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云中歌I第1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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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中歌I 作者:rourouwu

    孟珏静坐在灯前看书,眼光却一直无意识地随着云歌在转。

    云歌纳闷地到镜子前转了一圈,好像头发还算整齐,脸也很干净,“喂,玉之王,我有什么问题吗?”

    孟珏笑摇头:“你没有问题。”

    云歌指着自己鼻尖:“那你干吗老是盯着我?”

    孟珏忽地把云歌拽进自己怀里,抱了个结结实实。

    云歌扭着身子说:“我活儿还没有干完呢!”

    孟珏低低叫了声“云歌”,柔得像水,却又沉得像铅,一下就坠到了云歌心底,云歌只觉心中莫名地一涩,安静了下来,反手也抱住孟珏,头在他脖子间温柔地蹭着:“我在这里呢!”

    孟珏说:“别干活了,陪我到外面去走一走。”

    云歌和孟珏两人手挽着手,慢慢走着。

    越走越偏,渐渐走到了农家的田地间。

    夜风中,谷物的清香徐徐而来。

    脚步声惊动了正在休息的青蛙,扑通一声跃进池塘,引起蛙鸣一片,不一会又安静下来,更显得夜色宁静。

    云歌很是淘气,青蛙安静下来,她却学着青蛙的叫声,对着池塘叫起来,引得青蛙又跟着她叫。她得意地冲着孟珏笑:“我学得像吗?我会学好多种动物的叫声呢!”

    孟珏笑在她额头弹了一记,“青蛙以为从外地来了一只好看的母青蛙,它们正呱呱叫着追求母青蛙。”

    骂她是母青蛙?越是好看的母青蛙,那不就是越难看的人?云歌朝孟珏做了个鬼脸,笑对着池塘又叫了一通,侧头对孟珏说:“我和它们说了,母青蛙和一只更好看的公青蛙在一起,它们就不要再叫了。”

    走了很久,孟珏仍未说回去,云歌虽已经困了,但看孟珏不说,她也不提,只陪着孟珏。

    到田埂上,道路很窄,两人并肩同行有些困难,孟珏蹲下了身子:“我来背你。”

    云歌嘻嘻笑着跳到孟珏背上:“正好累了呢!”

    过人高的高粱,时有过于繁密的几杆高粱从地里探到路中间,云歌伸着手,替孟珏把面前的高粱拨开。

    月光在青纱帐里流转,在云歌的手指间舞动,映得云歌的皓腕晶莹如玉。

    “云歌,给我唱支歌。”

    云歌俯在孟珏的肩上,随口哼哼:

    “三月里来三清明,桃红不开杏花红,蜜蜂采花花心上动。

    五月里来五端阳,杨柳梢儿抽门窗,雄黄药酒闹端阳。

    七月里来七月七,天上牛郎配织女,织女本是牛郎的妻。

    ……”

    青纱帐里,月色温柔,云歌的声音时高时低,仿佛在梦上流动。

    孟珏感觉到云歌偷偷在他的脖子上亲了下,他不禁唇角勾了起来,可笑意还未全展开,就凝结在了嘴角。

    孟珏背着云歌回家时,已经半夜,云歌好梦正酣。

    孟珏把云歌安置好,人坐在院子中沉思衡量。

    云歌睡觉的姿势总是不老实,一床大被子,硬是被她蹬得一大半盖在了地上。孟珏时而进屋替她把被子掖好,又静静坐回黑暗中。

    刘病已清晨推开云歌院门时,看到孟珏坐在青石凳上,几分倦容,衣袍的下摆湿漉漉的,像是在外面坐了一夜,被露水所浸。

    刘病已看云歌的门窗仍然紧闭,估计云歌还未起,压着声音问:“怎么了?”

    孟珏侧头看着刘病已:“原来不是皇帝也会有江山美人的困扰。若有一日,你要在江山、美人中抉择,你选哪个?”

