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文之一夫一妻第10部分阅读
种田文之一夫一妻 作者:yuwangwen
以后在皇宫里闯出一番成就应该不难,到时候让她帮清昭安排好的婚事又何难?
一边与她谈话一边想着心里的念头,沈倩说完话时才发现清昭已然不见。于是她一边试探地叫着一边出门,却见清昭趴在石桌上。
“这孩子……莫不是不小心喝了酒?”沈倩摇了摇头,然后叫来一个小厮,把清昭背起,带回房去了。
第二天清昭醒来之时,只觉得头晕晕,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呆坐了半天,她才记起是昨晚自己不小心吃了酒糟馅的糯米团子,于是拍了拍脑袋,然后站起来准备梳洗。
不过嘛,显然别人家的东西不好用,而且丝带虽在,簪子却不见了,于是清昭只好披着头发去找妈妈……
沈倩正好打扮完出门,见清昭披头散发地到处溜达,于是一把抓住她:“你在干什么?”
“呃?我在找你……”清昭顿了顿,“簪子不见了。”
沈倩愣了愣,想到昨天让人背清昭回来的时候因为天有些黑所以没注意,现在仔细回想好像清昭的那个簪子的确不见了。
“我们去院子找找看。”沈倩道。
“恩。”清昭点头。
不过两人找了好一会都没看见什么,问了下人下人也说不知道。于是清昭只好随便向刘燕借了一个,至于楚纱嘛,她的东西在一大早就伴随她那个人去了林家。
清昭有些郁闷,那个簪子是自己一次上街买的,银做的,上面有一朵祥云,朴素而优雅,相当好看,可是它却就这么不见了……
而回林家的轿子里,林某人也颇为无奈地看着一根银色的簪子:“怎么勾在我袖子上了呢……”
43远志
再在楚越家待了一个上午之后,清昭和沈倩准备回去。
清昭颇为期待,因为宋千里肯定要来了,他秋闱的结果不论如何,也该来楚家说说。宋千里本来因为要准备考试,所以清昭和他见面的次数不算多,有时他来了也是没几天就走。
不过嘛,每次见宋千里都会有惊喜,那就是宋千里的个子……宋千里长的飞快,让原本比他稍微高一点的清昭望尘莫及。
不过当然,比起楚流鸿,宋千里还是不行的……宋千里曾经在和楚流鸿见面并且因为他飞速生长的身高受到惊吓后,皱了皱眉说:“你这个野人……”
这让清昭和当时的画桥笑了很久。
想到画桥,清昭就有些说不出的惆怅。
“记得当时年纪小,我爱谈天,你爱傻笑……”清昭嘴里嘟囔着,然后被自己囧到,于是又扑在沈倩怀里睡去了。
沈倩见清昭的样子,也知道她大抵是想起了楚画桥。
沈倩叹了口气,然后看向窗外。
++++++++++++++++
回了楚家,就听见吵闹的声音,就那声音那嗓门,绝对是楚野人错不了。
果然,见马车停在门口,楚流鸿就一溜烟跑了出来,大喊:“清昭,娘,千里现在是举人了!”
“哦?”沈倩挑了挑眉,然后牵住清昭的手,带她下了车。
“千里是举人了啊?”清昭揉了揉眼睛,颇为惊喜地说。不过其实对于这个结果,她是有预料的,千里本来在读书方面就挺有一套,加之宋元的督促,当初过院试就轻而易举的,现在怎么可能没过乡试呢?
“恩恩!”楚流鸿点头,一脸的开心。
“别人中榜,你开心成什么样了,好好想想你自己该怎么办吧!”沈倩失笑,用手点着楚流鸿的鼻子。
“唔……其实我心里有了打算。”楚流鸿呢喃了一声。
“哦?”沈倩看向他。
“这个……那个……”楚流鸿支支吾吾地,看起来就没打什么好主意。
沈倩和清昭准备追问的时候,一道墨色的身影慢慢踏了出来,是宋千里。他一身墨色长袍,乌黑的长发用玉冠一丝不苟地固定,脸上带着略显腼腆地笑。
清昭看了看他的玉冠和他在墨色长袍下衬托的越发白皙的皮肤,忽然想到: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不过这样也太抬举他了吧。清昭笑了笑:“千里。”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恭喜你!”
