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原始社会养包子 完结+番外第36部分阅读
重生原始社会养包子 完结+番外 作者:ywuangwen
有没有收回?
他出现的地点就是他重生前被雷劈死的那条路上,好像一切都还没有变,从这里到他的家并不远,飘荡着来到了自己家门前,虽然可以直接穿过墙壁进去,但是这个时候他却突然有点害怕,不知道里面是不是已经被银行收回卖给了其他人,他的东西是否都还在?他支着耳朵想听听里面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声音,可是这房间的隔音太好,他什么也没听见。
他犹豫了一会,反正也没人能看见自己,进去就进去,有什么好怕的,厉风给自己壮胆,身形一飘就直接穿了进去,房间里居然没什么大变样,家具还是他当初淘来的各种家具,每一件都是他最喜欢的,现在还摆在原位,唯一不一样的那就是沙发上茶几上的东西了,那些毛茸茸的大玩具熊沙发上堆了好几个,茶几上甚至还有幼儿画册一样的书堆得到处都是,难道自己的房子被卖给了别人,而且还是带着孩子的?感谢派派会员 caca66 补充番外1 梦回
正疑惑间,就看到从卧室里走出来一个人,厉风刹那间风中凌乱了,只见那个人穿着他最喜欢的棉拖鞋穿着自己最喜欢的睡衣,手里还抱着他最喜欢的抱枕,这些可都是他当初在淘宝逛的眼睛通红才买来的东西,现在居然都在这个人身上;这些还不是让他最震惊的,最让他震惊的还是这个人和他长的一模一样,不,应该说是和他重生前的身体一模一样,包括,他左边耳垂上一刻红色的小痣,连位置都没变,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风穿越过来附身在他的身体上了?又或者是其他的孤魂野鬼?
想要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的厉风,于是就紧紧地跟在那个人身后,看着他走进厨房倒了杯开水和,然后就坐在沙发上抱着抱枕看电视,脸上的神情好像孩子般认真地在盯着电视看,虽然里面在播放着七点整的新闻联播,可是他却看的津津有味。
厉风坐在他旁边盯着那人看,完全是自己的身体,所有的地方都一样,厉风觉得郁闷,原来自己的身体也被人占了!他倒是要看看到底是谁,仔细观察那个人的眼睛,虽然身体一样,但是那神情却是完全不同。那人看电视看的专注而认真,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观察着什么的,眼珠子都不转的。
正观察的起劲,猛地门铃响起来了,只看到本来还在认真看电视的那人突然站起来,知道不会撞到自己,可厉风还是被吓得本能的往后退,正郁闷呢,就看到那人把抱枕往沙发上一扔,整个人就兴匆匆地跑去开门了,脸上挂着灿烂期待的笑容,厉风看的起一身鸡皮疙瘩,看着自己的身体那样的表情,还真是有些怪异。
那人顶着一脸灿烂的笑容打开门,厉风奇怪是谁让他这么高兴,自己这家可没有什么特别认识的人,是谁啊?好奇
“风,我回来了”人还没进来话语已经先飘了进来,真是未见人先闻声!
“佥,你回来了,今天好慢哦!”
厉风只看到风被那个叫佥的在脸颊上轻吻了几下,然后风就笑呵呵地不再抱怨,拉着佥的手就直接走到了沙发上,手里面还提着冰淇林的。当厉风看清那个叫佥的人是谁的时候差点没晕过去,整个人他知道,是传媒界的巨头,或许还涉及其他的,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非常低调他也是无意中个从自己的秃头老板那里看到过的,而且还只是最简单的资料,再详细的就没有了,他也不知道,只是这个人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还和他的身体搞在一起了?
厉风真是沤死了,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呀!他想问,可是谁也听不到看不见他,只能一个人在那里郁闷,听着他们到底说什么,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有用的信息。
“我要吃冰淇林,那个好吃,甜甜的,冰冰的,喜欢。”这是风对着佥说的。
“不行,你今天已经吃了好几个了,不能再吃了,要不然该不舒服了,明天再吃。”
“不行么,可是我想吃”越到后面声音越小,越胆小委屈的模样。
“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的”佥摸摸他的头“只准再吃一根,其他的留着明天吃,要不然下次就不买了!”
