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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将军惧内 作者:海蛎子
一壶酒,
“我们做奴隶的,若是主人在时,千般命令都有好使的,可若主人一死,那么什么条规都没了用处。想来这些个士兵也是一样,周风在时,军法如山,能让人冲锋陷阵,为的不光是对他的敬畏,更是因他战无不胜,士兵们早已将他视为战神一般的人物。如今周风死了,士气也就散了。”
二王子点了点头,“吩咐下去,残兵败将,尽数斩杀。”
镇北军毕竟是久经沙场的,就算逃,也是颇有经验,柔然兵一路追的气喘吁吁,偏偏就是跟不上。眼看着他们就在不远处了,旌旗都倒了半截,可纵马过去,人家在树林子里绕了个弯,又跑回去了。可刚想要放过他们,直接从阴山口入十郡,进入大端,偏生这群逃兵败将们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在他们身后放起了冷箭,不射人,不射马,专往四王子的战车里头射箭,好几箭差点就射中他的命根子。
二王子气的眼睛都红了“他娘的,给我追,步兵正面攻击,兵马队绕到后面保包抄,他娘的,我不信还弄不死他们”
三十万大军开拔,这群逃兵自然就无出可逃,一路奔至江北,身后便是滚滚的江水。
二王子终于被抬着出了战车,笑道“怎么不逃了。”
他笑,然而逃兵也笑,他忽然看见,这些兵丁们扒开外头的棉服,露出里面银甲,一人将镇北军的站旗从中劈开两半,露出一个明晃晃的尖头。他们站在江口,准眼又成了个镇北军的将士,身后的江水拍岸,一时山河无言。
忽有一人跑到他耳边,悄悄说道
“咱们的粮草大营今早遇袭了,整个备下的粮草,一点不剩都被烧干净了,听说领头的是,是周风”
他赶忙又添了一句“已经派出万人围剿,这一次不会让他活着回去。”
二王子阴沉着脸,没见得意之色褪去的一干二净。
“皇帝撤了镇北军,分散到各地,边城便是门户大开,周风一人之力怎么可能抵的了千军万马,他死不死的有什么关系。倒是用他一死引来我大军入城,再从身后捅我一刀,这下可就被动了。”
参军说道“咱们粮草被烧尽了,不如撤军回去,以图来年再战。”
“图个屁,如今咱们大军已经出动,野心昭然,大端朝廷怎会视而不见,再说如今咱们三十万大军,人要吃饭,马要吃粮,如何能再养个一年半载,徐徐图之,如今之计,只有一鼓作气,打入大端,下一郡便抢一郡,下一城便吃一城,唯有如此,才有活路。”
他瞧着眼前将他溜的满山遍野的瞎跑的假逃兵,淡淡的道“残兵败将,都收拾了吧。”
另一头,雪山上一批棕色骏马发足狂奔,踏雪逆风,直上高耸入云的山峰,马上之人弯着长弓,搭上五只利箭,弓弦一响,却不是射人,正中身后战马的双目,一时人仰马翻,连带着后面的兵将,叽里咕噜的滚下山去。
“拿到镇北将军人头,赏黄金万两”
骏马在山涧中驰骋,越走越高,朔北的寒风如刀,刮在脸上,如割肉一般的刺痛,周风在马背上,弯腰骑射,箭无虚发,听了这话,不禁暗暗觉着好笑。
“想来我周风在北疆带着一帮兵油子穷了半辈子,死了倒是很值钱。”
只是他再往身后一掏,箭已经用尽了,而路也到了尽头,前面是万丈深渊,一步踏出,便是个神仙,也只有粉身碎骨的命。
周风停住了,而身后的追兵也停住,人群自动分成了两行,中间一人纵马而出,脖子上戴着十二根头盖骨串成的挂饰,叮叮当当的走在前面,正是柔然王。
“不愧是镇北大将军,耍的一手金蝉脱壳的好手段,一边糊弄着皇帝诈死,一边带兵偷袭我粮草大营,虽然我每日都恨不得生吃了你的血肉,但到了今日,我不得不说,论打仗,你是百年一遇的将领,我佩服。”
柔然王一手放在胸前,朝他拜了个礼。
“只可惜,这般的好英雄却陷入愚忠,只知道一味辅佐你们那个整个寻仙问道的皇帝,守了多少年的边关,到头来却换的一壶毒酒,你们大端朝有个词叫良禽择木而栖。我很喜欢”
“若你愿意下马受降,我非但饶你不死,拜你为将,在大端朝有的待遇,我柔然必定只会更加丰厚,金银财宝,拜相封侯,自然是不在话下。”
周风勒住了马缰,深陷的两腮显得冷峻,眉目间凹陷的更加厉害,显得一双眼睛尤为深邃,轮廓鲜明的如同雕刻,这样一幅面孔,想来年轻时候鲜衣怒马,不知道赚了多少人家姑娘的手帕。只是如今十几年风霜苦雪,少年一转眼,成了个北边关的定海神针,似乎早忘了,他也是个活生生的人。
“愚忠”
周风一笑,作为天子的从小伴读,舔着脸自居大哥,他确实是愚忠,弟弟不成器,他打不得骂不得,只好为他收拾了这个烂摊子,他活一日,便护着他一日,便是把命舍了也无妨,这便是他的愚忠。
可他领着十万大军,走入皑皑的雪山,踏着战士们的尸骨,浴血冲杀,刚别了故土的孩子转身被裹在马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