“恩。”千里点了点头,面带微笑,“清昭。”
清昭忽然想到最初看见他的时候,也是这样。那时他静静站在门口,也是听见自己叫他,然后微微笑了笑,说:“清昭。”
眨眼时光,两人却已改变许多,各中经历更是大不相同。
打完招呼,四人便一同进门,楚风和楚翠正在外面说话,而一旁的宋元负手而立,春风满面,不可同日而语。
“姑姑,姑夫。”清昭开口,随即才喊,“爹~”
爹比较亲,礼仪可以随意一点,而姑姑姑父可不同,尤其是碰上宋元这样比较在乎这方面的人。哎,别看小孩子轻松,要让长辈喜欢,也要有思量呢。
果然,见他这么叫,宋元笑了笑:“清昭乖。”
他一言一行皆是自得模样,显然是因为宋千里之事而得意,不过清昭有些好奇,楚翠不是一直跟他说他考不上是因为考场黑暗么,那现在宋千里成为了举人,她怎么解释?
不过后来清昭才知道,宋元这次没有参加,说是年龄大了,不参加了。可是清昭明明记得他三年前也参加了,难道才三年人就老了很多么?可见宋元其实对自己的实力也心里有素,不想参加跌面子,而他一直在楚翠的帮助下自欺欺人,其实也挺可悲的。
千里成为举人,自然是该让众人庆祝的事。不过楚风和沈倩倒颇为担忧,自然是因为楚野人。楚野人已经十三,有些人此时连妻子都已经娶的了,可楚流鸿还没什么成就呢。虽然他武功的确让很多人赞不绝口,只是他自己却没想去参加武举,让楚风和沈倩颇为累心。
不过楚野人自己完全没有自知之明,自顾自地吃着鸡腿,偶尔把袖子撩开露一露肌肉献宝似的让宋千里看,而宋千里则扯着嘴角无奈地叹气,无奈地说:“你厉害,你厉害……”
宋元在饭桌上似乎有些醉了,一直大谈特谈宋千里的事,什么挑灯夜读啊,悬梁刺股啊,如果不是因为宋家条件比较好,估计囊萤映雪凿壁偷光什么的他都该说出来了。
宋千里则颇为尴尬地看着众人,偶尔偷偷地摇头,意思是没那回事。清昭偷偷地笑着向他点头,表示理解。
楚翠笑着听着,不插话,也不多说什么,只偶尔帮他舔酒夹菜。
清昭算是看出来了,宋元高兴,楚翠就高兴。楚翠非常在意宋元的喜怒,以前宋元因为王如的话而生气,楚翠马上就瞪了王如一眼然后追出去,宋元愤怒,她也连加安抚。而现在宋元高兴,她就微笑地看着。
这兴许是爱,只是方式有点奇怪。
想到王如,清昭略微叹了口气,从他们开始讲话,就根本没人谈王如,楚翠不问,宋元不理,千里也不管。楚风沈倩更是装成没事人一样。这样,好像楚家根本不曾有一个叫王如的女子。
听宋元讲了半天,沈倩终于忍不住了:“流鸿啊,你看千里这么厉害,再看看你自己,你羞不羞啊。”
楚野人吃饭吃的好好的,忽然被点名,而且还是点名批评,于是委屈地抬头:“我羞什么?”
“你还好意思说!你练武练功,却不去参加武举,那你练武的意义何在?”沈倩皱了皱眉。
“强身健体,惩恶扬善!”楚野人颇有气势地说。
“……你!”沈倩气极,“你说的那都是虚的!如果你当上了武状元,你就是官,官字两个口,你这才可以解救百姓。”
“呃,当官什么的,有千里嘛,以后千里折桂,加官进爵还不是时间的问题,到时候他当了官,娘你就可以放心了吧。”楚野人咬着嘴里的菜,口齿不清地说。
沈倩被气的说不出话来,楚风失笑道:“你这个臭小子!”然后拍了拍沈倩,“孩子都这么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我们能怎样呢?你呀,就别操这份心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啊。”
沈倩无奈地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那你倒是说说,你要干什么?”清昭好奇地问。
“我要……”楚野人难得露出紧张的神色,“爹,娘,这是我学武以来就有的想法,你们……你们答应好不?”
“你先说是什么嘛。”见他这样子,清昭笑道,顺便喝了口汤。
沈倩和楚风也点点头让他说。
“呃,就是,就是……”楚流鸿吸了口气,“我要背行囊,走四方!”