    刘病已几次嘴唇翕动,想要回答,却一直不能回答,最后摊摊手,“我不会有这种烦恼。”

    孟珏笑着站起:“云歌昨日睡得有些晚,不要叫她了。我晚上也许会晚一点回来,让云歌不要等我吃饭。”

    颀长的身影,从轻薄的日影中穿过。往日翩翩风采不再,多了几分憔悴。

    屋内,赤脚站在窗边的云歌,慢慢地一步步退回了榻上,放下纱帐,拿被子把自己从头裹了起来。

    厚实的被子仍然不能温暖她,寒意从心内一点点透出来,冷得她开始打着哆嗦。

    身子瑟瑟,若寒风中的秋叶,随时会凋零。

    ――――――――――――――

    晚上,孟珏回来时,云歌除了面色略显苍白,别的都很正常。

    她依旧如往日一般,端着一些色彩奇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菜肴给孟珏,孟珏也是接过就吃。

    云歌静坐在一旁,看孟珏一口口把她所做的东西吃完。

    “好吃吗?”

    孟珏咽下最后一口汤,抬头看向云歌:“不知道,我不知道吃下去的东西是苦是酸还是甜,我吃任何东西都一样。”

    云歌没有任何惊疑,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

    孟珏问:“你知道多久了?从开始做这些稀奇古怪的菜就知道了吗?”

    云歌笑了笑:“可惜我太没用,给你吃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却一直没有治好你。”

    孟珏握住了云歌的手,“义父的医术赞一声‘扁鹊再世’都一点不为过,他试了无数法子都没有治好我这个怪病,最后和我说‘非药力能为,心病还需心来医’。虽不太懂义父的意思,可义父都说了‘非药力能为’,你何必为此自责?”

    云歌凝视着他们交握的手,眼中一下有了泪意,猛地撇过了头。

    孟珏以为云歌是为了他的病,轻揽住了云歌的肩,“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别再往心里去,只要你不嫌弃我就好。你是名动天下的厨师,我却完全不能品尝你做的菜,像瞎子娶了美女,只听到他人一声声赞好,究竟怎么好,他却完全不知道。”

    云歌回头,眼中的泪意已去,笑呸了一声孟珏,“明明是你在安慰我,怎么说着说着,声声都是我该安慰你呢?”

    孟珏看着云歌的笑颜,忽然有一种不敢面对的感觉。把她的头按在了自己的怀里,紧紧地抱住了云歌。

    云歌在他怀中,脸上的笑意慢慢褪去,大大地睁着双眼,瞪着前方,实际看到了什么却一点都不知道。

    这段日子,孟珏出门时,云歌从不过问他的去向,孟珏回来时,她却很黏他。

    孟珏以为是因为他的病,加上本来就希望云歌能如此,所以既未深思,也没有起疑。

    两人相处时,都对对方异样的好,那样的甜蜜让许平君看得大呼“受不了”,刘病已却是神情复杂。

    刘病已站在院子门口已经半日,而院中的云歌却是坐在大太阳底下一动未动,也未曾留意到已经看了她很久的刘病已。

    刘病已推了下门,吱呀声惊动了云歌,云歌立即满面笑容地跳起,待看清是刘病已,面上的笑意透出了疲惫。

    刘病已将云歌拖到树荫下,“你已经知道了?”

    云歌勉强维持的笑意全部消失,面容凄苦,缓缓点了点头,“大哥,不要告诉他。”

    刘病已心中苦涩,不知道说什么能安慰云歌。这一瞬,他深感自己无能,也再次深刻体会到权势的力量,如果他有权势,那么一切都会不一样。

    云歌沉默了会儿,又笑着说:“大哥,我没有事情的。他不是还没有做出选择吗?也许他会选择我,不选择江山呢!”

    刘病已很想问“如果没有选择你呢?”可是看到云歌勉强维持的笑容,无法问出口,只能亦笑着点了点头:“会的。”

    ――――――――――――

    在云歌用一个个时辰来计算时间的日子里,她小心翼翼地贪恋着孟珏的温情。每一次的拥抱,她都会想,也许这就是最后一次了;每一次的笑语,她也会想,也许是最后一次两人同笑了。

    她努力地抓住尽可能多的快乐,努力地让自己在孟珏的生命中留下更多的印记。

    她不知道这样的时间还能有多久,而她在等待的煎熬中,又还能坚持多久,只是现在,她舍不得他,舍不得放手。

    长安城的街道,从刚到时的陌生,到现在的熟悉。她和孟珏在这座雄伟的城池里留下了太多痕迹。

    云歌不知道为什么会走到霍府的后门前,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躲在树丛里,凝视着这座府邸发呆,也许只是想看清楚究竟什么东西在吞噬着她的幸福。

    这座府邸像一头老虎,威严地盘踞在长安城。

    大汉天下,长安城内,有多少人渴望着能和“霍”这个姓氏沾上一点半点关系?霍字所代表的威严、权势、尊贵、财富,又有几个人能拒绝?掌控天下的位置,有几个男人能不心动?