感谢会员 caca66 补充番外1 梦回
“恩、恩,知道了!”风高兴地在佥的唇上、脸上亲了好几下,然后就跑去冰箱里拿冰淇林去了,身后的佥看着他笑得温柔宠溺。
。。。。。。。。。。。。
厉风跟了他们几天,看着他们卿卿我我,时不时地还滚床单,看着自己的身体和别的男人滚床单那感觉真是别提多怪异多憋屈了,憋得厉风想吐,而且还是在他的床上
不过,没办法,而且他也不是全无收获,从他们的对话中也知道了一些简单的情况,当然他只是猜测,这概率百分之十,他原来的身体里住着的是别人的魂魄,和他之前一样,借尸还魂、重生了,而且,这个跟小孩似的,什么都不懂,那茶几上的画册就是佥用来教他读书认字的,也许这个人就是风,厉风推测着,他们的身体互换了,互相重生到了彼此的时代和身体,因为那到雷
这几天的时间,厉风没事的时候就在想办法看看自己到底怎么样才能回去,他现在是魂魄之身,他的身体现在已经被别人占据,他再留在这里也无益,而且他想厉、想宝宝、想偌他们了,这现代社会虽然发达,可是这里留给他的只有冷漠和快节奏的生活,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每天压抑着自己、逼着自己赚钱买房给自己一个安稳的窝,可是人情冷漠,他又没什么亲人朋友,留在这里不如归去,去找他的亲人他的朋友、他的爱人他的孩子,他最温暖的所在,虽然苦了点,但是这苦中带着甜,一切甘之如饴!
只可惜,他找来找去也没找到什么途径回去,不由得越发暴躁、焦急,他已经出来四天了,不知道厉他们怎么样了,孩子们怎么样了,想到孩子他就心痛,想要快点去见他们,抱抱他们亲亲他们,不想在留在这里,冰冷的世界只有他一个人,他不要,他要回去!!!
事事并不如他的意,在这里好几天也都没办法回去,他只能在这个世界穿梭,他去了他之前的孤儿院,那里一如从前,只是孩子们更多了,看到了从小带他长大的阿姨,看着她们带着孩子们玩游戏,给他们做饭,不由得湿了眼眶,不知道他们是否还能想起他,是否会在想起他时流下眼泪?不过,不管怎么样,看着她们还身体健康生活充足就够了,他和这个世界的牵绊早就已经没有了,这一刻厉风忘记了,忘记了他的身体并没有死,她们又怎么会在想起他时流眼泪呢?
不过,这一切都无所谓了,他现在就想着回去,回到他的家,有厉有孩子们的地方
他每天在徘徊在寻找各种回家的方法,可是却始终未果,直到第六天,一直飘忽着的他,突然就感觉自己的身体很累很沉,刚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可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觉得自己的身体被猛力地下坠,他看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不知道坠落了多久,直到他感觉好像是摔到了地上,身体疲累疼痛的好像自己整个给劈开摔碎了一样。
而这个时候他的耳边也不断地传来厉的声音,沙哑的、悲伤的的声音窜入耳膜、渗入灵魂,他使劲地想要睁开眼睛,看看厉在哪里,终于在他睁开眼睛之后,看到那个他心心念念恋着的男人就在他身边搂着他,在他耳边低声呢喃着世界上最动听的也最让他心疼的话语。
看着眼前这个憔悴邋遢的男人,他忍不住微笑,回抱着他“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好的梦,你要听吗?你不是想要问我去哪里了吗?我讲给你听好不好”
本来对于风他心怀愧疚,可是现在知道他很好,他们都很好,他现在终于想开了,一起都不是结束,这仅仅只是开始!
他知道厉其实很敏锐,能够感受到他身上的变化,只是厉不说罢了,或者是他并不想打破现在的安逸平衡,所以,他不说也装作不知道,但是他知道有一天他会说出来,他们会开诚布公地说出来,不管怎么样,那都不会是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o)/~,第一篇番外,亲们来捧场哈,下面就是宝宝们的天下了,后面的几章主要写宝宝他们的,两个小娃娃还是几个小娃娃?
