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重生小地主第7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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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小地主 作者:biquges.us

    的玉米,玉米粒已经灌满了浆,但还没有变硬,这正是吃煮嫩玉米的时候。

    连蔓儿一直关注着玉米的长势,也一直盼着这个时候,可真看着那一棒棒饱满的玉米,她又犹豫了。

    是吃还是不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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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二章 金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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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蔓儿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吃货的意识占了上风。

    “娘,晚上咱吃煮玉米啊。”连蔓儿回了屋里,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就提了个篮子,重新回到菜园子里。

    雨水充足,加上肥力够,菜园子里的玉米长的都很好,一棵玉米杆子上大多都结了两棒玉米棒子,有的还结了三个。

    玉米棒子外,都包裹着青青的玉米皮,连蔓儿挑大个的,翘起脚尖,从玉米棒子的尖端将玉米皮撕开一些,露出里面的玉米粒,然后用小指甲在一颗玉米粒上轻轻地掐了一下,感觉浆水饱满,而又不至于太嫩的,煮来吃最好吃,而且有嚼头第三百四十二章金玉米。

    嫩玉米如果太老了,就没那么甜,而如果太嫩,则没什么嚼头。前世连蔓儿就爱吃嫩玉米,也很会挑怎样的嫩玉米才最好吃。

    连蔓儿一连掰了六棒玉米棒子,装进篮子里,提回屋里来。

    五郎和小七正好从私塾回来,小七看见连蔓儿掰了玉米回来,立刻就凑了上来。

    “姐,玉米能吃了?咱真吃啊?”小七就问连蔓儿。

    从几天前,看着玉米就要成熟,连蔓儿就一直念叨着要不要吃玉米,小七也就跟着惦记上了。

    “嗯,能吃了,咱晚上就吃,大家尝尝鲜。”连蔓儿笑着道“小七,来,帮我把玉米剥了。”

    “哎。”小七痛快地答应了,抱起一棒子玉米,就学着连蔓儿的样子剥起来。

    玉米棒子最外层是青色的硬皮,在往里面则是有些泛白的软皮。将这些全都剥掉,再将玉米胡子也都撕捋干净,玉米就剥好了。

    大锅刷干净,不能有油星,也不能有异味。然后将几个玉米平放进锅里。倒入清水,将玉米淹没。把锅盖盖严,在灶下烧火。等将水烧开之后,再加上一第三百四十二章金玉米小把柴禾。等这把柴禾也烧完了。再等上一会的工夫,锅里的玉米就熟了。

    玉米熟了,还没揭开锅,就有甜香的味道从锅里一丝丝地冒了出来。

    小七就站在连蔓儿身边。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锅盖。

    “姐,能吃了不?我都闻见香味了。能吃了吧。”小七催促着连蔓儿。

    “别着急,去打半盆凉水来。”连蔓儿就笑道。

    小七吧嗒吧嗒地跑开,一会工夫,就端着半盆清水过来了。

    “姐,给你水。”