“噗!咳,咳……”清昭的汤全数哽在喉咙里,呛得她不停咳嗽。眼里的眼泪也不知是呛出来的,还是笑出来的。
44少年
楚流鸿这话就像一颗炸弹投进众人之间,一时间也没人管清昭被呛到了的事,连忙抓着楚流鸿问这问那。
还是宋千里递了一个手帕过来:“擦擦。”
“咳,谢谢……”清昭有些尴尬地擦着嘴角,然后对他笑了笑。
他笑着摇了摇头,然后也看向楚流鸿。
“流鸿!什么走四方……你在说什么?”沈倩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
“是啊,流鸿,这话可不比随意说说的玩笑话。”楚风也皱眉表示不赞同。
“爹,我不是说玩笑话!”楚流鸿大喊,“我说的是真心话!”
“你的真心话值什么。”宋千里凉凉地吐槽。
“去去去,没你什么事……”楚流鸿不满道,然后朝清昭的方向挤眉弄眼,“好清昭妹妹,帮帮我……”
嘿,你让我被呛到的事我还没找你报仇呢,现在嘛……清昭眼珠子转了转,对沈倩道:“娘,你就让流鸿出去试试吧。”
“清昭!”沈倩不满。
“清昭!”流鸿大喜。
清昭笑了笑,接着道:“反正他迟早会哭着跑回来的……”
“恩。”宋千里轻轻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你,你们两个……”楚流鸿气极,开始扳着指头说,“你们两个狼狈为j的家伙!你们,你们狼狈为j,暗通款曲,呃,珠胎暗结……一对……”他尽力了,他把所有自己知道的可以骂两个人的成语全部用上了,也不管意思对不对。
听他越说越过,清昭赶紧道:“就你这说话水准,非得被人教训。”
“我被别人教训?”楚流鸿得意洋洋地说,“只能是我教训别人!”
沈倩也皱眉:“流鸿,你这孩子就一身蛮力,憨头憨脑的,到了外面,并不是有武功就可以的。到时候人心险恶,你又看不出什么,就算你武功再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娘,您别对我这么没信心啊!”楚流鸿委屈地说,“我知道该怎么样的,我也不会轻易相信别人。只是我觉得吧,你看,我又不是文人,不会去朝廷当官,我也不想当。我以后就想开个武馆,偶尔帮人。只是如果没有阅历是不行的,我一个男子汉,也不想一直活在父母的羽翼下……”
难得楚野人动情动理,说的话还颇有意思,清昭嘴角带笑地听着,想,这楚流鸿以后该也是个不错的男人。就是傻了点。
沈倩被他说的愣了愣,皱眉之后却是无语,可能也是一时间想不到什么来反驳他。
其实对子女最无奈的人,就是父母。
只是子女也同样。
“流鸿,你真的是这么想的么?”楚风忽然开口。
“恩!”见也许有些希望,楚流鸿连忙点头,“我很早就这么想!而且我只是出门随意行走,也不会太远,时间也不会太长……呃,就半年吧。你们让我走半年,我明年的夏天就回来。到时候,我相信我一定已经是阅历颇多的男人了!”
“这样。”楚风沉思片刻,然后道,“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们的确没有理由要一直绑着你。你去吧。”
楚流鸿眼睛一亮,正准备欢呼雀跃,楚风又道:“不过这事情你说的突然,半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准备是必须的,所以一会你和你娘好好商量商量。”
“恩恩!”楚流鸿知道他已答应,于是高兴的连连点头。
“老爷……”沈倩担忧地道。
“嫂子,你就答应了吧。哥他答应自然也有他的道理。”楚翠扯了扯沈倩的衣服。
“这……哎,老爷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怎样呢。”沈倩叹了口气,“你这孩子,就是不让人省心。”
楚流鸿咧嘴一笑:“爹和娘最好了~”
“这么大的个子,也不怕寒碜人。”清昭抖了抖,笑道。
楚流鸿心情好,不跟她计较,乐颠颠地吃完饭然后跑走了。
见他那样子,清昭叹了口气:“其实就他这个性嘛,也太莽撞了些,没准还真一会就回来了。”
沈倩也摇了摇头,无言。
话是这么说,但是毕竟楚风答应了,于是当晚沈倩就和清昭以及小岑一起去收拾东西去了,楚流鸿是全然不在意,可沈倩相当在意。
“这件衣裳比较保暖,冬天快要到了,你要记得随时加衣服。”沈倩拎着一件偏黄|色的棉衣说。
“恩。”
“说回来,冬天快到了,不是快过年了么?过年你还出去什么,你还是等到明年再出去吧。”沈倩放下手中的衣物。
“娘!”楚流鸿无奈,“那明年还有端午,有清明……这样我岂不是一直走不了了?”