这个主要就是把后续给介绍一下,不喜欢大尾巴,之前就有亲说这样对风不公平,那么现在算是一个简单的交代哈,而且里面也隐晦的说过的,还有啊,厉对于风那不是爱情哦,风是厉救回来的,并不受族人们待见,厉只能带在身边,对他只是怜惜和那种亲人间的疼爱,所以不要纠结了哈,简单的就介绍一下,不要误会厉和厉风,更不要误会篮子哈,o(n_n)o哈哈~
感谢会员 caca66 补充番外1 梦回
感谢会员 caca66 补充番外1 梦回yunxu8868899、番外 宝宝们 100、醉酒的宝宝们101 番外 红酒助性
99、番外 宝宝们
自从第二个儿子出生之后,厉风他们一家是整天忙的脚不沾地,照顾完大的就是小的,安刚出生的时候小小的一只,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就跟只小猫崽子似的,连哭都是亨亨的,声音小的厉风心疼;而第二个孩子就不一样了,可能是在厉风肚子里的时候就被养的太好,胖乎乎的害的厉风难产的死过去,自己更是没了呼吸,现在这个小家伙力气大着呢,哭起来整个房间都听的到,那个响亮劲生怕别人听不见。
本来厉风以为让自己生的那么困难的孩子会有多胖,但是一看还好,七八斤的样子,总算是没超标,要知道孩子胖了也不好呀,不过,现在这样子也够圆呼的,小肉球一般,谁见了都想摸一把。
“提提、提提……”安趴在弟弟的身边,高兴地叫着还在睡的弟弟,厉风还没以来的呢,就听到安的叫声了,牙还没长齐,说话还漏风,总是‘提提、提提’地叫。
“安,弟弟还在睡觉哦,等弟弟醒了我们再找弟弟玩,好不好?”厉风把宝宝塞进被窝里,还没穿衣服就爬起来要找弟弟,现在可还是冬天,可不能冻着。
“爸爸、爸爸,提提、提提…取、取……”安整个人都爬进厉风的怀里,趴在厉风的胸口叫着。
厉风轻刮了一下他的小鼻子,知道他是要他叫弟弟起来呢“喏,安是个乖宝宝对吧,那爸爸先起来然后安再起来好不好,到时候我们一起叫弟弟起床,嗯?
厉风迅速地起床,安只要一醒来就不愿意再在床上老实呆着了,给安川上兔皮的小衣服,脚下是鹿皮小靴子,整个人看起来毛茸茸的,就跟个小金童似地,看的那个喜人,可爱到爆!白色绒绒的兔毛映衬着红扑扑的小脸蛋红苹果一般,厉风在他的额头印下一个亲吻,这是每天都有的早安吻。
在厉风一个早安吻印下之后,宝宝就快速地爬到还睡的香甜的弟弟身边,然后低下头在弟弟白嫩嫩的额头上也印下了一个口水吻,再快速地爬到厉风的身边,拉着厉风的头发让她低下头,也在厉风的额头印下一个口水吻。厉风看的好笑又觉得温馨,安知道这是早安吻,谁没得到,安就会很不高兴,而且还会很执着的等着那人来之后再印下一个,厉风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大的执着劲。不过,一家人都乐见,因为安实在是太可爱了,胖乎乎的小手抱着你的额头,一副很认真的表情,然后‘吧唧’一下,给你一个口水吻,那样子别提多好玩了!
话说,安在起床之后居然也不再嚷着要厉风叫醒弟弟和他一起玩了,而是迈着还不甚熟悉的步伐,晃晃悠悠地朝着房间外跑去,目标就是墨他们的房间,墨本来就和宝宝亲,再加上他带着宝宝的时间也多,宝宝和他也腻呼,一起床就往墨他们的房间跑,墨想睡个懒觉都不成。每天都被宝宝奶声奶气地给叫醒,这不,你看“得得、得得…墨得得…墨、墨……”安除了他们的名字叫的比较清楚之外,其它的字词都是呼呼噜噜的,谁让他牙齿漏风呢,小蛇头还不会大卷。
“安,这么早就起来了?”墨掀开被子让宝宝一起躺进来,安自己现在才刚会晃悠着走路,趴在墨他的矮床边,给了墨一个口水早安吻,就拉着墨的手叫他起来“取、取……”安起来了就更不想钻被窝了,他要出去玩。
墨磨不过他,安可是很执着的,墨打着寒战穿上衣服,路自然也被他给拉起来了,他自己不能睡,是兄弟就得陪着,一起吧,于是,两个人都被安给叫起床了。
“哟,安宝宝,来给偌叔叔一个早安吻!”偌把晃悠着非要自己走路的宝宝抱进怀里,脸贴过去给宝宝亲。
安被偌弄的咯咯笑,‘吧唧’一下给了墨一个吻,那脸上口水嗒嗒的,偌摸着脸,怎么这么久了,安每次亲他会一脸口水呢?
“安,我抱你好不好?”墨蹲下来看着安,安走了一会了,该累了“我们去吃饭去!”
安很高兴地又给了墨一个口水吻,晃悠着小跑了两步,差点摔倒,被墨赶紧一把接住,抱着她就往饭厅走,厉风叔叔肯定做好饭了。
“闹闹醒了没啊?”偌往嘴巴塞了一勺子豆腐脑,呜呜地问道,这个小子可比安当年闹腾的多,所以偌直接叫他闹闹,尤其是在厉风还没醒来的那几天,那小子闹腾的他差点发疯,一夜能醒来好几次,喂饱了也不愿意老老实实地睡觉,就在那哭啊哭的,怎么哄都不行,偌是被折腾的快要疯了,直掉厉风醒过来之后转交给厉风,依然如此闹腾,这闹闹的名字真是名符其实,所以干脆就不改了,就叫小名好了,至于大铭还没想好呢,厉和厉风还在纠结到底叫什么好呢?