    连蔓儿就接过水盆放在锅沿上,这才将锅盖掀开。一股热气,带着更加浓郁的玉米的甜香立即扑面而来。

    小七的眼睛里立刻冒出两颗大星星一闪一闪的。

    连蔓儿就用筷子将玉米从锅里夹出来,放入水盆中,这样可以让玉米快速的凉下来,好入口。

    结果这天晚饭的饭桌上,饭菜都没动,连蔓儿、小七、五郎和连枝儿一人抱着一棒玉米在啃。连守信和张氏则是分吃一棒,留了一棒说是给连蔓儿和小七,让她俩多吃些。

    “真好吃。”小七一边吃,一边道。

    “嗯。”连蔓儿的模糊不清的声音附和着,久违了的味道,入口后,让她幸福的想流泪。嫩玉米不仅好吃,而且营养价值很高,尤其是对眼睛很有好处。

    五郎和连枝儿看连蔓儿和小七吃的这么香,两人就将啃了一半的玉米棒放下了,说要留给她俩吃。

    连守信和张氏也是小心地吃了几口之后,就不再吃,说是剩下的给连枝儿和五郎。

    “爹、娘,哥,姐,你们吃啊,咱园子里还那老些那,都够吃了。”连蔓儿就道。

    “蔓儿,你不是不舍得吃吗,说要卖钱,还要留种啥的?”五郎就道。

    前两天,连蔓儿冲着玉米留口水,嘴里念念有词的样子,大家伙都看见了。

    听五郎这么说,就是小七也停下了嘴,虽然肉嘟嘟的腮帮子还一鼓一鼓地嚼着嘴里的玉米粒,却迟疑着不肯继续下嘴了。

    “哎呀,咱这就是先尝尝味,不耽误卖钱,也不耽误留种。”连蔓儿就忙道。

    劝了半天,大家才肯接着吃。

    “姐,咱拿这个玉米,咋卖钱啊?”吃完了玉米,小七就问。

    “这事我都想好了,明天,咱把武掌柜请来……”连蔓儿就如此如此,将她的计划说了一遍。

    第二天,是五郎和小七的休沐日,五郎一大早就去了镇上,将武掌柜请到了早点铺子里。

    “……我这一听说有好吃的,我立马就来了。”进了里屋,寒暄了一番之后,武掌柜就笑道。

    “已经给你准备好了。”连蔓儿就端出一个冒热气的碟子,揭开碟子上的纱布,露出里面两小段刚出锅的煮玉米。

    “金玉米,武掌柜,你尝尝。”连守信就将一段玉米递给武掌柜,每段玉米的玉米芯子上都插着一根筷子,方便拿着。

    “这就是玉米,就是那个你们从沈家淘弄来的玉米?”武掌柜显然没见过玉米,但是他听说了连蔓儿从沈家得了玉米种子的事。

    “没错,就是那个玉米。”连蔓儿笑道。

    “这可是稀罕玩意儿,闻着就挺香。”武掌柜没急着吃,而是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

    武掌柜看的时间有点长,连蔓儿就抿着嘴笑了,将另一段玉米递给小七,让他吃。

    小七极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连蔓儿的意思,就当着武掌柜的面吃了起来。

    武掌柜见小七吃了,这才下嘴。

    一段玉米吃完,武掌柜意犹未尽。

    “不愧是皇宫都宝贝的东西,这味道还真不错。 我今天也是饱了。福了,咱们这一府一县,怕还没有几个吃过这个金玉米啊。”

    连蔓儿点头。完全成熟的玉米有没有人吃过,这她不能肯定。但是这煮嫩玉米,肯定没人吃过,否则这么美味的东西,沈小胖不会不说。

    “武掌柜,如果这么稀罕的金玉米,在你的酒楼里卖,你看会怎么样?”连蔓儿就问。

    “姑娘这是打算在我的酒楼里卖这金玉米?”武掌柜问道。

    “对。”连蔓儿就点了点头。

    物以稀为贵,许多有钱人就喜欢吃一个稀罕。不往远处说,就以锦阳县来说,这嫩玉米也就只有她连蔓儿家有。(府城的沈家肯定有,但是他家肯定不会将嫩玉米拿出来卖。所以连蔓儿家这个,还真称得上是独一份。)这样稀罕,以嫩玉米本身的美味,再加上它来历的不凡,连蔓儿相信,很多有钱人都会愿意花钱买这玉米来尝一尝。

    “姑娘打算定价是多少?”武掌柜想了想,又问道。

    “这样一段,五十文钱咋样?”连蔓儿就道。

    连蔓儿将一棒玉米切成四段,给武掌柜端出来的两段玉米,是一棒玉米的二分之一。每段玉米卖五十文钱,一棒玉米就是二百文钱。

    昨天连蔓儿跟一家人说了这个定价,连守信和张氏都担心太贵,怕没人买。后来被连蔓儿用物以稀为贵等道理游说了半天,他们才接受了这个价格。

    其实,定这个价格,连蔓儿自己也需要克服心理定势。连守信他们只是觉得五十文钱是很多钱,买这小小的一段玉米,怕人舍不得买。而连蔓儿,在她前世,玉米是普遍种植的一种作物,和高粱的价格是差不多的。而在这里,高粱还不到十文钱就可以买上一斤。