“这个……”沈倩顿了顿,“好吧。”
说完,她忽然又回头:“你的剑,那把你师傅帮你打造的剑,还好用么?”
“恩!”楚流鸿点头。
“不会中途忽然断掉什么的吧……”沈倩担忧地说。
“不会……”楚流鸿汗。
“你怎么知道它会不会断?这孩子……”沈倩拿起一双鞋子,“流鸿,你现在还有几双鞋子?”
“啊?脚上的加上其他的,有四双。”楚流鸿道。
“才四双?你的脚长的很快的,尤其现在这段时间……”沈倩皱眉,“以后岂不是要打赤脚?”
“不会的!我以后会赚钱啊,可以自己买新的。”楚流鸿摇头。
“对了,说回来,你以后万一盘缠用完了,怎么办?”沈倩道。
“我说了我会赚钱啊……”楚流鸿挠头。
“赚钱?你怎么赚?”沈倩终于找到一个可以长篇大论且阻止他的理由,于是放下手中鞋子,拉着楚流鸿开始念叨,“难道你要凭着武力去帮人做打手?”
“嘿,流鸿可以去打家劫舍啊……哈哈。”清昭掩嘴笑道。
“去你的坏清昭。”楚流鸿叹了口气,“娘,我说过,到了外面之后,我不会再傻乎乎的了。我以前这样,是因为知道你们在我身边,我就不用费那些个心思。如果我去了外面,我定然会全心全意地去历练、去成长,你说的这个赚钱,也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不过虽然是小部分,如果我连小部分都不能解释的让你满意,也没什么用。
“我是这样想的,我有武功,可以做些粗重的活。”
他话刚说到这里,沈倩的手就一紧。
楚流鸿拍了拍她的手,继续道:“这只是开始。然后啊,我还可以去乡下,去帮老人家种种田,拉拉犁。”
“这也没好多少。”沈倩摇头。
“然后我还可以到处走走,看看别人的武馆,顺便也让自己的武功精炼一点。”楚流鸿的脸上是少见的严肃,“我以前学武,除了因为实在不想看着那些书之外,也是因为希望可以保护周围的人。但是我这样还远远不够呢,而且我觉得自己还是太依赖你们了,以后怎么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娘,您就别再劝我了,好么?”
楚流鸿果然说的够好,沈倩眼中逐渐泛泪,正是被说动却又不愿答应的样子。
清昭看着一脸严肃的楚流鸿,除了觉得有些意思,更多的是感慨,想不到楚流鸿也会说这么感性的话了啊,这开头简直可以媲美少年热血漫了,如果楚流鸿在外真的如他所说那样历练,那么倒不失为一部古代热血少年漫画,只是自己这个穿越来的配角,又该怎么算?
“好了,娘,您别说了,我相信流鸿他可以的。”清昭拍了拍沈倩的肩膀。
沈倩今天因为要与楚流鸿分离半年,就这样难受,以后楚流鸿成家怎么办呢……不过说是这样说,如果子女要离开,也是无奈的事吧。
“恩,我知道。”沈倩点点头,“流鸿,我不会再说什么,你……你就好好的做自己要做的事吧。我,我晚些再来帮你收拾。”
说完,她就慢慢出了门,眉头深锁,脸上尽是伤情之色。
“男人就爱惹女人伤心。”清昭鄙视地看了眼楚流鸿。
“这话怎么说的?”楚流鸿好奇。
“乱说的!”清昭笑了笑,然后道,“我的好哥哥,想不到时光飞逝,你也能成为这样多面的人啊。”
“这是夸奖呢,还是拐着弯骂我呢?”楚流鸿笑道。
“一半一半吧。”清昭撇了撇嘴笑了笑,然后离开了。
45出门
三天后,一切准备停当,楚流鸿便真的要出远门了。沈倩依依不舍,一直交代这、交代那的,楚流鸿只能默默地听着,然后眼中坚定的目光让沈倩放心。
“哎呀,流鸿也这么大了,你就别唠叨了。”楚风听不下去了,拍了拍沈倩的肩膀。
沈倩只好点头,不再说话。
她觉得,楚风哪里能懂自己的心态,先不说女人本来就比男人细腻,这孩子可是自己心头的一块肉,哪里能说走就走呢?楚烟柳还是因为自己觉得她需要去那里,可以得到好的归宿,而流鸿这孩子,自己实在不放心。
楚流鸿上了马车,沈倩满脸不舍。
“嫂子,你可别想多啦,男孩子长大了,这是好事。”楚翠安慰沈倩,“若说我家的千里,我却是万万不放心的,虽然足够懂事,却也没有傍身的招式,如果遇上危险,也不能对着人家念之乎者也吧?流鸿就大大的不同,你不用担心。”
