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凤求凰第22部分阅读
重生之凤求凰 作者:暗墨沉香
给病人吃的,她肯定是给哪个病人带的,可是谁家病人没有人管,还劳烦女儿带饭?有问题,晚上得好好和孩子她爸说说,别到时候女儿被人拐跑了,他们这做爸妈的还不知道,那就太失职了。 儿女们都到了结婚的年龄,怎么一个个都没动静,难道遗传自他们的爸爸,提倡晚婚?
宋子琴若是知道老妈的想法,肯定觉得老妈是杞人忧天,她这种沉稳的性子,是不会办什么不靠谱的事的。不过,什么时候话也不能说得太绝。
云岚就和丈夫提了这事,丈夫还说:“你别听风就是雨,她才到医院几天,能和谁好上。你还以为他们还像咱年轻的时候,相亲定亲再结婚,什么事都赶一块儿去。现在哪有那么快的事,电视上的年轻人不是都说先处个几年再结婚,免得将来后悔,还说这叫试婚,还是潮流,这都是什么事啊,还不如我们那个年代好。我明天得给四个孩子定下规矩,谈恋爱可以,先把人领回来看看再谈。”每到正事上,宋少扬这做爸爸的毫不含糊,都是直接下令。
第二天早饭前,宋少扬就颁布了谈恋爱先把人带回来的命令。
宋子琴淡定地吃早饭,宋子棋在部队没回来,宋子画除了吃饭睡觉就知道看书、画画,她目前是个默默无闻的画家。
只有当上大学教授的宋子书反驳说:“爸,不得不说,你这话太落伍了,要是俩人最后谈不成呢,现在领谁回来也没用。”
宋少扬眉头一皱,眼神锐利地看向儿子,“你和子书都给我听好了,不许你们搞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要是跟别人一样闹出什么丑闻,看我不教训你们。”现在的年轻人都爱逛夜店、泡酒吧、k歌到天亮,这些宋少扬都看不惯。
宋子书暗自想,咱堂堂一大学教授,能干出什么没品位的事吗,再说咱也不是那种人,老爸怎么就这么多虑,难道更年期到了?现在哪有还没谈恋爱就往家领人的,领人这事到两人想结婚也不晚。代沟,这就是两代人的代沟,不好沟通,还是闭嘴好了。
撇开宋子书不提,宋子琴就提着妈妈昨晚就给她准备好的鸡汤和粥上车去医院了。
这车是四胞胎二十岁的时候,叔叔送给他们每人一辆车,随便挑自己喜欢的车型,四胞胎谁也没跟小叔客气,不是选宝马就是选路虎,不过价格都控制在七八十万左右,让小叔大出血。四胞胎一致认为,这地产公司是宋家的,小叔掌管公司,自家也有股份,两家就是一家,不分亲疏,这就和自己爸妈送的一样。可是爸妈思想落伍,不苟同他们这样‘、败家’,还是叔叔开明,不愧是当老总的,见识多又广。
当医生的开豪车也不是没有,在生活上,四胞胎从来不虐待自己,都是开心享受,不管是美食还是豪车。家里就是这条件,要让在国外生活了几年的宋子琴去挤公车上班,那不是要她的命吗。
宋子琴停好车,就提着东西去了办公室,先换下衣服,才去病房给陆垣把饭送过去。
其实宋子琴这样做有几个原因,她佩服这个男人,谁不怕死,他肯定是为了战友才冲在前面的;老妈没少讲爸爸和秦叔叔(秦宇)、周叔叔(周祥)之间的战友情,从平时几家的往来上就能看出什么是铁杆兄弟,陆垣的队友肯定对他死心塌地;他们家这么多军人,照顾这个军人英雄,也算是移情作用;最后一个就是,看到他那个沉默的样子,她有些不忍、心疼,陆垣的父亲为祖国奉献了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他却还是继承父亲未完成的事业,又如此拼命,这样的他勾起了她作为一个女人内心最深处的柔软,她想照顾他,在他伤好之前。
宋子琴提着爱心鸡汤来到了陆垣住的病房。
此时陆垣正躺在床上冥思,听到轻轻的脚步声,立马就睁开眼睛,看向门口。
宋子琴今天上班早,护士还没来,她把保温桶放到小桌上,拿起旁边的饭盒就给陆垣盛饭。她没有说话,陆垣更是没有话说,两人都沉默着,病房里静悄悄的。
宋子琴先盛了瘦肉粥温柔的声音这才响起,“吃吧,我妈煮的,我一个人也吃不了。医院的饭也不怎么好吃,你吃了这么多次,早该吃烦了吧。”说着就把勺子伸向陆垣的嘴巴,宋子琴此时就当陆垣是自己的病人,没别的想法。原来吃饭这事都是值班护士帮忙。
陆垣盯着她看了半晌,才低声说谢谢,然后张开了嘴巴开始一勺一勺把美味的瘦肉粥喝下,宋子琴又喂了他鸡汤,还拿纸巾给他擦了擦嘴巴,她甚至感觉到陆垣的身体瞬间就僵住了。