    “姑娘是打算把这金玉米都给我们酒楼卖?”武掌柜问连蔓儿。

    连蔓儿看了武掌柜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武掌柜刚才眼睛里似乎有一道精光闪过。

    连蔓儿心中一动,就将原先的打算在心里又修正了一番。

    “要在酒楼里卖,我们当然是先选武掌柜的酒楼。除此之外,我们的铺子里也要卖,另外,我们还打算运些去县城卖。”连蔓儿想了想,就说道“这金玉米不同别的东西,在武掌柜的酒楼卖,算寄卖。我把金玉米送过去,武掌柜先不用给我钱,等把金玉米卖掉了,咱们再结算。若是当天的金玉米卖不掉,我会收回来,不会向你要一文钱。”

    “金玉米稀少,每天,我只能给武掌柜的酒楼送去十二段这样的金玉米。”

    “啊,是这样。”武掌柜似乎是有些失望地沉吟道。

    “武掌柜的意思是?”连守信就问道。

    “金玉米要卖,这个价钱恐怕不行。”武掌柜慢悠悠地道。

    “这个价,还是定高了?”连守信有些迟疑地问。

    “不会,这个价,已经定的很低了。”连蔓儿看着武掌柜的神色,很肯定地道。

    “五十文一段不行,一百文一段,这事咱立刻就能定下来。”武掌柜道。

    张氏、连守信等人自然是吃惊,就是连蔓儿也有些出乎意料,不过转念一想,不由得不佩服武掌柜,果然老辣。

    看来她还是嫩了一点,不够狠。好在思绪周密,弥补了这一点,即便如武掌柜这样的老狐狸,也不能占她的便宜。

    “一百文一段,能卖的出去?”连守信问。

    “比五十文一段,还要卖的好。”武掌柜点头。五十文钱吃一个稀罕,一百文钱,吃的是一个身份。

    “这话我信。”连蔓儿笑道。那一颗颗金黄的玉米粒,仿佛变成一粒粒的金瓜子,向她滚滚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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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三章 财源滚滚

    “武掌柜,那就听你的,这金玉米就卖一百文一段。(随梦全文字小说更新最快)”连蔓儿果断点头“武掌柜,这寄卖费用,咱们怎么算?”

    双方一阵商议,最后将寄卖费用订在两成,这个点数是相当低的,而且连蔓儿只要送玉米进酒楼,不管酒楼这一天是否能够将那些玉米卖出,银钱都要照样付给连蔓儿。

    当然,与此相对应,连蔓儿也向武掌柜承诺了几个条件。

    这嫩玉米,除了在她自家的店铺里卖,只交给武掌柜所在的武仲廉武大老板所有的酒楼里寄卖。每天供应的玉米数量要相应的提高,具体是多少,等武掌柜进县城和我武大老板商量之后,再来和连蔓儿确定。另外,连蔓儿家铺第三百四十三章财源滚滚子里卖金玉米,价格要和武大老板那些酒楼中的一致。

    “对,咱把这价格就定在这。谁也不能加价,也不能压价。”连守信道。他觉得这些条件对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

    “我会马上去县城,和我们东家商议,要如何宣扬,让这金玉米显得更矜贵,引得更多人来抢着吃,这都包在我们身上。”武掌柜就向连蔓儿道。

    “我也正要给沈家写封信报个讯。”连蔓儿就道。

    “这样,那就更好了。”武掌柜立刻点头道。

    武掌柜又要了一段煮玉米,就立刻回了镇上酒楼,坐了马车直奔县城去了。连蔓儿则坐下来,摊开信纸,给沈谦写信。

    这玉米的种子是从沈谦那得的,于情于理,现在有了收成,都要和小胖说一声。而且小胖还不知道这嫩玉米不仅能吃,而且还很好吃。当初因为怕无法解释,所以连蔓儿没告诉沈小胖。现在在她“试吃”了之后,就完全有理由告诉沈小胖了。

    写这封信。当然还有另外一个目的。

    庄户人家民风淳朴,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也不能保证第三百四十三章财源滚滚每个人都是君子。连蔓儿家的玉米是新作物,到现在还没人觊觎。一来是因为大家还不知道玉米能带来多大的利益,二来就是大家都知道,连蔓儿家的玉米种子得自于沈家,所以轻易没人敢打连蔓儿家玉米的主意。