这话虽说明显是安慰,但宋元还一副超级不爽的模样,让楚翠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那马车咕噜噜地转,没一会就离了蛮远。
“爹娘,大家再见~”忽然,楚流鸿从窗布后探了个脑袋出来,对着众人挥手。
“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沈倩赶紧道。
“知道啦!”语毕,楚流鸿就坐进了马车里。
楚流鸿身边连一个小厮都没带,就坐着马车,带着一些衣物和盘缠,离开了乾镇。
“人说父母在,不远游,我的孩子却都往外跑了……清昭,娘身边只剩你了,不过你再过两三年,也该嫁人了。”回房间的路上,沈倩摸了摸清昭的脑袋,道。
“本来姐姐也不是该还在的么。”清昭状似无意地说。
“谁说的,烟柳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啊。就算她没去皇宫,也要嫁人了,说到底,父母终究是不能永远看见儿女在身边啊。”沈倩摇头。
“可是,就算以后嫁人了,如果我在你们身边的话,也可以时常回来看你们啊。”清昭道。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沈倩失笑,“倘若你嫁人了,就不能再随意回来了。再回来,也是客人了。”
“这……”清昭愣了愣,然后叹道,“恩。”
沈倩大抵也是觉得因这事心里有些伤情,一直闷闷地不说话,然后忽然突发奇想地要帮清昭梳头。
清昭虽有些疑惑,但却还是答应了。
沈倩把清昭的发簪取下,发簪一取,清昭乌黑的长发便如瀑布倾泻。
清昭的发质很好,又黑又亮,而且因为不剪,所以很长很长,有时一甩头,简直可以当洗发水广告了。这头发好是好,就是太厚太长了些,清昭每次洗头发都无比痛苦,而且古代还不比现代直接抹洗头水,一般都是用皂角或者猪苓,而猪苓百姓是用不起的,楚家还可以,但是猪苓一般会加很多香料,有时香味过重,反而让清昭觉得不舒服,于是常常拿皂角洗头。
因为头发太多,一点点抹够累,所以清昭还想到一个好办法:就是多拿几个皂角夹在头发里,然后用手在外面随意揉搓,这样也会有一些泡泡,而且味道很好闻,很自然。
沈倩慢慢拿过一把木梳,从清昭的头顶开始往下顺着梳,嘴里忽然念念有词道:“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
清昭愣住,这,这分明是古代女儿出嫁前母亲帮女儿梳头时说的吧?沈倩说这个做什么?难道是帮她安排了一个什么婚姻?
“娘?”清昭有些纳闷,赶紧问。
“我在想,以后我怕是不能帮你这样了。”沈倩道。
“呃?怎么了?”清昭不解。
“以后……会有专业的喜婆来帮你做这件事的。”沈倩叹了口气。
清昭瞬时明白了。
若用上专业的喜婆,那明摆着男方家是非常有钱有势的人家了。沈倩这样,是又想清昭嫁给有钱人家,又难过自己不能亲手帮女儿梳头吧?哎,这可真矛盾。
“我才不要劳什子喜婆呢,我就要娘!”清昭嘟了嘟嘴。
“你这孩子,傻乎乎的。”沈倩只认为她是不知道喜婆所代表的含义,只笑了笑。
她的心里也是复杂而矛盾的,就好比王如那事吧,王如死了,她起先是震惊,然后又是难过,可是不可言说的便是——那难过里夹杂的,是幸灾乐祸。可是她怎么能说出来呢?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自己根本没有要置王如于死地。还不是因为王如自己太离谱,连证据都不好好编造,就血口喷人。而且如果不是幸亏聂总管身体有问题,自己就算不死,也免不了被打下堂或者被细查一番。
而烟柳的归宿,她也是这样想。烟柳那孩子,似乎从小就比较有主见,不说自己一直对她灌输要进帝王家的思想,光是她自己就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孩,以前有人向她提亲,她根本不顾丝毫。
恐怕就算自己不允许,她也会想进宫。