“没呢,昨晚又折腾大半夜,早些时候醒了一次已经喂饱了,现在还在睡呢,你说这小子怎么就这么能闹腾呢,也不嫌累,我都快累死了!”厉风都跟大熊猫似的了,黑眼圈那个重啊,安,最近都很听话,倒是有时候还帮他哄着闹闹玩,每次闹闹哭的时候安就会在旁边乱扭扭的地叫‘提提’ ,闹闹就不哭了。
“呵呵,你才知道啊,那小子一天到晚闹腾,别人睡觉的时候他不睡,别人不睡的时候他还不睡,而且还是睡一会就醒,你就好好地伺候吧!”偌幸灾乐祸,他带那几天都受不了了,还好现在不用他带了,轻松啊,他只要织他的布就好!
厉风叹气,每天都睡不醒,那感觉真是糟糕透了,可是这小家伙还不能不管,谁让他是自己的心头肉,听到他们哭自己就什么怨言也没有了,谁让他是他们的爹呢,老实伺候着吧!
安让丽封给喂饱之后就跑去房间里看弟弟了,每天都如此,安吃饱之后一定会去看弟弟,对这个弟弟他很喜欢的“提提、提提…”安趴在闹闹的身边,小手拍着闹闹的小脸蛋小声叫着。
闹闹被叫醒了,眼睛还没睁开就瘪着嘴哭,把安吓了一跳,弟弟这是怎么了,他不放心又叫了两声“提提、提提……”谁知道还没睡饱的闹闹根本就不管是谁,就是他平时最喜欢的哥哥他也不管了,安被哭声吓得,赶紧迈着小短腿往外跑,跑道正在吃饭的厉风腿边“爸爸、提提…哭…哭…”
不用安说厉风也听到了,亲了亲跑过来报信的安,然后把安交给偌照顾一会,自己就赶紧去照顾那个要命的祖宗去了,这一哭不知道又要哄多久,想当初安哭的时候也无外乎是饿了、渴了,要不就是尿了、拉了这些无可避免的生理问题,平时受个委屈哭一下,哄一下,也就好了。可是这个就不一样了,就是吃饱了喝饱了也照哭不误,而且还只让厉风抱着,尤其是哭的时候,如果其它人去抱一下,那简直比孟姜女哭长城还要惨还要可怜,所以,再她哭的时候除了厉风谁都不管用,厉风都快要累死了,不过也心甘情愿啊,看着自己儿子肉嘟嘟的小脸,怎么看怎么可爱,虽然平时抱怨,可是抱在怀里看着都就是宝啊,这就是传说中的痛并快乐着吧!
安被偌抱着带领家里的两个小的去瞧热闹了,安搂着偌的脖子紧张的看着弟弟,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弟弟为什么会哭呢,他明明就只是想叫醒弟弟和他一起玩的,可是弟弟居然不认识他,还哭的那么厉害,他觉得好委屈呀!
厉风怀里的闹闹被厉风哄了一会又闭上眼睛睡了,一边睡还一边哼哼着,小可怜一般,偌撇撇嘴,这个真不可爱,还是安好玩,就想给安奖励几个吻,谁知道一低头就看到安一脸委屈的撇着嘴也想哭,眼睛水汪汪的,看的偌心肝那个颤呀“宝贝,怎么了,来,跟偌叔叔说!”
安抬起自己胖乎乎的小手揉着眼睛,眼泪已经落了下来“猪猪、提提…”
偌嘴角抽了抽,安每次都把叔叔叫成猪猪,教了好多次都改不过来,厉风在旁边听得也想笑,不过,看到自己利一个儿子也哭了,也心疼,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赶紧抱着闹闹走过去。
安就说了两个词偌就只听到前面两个,后面两个没听到,还在那里郁闷自己在安嘴里变成了猪猪,到是厉风听到了“安,是在说弟弟吗?”