宋子琴收拾完事,也到了正式上班的时间,她把保温桶盖好,和陆垣告别,“好了,我觉得你肯定吃不饱,不过手术期间,你也不能吃太多,我先走了。”她提着保温桶回去上班了。
陆垣望着她白大褂下那窈窕的身姿轻快地走向门外,等宋子琴走到门口时,听到陆垣低沉的声音传至耳边,“谢谢你,宋医生。”
宋子琴走了,陆垣不平静了,他刚才在宋子琴喂他饭的时候,想起了他的妈妈,他还没来得及孝敬的妈妈。他记得自己小时候生病了,妈妈就是这样照顾他的,给他蒸个鸡蛋羹或者炒个鸡蛋喂他吃,他好像已经记不清妈妈的样子,他真怕忘了妈妈,今天的事又让他想起了从前,想起妈妈慈爱的目光,殷切的嘱咐,不管这位宋医生是何心思,他对她都有了不同的感受。
自那天起,宋子琴每天都会来给陆垣喂饭,后来陆垣能自己行动了,她把饭菜放下就走。
陆垣每天早晨都支着耳朵听宋子琴的脚步声,他习惯了这样的声音,只要宋子琴这一天不来,他就浑身不得劲。宋子琴第一次休班的时候,忘了告诉他那天不给他送饭,他就板着脸问护士宋医生的去向,护士说宋医生休班了,他才松了口气,他又有些恼意,这个女人不来了,也不给自己打个招呼,是不是她还没有把自己放在心上,可是自己好像已经动心了,怎么办?想起原来部队上一个教导员的话:不到最后,绝不放弃。
陆垣明悟了,宋子琴悲惨了,在自己还不知道的时候,因为自己一个不经意的举动,俘获了一个男人的心。如果宋子琴知道这样的结果,她是不是还会做呢?答案就是,感情的事永远没有如果,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也可能就得到一个男人的心,但是有时候,你就是把心捧到这个男人面前,他可能也不稀罕,这事就是这么怪;所以,两人还是要看缘分。
陆垣出院前做了一个决定,一个让他觉得这辈子最明智的决定,他在出院那天,向宋子琴求婚了。
“宋医生,不……子琴,我觉得我们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对彼此也有了了解,我希望能娶你为妻,照顾你一辈子,行吗?”陆垣略带别扭地和宋子琴开口要求,不善言辞的他终于憋出这几句话,古铜色的脸上还露出一丝暗红。
宋子琴瞬间觉得世界玄幻了,她不过就是发挥了一下自己的爱心,就被这个英雄军人看上了,她是应该高兴还是难过。不过陆垣这种人不像是开玩笑的人,他就像是爸爸那种‘老古板’一样,言出必行,看来她得好好考虑这件事情了。她觉得:陆垣一看就是没谈过恋爱的人,这么直接的拒绝他,他肯定会不好受,像他这样闷性子的人,说不定会干出什么事来,还是先拖拖看吧。
其实这纯粹是宋子琴自个瞎琢磨,人家特种兵的自制力多强,她肯定是忘得一干二净,就怕伤害了这个纯情寡言的闷葫芦,原来她只顾着学习,也没时间谈恋爱,还不太了解男人的心思。
宋子琴考虑了一下才缓缓开口说道:“那个陆垣,你看咱们也没相处多长时间,现在就商量结婚肯定是不可能的,就算我爸我妈知道了也不会同意,咱要是真这样,不就是闪婚,你看这样行吧,咱们先处着,要是合适再谈,要是不合适……”她后面的话就不言而喻了。
宋子琴这番话就被陆垣自动理解为:先处对象再结婚,最后一句自动过滤漏网。军人找对象本来就不容易,他的婚事团长还提过,说给他介绍姑娘,不过他觉得自己现在的工作太危险,要是有个万一,那不是耽误人家一辈子,就像母亲那样,他不想让自己的妻子也有妈妈那样的结局。现在这样正好,以他的年龄和资历,早就该换地方了,回去就打报告要求调任,下次说不定他就能打结婚报告了。
宋子琴哪知道他的打算,她还以为陆垣回到部队,就会执行任务什么的,到时候就没时间胡思乱想,说不定时间一长就把这事给忘下,到那时她不就什么麻烦也没有了。她这会儿就是自己安慰自己,当兵的有说话不算数的吗,还是个军官,那都是一言九鼎、字字千钧的。
不久,宋子琴下班后就在院门口看到了等她的陆垣,两人一交谈,宋子琴知道了陆垣的所有打算,连什么时候打结婚报告他都盘算好了。
宋子琴就寻思,这会儿自己要是反悔,陆垣会不会把自己给收拾了,当然她也不怕他,她自己的功夫也不错,还不知道谁欺负谁呢,主要是这事要是让爸爸知道了,非逼着自己和他结婚不可。就爸爸那种思想,你说和人家处对象,这还没几天,就把人家甩了,还是把个军官甩了,那不是打我的脸吗,这可是人民子弟兵,不能这么欺骗别人的感情,虽然他也不舍得嫁女儿,可是女儿早晚得嫁人,那就不如选个大家都称心如意的。