    这封信,就是再次加强与沈家的联系,同时昭告众人,她家的玉米。是得了沈家的许可,别人沾不得。

    连蔓儿这封信和上一封不同,她这次写的并不长,最后特意加了一句,让沈小胖待她一家给沈六问好。

    信写好了,连蔓儿又亲自去了菜园子里,选个头最大,老嫩最适中的玉米掰了几棒下来。用篮子装了。这次她没有剥玉米的外皮,因为这些玉米是打算送去府城的,这样没有剥去外皮的玉米。可以保持新鲜,吃起来味道不会变差。

    当然,她在信中已经写清楚了这嫩玉米的吃法。

    “这要给沈家送去?这是应该的。可咱这离府城这么远,咋去,咱谁去?”连守信道。

    “爹,咱谁都不用去。我把这个送到镇上石太医家,石太医家有人会给咱送府城里去。”连蔓儿就道。

    石太医家常年有管事的和家丁守着,沈六不止一次说过,他已经给这些人留了话,只要连蔓儿有事找他。可以让石太医家的管事给捎信。

    五郎和小七也是知道这件事的,就都点头。

    五郎就把小黄牛牵出来,套了车,五郎赶车,连蔓儿和小七坐在车里,三个孩子就到了镇上。

    来到石太医家门前。和看门的说了一声,就有管事的出来将他们让了进去。

    连蔓儿就将来意说了,把书信和那篮子玉米都递了过去。

    “……六爷留过话,说是连姑娘有事,要我们不可耽搁。我现在就起身,骑快马,估计天黑的时候就能赶到府城了。”

    沈六的话果然管用,那管事的一点都不敢怠慢,即刻就收拾利落起身。连蔓儿、五郎和小七是站在石太医家门口,看着他骑马出了镇子,这才回了三十里营子。

    傍晚,连蔓儿一家正打算回老宅吃晚饭,武掌柜和武仲廉就坐着马车到了。武仲廉让连守信领着他去菜园子里,看了看那一片玉米,转回铺子里来,就立刻要定契约。

    “每天十二段太少了,那是按一个酒楼算的。我那些个酒楼,每天起码要这个数的十倍。”武仲廉就道“这金玉米,我只打算在府城和各县城的最大的酒楼里卖。”

    “也好,那就一百二十段段。”连蔓儿想了想,就道,一百二十段,就是三十棒玉米,按照菜园子里玉米成熟的速度,差不多可以供应得上。只是这样,她们自家怕是没有嫩玉米吃了。原本连蔓儿的打算,是要自家留一半吃的。前世每到夏天,在嫩玉米下来的季节,她的一日三餐,至少有一顿是只吃嫩玉米的。

    接下来又谈了一些细节的问题,连蔓儿就拿出笔墨纸砚,这次由五郎执笔,写了一份契约。一式两份,写得了就让武仲廉看。

    武仲廉拿起契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低头看了看正在收拾纸笔的五郎,不觉点了点头。去年,第一次和连家兄妹做生意,是买蒜香花生的方子。那个时候,这几个孩子还连他们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这还没到一年的工夫,五郎已经能写契约,而且字迹端正、颇有风骨。

    连家的几个孩子勤劳爱学、脑子灵活,不是池中之物,他们的父母则是敦厚、朴实、勤劳,这一家子兴旺发达是迟早的事。

    武仲廉连连点头,就和连守信作为立约人在契约上签字画押。

    “还请连姑娘也签个字。”武仲廉说着话,就将笔递给了连蔓儿。

    “我爹签了就行了。”连蔓儿道。

    武仲廉笑了笑,没说话,依旧将笔递了过来。

    连蔓儿想了想,也就没多推辞,就在他两人后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请了吴玉贵、王幼恒和鲁先生作为中人和见证人,也都签字画押过了。