    这样的男子当然有,至少她就知道三个,爹爹、二哥、三哥。以前她以为那很普通,可现在才知道自己家里的男子都是异类。她的母亲、她未来的嫂嫂都是幸运的女人,可她似乎没有这样的运气。

    云歌淡淡地笑开。

    很奇怪,她居然对这个府邸没有一点厌恶,甚至对霍成君,她也没有任何恶感。也许在她心中,一切都只是孟珏的选择,都只是她和孟珏之间的事情,和霍府、霍成君没有什么关系。

    脑内思绪纷杂,她不知道站了多久,天色暗沉时,才突然惊醒,自己应该回去了,孟珏也许已经在屋中等她。

    她正要转身离开,却看到角门开了。

    薄暮昏暝中,距离又远,视线本该很模糊,可因为那个人影太过熟悉,熟悉到她明知道自己绝不该再看下去,可脚却仿似钉在了地上。

    霍成君送孟珏出府时,天色已黑。

    小青拿了灯笼过来,主仆二人视线一错而过,霍成君是疑问的眼神,小青微微点了点头。

    到了府门口,孟珏正要离去,她却拽住了孟珏的袖子,满面飞红,欲说不说。

    孟珏安静地笑看着她,既未接近,也未抽出袖子。

    霍成君低着头说:“很少看到爹爹下棋能下得那么开心,我听娘说,爹前日又在她面前赞了你,娘亲也十分开心。”

    孟珏淡笑着没有说话,霍成君缓缓将身子靠在了孟珏身上。

    孟珏的手轻轻扶在霍成君腰上,既未主动迎合,却也未拒绝。

    门扉半掩,花影扶疏。

    女子窈窕,男子翩翩,昏黄的灯光,将两人的身影勾勒得温情脉脉。

    很久,很久,两个互相依偎的身影都未动。

    惜别,惜别,不忍别!

    只有情愫暗生的男女才会如此默默相对,别时艰难吧?!

    孟珏笑扶起霍成君,“我该回去了。”

    霍成君微笑着叮咛:“天色已黑,路上小心。”

    孟珏一笑,很温和地说:“外面风冷,你也早些回去,不要吹着了。”说完转身离开,步履虽缓慢,却再未回头。

    霍成君立在门口,目送着孟珏的身影消失不见。

    霍成君的目光投向了对面树丛的阴影中,虽然那里看着一片漆黑,她的视线却久久未动。

    ―――――――――――

    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天很高,也很黑,星很稀,也很暗。

    街道两侧树上的黄叶纷纷随风而落。

    云歌伸手握住了一片落叶,喃喃说:“起风了。”

    街上偶有的几个行人都缩着脖子,匆匆往家赶。

    云歌停了脚步,侧着脑袋想了会,“该回家了。”

    她深吸了几口气,想平复胸中的疼痛。回家了就不会再难过,也不会再心疼,喃喃对自己说:“我不喜欢疼痛的感觉,我会好起来的。”

    可是真的吗?

    她不敢深思。她现在唯一的选择只能是像蜗牛一样,缩回壳里。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忽地如旋风一般,冲到云歌面前,挥舞着手,兴高采烈,大呼小叫:“云歌,云歌,真的是你!哈哈哈……我可是有福了,乖云歌儿,快给师傅做顿饭。”

    年纪已经老大,性格却还像顽童,动作敏捷又如少年。

    云歌满怀伤心中,他乡遇故知,如同见了亲人,鼻子一酸,就想掉泪,却又立即逼了回去,挤了笑说:“不要乱叫,我可没有拜你为师,是你自己硬要教我的。侯伯伯,你怎么在长安?可见过我二哥?”

    侯老头瞪着眼睛,吹着胡子,很生气的样子,可又想起来别人怕他生气,云歌却不怕,历来都是他有求于云歌,云歌可从来没有求过他办事,满肚子的气不禁都泄了,满脸巴结地看着云歌,“乖云歌儿,老头子很久没见过你二哥了。我刚去了趟燕北,想回西域,顺路经过长安。你怎么也在这里?”