至于清昭嘛……这孩子却是有些让人琢磨不透。你说她傻吧,有些问题她又斤斤计较的很清楚,你说她聪明吧,她怎么看也和普通的十二岁小孩无异。处理事情的方法上也是,有时她笨笨呆呆的,有时却相当伶俐。还记得以前听烟柳说,她希望以后的丈夫身边只有她一个人,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娘,别梳啦,别梳啦。”清昭按住沈倩的手,“我说了,以后一定然娘帮我梳头然后才嫁人。”
“哎……恩。”沈倩点了点头。
“娘,我想出去一趟,好么?”清昭想了想,道。
“哦?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买新发簪。”清昭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上次最喜欢的银簪子不见了,我想买个新的,可以让小岑陪我去的。”
“呃,好吧。你吃完午饭,睡个小觉就去吧。”沈倩点头。
“好的!”清昭见沈倩答应,笑嘻嘻地道。
++++++++
吃完饭,清昭便带着小岑出去了,小岑可不比吴婆,虽然其实她也很八卦,但是自从吴婆被送走之后,她就提高了警惕心,加之也没什么人跟她说话了,她也就渐渐改好了。
所以她一路都目不斜视地跟着清昭,反而让清昭感觉颇为不自在。
到了清昭一向在那里买饰品的“云渺轩”,清昭便大步跨进去。
以前来这里,是因为沈倩也常常在这里购置府中女子所需的一些物品,下人呢,就买木簪分发,夫人小姐呢,就是好点的。有一次清昭无聊时跟着出来了,也就记住了这里,那个银簪子也是自己又一次挑选的。
进了“云渺轩”,那个鼻子上有颗痣的老板却没向往常一样站在后面积极地喊:“嘿,这是哪家小姐夫人。”而是站在外面和一个姑娘大声地说话。
“这位小姐,真是不行啊!这簪子可是上好的蓝田玉,没有半两银,是万万买不到的啊!”那老板无奈地说。
“哦?什么蓝田玉我是不清楚啦,但是你这不才一个簪子而已么?半两银……够我全家吃一个礼拜!我不管啦不管啦,300文钱!”那红衣女子挥了挥手。
“这,这不可啊!”老板叹气,“姑娘,您实在买不起,就走吧……或者,挑些便宜的簪子?”
“你这什么意思?是说我家穷么?我告诉你,我家还的确穷了!但是!我穷是穷的有风骨的,你这样看不起我们穷苦人家的人,是会被雷劈啊!”那姑娘话锋一转,竟生生说那老板是看不起穷人,惹得路人纷纷注目。
“这,我这……我没这个意思啊!”老板手一摊。
“那是什么意思?不管,300文钱,不卖,你就是瞧不起我们,卖,你就是踏踏实实做生意,勤勤恳恳做人的老板!”那女子笑道,简直是不讲理。
“你!”老板有些怒了。
那女子完全不怕,笑了笑:“怎么,被戳破事实,想打人啊?”
清昭在一旁看着,觉得相当好笑,这姑娘着实有意思,甚至清昭有些……怀疑她是穿越来的。
因为看她的样子,不过和自己一般大,虽然穿的普通,但一双眼睛眨来眨去,却充满着灵动与深思,好像是一个活着很久的人在耍无赖似的。
清昭眼珠子转了转,最终还是决定上前。
46洵光
清昭眼珠子转了转,最终还是决定上前。
“老板,你就300文银子卖给她吧,大不了一会从我这里赚回去。”清昭笑道。
她自然不是钱多没地方花,只是觉得反正自己有闲钱,而这姑娘看起来也不像是因为小钱儿计较,定是有什么难处。何况……她也想验证一下自己的猜疑。
“哟,是楚四小姐!”那老板笑了笑。
毕竟是县令的女儿,还是有些分量的……
那姑娘好奇地转头打量清昭,神色间有些疑惑又带着高兴。
“既然楚四小姐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说什么了。”那老板叹了口气,然后转向那个女子,“喏,你拿去吧。”
“多谢!”那女子眉开眼笑,然后看向清昭,“楚四小姐?你人真好呀!”
“呃,呵呵。”清昭见她似乎没什么特别的举动,只是比别家姑娘豁达一些,心知自己猜错,于是笑了笑,“没什么。”
“哎,好人做事都说没什么。”那姑娘笑道,“我叫董洵光,这次实在是很感谢!我的路费可以凑齐了……”
清昭有些不解:“你要凑路费,为何还要买簪子?”