安抬起哭花的小脸,一边抽噎一边可怜兮兮地说“提…提”
“安是在说弟弟在哭,安也想哭吗?”厉风摸摸安头顶的狐狸皮小帽子柔声问道。
安现在说话还不全,而且他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哭,反正看到弟弟哭了,他就想哭了,而且弟弟可能也不喜欢他了,很委屈。
“安,我们出去玩好不好?去看兔兔去?”墨从偌怀里接过安,然后笑呵呵地在安耳边说道。
安果然被转移注意力了,外面有小兔子还有小鸭子,他最喜欢追着他们玩了“玩、玩…”拍着小手就被墨抱着出去玩了,脸上的眼泪都还没干呢。
厉风和偌看着已经开始笑呵呵地安,相互对望一眼,墨这小子挺有办法的呀,而且这小子还挺细心,每天身上都带着一块问若要来的手帕,只要带着墨就给安擦擦口水眼泪什么的,现在正小心地给安擦脸上的眼泪呢。
虽然是冬季但是外面的太阳大好,晒在身上暖洋洋的,墨让安在院子里跑,动一动不冷,而且安也喜欢他,他现在刚学会走路还不久,正需要锻炼,于是莫就放了两只小白兔出来,让安追着玩,也不管那两只小兔子被安给吓的瑟瑟发抖。
安可不温柔,虽然喜欢小兔子,但是也不知道轻重的,追到小兔子就直接抓着兔子长长的耳朵、更不就是抓着小白兔白白的皮毛给抓起来,献宝似的交给墨,得来墨的夸奖,外加占便宜般的亲吻无数。
宝宝头上的狐狸帽子是厉专门打来给做的,后面还有一个小尾巴,安一走路就随着安的小步子晃晃悠悠地那个可爱哟,晃悠的莫根在安屁股后面跑,外加占便宜无数!
厉风好不容易趁着闹闹睡着了就赶紧去洗碗,谁知道在外面玩够了的安就跑了进来,偌已经去脂不了,就历风一个人在洗碗,安看到了,也跑过去想要去帮他洗,两只小手抓着一只碗就抄着水要洗,吓的厉风赶紧叫莫过来给带出去,安这哪里是洗碗呀,就是来搞破坏的,每次都得摔好几个,厉风是被吓怕了,这陶碗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可不能这么浪费。
宝宝被墨带出去了,玩了一会也累了,被墨哄着睡着了,然后直接拐上床搂着安一起睡午觉,下午醒来再玩,安什么时候能长大呀?
。。。。。。。。。。。。
要说这时间过的也快,转眼间安都已经五岁了,闹闹也四岁了,每天都带着闹闹到处跑,闹闹也喜欢这个哥哥,每天都跟在安屁股后面‘哥哥、哥哥’地叫着。
“哥哥,你去哪里了呀?为什么不带着闹闹?”闹闹抓着安的衣角仰头看着跑的一头汗的安,哥哥这次出去没带自己,自己找了他好久了。
“闹闹,别闹,哥哥刚才去抓小兔子了,晚上要爸爸给我们做干锅兔肉好不好?”安用自己脏乎乎的小手擦了把汗,整个脸被糊的跟大花猫似的。
“好呀,闹闹要吃兔兔。”闹闹抓着安的手就要去找爸爸去给做,爸爸做的兔子肉最好吃了,虽然他每次只能吃一点点,但是还是想吃呀“还有,哥哥,你不能忘记了,下次一定要带着闹闹一起去,闹闹也要抓兔子给哥哥吃!”闹闹对于刚才哥哥没带自己去抓兔子很是在意,一定要让安答应才行。
“好,下次哥哥带你去!”安慰着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弟弟,爸爸说弟弟小时候很喜欢哭还很闹人所以叫闹闹,安皱眉不明白会什么爸爸说弟弟很闹腾,弟弟很乖的,每天跟着他到处跑,摔倒了也不哭,到是他看到第弟摔倒了心疼的想哭,弟弟长的很漂亮呢,墨哥哥说就连部落里的女孩子都没有弟弟好看,部落里的孩子们都喜欢弟弟,不过,他才不要弟弟被他们抢走,弟弟是他的弟弟,才不是他们的弟弟。
“咯咯…闹闹最喜欢哥哥了!”闹闹乐的咯咯笑,‘吧唧’亲了安一下“走,哥哥,走,我们去找爸爸。”闹闹还想着好吃到流口水的兔子肉呢。
“还不行,兔子不在这里,我们要把兔子拿给爸爸才可以,要不然爸爸也不会做的,就向爸爸常说的那个什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安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虽然他不明白爸爸说的‘巧妇’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是这样说好像很有学问的样子。
果然,闹闹一听到哥哥说他听不懂的话,就拍着小手笑“哥哥好厉害呀,那我们快点去拿兔兔!”
因为兔子繁殖快好养活,又不要什么成本,现在部落里家家户户都会养,虽然不用那么辛苦的去打猎家里也有肉吃,可是他们并不愿意一直过这种安逸的生活,或者说是打猎的技术不能退步更不能失传,因为每年部落里还是会遭受狼群等野兽的袭击,这也让他们能一直保持着忧患意识,家里的大人也会交孩子们打猎,甚至会带他们进山。
安今年五岁了,厉就已经开始教他怎么打猎了,墨他们早就已经跟着厉他们去打猎了,要不就是跟着他们学打铁,总之是要有个一技之长才行,安自然也不能幸免,虽然家里平时对孩子们多有娇惯,吃穿不愁,但是厉风他们也不愿意孩子们一直就这么安逸下去,不过厉风是想着教墨安他们读书写字,而且末还这么小不着急,但是厉却是要教他们打猎,厉风自然是不同意,要教也要七八岁才行呀,那个时候孩子也才是上小学的年纪呢?