    这时,武掌柜定的宴席也送到了,就在早点铺子里大家坐了吃席。

    武掌柜安排的很周到,他送了两桌席面,屋外他们男客是一喜,屋里面张氏带着连蔓儿、连枝儿又是一席,两桌席面只隔了一个帘子,说话之声彼此相闻。

    “连四兄弟,你这玉米地就在铺子后头,白天还没事,到晚上,怕是得找人看一看。我让武掌柜派个伙计来。”席间,武仲廉就说道。

    “这不用”连守信就道“我晚上就住铺子里,我正打算在菜园子那搭个窝棚,从今个儿起,晚上我就住窝棚里看着那些玉米,铺子里还有个小伙计,也能帮上忙。”

    庄户人家爱护庄稼,将之当做生命一样的珍稀,偷盗或者糟蹋别人的庄稼的人,是最被庄户人家所鄙视和憎恨的。这年代民风淳朴,大多的庄户人家都不会干这样的事。但是就好像十个手指头伸出来,都不是一样的长短,每一村、每一镇也总有那么几个不那么本分的。

    所以,每年夏天当地里的青杆长起来之后,庄户人家为了防止有人糟蹋青杆和没成熟的庄稼,一般都会在地头上搭窝棚,或是自家去人,或是几家联合起来轮流看守,甚至有的地主人家还会特意雇人,来看守庄稼。这种风俗,在三十里营子就叫做看青。

    “还是让武掌柜派个人吧,多个人,多个照应,看顾的更周到。”武仲廉就道。

    “我马上就安排人。”武掌柜就道。

    “找咱的老伙计,要勤谨、可靠的。”武仲廉就道。

    武掌柜自然满口的应承,连守信也就没有再推辞,毕竟那些玉米也关系着这位武大老板的利益。

    等吃完酒席,众人都散了,连蔓儿一家才有工夫坐下来说话。

    “好像做梦似地,这玉米它咋这么值钱那?”张氏摸着武仲廉留下的十锭银子的定钱,轻声地说道。

    武仲廉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三十棒玉米,留下了两锭共五十两银子的定钱。

    “物以稀为贵呗。”连蔓儿就道。

    “姐,那咱自己不吃了,这玉米咱都卖钱吧。”小七就道。虽然只吃了两次,但是小七已经喜欢上了玉米的味道。不过,小七是个懂事的孩子,为了家里能多赚些钱,他不会贪嘴。

    “蔓儿,你算过没,咱菜园子里这些玉米,能卖多少钱?”五郎问。

    “我算了。”连蔓儿点了点头,和武掌柜谈好了价钱之后,她就和小七去菜园子里,一棵棵的玉米数过去,菜园子里种的那一片玉米,再加上菜畦埂上、菜园子边边角角的几十棵,差不多结了有一千二百棒的玉米。连蔓儿只算了那些长的比较大、比较周正的玉米棒子,没算那些长的比较小不太周正的。

    每一棒玉米可以卖四百文钱,一千二百棒玉米,那就是四百八十两银子。

    “至少有四百八十两银子。”连蔓儿轻轻的声音,将数字报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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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四章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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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守信和张氏都吸了一口气。小七的两眼立刻亮起两只金元宝,五郎和连枝儿还算淡定,不过面色也都微微有些发红,那是高兴的。

    “这还得去掉武老板的寄卖钱吧。”高兴过后,连守信说道。

    “嗯,按着四百八十两算,去掉两成的寄卖钱,咱能拿三百八十四两银子。姐,我算的对不?”小七就说道。这一点的数目,小七不用算盘就可以算出来了。

    连蔓儿点头,小七这账算的不错。

    “咱种十年的地,也不一定能出这老多钱啊。”连守信感叹道。

    “就是这钱,咱恐怕也只能挣今年一季的。”五郎就说道。

    一家人第三百四十四章 要就都沉默下来。这件事,连蔓儿心里也考虑过。如果不能够控制住玉米种子,那么这如此高价的嫩玉米,她们也真的只能卖这一季。

    那么要控制住玉米种子吗?

