次进入楼家的地牢,据说十几年前,这里曾经关押过很多人,但是现在,只剩下柳小迁一个了。
地牢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冰冷肮脏,一排监牢建得很工整,里面也很干净,至少楼清清走进这里,并没有感贷到那种牢房里本该有的,让人不舒服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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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外桃源的妙神偷与彪悍女人
一个穿着被汗水浸透了的雪白色囚衣,满脸胡茬,蓬头垢面的人正一根手指挂在横梁上,做着死士队内部用来训练的那种体操。
“咦?你不是说我们的死士队成员全是白痴吗?怎么还向人家学习啊?”
“我说那帮人的脑子白痴……不灵光,可不认为他们的技艺不行,切,来呢我这个超级高手都被逮着了,足以证明他们练习的方式很有用……不学习的话,我就真成了白痴了……三百九十九,四百……呼!”房梁上那人蹭地跳下来。落地无声,随手用已经湿透了的袖子擦了擦脸,菜对楼清清道,“说吧,你这个一年半载不肯露面的,找我干嘛?”
“还能干什么?给你一个将功补过,重获自由的机会。”
柳小迁呵呵一笑,手一扬,一方淡紫色的,绣了梨花的手帕就出现在他的掌心里,细细地擦了擦汗,很惬意地对着手帕轻嗅,“还行,没狐臭。”
楼清清一摸腰身,脸色变了一变,随即露出一个非常非常温和的笑容,甜腻腻地道;“你喜欢手帕?行啊,等帮我办完了事儿,我让绣房呃人帮你做一堆,让你一天能用一百块儿……”
看着楼清清的小脸,柳小迁打了个冷颤,苦笑道:“呵呵,开个玩笑而已,这牢房的日子也太无聊了,别生气呀……”
漂亮的房子里代表着喜气的红色装饰已经没有了,所以显得有些清冷寂寞。
楼清清手里拎着水管儿,狠狠地冲刷着柳小迁肮脏的身体,黑色的洪流沿着米黄|色的木地板奔腾,冲洗后的柳小迁,露出他虽然削瘦,却很结实的躯体。
楼清清的手很稳定,锋利的剃刀很轻巧地划过柳小迁的下巴,去除了凌乱的胡须,却不曾划伤他半点肌肤,事实上,整个楼家庄小一辈儿里没有一个孱弱的人,哪怕是一个不曾习武的女人。充沛河里的营养,适当的体育锻炼,使得楼家庄的女人健康又有力量。
柳小迁一边享受着楼清清体贴的服务,一边笑眯眯地道:“其实,我觉得那个郭乐荣为了自己的未婚妻,跑到危机四伏的大海上来算计你,也挺不容易的,怎么也能称得上是个好男人了,可惜啊,这是对名叫殷梦萍的姑娘而言,至于你嘛……就是咱们家王娘娘常常拿来调侃的故事里的女配角,唯一的价值只是体现男主角的一往情深罢了……”
“你不用挑衅我,我承认,自己是做了件傻事儿,不过,这是第一次,也一定是最后一次……还有,你也跟饿了我王蒙阿姨好几年,怎么好的东西没有学会,竟看她写得那些乱七八糟的言情话本,你要是真有很多闲工夫,当初还不如到我们老爷子的死士队去打打杂儿,说不定,就不那么容易百逮住了!”
“你以为我不想,只是人家不肯要而已。”柳小迁苦笑,说实话,当他被那帮人逮住,不,是他第一次见到楼家死士队的时候,心里就忽然那么一热,虽然他柳小迁并不算见过大世面,可是离岛的日子里,也算遇见过一些很特别的人物,其中不乏硬汉,但是,和楼家的那些死士比起来,那些人能算得上男人就不错了,“你们那个死士队之歌儿是怎么唱得来着?”