    侯老头根本未等云歌回答,就又猴急地说:“唉!唉!云歌儿,多少人求着我想拜师,有人长跪三日三夜,我都没有答应,你这丫头却……你们家尽出怪人,当年求着你二哥学,你二哥只是笑,虽然笑得很君子,却笑得毫不回应,后来找你三哥,你三哥倒弄得好像是老头子欠了他钱,寒着脸来句‘没兴趣’, 太让老头子伤心了,学会我的本事好处可多了去了……”

    云歌一脸不屑,“快别吹牛了!你当年求着我跟你学什么‘妙手空空儿’时,我说‘我才不会去偷东西’,你说‘学会了,天下除了我,没有任何人再能偷你的东西’,我觉得不被偷还挺不错的,就跟着你学了。结果呢?我刚到长安就被人偷了。”

    侯老头一生游戏风尘,不系外物,唯独对自己的‘妙手空空’自傲,听到云歌如此说,立即严肃起来,像换了个人,“云歌,你说的是真话?你虽然只学了三四成去,偷东西也许还不成,可人家若想偷你,却绝不容易。”

    云歌点头:“全是真话。我身上一共带了七八个荷包,全部丢掉了,害得我住店没钱,被小二羞辱了一通,幸亏……”那个人的名字跳入脑海里,云歌声音一下哽咽,她立即闭上了嘴巴。面上维持着一个随时可能破碎的笑。

    侯老头没有留意到云歌的异样,只满心疑惑,喃喃自语:“不可能,不可能。即使长安城有高妙的同行,想要不惊动你,最多也只能偷到四个荷包,七八个荷包,除非是我才可以,啊!?”

    侯老头笑起来,又变得神采飞扬,“哎呀!我知道是谁偷了你东西。唉!笑话,笑话!我就教了两个徒弟,你们还对面不相识,不过也没有办法,我们这行的规矩就是‘偷偷摸摸’,收徒弟也是如此,大张旗鼓地告诉别人我收了徒弟,那人家不就都知道你是‘空空儿’了吗?那还偷什么?老头子纵横天下几十年,见过我真貌的都没几个……”

    眼看着侯老头即将拐题拐到他一生的光辉偷史,云歌打断了他,“侯伯伯,说重点!究竟是谁偷了我的东西?难道是你的徒弟?”

    侯老头赔着小心的笑:“乖云歌儿,你大概是被你师兄,不对,他虽然年龄比你大,不过比你晚跟我学艺。入门为后,应该叫师弟,你大概是被你师弟偷了。当时师傅和你说我是天下第一时,还没有教小珏呢!如今,如今……”侯老头似乎还十分不甘愿,“如今我也许是天下第二了,小珏悟性非同一般,又肯下功夫,哪里象你?不过也奇怪,小珏怎么会偷你的东西?他虽跟我学了‘妙手空空’,可能让他看上眼,主动出手的东西恐怕还没有。光顾着玩了,好几年都没有见他,他也来长安了吗?云歌儿,你莫要生气,他也不知道你是他师姐,因为你一直不肯叫我师傅,也没有真正学到我的本事,所以老头子就和他说只有他一个徒弟,好鼓励他刻苦学艺,继承衣钵。”

    云歌身子晃了下,面色苍白,“侯伯伯,小珏的全名叫什么?”

    侯老头想起自己的徒弟,满心得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孟珏,是老头子这一生唯一敬重的人的义子。”

    云歌站立不稳,踉跄地后退了几步,曾在心中掠过的一些疑问刹那间似乎全部明白。

    侯老头此时才留意到云歌面色异样的苍白,“云歌儿,你怎么了?病了吗?”