“哎呀……这个……”董洵光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其实,这钱不是我的。是我……是我主子给我的,指定了让我买这个簪子,然后给了我半两银子让我来买,如果我可以用300文钱买到,那自己就可以得200文,所以……呵呵。”
“这样。”清昭点了点头,不再多问,道,“既然你凑够路费,那就恭喜你了。”
说完,清昭对她笑了笑,转身去挑簪子。
那姑娘应了声,然后扭头离开,可是,在她转身的时候,清昭听见从她嘴里传出一阵歌声。虽然微弱,却因为它独特的曲调而让清昭觉得格外清晰。
“我爱你,爱着你,就是洵光爱oney……”董洵光摇头晃脑地低声唱着,却让清昭瞬间愣住。
这,这分明是以前现代流行很久的打油歌!
难道这个董洵光真的是穿越的?不,不用说难道,不是穿越的,根本不可能唱这首歌。
“姑娘留步。”清昭赶紧回身,对着董洵光道。
“哎?”董洵光有些不明所以地回头。
“你……刚刚唱的是什么歌?”清昭问。
董洵光听了她的问题,先是有些惊慌,然后笑道:“哦,那是我家乡那边的歌。”
家乡?哈,好老土的台词。
清昭笑了笑,却不点破,道:“姑娘家乡在哪里?”
“在……在很遥远的地方!呃,我们那里还有民谣‘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家乡人,他们活泼又聪明,他们聪明又伶俐……’”董洵光开始唱起来。
清昭实在忍不住了,这分明是《蓝精灵》的主题曲!
清昭笑了笑:“不知姑娘原来是不是姓蓝?”
那董洵光愣了愣,然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接着一脸的不可置信,最后冲到清昭面前:“你……莫非你!”
清昭笑而不语。
“十几年了,终于碰上了一个……”董洵光泪汪汪地说,“你叫什么?”
而清昭只是笑:“楚清昭。”顿了顿,她又道,“这里人多,先别说什么。我们约个时间细细说说。”
清昭是压低了声音的,因为一旁的小岑还有些疑惑地望着两人。董洵光见状,也压低声音道:“老实说,我没你那么好命,你是大小姐,我是乡下的土财主家的儿子的伴读书童的妹妹……呃,反正我是小奴婢,可怜的要死,不能随意支配自己的时间的。”
“那怎么办?”清昭皱了皱眉。
“三天后的‘李杜节’,你知不知道?”董洵光问。
“略有耳闻。”清昭点头。
李杜节是文人才子聚会之节日,那日,所有文人墨客都会在各自城镇的一处地点集合,然后大谈阔论,彼此侃侃而谈,聊天说地,各展风马蚤,有些人虽然考试不第,却常常会因为在李杜节上的优异表现而闻名。这都是千里告诉她的,因为宋元不许千里去,而要让千里准备来年春天的会试,所以千里颇为郁闷,清昭一问,他就说了。
“我家那个死二世祖——呃,就是土财主的儿子也要去,应该会让我扮成男装一起跟着,到时候你可以偷偷溜出来么?要穿男装的哦!”她道,期待地看着清昭。
“我应该可以。”清昭点了点头,“只是不知到时候我们怎么见面?乾镇每年的地点都是在翠穆桥边,到时候人山人海,如何相遇?”
“这好办,到时候人山人海,我们反而容易见面。李杜节一般是未时(13时)左右开始的,我到时候就装着是被挤走的,然后我们在翠穆桥东边三里左右的一颗大槐树下见面。”她道。
“这样应该没问题。”清昭点了点头,“不过,你不会被发现吧?”
“哎,偷溜的事我做的不少了,ok的!”董洵光笑了笑,然后捂住嘴,“哎……好久没说英语了。我以前看见英语就头疼,现在倒有些怀念。果然是人性本贱。”
“你这话说的。”清昭忍俊不禁,然后道,“你快回去吧,不然被那个土财主的儿子发现了怎么办?”
“恩!”董洵光点点头,“三天后见!”
说完,就迅速地跑没了影。
清昭笑了笑,满怀心思地开始挑东西,却也看不出什么味道,最后草草买了个月半绣纹檀香木簪了事。
小岑看了清昭与董洵光的全部聊天过程,虽然内容模模糊糊听不出什么,却也觉得有些奇怪,于是不停地看着清昭。清昭想,干脆让她生疑问沈倩,倒不如自己先说。于是便道:“小岑姐姐觉得刚刚那个姑娘如何?”