就这样,宋子琴和陆垣莫名其妙地成了男女朋友,谈起了恋爱,没多久宋少扬和云岚就知道了,让陆垣到家里坐坐,做父母的也相相女婿。
宋少扬和云岚对陆垣很满意。宋少扬觉得陆垣是个好苗子,好人才;云岚觉得陆垣挺孤单的,以后可以做上门女婿,那样女儿也不会跟着他跑太远。
婚前,两人就谈着不咸不淡的恋爱,陆垣就是个大木头,他不善言辞,不说情话;不懂情调,不制造浪漫。好在宋子琴也是个偏理性的人,要不他这块大木头早被人给踢了。
宋子琴和陆垣踏踏实实谈了一年恋爱,一年后,在宋少扬和云岚的允许下,陆垣拿了结婚报告,如愿以偿地和宋子琴结婚了。
婚后,陆垣这块木头彻底转了性子,整天就知道围着媳妇团团转,只要他有空,必定会接老婆下班;他还特意买了一摞食谱学厨艺,为老婆做美食吃,每天老婆做手术回来累了,他就给媳妇按摩,最后摸着摸着就摸到床上去了。
宋子琴也没有想到丈夫的变化这么大,看他结婚前那‘木’样,她本以为丈夫就是块朽木,没想到还是块名贵木材,能雕刻出无以伦比的价值。
自此美女医生和木头军官过起了甜蜜的小日子,结婚一年后,宋子琴就生了一个娇娃娃,起名叫陆安琪。
安琪就是天使的意思:父母希望女儿永远像天使一样快乐。
到这里,美女医生和木头军官的感情就抖搂清楚了,以后再看四胞胎其他人的感情故事。
80、番外 谦谦教授和天然呆女生
q大校园内,一个身影匆匆的女生正在赶往去上课的路上,这个身材纤细容貌清丽的小女生就是宓甜甜。
宓甜甜的父母都是q大的教授,因为她是早产儿的关系,自幼身体就不太好,从小是大病没有,小病不断,父母一直很担心她的身体状况,所以她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在q大的附属学校读的,当然,大学也没跳出q大这个圈圈,她最终还是被父母留在了身边。
宓甜甜今年上大二,读的是计算机专业,她这个人,怎么说呢,就是智商不低,情商不高,有点天然呆的那种,经常丢三落四;这还不算,她有个最严重的缺点就是她是个大路痴,一出家门就不知道东西南北,一般一个地方她去个三五次还是记不得路,让她自己出门肯定会走丢。
有一次,宓甜甜自己跑去书店买工具书,去时她在门口坐车直达书店,在书店看完书再买好书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情,她出了书店门,看着车水马龙的车辆和路人,又不知该去那里坐车返回,天生方向感不好,她还特意跑回书店找银员问路,收银员就告诉她:“出门左转再往东走三百米左右就到你找的站牌。”
宓甜甜很认真地点头表示记住了,谢过人家她就按收银员指的路找站牌,结果她东西南北分不清,实在找不到直达家里的公车路线,还越问越走转得越迷糊,最后不得不给宓爸打电话开车来接她,后来就连她自己都抱怨,早知道我找了这么久都回不了家,还不如直接让爸爸接我,省得浪费时间,自此,一般宓甜甜出门都是宓爸专职接送,怕女儿一迷糊就把自己搞丢了。
就因为她这个毛病,宓教授夫妇也不敢放她去远处上大学,虽然宓甜甜一再向父母表示,自己已经能照顾自己,提出抗议想去外省读大学,离开父母的视线。
宓爸宓妈可是深刻了解自己女儿的缺点,哪敢同意她的要求,别的不说,就女儿这路痴毛病就够要人命的,你说她要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弄丢了自己,父母不在身边,那可怎么办,最后,宓爸宓妈坚决驳回了女儿的抗议,告诉甜甜;什么时候你能不迷路了,我们就不管你了;要不就等你以后结婚嫁了人,让你丈夫接收她这个大麻烦。
当然,宓爸宓妈最后一句是玩笑话,两人为了这个女儿也是操碎了心,肯定不会随随便便就把女儿嫁出去,肯定得找个可靠的男人来照顾自己女儿。看来宓教授夫妇还把宓甜甜当做是长不大的孩子。
宓甜甜今早睡了懒觉,又在家磨磨蹭蹭,宓妈催促了她几次,她都没上心,直到快到上课的时间,宓甜甜才急忙赶去上课。在路上她突然记起,今早还是灭绝师太的课,点名不到,下场会很惨的,想到此事,她更是加快步伐往教学楼方向走去。灭绝师太是个老女人,都三十多了还没结婚,她人长得胖,身材不好,五官平平,估计是她眼光高,高不成低不就的,才没有嫁出去;可是她教学能力很强,就是平时太严肃,对学生要求也格外严格。