    云歌强笑了笑:“没有,只是有些累了。我今天在外面忙了一天,侯伯伯,我想先回去休息了。您住哪里,我得空时再去看你,或者我们西域见,到时一定给您做菜吃。”

    侯老头指了指前面的客栈,“就在那里落脚。今夜的风肯定还要大,乖云歌儿,你快回去好好休息,回头打起精神,好好给师傅做几道菜。”

    ―――――――――――――

    漆黑的夜,风越吹越大。

    无数的树叶在风中呼旋,从云歌头上、脸旁飞过,将本就看不清前方的黑夜搅得更是支离破碎,一片迷朦。

    云歌茫然地走在混乱的天地间。

    很多东西,曾经以为天长地久的东西,原来坍塌只是一瞬间。

    曾以为他和她是长安城内一场最诗意的相逢,像无数传奇故事,落难女子,巧遇翩翩公子搭救,救下的却是一生一世的缘分。

    可原来真相是这样,他拿了她的钱袋,然后再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施恩,让没有生活经验、没有钱的她只能依靠他,但他没有想到她会凭借菜肴赚钱,根本就没有依靠他。他的计谋虽然没有得逞,可他毕竟用这个法子强行闯入了她的世界。

    难怪他会在深夜弹奏《采薇》。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他既然是侯伯伯的徒弟,那大概听侯伯伯提过二哥,也许本就知道《采薇》是二哥最喜欢的曲子。

    当时还以为是一种奇妙的缘分,却原来又是有意为之。

    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如此对她?她哪里就值得他花费这么多心思?

    她拔下了头上绾发的金银花簪,又掏出怀中风叔给的钜子令仔细看着。当日的一幕幕,一点一滴都从脑中仔细回放过。

    父母禁止她进入汉朝疆域,自己家中却一切都是汉人习俗。

    风叔叔对她异样关爱,还有对她家人的打探,当时以为是因为侄子的终身大事,所以需要了解她的出身背景,现在想来,当日风叔叔的问题其实句句都只是想知道她的父母过得好不好。

    如果没有她,风叔叔那天对孟珏的惩罚会是什么?禁止他使用任何钱财和人脉?

    他向她表白心意,告诉她不会再和霍成君往来时,正是风叔叔重病时,想必那个时候,风叔叔正在思考把家业交给谁。

    他特意带着她去见风叔叔。

    …………

    云歌蓦然大笑起来。笑得身子发软,人一寸寸地往地上滑。

    她的身子缩成了一团,抱着膝盖,头埋在膝盖间,一个人蹲在漆黑的街道中央。

    风刮起落叶呼啸着吹过她的身子,失去了绾束的一头发丝被风吹得张扬飞舞。

    云歌迟迟未回家,刘病已打着灯笼寻到这里。

    看到一条长长的街道,空旷凄凉。

    一个缩得很小很小的人,缩得像是一个蜗牛,蜷缩在街道中央。

    在漫天落叶飞舞中,青丝也在飞舞,张扬出的全是伤心。

    刘病已心悸,一步步小心地靠近云歌,只觉一不小心那个人儿也会随着落叶消失在风中。

    “云歌,云歌……”

    地上的云歌却听而不闻。

    因为风太大,手中的灯笼被风吹得直打旋,一个翻转,里面的火烛点燃了灯笼,在他手中忽地窜起一团火焰。

    原本昏黄的光芒骤然变得灿亮,云歌被光亮惊动,抬头看向刘病已。

    长长的睫毛上仍有泪珠,脸上却是一个渺茫的笑。娇颜若花,在跳跃的火光下,恍惚如月下荷花上的第一颗露珠。

    火光淡去,云歌的面容又隐在了黑暗中。

    刘病已呆站了好一会,才扔掉了手中已无灯笼的竹竿,弯身扶云歌站起。

    握住了云歌零乱的发,看到云歌手里拿着一只簪子,他想拿过来,先替她把头发绾好,云歌却握着不肯松手。

    刘病已无奈,只能随手解下腰间挂着的同心结,用做发绳,把云歌的头发绾起、束好。

    刘病已护着云歌避开风口,找了小巷子绕道回家。

    两人走了很久后,云歌似乎才清醒,一下停住了脚步:“我想回家,我不想再见他。”

    刘病已很温和地说:“我们就要到家了。他晚饭前来过一次,看你不在,就又走了。他让我们转告你,他要去见一个人,办些事情,这一两天恐怕没有空,等忙完后再来看你。”

    云歌听了,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停住的脚步又动起来。

    “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不等他做选择了吗?”