    这应该很难,即便有沈家的帮助。玉米种子在本府,也许沈家是独一份,但全国来说,却未必。首先皇家就有,而皇家怕也不单单将玉米种子赏给了沈家。就算沈家控制了本府的玉米种子,却难控制别处的玉米种子流入。

    而且,控制玉米种子,也不是连蔓儿的本意。她的本意,是从自家开始,将这种高产的作物推广开去。

    当然,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推广的过程中,她也算计好了,她最大限度能取得的利益。

    简单地说,连蔓儿心地善良,但却不是普度众生的菩萨。她没想独占玉米种子,她想让更多的人吃饱饭、过上更好的日子,同时这一点也不妨碍她打算在此过程中。先让自己家过的更好,比别人家都好。

    落实到玉米这件事上,她的具体打算就是先卖嫩玉米挣一笔钱,然后再通过卖玉米种子。再第三百四十四章 要挣一笔。

    嫩玉米卖的钱越多,对于将来卖玉米种子的推动作用就更大。

    武仲廉和武掌柜之所以答应两成的寄卖费用,玉米种子是连蔓儿从沈家得来的,这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是老道的生意人,并没有只着眼于寄卖费本身,他们还看到了金玉米将为他们酒楼带来的声誉和客流。可以预见。当酒楼里开始出现金玉米之后,武仲廉的酒楼肯定会成为本府最知名、最受追捧的酒楼。

    这种无形资本将会带来怎样的利润,简直无法估计。

    而连蔓儿也需要通过武仲廉的酒楼销售渠道,来推广玉米,这将让玉米种子的身价倍增。

    “咱菜园子这的玉米要看,那咱地里的那些玉米那,我看地里那些玉米也都开始结穗了。”张氏说道。

    “看,都得看。”连守信就道。

    “爹。咱自己看不过来,得雇看青的吧。”五郎就道。

    “对,我明天就找人。”连守信就道。

    “姐。咱园子里的玉米卖完了,还接着卖地里的不?”小七就问“还是把地里的玉米咱都留着做种?”

    “等把园子里的卖完了,地里的,捡先熟的,再卖上一二百两银子,剩下的,就都留作种子。”连蔓儿道。

    地里的玉米比园子里的玉米种的晚,结穗和成熟当然也就晚了一些。连蔓儿心里核算着时间,地里的嫩玉米应该也能卖上几天。但也就是几天,之后就不能卖了。一来,还是物以稀为贵,即便有的卖,也不能卖的太多。二来,地里的玉米多。到了夏末初秋的时候,玉米成熟的极快,也就几天的工夫,嫩玉米就会长老,煮着吃就不好吃了。

    而且……

    “这还得看沈家那边咋给咱回信。”连蔓儿想了想,就说道。如果沈家不管,那她们就可以自己做主,如果沈家管,那她们就得依从着沈家的意见。

    沈家应该不会放着这件事不管,这一点,连蔓儿很肯定,她不肯定的是,沈家会怎么管。

    不管怎样,作为“第一个吃玉米的人”她该得的好处,沈家是不会少了她的。

    转天,不仅自家的菜园子里,就是田地里,连守信也搭了窝棚,雇了看青的人。这个时节、高粱、糜子的青杆也都长起来了,正在开始结穗,庄户人家也都开始下地看青,所以连守信的举动,在众人眼中并不显得突兀。

    从沈家得的种子,种出来的玉米在酒楼里卖了大价钱,这也是大家很容易接受的事情。

    周氏带着连秀儿、古氏和连朵儿从县城回来了。

    周氏和连秀儿里外的衣裳都换了新的。

    “这都是我大闺女给买的、做的。不是我自己说嘴,我大闺女,他谁也比不上。”有来串门的人,周氏总会引她看自己的衣裳,然后就将连兰儿夸赞一番。

    周氏回来的这天傍晚,吃过晚饭,连守信依旧去了上房。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吃过饭,看看连老爷子,跟连老爷子唠唠嗑。周氏出门回来了,连守信更要过来看看。

    连守信不仅自己过来,还带了张氏、连枝儿、连蔓儿、五郎和小七,一大家子都来看周氏。

    “不管咋地,你奶出门今天回来了,咱做晚辈的,去看看。这个是礼数。”张氏私下里跟几个孩子说。

    连蔓儿没说什么,张氏是体面、讲究礼数的人。吴家那么愿意和她家结亲,不能不说和连守信、张氏的这些品质是很有关系的。

    这是连守信和张氏的优点,有见识的人看到了,并且因此敬重他们。

    不过,也有的人,不仅不会因此而看重他们,反而不把他们当一回事。也许是觉得不管怎样,他们都会守这个礼数的缘故吧。

    周氏就是这样的人。

    看到连蔓儿一家进来,一个个笑着向她问好,周氏就板起了面孔,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算是应答。