这条路甜甜走了一年多,也算是熟悉,所以很快就到了教学楼前,她低头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她看都没看就抬脚往里冲。
咚咚咚……宓甜甜气喘吁吁地地爬到四楼,推开虚掩的教室门就要进去,想不到却听到满室的哄堂大笑生,哈哈……
甜甜第一时间就以为自己穿反了衣服,立即低下头检查,衣服没问题,那为什么同学们都笑话她?
宓甜甜抬头一看,讲台上是个文质彬彬的老师,还是个帅哥老师,让人第一眼就想到‘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过她没时间再考虑这些,因为这个老师明显不是灭绝师太,他,她不认识;再转眼一看捂着肚子直笑的一帮同学,啊……更是一个也不认识。
宓甜甜的脸噌一下就红到了脖跟处,她慌忙向帅哥老师欠了一下身子,低声道歉:“老师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没等老师说什么,羞愧的她转过身就跑了。
虽说宓甜甜不认识这些乐得不行的经济学院同学,可是这些同学认识她,只因为这已经不是宓甜甜第一次搞出这种乌龙事件,在她上大学一年多期间,她已经来过这个教室好几次了,这个班的同学由一开始的惊讶已经转为看笑料了,每次看到这个迷糊的同学来到教室,他们都能开心好几天,有一段时间看不到她,有人还念叨那个老是走错门的同学怎么这么久没来。
讲台上的帅哥教授,宋子书老师,此时眼里也是溢满了笑意,嘴角微翘,心情愉悦。以他的聪明,早在底下的同学大笑时,就看出教室门口那个女生是个小迷糊,走错门进错教室,而且这事不是第一次,不然同学们不会是如此反应,想不到自己教学还不到俩月,就碰到如此搞笑的事情,这个女孩比自己的妹妹还离谱,妹妹顶多是懒点,爱睡觉点,还没迷糊到跑错教室的地步。
宓甜甜丢脸丢大发了,她恨不能顶上个乌龟壳藏起自己,这好像不是一次两次了,埋怨自己怎么老是记不住路。
其实,宓甜甜还是很了解自己的,她不是只跑错这一个教室,她还经常跑到自己班级楼上的那个班,要不就是记错楼的位置,进错楼走错教室,总之,她就是个大马哈。
这就是谦谦君子教授和天然呆宓甜甜小迷糊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那次乌龙事件后,没隔几天,两人又见面了。
这次见面的地点是停车场,宓爸宓妈正要带女儿去她爷爷家,恰巧遇到正要回家的宋子书。
虽然宋子书才来q大两个月,可是宓教授夫妇对他印象不错,宋子书不但相貌不俗,学业也是出类拔萃,年纪轻轻就毕业于lse这种经济科学领域的顶尖大学,给他们夫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宋子书记忆力超强,见过一面就能记住此人,当然也没忘记同行前辈宓教授,宓教授也是教经济类专业的教授。他看到宓教授一家三口出门,就微笑着和宓教授打了招呼,宓教授夫妇也很亲切地回话。
可宓甜甜好像从没见过宋子书,打量了他一下,很平静地对他点了点头以示友好。
宋子书有点纳闷了,宓教授家的千金就是那天那个乱进教室的小迷糊,怎么她和不认识我一样,一点没有了那天羞愧地恨不得钻地的模样,很淡然的表情,不像是认识他。他不禁有些疑惑,难道她这么快就忘了自己,还是自己的魅力大不如前,不是自己班的学生还很喜欢听我的课?他纳闷不解。
的确是,宋子书上课幽默风趣,引经据典,一点都不呆板,让同学们觉得上他的课是一种享受,下课时还意犹未尽,每次同学都留下他讨论问题,尤其是女同学,看得出来,同学们很欣赏这位年轻帅气的老师。
说起宓甜甜这健忘症,就得暴露她的另一个小毛病了,她有脸盲症,就是人家认识她,她不认识人家。每次她想记住一个人,她都得找这人的特点,要不就记住这人是个鹰钩鼻,要不就记住人家脸上某个部位有个麻子或黑痣,大部分人她过脑就忘,即使见过多次她也记不住。
宓甜甜很快就忘了宋子书一点都不奇怪,这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别说宋子书是个帅锅,就是天仙下凡,她不想记住,那也是随后就忘。
宓甜甜智商很高,有些学术性的东西她理解快,记得也快,看过几遍还能背出来,可这于生活能力无关,她生活上就是个低能儿。
宋子书在学校也有一间简单的宿舍,他有点小洁癖,下课就回来换换衣服什么的,他的宿舍离宓甜甜家是同楼不同层,能经常在电梯里碰面。