    云歌摇了摇头,“没什么。”

    云歌的脾气看着随和,执拗起来却非同一般。

    刘病已知她不愿意说,也就不再问,只说:“回家后好好睡一觉,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大哥和你保证,一切一定都会好起来的。”

    ―――――――――――

    许平君听到拍门声,立即迎了出来。

    “云歌,刮着那么大的风,干什么去了?真正担心死人,怎么这么狼狈的样子……”

    当她看到云歌束发的头绳是她给刘病已打的同心结时,语声咽在了口中。

    刘病已把云歌交给许平君,“我去给云歌烧些热水,做些吃的。”转身去了厨房。

    在路上,云歌主意已定,她想回家。

    知道和刘病已、许平君相聚的时光已是有限,伤痛中又添了几分留恋。

    许平君帮云歌舀了热水,给云歌洗脸净手。

    云歌看许平君眼光时不时扫一眼她的头发,虽然笑着,神情却有些奇怪,她一面去摸自己的头发,一面笑问:“我的头发怎么了?”摸到绾着头发的发绳,她拿了下来,发现是一个同心结。

    当日红衣教过她做。她后来才知道为什么红衣不肯打给她,要她自己动手。

    同心结,结同心。

    女子把自己的心意结在穗子中,系在心上人的腰上,希冀着永结同心。

    云歌大窘,忙把同心结捋平,还给许平君,“我,我……”她想不出来如何解释明明挂在刘病已腰间的同心结怎么跑到了她的头上,因为她也很恍惚,只记得她和大哥在巷子里面走路。

    许平君笑着把同心结收起,“没什么了!男人都对这些小事不上心, 你大哥只怕根本分不清同心结和其它穗子的区别。”一面找了自己的发簪帮云歌把头发梳好、绾起,一面似乎十分不在意地问:“你和孟大哥怎么了?我最近在你大哥面前提起你和孟珏,你大哥的神色就有些古怪,孟大哥欺负你了吗?”

    云歌听出了许平君语气下几分别的东西,心中又多了一重悲伤,感情已去,却不料友情也是这么脆弱,直到现在许平君仍旧不能相信她。

    云歌忽然觉得长安城再无可留恋之人,侧身把许平君拽到自己身旁坐下,“姐姐,我要走了。”

    “走?走哪里?”

    “我要回家了。”

    许平君愣住:“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什么?你是说西域?为什么?你大哥知道吗?”

    云歌摇了摇头:“大哥不知道。我是突然决定的,而且我害怕告别,也不想告别了。”

    “孟大哥呢?他不和你一块走?”

    云歌的头倚在了许平君肩头,“他会娶霍家的小姐。”

    “什么?”许平君怒气冲头,就要跳起来。

    云歌抱住她,“姐姐,你有身子呢!可别乱生气,你看我都不生气。”云歌将金银花簪和钜子令放在许平君手中,“孟珏来时,你帮我把这两样东西给他。”

    许平君想到她们和霍成君的差距,心头的火气慢慢平复了下去。再想到连云歌这般的人都有如此遭遇,不禁十分悲哀,“云歌,你不去争一争吗?为什么连争都不争就退让呢?你的鬼主意不是向来很多吗?你若想争,肯定能有办法。除了家世,你哪里不如霍家小姐了?”

    “不值得。况且感情和别的事情不一样,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来也不见得幸福。”云歌伸手去抓盆子里的水,一只手用力想掬住水,可当她握成拳头的手从盆子里出来时,水都从指缝间溜走。她向许平君摊开手掌,里面没有握住一滴水,而另一只手随随便便从盆中一舀,反倒掌心都是水,“这就是感情,有时候越是用力,越是什么都没有。”

    云歌的话说得饶有深意,许平君下意识地握住了袖中的同心结。不会,我自小知道的道理就是想要什么一定要自己去争取,我可以握住这个,我也一定可以握住我们的同心结。

    “云歌,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为什么不能?我只是有些累,想回家休息一段时间。等我休息好了,也许就会来看你们。即使我不来长安,你和大哥也可以来看我。”云歌一直笑着说话,可她却不知道自己现在神情憔悴,眉尖也是紧锁。

    许平君轻拍着云歌的背,心下舍不得,还想劝一下云歌,但话语在心头徘徊了几圈后,叹了口气,未再说话。

    霍府嫁女,到时候只怕比公主大婚还盛大,云歌若留在长安城,难道让她去看长安城大街小巷的热闹吗?况且没有了孟珏,云歌就是独自一人了……

    “你什么时候走?”