可是厉觉得孩子就要从小雕琢,要不然学什么都晚了,所以就趁着厉风不注意每天偷偷地教安打猎,别说安平时看着挺娇气的,但是毕竟是男孩子,对于这种探险一般的打猎安很是感兴趣跟着厉爸爸学着怎么分辨树木怎么在树林里山上辨别方向,怎么辨别动物们存在的痕迹等等,今天厉就在教他打猎的第一步,要从实践开始,光有理论是永远不行的。所以厉就带着他在附近的山上去抓也兔子去了,安也是吃肉长大的,身体也算健壮,再加上从他会走路开始就跟着墨他们在院子里抓兔子追鸭子,小身板很是结实,现在都比闹闹高出一个头了,爬山都不嫌累,小孩子身子轻,跑的也快轻巧,抓兔子都当成了乐趣。
闹闹想要艮紧跟着哥哥去拿兔兔,可是安却磨蹭着不想走“闹闹,兔兔在厉爸爸那里,我给厉爸爸了,等会厉爸爸会给爸爸的!”厉为了怕厉风发现他教安打猎,就和安约法三章了,这一切都不能告诉爸爸,要不然以后就不能教他了,厉风是肯定不让教的,所以,这兔子理所当然的就是厉打来的,其实,安也就抓到了一只,还是做陷阱抓来的,不过,这也够安兴奋的了,这不直接跑来闹闹这里炫耀了,他好不容易才控制住没向爸爸炫耀。
“好吧,那我们就不去了,我们等厉爸爸那过来再去给爸爸!”闹闹很听话地坐在了安的旁边,一手托腮,唉,还想去跟爸爸炫耀一下哥哥抓到了一只兔兔,爸爸听了一定会很高兴,没想到现在兔兔没有了。
还好厉不知道这两个孩子之间的对话和想法,要不然非吐血不可,让安不要告诉厉风,可是他却告诉了闹闹,这不等于直接告诉了厉风吗?闹闹这个小活宝,把安做过的在他看起来很‘厉害’的事情都会去向厉风炫耀的。
厉风其实怎么可能不知道,厉已经教了安有一段时间了,如果他还看不出来那这个爸爸,这个家的家长就太不称职了,只不过,看安也还岁是喜欢,就故意装做不知道罢了,而且,闹闹早就告诉他哥哥的‘伟大’事迹了,每天都挂在嘴上向他炫耀。
只要安喜欢,又没有什么危险,厉风也不打算说什么,虽然安是小了一点,就当是在做游戏吧,小孩子是不能惯着的,总要长大的,他的安还要做最勇敢最厉害的勇士的,怎么能不会打猎呢?
厉风安慰着自己!
100、醉酒的宝宝们
五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事情,尤其是在这个潜力无限的原始社会,小麦是每年都有收获,虽然不能算是大丰收,但是也算是小有所成,不用交税费,足够他们每家自己吃的。再加上还有玉米大豆红薯芋头之类的杂粮辅食,而且有了石磨一起吃食都好解决,各种杂粮面是他们吃的最多的了,当然小麦的白面也少不了,宝宝他们最喜欢吃白白胖胖松松软软的大馒头,不过,厉风还是很注意合理搭配的,精细的食物吃多了,肠胃容易变得脆弱,消化不良,尤其是会便秘。所以,他总是时不时的做点五谷杂粮的食物来吃,最主要的还是他们肉吃的太多了,闹闹就是喜欢吃肉不喜欢蔬菜杂粮,结果便秘的难受,自那以后厉风是绝对不允许挑食的行为存在;他们的日子才刚刚好起来,不能让孩子们太娇惯,不然,只要出了这个部落是绝对存活不下来的。
他们的部落并不是完全封闭的部落,当初卡他们能找过来,其他的部落自然也能,那么部落之间的交流也少不了明争暗斗即使是原始社会也少不了,到底是比动物更具紧密思维性的人类,自然也比动物来的迂回,孩子们也不适合做温室里的花朵。所以即使他们部落的生活变好了点,忧患意识也都时刻让他们戒备着,不止要戒备凶猛的动物还要戒备有野心贪婪的人类。不过,也好在他们部落也算是大的了,而且最近也没有遭遇野兽袭击或者是天灾的,部落里又有铁器,自然也算是一个比较强大的部落,也不用担心会有人明目张胆的袭击,不过,防备是少不了的了。
安虽然才五岁就被厉拉着每天去训练,一开始还想着瞒着厉风,到后面厉风知道了,就干脆也不瞒着了,在厉风的默许下,每天都带着安在树林里乱窜既是学习又是锻炼;家里就只留下厉风、偌和闹闹在家里,闹闹没人陪着一起玩了,哥哥也不在,每天都撅着嘴磨着厉风和厉要一起去跟安他们去打猎去学习;厉风低头看看他那白嫩嫩的皮肤,短小的身材,想笑,就这样还想去打猎?