    “娘,你老出门这几天,看着比以前还精神了。”张氏就笑道“我大姐家里都挺好的吧。”

    “我土埋半截子的人,啥精神不精神的。”周氏淡淡地应了一句。

    张氏也没生气,她的性子,当着面总做不到对长辈横眉冷对,而她也没期待周氏能给以正常的回应。周氏从来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态度。她尽到了礼数,周氏怎样,是周氏的事。

    而周氏的这种态度,已经是空前的好了。

    “你大姐她们都挺好,老四,你大姐和你大姐夫都问起你那。”周氏就对连守信说道“你大姐上次来接我,着急忙慌地,也没顾上和你说啥话。你大姐让你有工夫进城……”

    说到这,周氏抬眼扫了张氏母子几个人一眼。

    “……带着你媳妇和孩子,去她家住几天。”周氏垂下眼皮,又接着说道。

    “啊。”连守信笑着应了一声,就问周氏“娘,我大姐给秀儿说的亲事,看的咋样?”

    连兰儿接了周氏和连秀儿进城,就是去相亲的,这回来了,那相亲的事自然已经有了结果。

    周氏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

    “娘,是没看成?”连守信就问。

    “……你大姐给介绍的这户人家吧,那家庭条件是没的说,咱这周围十里八村的,也没有比得上人家的。”周氏就道“那孩子也不错……”

    连兰儿给找的,那自然是好的。既然这样,怎么没成那,连蔓儿看着周氏,等着她的下文。

    “啥都挺好的,就是和媒人唠嗑,提到那家的大儿媳妇,和咱秀儿属相犯克。这要两人碰一块,就得家宅不宁。她那属相,是克秀儿的。我一听,这就算了吧。咱也不能为了秀儿,就让人家先休一个媳妇。”周氏道。

    竟然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亲事不成的,连蔓儿的眼珠转了转,若有所悟。

    “四哥”连秀儿坐在炕上,招呼连守信道。她手里摆弄着一条猩红的帕子,帕子一角拴着一副银三事儿,连蔓儿几个一进门,连秀儿就把银三事儿摆弄的叮叮当当的响,她还时不时地看连蔓儿和连枝儿两眼,显然是去县城得的新玩意,特意在连蔓儿和连枝儿跟前显摆。

    连蔓儿几乎能读懂连秀儿眼睛里的意思,吴家给连枝儿的定礼里,就有金银三事儿,她连秀儿进了一回城,也弄到了。

    亲事不成,连秀儿似乎一点也不难过,反而是心情很好的样子。再想想刚才周氏说的话,连蔓儿心中不由得佩服连兰儿。

    “四哥,我在县城就听说了,你种的啥金玉米,可值钱可好吃了。”连秀儿继续对连守信说带“四哥,啥金玉米,你咋不送些过来给我和咱爹、娘尝尝?”

    “我和娘回来的时候都答应给金锁和银锁了,要送金玉米去给他们吃个够。”

    听到吃个够三个字,连蔓儿的嘴角不由得抽了抽。

    “四哥,你咋不说话,哑巴了?”连秀儿见连守信没回话,就追问道“你不是心疼东西,舍不得给我们吧?”

    “你没看人家都不敢说话了吗,你还问啥?”周氏立起眼睛,怒向连秀儿道“人家那是卖钱的,你看人家眼睛里,咱像是值那个钱的吗,你就敢开口朝人家要。”

    周氏骂完连秀儿,立刻斜眼看向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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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五章 告状