    “我不想再见他了,自然是越早越好。”

    许平君眼里有了泪花;“云歌……”

    云歌声音也有些哽咽;“不要哭!老人说怀孕的人不能哭,否则以后孩子也爱哭。”

    听到刘病已在外面叫:“可以吃饭了。”

    许平君立即擦去了眼角的泪,云歌笑着小声说:“等我走了你再告诉大哥。”许平君犹豫了一瞬,点点头。

    chapter 18 火焚天

    长安城外骊山的温泉宫始建于秦始皇,汉武帝又多次重建,刘弗陵登基后虽再没有在温泉宫花费银钱,但当年的奢华气息仍充斥于宫殿的各个角落。

    卫太子之乱前夕,汉武帝刘彻中了巫蛊之毒后,曾选择在此地休养。

    因为当时局势混乱,而刘彻晚年的疑心病又非同一般,从皇后、妃子、皇子到臣子都不能相信,所以不许长安城内侍卫进入温泉宫,此处的护卫靠的全是藏在皇上身后的影子——太监。

    因为先帝的遗命,又有刘弗陵的默许,于安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将宫廷中,除禁军外的第二大力量在此处大力培养,如影子般悄无声息地笼罩着整座骊山。

    整个温泉都在宫殿内,温泉四周是雕着莲花纹的镶金汉白玉,既是装饰,也是为了防止因为湿气而打滑。

    一层层台阶渐次没入温泉中,白朦朦的水汽笼罩着整个屋子。

    刘弗陵此时正坐在一层台阶上,温泉水只浸到肩膀,靠着身后的玉石枕,阖目似睡。

    他不喜欢人近身,所以于安只能守在珠帘外。

    有太监悄悄进来,朝于安行礼,于安上前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匆匆回去。

    因看不清楚帘内的情形,于安不敢轻易出声打扰,只能搓着手等。

    刘弗陵没有睁眼地问:“什么事情?”

    于安忙回道:“皇上,奴才无能。奴才已经把当日在甘泉宫的女子都查了一遍,查到现在,仍没找到唱歌女子。不过倒是有别的消息。不知道皇上还记得曾给皇上做过一次菜的雅厨竹公子吗?她当时也在甘泉宫,后来被奴才下令轰出去了。听服侍过公主的太监富裕说,雅厨虽叫‘竹公子’,其实是个女子。”

    刘弗陵慢慢睁开了眼睛,沉默了一瞬问:“她叫什么名字?”

    “因为富裕在公主府时,并非公主的心腹,公主府中知道公主事情的近侍大都已死了,所以还没有打听到她的名字,不过竹公子是长安城七里香的厨子,奴才已经命人去七里香查了,估计最迟明日晚上就会有消息。”

    刘弗陵回忆着当日吃过的竹公子所做的菜,再想到甘泉山中的歌声,猛然从温泉中站了起来,匆匆擦了下身子,一边穿衣一边说:“于安,去命人备车,回长安,直接去七里香。”

    于安跪下磕头,“皇上来温泉宫不是为了等着见孟珏吗?虽只见过一面,奴才对此人的印象却很深刻。听闻他和霍家小姐情投意合,有人说霍光对他极为赏识,待他如儿子一般,却不知道他为何求到了奴才的手下,让奴才代他求皇上见他一面。奴才琢磨着这里面定有些文章。皇上,不如等见了他,再回长安。”

    刘弗陵整理好衣袍,掀帘而出,“他什么时候来?”

    于安估算了下时间,“他说今日晚上设法离开长安,快则半夜,慢则明日清晨,不过他即使半夜到了,肯定也不敢打扰皇上休息,定是等到明日寻了合适时间找人通知奴才。”

    刘弗陵微颔了下首,“我们星夜赶去长安,他明日若到了,命他先候着,朕最迟明日晚上见他。”

    于安一想,虽觉得皇上之举太过反常,可时间安排上也算合理,遂应了声“是”,退下去命人备马车。

    马车内,刘弗陵靠在软垫上,闭着眼睛似乎在睡,心内却是一点不安稳。

    不敢去想竹公子会不会是他等的人。这么多年,他守在长安城内,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静静等待,这是唯一一次他的主动,主动地去抓命运也许不愿意给他的东西。