后来,宋子书还应宓教授的邀请,去他家坐过几次,两人经常谈论各国经济发展形势,还有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宓甜甜每次都会和他打招呼,两人应该也算是熟人了,不过这不代表宓甜甜就能记住宋子书。
宓甜甜对宋子书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在电梯遇见他,先是笑一下,或者点点头,却没有任何异常表情,就和对待陌生人一样,也不多说话,这时间一长可就引起了宋子书的好奇心。
宋子书没问宓教授为什么他女儿对自己那么冷淡,他怕宓教授误会他的意思,再以为自己对他女儿起了追求的心思,他也不可能问宓甜甜本人,他总不能跑到人家跟前问:你怎么次次都装作不认识我?估计要是这样,不是宓甜甜有问题,而是他有问题了。
宋子书从没想过宓甜甜是脸盲症,他虽知道这个词,但没遇见过这样的人,就一时没想起来,再说他总不能见人家姑娘不认识他,他就给人家安上病症吧。
总之,健忘的宓甜甜引起了宋子书的注意,引发了他心底的那点好胜心。姑娘,不是记不住我吗,我就经常在你面前出现,从此,他就成了宓教授家的常客,宓教授夫妇也越来越喜欢这个优雅礼貌的年轻人。
一个男人开始对一个女人有了好奇心,总会想方设法从各方面了解这个女人,再来,那就表示他就离迈入感情的沼泽不远了。
宋子书有时还特意留在在学校休息,经常踩着宓甜甜的点下楼,他现在就像个偷窥少女的大色狼,不过他现在不是为了色,而是为了让这姑娘记住他。
宋子书还经常没话找话和宓甜甜说,有时还和她一起去同一方向的教学楼。
宓甜甜要好的同学蒋雅欣就问她:“甜甜,你认识经济学院新来的帅哥老师吗,今早有很多人看到他和你一起往教室这边来的,是不是你们是邻居?”她问出了好奇同学心底共同的疑惑,旁边的同学也直蹦着耳朵听最新八卦消息。看来宋子书这帅哥老师差不多已经名扬全校了。
宓甜甜正在看编程书,脑袋里全是编程的事,还没转过弯来,根本不知道蒋雅欣说的是谁。
蒋雅欣是宓甜甜目前记住的唯一好友,因为蒋雅欣鼻梁上有颗显眼的美人痣,蒋雅欣很喜欢单纯又单蠢的宓甜甜,因为这个好友给自己制造了不少笑料,每次想到宓甜甜那些无厘头的乌龙事,她就抱着肚子直笑个痛快。
“不知道,谁呀,我不认识什么帅哥老师。”宓甜甜说就埋头继续。
蒋雅欣见过几次宋子书,她最哈那样温润如水的男人,就锲而不舍地继续追问:“别了,人家问你正事呢,快说,认不认适宋子书?”她把宓甜甜的书硬实合上了。
宓甜甜没办法,努力回想宋子书的模样,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她想了一会儿,最后不确定地说:“可能认识他吧,记不起样子,这个名字倒是很熟悉。”
蒋雅欣捂住自己的脸,无语问苍天,我怎么就认识这么个不记人脸的好朋友,竟然连帅哥都记不住,看她将来她还能不能嫁出去。
蒋雅欣无话可问,把书递给好朋友,“算了,我不问了,就知道不该对你心存希望,得了,你还赶紧吧,书呆加路痴。”两人平时开玩笑习惯了,打打闹闹很正常。作为好朋友,她还是很了解宓甜甜的喜感缺点。
宓甜甜很喜欢小动物,学校后面的小公园经常出现一些流浪猫,她没事就拿着特意买好的猫粮去为流浪猫,这也算是她调节生活的一个乐趣。自己妈妈不让养萌的不行的小狗小猫,她只能跑到这里找安慰。
宓甜甜的这个举动被宋子书发现了,恰好他也喜欢动物,不过他喜欢大型犬类,他在自家的别墅里养了德国牧羊犬、拉布拉多等几种自己喜欢的类型。
宋子书就因为对猫狗的共同爱好和宓甜甜逐渐熟悉起来,两人也经常讨论编程的话题,虽然他的专业不是计算机,可他对计算机也深入学过一段时间,所以和宓甜甜这个迷糊蛋讨论起来还是很有话题聊,他发现宓甜甜只是生活上迷糊,学业上很精通,所学知识也早已超过现在老师所讲的内容。
再后来,宋子书从她本人那里知道了为什么不认识的原因,如实情况如下:小公园的偏僻角落,宋子书拿着猫粮,宓甜甜正蹲在地上喂小猫。
宋子书看着越是熟悉就感觉越是可爱的宓甜甜同学,纠缠了几个月的心终于做出决定,他真是非常非常想把那事搞明白,他越是放不下,越是想着,就越是纠结。
宋子书看着笑得正开怀的甜甜,有丝犹豫、有丝迟疑地问:“甜甜,原来你为什么对我和陌生人似的,咱们见过几面,就是我去你家以后,第二天见了你,你还不和我说话?”