    周氏表面上是骂连秀儿,但她的每一句话都是骂给连守信听的,她这是在像连守信施压。

    “我要的东西,你敢不给我,那你就是看的我这个亲娘不值钱,你把东西看的比亲娘重,你就是不孝不仁义。”这就是周氏的话中的潜台词。

    所谓一样话,百样。周氏一开口话,从来不肯顺顺溜溜,她就是要咬着你、刺着你,让你不舒服。

    连蔓儿一开始还以为周氏天生就是这样,但慢慢地,她发现,周氏并不是对每个人都这样话的。比如对连秀儿,她就不会这样话,还有和周氏相熟来串门的,周氏对她们也能言笑晏晏,让人将她当做是一个很爽朗、明理的人。第三百四十五章告状

    所以,周氏这也是看人下菜碟,她就是习惯了拿捏儿子和儿媳妇,给她们找不痛快。周氏也是笃定了连守信和张氏心肠软、爱脸面、孝顺她,她才会在分家之后,还是这样对待这夫妻俩。

    而连蔓儿每每自我心理建设,觉得周氏年纪大了,又是连守信的娘,她让自己不要和周氏一般见识。可周氏一开口,总能让她的心理建设坍塌。

    周氏斜眼看连守信,就是在等连守信屈服。

    “娘,园子里的玉米,都定给武掌柜他们了,写了契约,白纸黑字的。人武掌柜打发了伙计来,天天在园子里看着。”连守信老实地道。他一片赤子之心来看周氏,被连秀儿和周氏这一连番的抢白,心里老大的没意思。

    “我和孩子他爹都打算了,等过了这一阵,和武掌柜商量商量,别管那东西是多少钱,咋地也得匀出几棒来,给爹和娘尝尝。”张氏坐在炕沿上,就接过了连守信的话茬道。“……咱庄户人家。家家户户都这个规矩,以前没分家的时候,不也都一样,地里产的东西。能卖钱第三百四十五章告状,那就都得先卖钱,没听谁先自己个大嘴连马地吃的。”

    “小七以前才多大点,家里下来花生,他爷卖钱,不能吃,小七就不要。谁不夸小七懂事?现在园子里种了玉米。小七也馋玉米,可他知道这东西定给人家了,他一次都没跟我要过。”张氏又道。

    张氏的也都是实情。

    可这听在周氏和连秀儿的耳朵里,就是张氏在连秀儿不懂事,不如小七一个几岁的小孩子。

    周氏的脸沉了下来,连秀儿更是气的涨红了脸。

    “我不就是朝你们要几棒玉米吗,又不是要了你们的命。都钻钱眼儿里去了,小抠!”连秀儿怒气冲冲地道。

    “咋地这是。你就秀儿这一个老妹子。我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拉扯大,我一个大子不朝你要,就秀儿朝你要那么点东西。就你园子里有的,也不用你花钱去买,你就舍不得?你不给就不给,你还贬斥秀儿,她不如个几岁大的孩子?你们挣钱了,眼睛就都往上瞅。亲娘算个啥,亲妹子算个啥,你就跟钱亲。”周氏指着连守信,就破口大骂了起来,“丧了良心的王八犊子。”

    “娘。我们这话都的明明白白的了,也没不给。孩子他娘的那一句话它不是实话,我咋就没觉得不中听。”连守信被骂的有些恼,语气就急了些。

    这下,周氏更不干了。

    “老四,你这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你跟谁话那。你就这么跟你亲娘话,你还大孝子,你也不怕天雷下来劈死你。”周氏恶狠狠地骂道。

    “奶,我们都在这听着那,我爹可一句頼话都没?奶你耳朵那么好,你就没听见我老姑刚才咋话的?她还认我爹是她哥吗,有做妹子的骂她哥是哑巴的吗,还当着我们的面?奶,照你那么,那天雷真劈下来,它肯定也不会往我们身上劈。”连蔓儿就道。

    “我娘就算是我老姑又咋地,我娘她的不对吗,我娘她没资格吗?我娘的没一句不对的。我老姑小时候吃的我娘的奶,我姐那时候都吃不着,我老姑差点把我娘害死了,我娘咋她,她都得听着。别我娘这还是为了她好,的话。”

    “我家分家的时候,一文钱都没分着。我家就指着那些玉米卖了钱过日子,供我哥和小七上学念书。就这样,我娘都还了,不管多少钱,都会给你们送。我们自家都舍不得吃。你们还想干啥?”

    这个时候,就听见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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