    其实最明智的做法是在骊山静静等候消息,如果是,再行动,如果不是,那么一切如旧。

    他如此匆匆下山,虽然尽量隐秘了行踪,也故布了疑阵,可并不见得能百分之百地避开暗处窥视的耳目,但是他静静等候的时间太久了,久得太怕错过,太怕万一。

    如果竹公子真是她,他一定要尽早见着她,万一有人欺负她了呢?万一她不开心呢?万一她要离开长安呢?万一她遇见另外一个人呢?一天之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而他早就对老天失去信心。

    下山时,还没有风,可越走却风越大,走在山道上,人都觉得要被风吹跑。

    于安实在不安,大着胆子凑到马车旁,“皇上,今夜风很大,实在不宜出行,不如回去吧!最迟明日晚上就有消息了,实在不需皇上亲自跑一趟。”

    刘弗陵眼睛未睁地说:“你可以回去。”

    于安立即说:“奴才不敢。”又退了回去,继续行路。

    ――――――――――

    一匹黑马,一身黑斗篷,云歌纵马驰骋在风中。

    风刮在脸上刀割般地疼,她却只觉痛快。

    很多日子没有如此策马狂奔过了,可惜坐骥不是铃铛,也不是汗血宝马,否则可以享受和风赛跑的感觉。

    爹爹和娘亲不见得在家,有时候去得远了,两三年不回家都是正常。二哥也不知道在哪里漂泊。幸亏三哥是个懒鬼,肯定在家。现在想着三哥,只觉温暖,甚至十分想念三哥冷着脸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

    难怪老人常说“娘的心在儿身,儿的心在石板”,儿女快乐得意时,常常忘记家,可一旦受伤,最想回去的地方就是家。

    曾经以为爱她的人定会把她视作独一无二的珍宝,不管她在别人眼里如何,在他眼里却一定是聪明、可爱、美丽的,是不可替代的,是千金不可换的。可现在才明白,那不过是少女时最瑰丽的梦。

    人太复杂了,人的欲望太多了。很多时候千金不可换,也许万金就能换了,甚至也许一千零一金就可以了。

    云歌感觉眼睛又有些酸胀,却实在不愿为他再掉眼泪,迎着冷风,扯着嗓子大叫了一声,冷风割得腮帮子火辣辣地疼,眼泪硬生生地被逼了回去。

    来时,长安是天朝大汉的都城,是世上最繁华、雄伟的城池,更是她自小向往已久的地方。长安盛着她的梦,盛着她以为的快乐。

    可是,现在,她只想永不再想起这座城池,想把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忘记。

    马儿跑快点,再跑快点,把一切都丢开,都远远丢开……

    黑色的马。

    最容易隐于黑夜的黑衣。

    面容被遮去,只一双黑沉的眼睛露在外面。

    虽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赶到骊山,也见不到刘弗陵,可还是要尽量减少在路上逗留的时间,减少行踪泄漏的可能。

    幸亏今夜风大,路上的旅人少到无。他们也因为刀子般的风,可以顺理成章地蒙面赶路。

    他的缓兵之计已到尽头,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会起疑。

    刘弗陵是他现在唯一的希望,既然刘弗陵肯答应避开所有人见他,应该已经预料到他想说的话,也应该会同意。

    虽然他的家破人亡、满门血仇和刘弗陵并没有直接关系,可他一直对和刘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远远地审视着刘弗陵,估量着刘弗陵。却没有想到最终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没有想到从小一直憎恨着的刘病已,和自己竟然会有执棋论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会很简单,他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于霍怜儿,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有能力为自己争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适合辅助他在长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而云歌的利用价值,和霍成君比起来,已经不足一提。

    他当年初进长安,一介布衣,既无人又无钱。小贺虽然承诺助他,可在先帝的削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财力都严格受朝廷控制,小贺在长安城的势力也有限。他的所有计划都需要风叔叔的产业和人力支持,可风叔叔深受义父影响,对朝廷争斗敬而远之,绝对不会支持他的任何行动,他想用风叔叔的财富和人脉介入汉朝党派争斗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义父深爱女子的女儿,能让一切不同。义父是风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义父唯一的后人,云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让一切从不可能到可能。

    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朝的产业全部交给他。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脑子里说“一样,一样”,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手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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