柳小迁一撸头发,咧开嘴大号:“……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人不怯,仇必雪,看我华夏男儿血。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美酋头,渴饮罗刹血。儿女情,且抛却,瀚海志,只今决。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羯。……”
楼清清被她震得差点儿捂住耳朵,心里却有些意外,没想到这家伙并没有记死士队的仇。“行了,别嚎了……听我家老爷子说,这歌儿好像是我娘根据一个姓刘的胖子写的一本叫《狼牙》的书改出来的,如果你喜欢的话,完成任务之后,我做主诶你开放藏书阁,说不定还能找着那个刘胖子写的书的手抄本……不过你要是不能看懂的话可就不关我的事儿了,你也知道,有的时候藏书阁里的书白字儿一大堆,这还算好的,连学带猜也不是认不出来,就怕娘和王蒙阿姨弄的那些弯弯曲曲的所谓外国字儿,特腻歪人……”楼清清笑道。
“算了吧,你们楼家藏书阁的藏书都是用天上的文字书写的,我可没本事看懂。”柳小迁清了清嗓子,伸了个懒腰,忽然很暧昧地眨眨眼睛,笑道,“如果你肯把你们死士队的那个什么送我一只的话……”
“枪?你别做梦了。”楼清清惊讶地一扬眉,怪不得老爷子会把这家伙关起来两年多,他刺探到了这么多楼家的秘密,要不是这小子也算大半个楼家人,恐怕早被撕碎了沉尸大海了,“那东西连死士队离岛执行任务都不许携带,只能用来保卫家园,你小子想要,除非有本事加入死士队……算了,我还是请你搓一顿吧,清炒野菌子,爆炒野兔,让海婶儿整几瓶好酒,就算对得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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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清清做的本就是个赶时间的活儿,自然不可能拖拖拉拉的。
不过,楼家嫡亲的孙女成年后首次独自出行(没长辈跟着,应该算独自吧),也不能那么随随便便。
再次踏上隐岛本岛,众人的心情都与以前来时不一样了,柳小惠跟在她的父亲身后,一点点为楼清清整理行装。只是这位柳家姑娘,看着楼清清的眼神儿,总带着几分不服怨怼和嫉妒。她一边将一条条素雅又不失华丽的衣服装进箱子里面,一边想着她和那个女孩子,她柳小惠本以为,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主角儿是自己,想她在那个发达的社会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一直平凡渺小,家世普通,父母都是工薪阶层,学习不好,脑子不灵光,复读了两年,没考上大学,如今老天爷开眼眷顾,让她来到了这个古老而又繁华的世界,给了她这般不平凡的际遇,那么,成为众人的焦点,成为光彩夺目的人上人,拥有和以前完全不一样的人生,不是确定无疑的吗?
柳小惠看着自己父亲心神不定,忐忑不安,生怕哪里想不到做不好,委屈了楼清清的样子,心里的一团发不出的火愈加旺盛,刮向楼清清的眼刀自然而然地更是锋利非凡。
“你怎么惹着我那傻妹妹了。”
柳小迁这样生了七窍玲珑心的人物,怎会看不出其中的暗潮汹涌,只是再给他一百零八颗脑袋,他也想不出女人心中的那些弯弯道道。
楼清清挑了挑眉,没有说话,柳小迁见眼前的少女有些心不在焉,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啧啧,真够大胆儿的……”
那是个二十三四岁的女人,头发很规整地盘着,被楼家死士队独有的蓝色小帽牢牢固定,一身很利索的深蓝色紧身短袖上衣,手臂赤裸,腕上带着黑色的护腕儿,裤子是死士队的作训服,花花绿绿的,不怎么好看,可是穿在她身上,却显得熨帖。
这种装扮,出现在隐岛副岛上绝对是伤风败俗了,至少,楼清清就不敢在这里这么穿,所以,一大堆帮着规整行李的老少爷们儿全都目瞪口呆也在意料之中。
那女人龙行虎步,两步走到楼清清面前,一甩手,将一个蓝色背包扔楼清清怀里。
背包一入手,楼清清顿时觉得手上一重,瞬间矮了一大截儿,惊讶地瞪大眼睛,哭笑不得:“岚姐姐,这个,有几十斤了吧?”