宓甜甜头也没回就回答:“你不知道?我还以为爸爸会告诉你?我有脸盲症,就是记不住人的脸,我只见过你几次,当然记不住你,现在好了,最起码能认出你了。”
这么说自己还应该觉得荣幸,宋子书哭笑不得,什么叫最起码认出他,他们俩都处了这么长时间,她现在才刚刚记住他是脸,他心里充满无力又挫败的感觉。好,既然你这个迷糊的小丫头老是忘了我,对我印象不深刻,那我就非得让你记住我,还得记一辈子。
宋子书过去摸了摸宓甜甜的绒绒的卷发,想着既然以后要把她纳入自己羽下保护,那以后咱就得努力加油,首先让这个迷糊丫头牢牢记住自己。
后来,宋子书去宓教授家的次数越来越多,还经常不客气地留下吃饭,不是给给甜甜夹菜,就是甜甜刨虾,宓爸宓妈也看出宋子书对女儿的不同之处。可女儿像是个木头疙瘩,死不开窍,把宓妈给郁闷的想捶墙。你说人家的家长都禁止孩子早早谈恋爱,她这当妈的好不容易相中个女婿,女儿还云里雾里迷迷蒙蒙什么也不懂,不知道怎么谈恋爱,这算是教育成功还是失败?
宋子书家庭条件好,又是同行,还对女儿照顾的无微不至,宓爸宓妈能不同意这么合意的人当自己的女婿吗,不同意那才是傻子。
宓爸宓妈和宋子书三人商量好,等宓甜甜大学一毕业,就让她和宋子书结婚领证。
宓甜甜还傻乎乎地,不知道爸妈把自己给卖了。
宋子书带宓甜甜去约会,他请甜甜去西餐厅吃浪漫的烛光晚餐,两人说说笑笑吃得颇为开心。
完事宓甜甜想要去卫生间,就和宋子书打了招呼。
“子书哥,我去下洗手间,你等我一会。”宓甜甜不好意思地说完,就起身要走。子书哥是宓爸宓妈让宓甜甜叫的,宋子书如今也算是宓甜甜的正牌未婚夫,只不过是个暂时隐形的未婚夫。
宋子书可是很了解宓甜甜做过的缺根筋事件,他不放心地问:“你可别又迷路,要不我带你去。”不是他不放心,实在是这丫头的迷糊性子让人头疼。
“不用,我自己去就行,很快就能回来。”宓甜甜俏脸微红,抓起自己的包就走。他也太不给自己面子了,自己就去个洗手间吗,还能走丢?
宋子书每隔两分钟就看一次手表,果然不出他所料,宓甜甜出去都十几分钟了还没有回来,这迷糊蛋不知道又摸到哪里去了,早知道就不该听她的话,以后再也不相信她不会迷路这种傻话了。
宋子书拿起手机就给宓甜甜打电话。
“甜甜,你在哪儿……站着别动,我过去找你!”宋子书雷厉风行,直接下了命令。他知道不这样说,天黑也找不到她。
也不知道宓甜甜是怎么转悠的,她跑到下面一层去了,宋子书也是问了好几次才找到她。
宋子书看着觉自己也很无辜的甜甜同学,终于无奈的拉起她是手说:“以后再出来,不能让你乱跑了,跟我出来还能走丢,那就是丢我的人。”
宓甜甜感受他着温热的手温,感受到他紧紧抓住自己的手,心里突然觉得热乎乎地,觉得宋子书就像爸爸妈妈那样,是宠爱她的,这小妮子终于顿悟了。在宋子书步步为营地计划下,最终让宓甜甜懂得了自己的一番苦心,两人正式成为‘地下情侣’。
云岚早就知道了子书有女朋友的事,就让他把人领回来看看。宋子书带宓甜甜回家,宓甜甜和宋子画一见如故,聊得很投机,甜甜也告诉了子画很多自己的糗事,宋子画乐得前仰后合,她捂着肚子爬在妈妈的腿上说:“妈,我觉得自己就够宝的,没想到嫂子还是个比我更宝的宝贝,哈哈……哥哥,你怎么找到这么个活宝嫂子的?”