当然不能当着孩子的面说,这样伤自尊!
“现在还不行哦,闹闹要努力吃饭长的高高的,和哥哥一般高才可以啊,你看哥哥跟你一样高的时候爸爸也没让他去!”厉风蹲下双眼直视着儿子的眼睛,那眼睛里满是不解和疑惑。
闹闹听了有些沮丧,脚尖不停地碾着小石子“那闹闹什么时候才能长得和哥哥一样高呢?”他捏着手指头算着自己还要长多久,明天还是后天,还是再过几天?
他现在就只知道几天几天的计算方式,在他看来这些就已经算是很长时间了,好想跟厉爸爸和哥哥一起去打猎呀,还有墨哥哥和路哥哥,他们两个现在都好厉害了!墨和路现在已经是十一二岁的小伙子了,可能是因为经常吃肉的原因,也可能是他们身体的基因本来就好,两个小家伙一转眼间就长的快有厉风高了,看起来倒像是是十五六岁的小伙子了,每每站到厉风身边,都让厉风有种感叹,自己老了,孩子们都长那么大了。
想当初刚看到墨和路的时候还不到他的腰际呢,那么瘦小的一只;而安和闹闹更是,两个小包子一样的家伙一转眼间都会跑回跳了,看着他们从肉肉的面团一样、牙牙学语的小婴儿到现在跑的飞快的小正太,时间真的过的很快呢!
日子是越过越好,厉风他现在每天在家里种地浆洗缝补,而偌的工作现在就是织布,从一开始的兴奋、沾沾自喜到现在的麻木、郁闷,真是不一而足,现在他多想也站起来到处走动,即使是做些家务活也比这个一坐下就几乎做一天的工作好呀,可惜,厉风是不会,也不愿意学,更不会和他换,偌只能郁闷地继续熟练的如同吃饭睡觉一般简单枯燥的织布生活。
家里的人口虽然多,但是食物也很是充足,在这里这么久了,厉风早就琢磨着想要做点酒,不单单是为了喝,而是在烧菜的时候能够用的到,尤其是荤菜,去腥呀;最主要的还是在冬季的时候即使是厉他们偶尔要出去打猎带一点在身上喝一口暖暖身也好的。
厉风没有那种【绿蚁新焙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高雅意境,但是在暖暖的房间里一家人围着火炉吃火锅,再喝口小酒,聊聊天、谈谈情,那滋味怎一个‘爽’字可说?
最近厉风他们发现了葡萄,这才让厉风想起来酿酒,虽然有粮食但是厉风对于具体该怎么用粮食来酿酒还是一知半解,不敢轻易下手,不过这葡萄酒么则是简单许多,相信很多人在夏季的时候都会自己去买点葡萄来做点喝喝,新鲜还方便。
说起来这葡萄还是其他部落发现的,他们在一月一次的交流集会上才看到的,水果历来都是部落里自己摘,虽然这个葡萄他们部落里没见过,但是也不会很贵,厉风一点粮食就换来了整整两大筐子,这虽然少见但是一般人也不会为了这没见过的水果用粮食来换。拿来集会作交换的人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过来的,没想到还真有人要,而且还一次全部都换了,喜滋滋地就背着小半篓的粮食回去了。
厉风回到家之后就找来两个大陶罐洗干净做葡萄酒,这葡萄紫红色,吃起来甜甜的不怎么酸,于是就干脆留了一小盆,等厉他们回来吃,其他的都被厉风给直接捏破放到了陶罐里。厉和安他们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两大陶罐的破烂葡萄,烂的一塌糊涂,都不知道厉风在做什么,不过,秉着只要是厉风做的就没有错的这个信念,倒也没有多唠叨。
倒是安跑过来搂着闹闹闹了一下,兄弟两个就一起蹲在厉风身边,好奇地看着厉风抓一把葡萄捏碎了扔进陶罐里,兄弟两个黑亮的大眼睛随着厉风的动作来回转动,厉风看着两兄弟小狗狗一样的表情蹲在自己旁边想碰又不敢碰的样子,不由得笑,这两个小家伙还有这么乖的时候,尤其是闹闹,要是平时早就吵闹着要一起玩了“安、闹闹,要不要来帮帮爸爸呢?”