“不重,二十五公斤。”那女人显得很不以为意,忽然抬眼,那一双眼,锋利地不像女人,到像是山上的狐狼,她看着楼清清一个字,一个字地道,“我可以不管你和那个什么郭乐荣之间的破事儿,但是,我弟兄的手因为他断了,所以,我要他一只手臂,见了他,告诉他。”话音不落,女人利索地转身离去。
“哟,这姐儿够厉害的,比你强!”柳小迁惊讶地笑了,在他的印象里,楼清清的脾气已经够厉害的,根本没有她母亲的贤良淑德,温文尔雅,也没有她母亲的耐心和细心,没想到,楼家庄能人无数,还有更强的。
楼清清看着她的背影,咬牙切齿了大半天,苦笑,“我这位姐姐当初参加死士队选训,就是因为脾气太暴躁,不能绝对服从命令,菜被刷下来了,后来她加入了保卫队,几次防卫演习里,都是主动出击,很少被动防护,脾气更是越来越大,这次,因为郭乐荣的原因,我的一个护卫断了条胳膊,恐怕,这事儿我就算想要善了,都没有指望了。”
楼清清摸了摸下巴,周岚的性子这么烈,不知道自家大哥压不压得住?明明自家两个哥哥都是娘亲交到出来的,为嘛楼一凡精似鬼,而二哥一坐就老实的三岁小儿都能把他骗得一愣一愣的,这一回离岛,到可以顺便去看看二哥和娘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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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外桃源之苏州行
“你应该知道,还有两个月不到,我就要参加考核了,这次的考核我很重视,非常重视,不仅是拿到慈心医会的行医资格证书的问题,我能不能出师,可是在此一举,要是我因为你的打扰复习不好而失败了……哼哼,所以,我亲爱的妹妹,你们暂住没问题,但是,千万不要给我添乱,懂吗?”福儿拂了拂因为汗渍而黏在额头上的发丝,因为刚刚做过瑜伽,她那张一向娇艳的面孔,更添了三分红晕。
福儿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绝世佳人,却长得极为端正,五官恰如其分地分布在白皙的面孔上,一双乌黑的眸子里隐隐流露出纯净的光彩……这样的眼睛,本应让人觉得温暖舒服,事实上,几年前确实如此,可是现在的她,给人的感觉只有冷漠和古怪了。
和主人给人的感觉极为不同的是她现在的书房,大约有一百多平的房间里,种满了奇奇怪怪的植物,地板墙壁都被绿色的枝叶覆盖,一把藤椅,一张原木方桌,房顶上被藤蔓缠绕着的是众多的线装古本,看起来很有些年头了。
除了这些,房间的角落还放着一副完整的骨骼标本,两瓶装着人脑的培养液,而能够坐在福儿这座古怪书房中依旧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就只有这个‘亲爱的小妹妹’楼清清了。
福儿看着那张和自家师傅很相似的面孔,终究还是挑挑眉,苦笑了一声,喃喃道,“真不知道你这个妮子怎么想的,在师傅身边长了这么多年,身边的腹黑长辈一大堆,你能保持纯良也就罢了,怎么那么呆呢!”虽然嘴里没说什么好话,但眼前这位毕竟是师傅的爱女,福儿还是叹了口气,写了张便签递过去,“行了,别一副很委屈的摸样儿,你和知府公子那点儿事儿,还用专门动用什么人手查吗?八卦早就在家里传得沸沸扬扬了,你要想听最靠谱儿的,找王洋老爹去。”
楼清清翻了个白眼儿,要不是苏州是那家伙的地盘,人家是地头蛇,她也不会带着人跑到自家这位越来越古怪的义姐这儿来,她记得很久以前,自家这位姐姐又活泼又开朗,非常惹人喜爱……到底是什么时候变得把研究所当家庭,丈夫孩子每三天例行公事似的见一面,像是立志要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医药事业一样了……
楼清清和福儿纠缠了几个时辰,终于被赶出书房,门外,柳小迁一脸的幸灾乐祸。
在楼清清带着柳小迁和楼家世代衷心的家仆王洋闭门密谈了三个时辰之后,楼清清脸色铁青的出门,提留着眼神里隐约露出古怪之色的柳小迁的耳朵,咬牙切齿地恶狠狠地冷哼道:“你这会要是失手,我就把你关在暗牢里面一辈子!”
柳小迁脸色一垮,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我的大小姐,那种地方,那种地方……”
“怎么?你不是神偷吗?不是号称连皇宫都能进去转几圈儿吗?那地方怎么了?难不成还比皇宫更难进不成?”
柳小迁的脸色变了在变,终究叹了口气:“难进到不至于……小姐啊,咱们刚下船,看看这头晕脑胀的,全身都不舒服啊,你能不能让在下休息几日……”
“你想休息几天?”
“不多,不多,半个月就行了。”
“半个月?半个月那家伙早就把我们家的药物试验清楚了,最多三天,三天后我要看见东西……”
三天后
苏州府
一个红墙绿瓦,花木繁盛,看起来古古怪怪的小院子门前,远远地看着,院子里有女人,老的少的都有,也有男人,清一色的都是各有特色的美少年……
太阳偏西十分,缓缓驶来一辆粉红色的精美雕花的女式宽大马车,赶车的人低着头,看不清楚容貌,不过,身板到挺大,赶车的技术也好,马车停下的时候一点儿颤动都不见。
门帘儿一掀,从里面走下一位艳色逼人的美少妇,价格昂贵的貂皮斗篷并没有完全遮挡住那曼妙绝伦的好身材,细碎的蓝宝石项链更是将她雪白修长的脖子衬托的更加光艳。
门口两个拿着高薪的门卫,怔怔地望着那款款走来,媚眼如丝的美人,只闻到一股香甜,便觉得心里成了一片糨糊,浑身酥麻无力,哪里还能记得住自己的职责?