这话说的宓甜甜粉颊微红,宋子书则是嘴角含着微笑。
“我就看上她这迷糊劲,比你可是宝多了,咱家以后又多了个宝,希望哥哥以后再领个宝回来,那你们处起来可就热闹了。”
全家人哈哈大笑,其乐融融。
时间就像手中的沙,不经意间就再指缝中悄悄溜走,在宋子书宠溺的关爱中,在宋子书殷勤的嘱咐下,宓甜甜大学毕业了,宓爸宓妈也迎来了嫁女儿的日子。
婚后两人生了个儿子起名叫宋哲渊,宋小帅哥四岁了,人小鬼大,超前成熟,而且爸爸一再教育他要照顾好妈妈,尤其是出门,别把妈妈跟丢,别让妈妈乱跑。宋哲渊很听爸爸的话,小小年纪就想出一系列对付妈妈会迷路的法子。
宋哲渊记得爸爸的话就是这么说的:“哲渊,出去一定要看好妈妈,别把弄妈妈丢了。要不然人家都是妈妈找丢失的孩子,咱们家是孩子找丢失的妈妈,那可就热闹了。”
旁边的妈妈听到这话,低头就偷偷拧了爸爸一下,爸爸连眉头都不皱一下,乐呵呵地抱起妈妈就回房间了,还边走边说说:“哲渊,你去找安琪姐姐玩,我和妈妈给你生妹妹去了。”
宋哲渊看着爸爸的背影,刮刮自己的小脸,吐吐舌头。
“羞羞脸,爸爸又和妈妈玩亲亲,还说生妹妹,我到现在还没见到妹妹。哼,也不带上我,我去找安琪姐姐玩……”
作者有话要说:卡文了,本来想按次序写四胞胎的,无奈宋子棋的还没打好草稿,只好先写这篇了,希望诸位能喜欢……
下章不知道什么时候发,不过会尽快写出来……
81、番外 书虫睡虫和狐狸美男
宋子画是四胞胎中最小的妹妹,不仅家人对她宠爱有加,也受到哥哥和姐姐的疼爱和谦让。她呢,打小就爱睡觉,是个瞌睡虫,走到哪儿睡到哪儿,后来长大了,哥哥姐姐都说她是睡神转世。
云岚这当妈的对四胞胎的教育很是上心,四胞胎聪明伶俐,比一般大的孩子多了不少心眼和见识,学习东西也快,四个孩子小时候也爱比较,你背好书,我也能,你考第一,我也不能考第二,当然,四胞胎在一个班级时,很多时候都是并列第一。
宋少扬和云岚除了让四胞胎学习武术,还给四个报了特长班,要求每人最少学习一个特长,就像事先安排好的,宋子琴要学习古筝,宋子棋学习围棋,宋子书学习书法,宋子画学习绘画。爷爷看孙子孙女都学习特长,他也不甘落后,随即托人求脸给四胞胎找了名家做老师。
至于宋子棋选择学习围棋,宋少扬觉得能培养儿子思路清晰冷静,看问题更加深远,观大局更加全面,还能培养组织能力和指挥能力。
宋少扬这当爸爸的就觉得,这样可以让长大后儿子考军校,继承父业,两个儿子中总得有一个从军,以儿子选的特长来看,宋子棋无疑是最佳人选,当然,儿子长大后,他也不会强迫儿子选择从军,但是可以从小培养他的兴趣,让他慢慢喜欢上这一行,到时候不就是皆大欢喜。
蒋清老师是个知名女画家,是某美术家协会员,在名校任教,在业界是个很有名气的画家,她是受人之托才答应教宋子画绘画的。不过蒋老师一见宋子画,就喜欢上了这个灵秀的女娃娃,她那双沉静的眸子像是能一眼看透对方的心灵,对绘画有兴趣,很执着,也也有天赋,蒋老师就倾尽所能教她学习国画。
后来宋子画又陆续拜了几位名师,学习水彩、水墨、素描、油画等各方面的绘画技巧,她最擅长的还是中国画中的人物画,还有油画。她擅长写意画法,笔随意走,随意而成,自学习西洋画后,她借鉴各画长处,融合艺术精华,破格创新,自称一种风格。
宋子画平时除了看书,睡觉,基本就窝在家里画画,作息还有点不正常,时常被家人念叨,女孩子要注意身体,不要熬夜太晚。不过这话没什么作用,作为一个搞艺术的,灵感一上来,能躺得住吗,爬起来画一夜也是常有的事情,好在家里一般都由着她的性子,不然她只能自己住才能解决问题。