“要的、要的,爸爸,我们要!”闹闹和安都举着小手大声地嚷嚷,对于厉风爸爸他们还是有些怕的,如果他们捣乱的话,那小屁股就遭殃了,厉风爸爸可是会打屁股的。别看厉爸爸平时都板着脸,但是厉爸爸从来不动手的,倒是厉风爸爸会打他们屁股,有点疼,不过他们还是喜欢厉风爸爸,厉风爸爸最厉害了,比厉爸爸他们都厉害,听偌叔叔说,部落里的很多东西都是厉风爸爸教的,他们每次都会跟小朋友们讲的,那小胸脯都挺得比别人的高,像只骄傲的小公鸡,可爱的一塌糊涂。
“那就乖乖去洗手才行!”
“好,闹闹,走,我们去洗手”安拉着闹闹的小手赶紧跑去洗手了,墨跟在他们后面照看着,两个小家伙都喜欢玩水,每次洗手都要玩的全身都的。
“墨哥哥,你也跟我们一起洗吗?”安拉着墨的手笑眯眯的问,墨哥哥他也喜欢,墨哥哥好厉害呢,都能抓到野猪,野猪肉真好吃,下次还要。
“墨哥哥给你们洗手好不好?”墨摸摸安圆圆的小脑袋。
“好!”安和闹闹都大声回答。等他们洗好手的时候,厉风就快弄好了,不过,也还是专门留了几串给他们,大人要以身作则,不能说话不算话,家长永远都是孩子的榜样;小孩子的很多性格都是在家人的潜移默化中渐渐成形的,平时可能觉得小事不要紧,时间久了那就成了大事了,孩子们的教育要抓紧!
安和闹闹乐呵呵地接手了厉风的工作,很努力地把葡萄都给捏完了,要知道这葡萄还是很紧实的,小孩子捏起来还是有点费劲的,不过,他们倒是都很乖地捏完了,完了之后还跑到厉风跟前邀功“爸爸、爸爸你看,闹闹和哥哥把葡萄都捏完了哦,闹闹和哥哥都很乖吧!”
“恩,都很乖。”厉风挨个摸摸他们黑乎乎的脑袋瓜子,顺便再每人一个吻作为奖励,故意忽略他们眼中想要奖励的小眼神,想要什么要自己说才行。
“爸爸、爸爸,那、那,闹闹和哥哥可不可以去打猎?”闹闹抓着厉风一根手指摇晃着撒娇,他还没放弃呢!
“宝贝,这个不行哦,我们之前说过了,要和哥哥一样高才行。”
“那,等爸爸说的葡萄酒酿好的时候,我和哥哥可不可以喝呀?”就知道爸爸不会答应去打猎,还是要点别的吧!
“这个也不行的,你们还太小了,不可以喝酒的!”厉风再次拒绝,觉得有些打击他们,就又开口“那,宝贝们,要点其他的奖励吧,比如,爸爸给你做你们最喜欢的红烧肉怎么样?”
到底是小孩子,厉风这么一转移注意力,本来还万分失落的想要找个地方哭一下的闹闹就离开蹦了起来,红烧肉呀,他最喜欢吃了,他们一家人都喜欢吃,哥哥也喜欢“爸爸,红烧肉、红烧肉,闹闹要吃红烧肉!”说着就直接把厉风当成大树一般直接往厉风身上怕,滑下来再爬上去,反复地乐此不疲。
“爸爸才不是红烧肉,闹闹你说错了!”安一本正经地给闹闹更正。
其他人都⊙﹏⊙b汗,安,你不说其他人是根本就不会注意到的!
红烧肉不仅俘获了安和闹闹两个小孩子的心,其他人也是大快朵颐,对于肉始终是比其他的五谷杂粮更钟爱呀,更何况厉风做的还这么好吃,颜色是漂亮的橘红色,肉质鲜嫩而不肥腻,这可是厉风精心挑选的野猪身上的五花肉来做的,两大盘子都被吃光了,就连盘子里的酱汁也都用馒头擦得干干净净,个个吃的肚圆。
现在天气热,葡萄酒酿造个二十多天就差不多了,之间厉风去调制过几次,现在是最后阶段,已经有酒味传出来了,厉风把做好的葡萄酒分装在很多个小陶罐里面,这样不至于开封的时间太长而变味,其他的还可以越放越醇香。这葡萄酒的颜色鲜亮的漂亮,虽然没有透明的酒杯,但是他们也不甚在意,主要的是味道。
厉风拿出一瓶来给他们尝尝,其他一开始还没觉得怎么样,就觉得味道怪怪的毕竟没喝过,可是虽然觉得有点怪,但是喝过一口之后居然还想再喝一口再尝尝、试试,就这么一口一口的越喝越多,到后面一瓶都被他们喝光了。第一次喝酒,都有些晕乎?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