“啊?哦……不错啊。”小岑没料到她自己先开口,愣了愣。
“恩,我也觉得,所以刚刚一时兴起,就聊了两句,她蛮有意思的。”清昭笑道,然后不再言语。
小岑也没说什么,只应了声,也不再看清昭了。
回去的路上乃至回到家以后,清昭都有些魂不守舍。
其实并非是因为看见同为穿越者的人有多开心,而是对自己的淡定有些疑惑。
看见董洵光认为她是穿越女的时候,自己只是很冷静的上前,除了解围,也没有任何举动。如果不是因为董洵光最后忍不住唱了歌,自己兴许就和她错过了。
而知道她是穿越女之后,自己也只是因为她有趣的言行而笑了一会,并没有董洵光的激动。最多,也只是有些惊讶。
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是当初刚刚来到这里的自己,一定会很高兴有现代的人,并且和她一起讨论如何回到现代,只是现在的自己,却完全没有那种想法了。
当初,自己觉得,穿越是一场梦一样的存在。
而现在自己却觉得,当初的日子远的像梦一样。
楚家如此真实。有人死去,有人生病,有人关心自己,有人埋怨自己,有人爱惜自己。这个世界如此真实。有形形色色的小贩,有各种各样的家庭,有无数不同的思想。
而她,活着格外轻松。
没有那些厚重的资料和文件,没有那些看不见的蜚语流言,没有明明暗暗的争斗和来自他的伤害。
虽然明白活着这么轻松的日子会因为自己及笄年龄的到来而终结,但始终,自己已然无法抛弃这里。
虽然和他们大多数人的观念还是有些不同,但只要不涉及敏感问题,就不会有什么情况。彼此还是可以融洽地生活。
原来不知不觉中,岁月早把清昭刻在这里,这个小小的乾镇,这个小小的楚家。
47见面
回到家之后,宋千里他们又准备离开了。
“每次来的时间都好短。”宋千里有些遗憾地说。
“没事啦,等你高中状元什么的,什么时候来还不是一样。”清昭笑着道。
“清昭也希望我成为状元么?”忽然,他道。
“啊?”清昭愣了愣,她只是随口说说,想不到宋千里拎出来说。
“这个嘛,你本来就是要一路考过去的啊,我当然希望你高中,祝愿你成为状元。”清昭想了想,说。
“我不是问这个,我是说,清昭希望我成为状元么?”宋千里的神色有些古怪。
“这个嘛……”清昭思索片刻,真诚地道,“我觉得,千里你开心就好了,所以状元什么的,我也没想过这个问题。”
“这样。”宋千里的嘴角扬起笑容,然后再宋元的催促下上了车,再依依不舍地从窗子里去看清昭,“再见。”
“恩!你要加油哦!”清昭挥了挥手。
沈倩看了眼清昭和千里,脸上的排斥不如以往那么多,只是摸了摸清昭的脑袋。
清昭见她的改变,知道她是觉得千里既然已经成为举人,兴许真的前程似锦,于是不再对他有所偏见。这让请昭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而宋元则是鼻孔都翘到天上去了,估计宋千里哪日真向自己提亲,他还不乐意呢。
哎,不过是结婚,还搞来搞去的,真不嫌烦……清昭有些头疼。
不过话说回来,她还真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办。再过三年就及笄,现在自己认识的可以嫁的人似乎还只有宋千里。而且还是有家长方面的障碍的。而自己对宋千里的感觉,自己也说不清。的确是有些淡淡的情谊的,但那情谊究竟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好而感动,还是青梅竹马的信任,或是喜欢呢?
她不能确定。
在床上滚了几圈还是没有结果之后,她决定先想李杜节的事。
既然要穿男装,那就需要准备一下。
当日的下午,清昭就借着要做衣服的名头,和小岑一起去了布店。随便挑了一匹布,在布店里量身体的时候,清昭偷偷跟那老板娘说要按她的身材做一套朴素些的黑色男式衣服,两天后和那女装一起来这里取。虽然说时间委实有些赶,但清昭说了两套衣服都往朴素里做,老板娘也就答应了。清昭另外还买了一些白布回家,说是想玩玩,可以在上面绣东西,实则是做裹胸。
老实说,对于扮男装什么的,清昭是一点经验也没有的。只在电视剧看过一些女子这样做。但是她自然知道,裹胸是一定要的。
十二岁的少女,虽然不见得有什么好身材,起码线条已经出来了,如果光穿男装,迟早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