这天,宋子画接到学姐苏茶的电话,邀请她去参加画展。
“我说,你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女,怎么就这么能憋住,你一个搞艺术的,不出去采风找灵感,整天窝在家里能作出什么好画来,不要忘了,明天来参加画展,地点就在建安路的墨轩画廊,别忘了给我好好收拾一下你那张脸,你天天戴着个平光眼镜挡谁呢,是不是想挡桃花运,明天不许戴眼镜,要是你再打扮成一副挫样,我就和你绝交!行了,都记住了,明早准时到就行!……”
宋子画慵懒地窝在沙发上,听着师姐跟机关枪似的讲完,无奈地翻翻白眼,回答师姐:“好姐姐,你就饶了我的耳朵吧,明天我去还不行吗,保证不丢你的面子,让人家光看我,不看画展,到时候你可别怪我!”
“知道就行,记得穿漂亮点,最起码得对得起你那身艺术气质,好了,明儿见!”
苏茶挂了电话,宋子画就笑这个师姐,不知道的以为师姐是个骄傲的美人,其实有时候师姐还很蛮可爱的。
苏茶是宋子画的师姐,也是个美女,是那种很妩媚,很勾人的美女,眼睛和会放电似的,能迷得男生找不着北;她性格张扬却不讨人嫌,是个火辣辣的美女,家里也是搞饮食的,也是个富二代,因为她那张脸和性格,让很多女生看不惯,和很多女生谈不来。她性子洒脱,也不在乎女生的那点小脾气,索性不理她们。一次学校举行的社团活动中,苏秦发现宋子画用平光眼睛遮掩美貌的秘密,就找机会和她聊天,没想到两人在一见如故,从此成为了好朋友。
宋子画怕自己那张脸惹麻烦,上大学前就特意配了平光眼睛戴,倒真是为她挡了不少桃花。
晚上宋子画特意早睡觉,睡前还做了个美容面膜,就是怕自己去了被师姐批斗。
第二天一早,宋子画特地化了淡妆,弄了个一次性的大波浪卷发,搭配了高贵唯美的蝴蝶形镶钻吊坠,穿了件黑色大花(腰部和裙摆有各色的花朵)的波西米亚长裙,看上去时尚优雅,艳而不俗,再加上她的绝代芳华,绝对是百分百的回头率。
宋子画一出房门,就被嫂子宓甜甜碰个正着。
宓甜甜肯定地说:“子画,你今天要出门。”她早知道这个妹妹不出门不打扮,一打扮绝对惊艳。
“甜甜,今天我去参加师姐的画展,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一会你和咱妈说声。”宋子画就是个宅女,还是在家的时间多,所以她一般都是清水打扮,她比宓甜甜大两岁,两人也是闺蜜,平时就直呼其名。
“好的,路上注意点。”宓甜甜自己是个路痴,还知道嘱咐别人。
“放心吧,我不会像你一样迷糊,走不丢,呵呵,走啦……”宋子画提上自己的包包,戴上墨镜,就出门了。
苏茶家也是北京的,毕业后没多久就嫁给了不是竹马的邻家哥哥,婚姻是父母做主,不过她运气不错,师姐夫程俊楠早就想抱得美人归,使出各种花招追苏茶,最后两人两厢情愿,双方父母一提,都同意婚事,由邻里关系、合作伙伴直升为亲家。
宋子画开车很快就到了墨轩画廊,她找到停车的地方,下车就看到一个美男,绝对是她迄今为止见过的最美最有气质的男人。
男人修长的剑眉如墨画,细长的桃花眼清澈幽深,直挺的鼻梁,优美如桃瓣的唇形,一张棱角分明的俊脸冷俊而不显娘气,优雅、高贵等几种气质同时让这个男人展现的淋漓极致。
宋子画这种搞艺术的,最懂得欣赏美景或者美男,懂得欣赏美才能画出没的事物。不过,就算眼前的男人再美,也不会迷惑了她的眼,她见过的美人可不少,自己家全是俊男美女(一点都不谦虚),这个男人是个极品,可和她半毛钱的关系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