瞥了他们两个一眼,美少妇眸子里闪过抹笑意,一句话不说地进了园子大门,走到一片还算茂密的小树林中,才状似悠闲地从腰间荷包里拿出个雕刻了蔷薇花纹的##怀表,看了看表,正是这里的佣人吃饭的时候,而且,也正是客人们开始陆陆续续到来的时候,既不会人太多,也不会因为人少而显眼。
她不紧不慢地走进去,似乎对园子里蜿蜒曲折的小径很是熟悉,而且,道边那些虽不多,但也算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似乎都对她视而不见,不一会儿,就来到一个人烟稀少的白色小楼门前,她略略地转了转脑袋,才从挽起来的高髻上拽出一根柔软的雪白的银针,插进钥匙孔中,两秒钟,上了好几重机关保险的大门洞开!
美少妇微微一笑,穿过花厅,直上二楼,路上遇见两名正在打扫的下仆,也都把她当成了这里的贵客,自然是不敢稍加阻挠。
少妇毫不迟疑地走进二楼西侧的一间看起来虽然精致,到也没多大不同的客房,她打量了下四周环境,嘴角撤出一抹不屑的笑容,手指在木质的墙壁上敲了敲,那个和周围的墙壁看起来无半丝不同的暗门已被找到。
“呵,有点意思了。”看了里面的东西,少妇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点淡淡的兴味来,“这不是疯子发明的爆破式超保险锁?那疯子的买卖做得好大,肯定赚了不少,怪不得今年老爷夫人大把大把地撒钱,比往年撒地还多一倍,竟然一点儿都不心疼!”
她一边低语,一边从衣袋里拿出一瓶碧绿的液体,手指轻轻抖动,那液体便诡异地流入了锁孔,随后同样的白色细丝探了进去,不过片刻,这个让疯子骄傲不已的保险锁已被攻破。所以说,遇到自家人的东西,也是有好处的,至少知道怎么破坏更快一些。
美少妇的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来,她伸手拿出一把乌黑的,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制作而成的长条,轻轻挑开了门内那些密密麻麻的引线和暗阀门儿,然后从里面拿出一只墨黑色的看起来神秘无比密封瓶子。
美少妇看着这个小东西,嘴角抽了抽,随手将它点了点,“就为了这么点儿不值钱的东西,姓郭的也太白目了……干脆,做点儿免费服务,谁让那小子敢耍楼家的千金……”
美少妇眼睛眨了眨,从衣兜里拿出个纸包,里面装的两个米粒大小的图片,看样子和黑瓶子里的差不多,她利利索索地更换了东西,原封不动地把暗门管好,只是机关恢复起来倒闭破坏需要的时间更多一些。
就在美少妇刚做完这一切,抹了把汗,志得意满地想离开时,门口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下一秒钟,她已经优雅地做到了软榻上,一只修长的美腿打在了面前的圆桌儿上,随手拿出一只小葫芦,将里面的酒水撒到身上,然后在那打扫房间的老妇进门之前,倚在房间里唯一一张软踏上,轻轻地闭了眼。
那老妇一进门,吱呀一声,美少妇才装作刚刚被吵醒的样子,甚是不耐烦地收回长腿,冷冷瞪了她一眼,只这一眼,就把老妇人吓得一把扔了抹布,哆哆嗦嗦地跪下。
美少妇却似乎懒得教训她,只是扭着小蛮腰,扬长而去,那老妇人不但没有开口询问什么,还像是松了口气似的,一屁股瘫在铺着雪白的羊毛毯子的地板上。
当那辆粉红色的女式马车一点儿麻烦都没有的穿过大街小巷,从一家酒楼的前门进后门出以后,马车整体改头换面,变成了一辆古朴的原木马车,又走了一段儿路,绕过人来人往的平民医馆前门,从后门进去,马车停下之后,从里面走下来的却已经不是那个艳丽逼人的美少妇了,而是换成了说不上斯文端正,也俊美清秀的年轻男子——柳小迁。
柳小迁吐出口气,伸手揉了揉脸,忍不住低声抱怨,“该死,这些易容类药材什么时候才能比较容易地卸下去啊,真麻烦。”
他一边说着,一边快速地向里面冲去。
这种易容类药物也是楼家现在的当家夫人高小茹实验室出品的,不过,只能算是研究的附属产品,一悬壶济世为己任的一帮子大夫里面,没有人会愿意专门去钻研这些玩意儿,所以,现在这些东西很不成熟,伤害皮肤不说,卸妆的时候麻烦的要死,需要经过好几道药水浸泡,偏偏它的效果确实惊人,像柳小迁这样喜欢‘偷鸡摸狗’的一类人,很难抵挡这东西的诱惑,哪怕有些地方不如意,也只好忍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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