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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望过去,只来得及捕捉到他消失在书房的颀长身影。
书房的门被关上,想起他来的时候手里提着公文包,应该是公司里的事情还没处理完吧,要在家里加班。
时离舔了舔唇瓣,把便利袋打开,掀开盒盖,发现里面是一些比较清淡易于消化的食物,特别适合晚上当夜宵。
在香味的诱惑下,时离大快朵颐的吃了个干净。
她吃饭向来快,因为在工厂打工的时候,经常为了多做几件食品,而争分夺秒的吃东西,就养成了十分钟吃完饭的习惯。
她打着饱嗝,接了杯温开水,靠在柔软的沙发上,消化着食物。
偶尔拿眼角偷偷瞥一眼书房的门,尔后又匆匆移开,落向墙壁上的电子表。
快到九点了。
他人进书房已经过了半个小时了。
手碰到了杯沿,时离稍作犹豫,从消毒柜里拿出玻璃杯,接上温水,上了二楼。
敲响了书房的门。
夜爵帮助她良多,现在她又借宿在他这儿,吃他的用他的。
时离觉得自己无以回报,只能变身为保姆,伺候一下爵少的衣食起居,算作报答。
过了会儿,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才听见咔擦一声,朱红木门被打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我的一篇完结文:求收藏,谢谢小天使们眷顾。
《尸王他有病,想死病》简介:林巧巧本以为自己会死,却没想到时来运转,竟被神秘人救下,成功穿越到异世,只要完成任务,就可以平安归来。
这等划算的买卖,林巧巧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只是望着妖怪肆意、僵尸横走的世界,她顿时傻了眼。
为了自家性命,她赶紧找靠山,抱大腿,冷不丁就找到了面冷心软的尸王。
“王上,您缺不缺腿部挂件啊?”
阮灵玉微微皱眉,望着大腿上黏糊糊的女人,袖袍一甩,冷声拒绝:“不缺!”
“哎,你别走啊你,那你缺不缺老婆?缺不缺丫鬟?缺不缺洗头小妹啊?”
☆、第40章 惊喜
时离推门进去,只看见他慢悠悠的向椅子走过去,宽大的木桌上放着一个薄薄的笔记本电脑。
安静的书房里,又想起噼里啪啦的键盘声。
他模样专注而认真,鼻梁上架着一副细边框眼镜,令整张冷厉的面孔多了几分儒雅的柔和。
时离忙收起视线,把水杯放到他手边:“你吃饭了吗?”
刚才她光顾着自己填饱肚子了,待吃完,才想起来问他吃没吃。
夜爵一怔,随后竟说吃过了。
时离咬着唇瓣,一看他这样就没吃。想起她刚才风卷残云的把饭盒一勺而空,她就感到内疚。
“要不……我帮你下碗鸡蛋面条?”一些家常便饭,时离手到擒来。
“不用了。”夜爵直接拒绝。
冰箱里连面条都没有,方圆几里又没有超市,他不想她大半夜的瞎折腾。
时离“哦”了声,目光无意间落在他握笔的左手上。
他边盯着电脑,边在白纸上写写画画,想起他以前的梦想……
时离正回忆,浑身猛然一僵。
直到现在她才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夜爵无时无刻不在用自己的左手,刚才拿手机包括现在握笔,他都是用左手。
但在时离的印象中,夜爵并不是左撇子。
想起五年前的那场绑架案,时离感觉有一种冰冷的酸涩从头凉到脚,她低呼一声,小手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右手。
桌案前的人影动作一顿,抬起眼皮,对上了时离红红的眼圈。
她一点点的把他蜷起的手掌分开,直到那横亘掌心的疤痕露出来,白色的,和他皮肉的颜色不一样,显得很突兀。手指摸上去,会有一种凹凸不平的感觉。
可见当时的刀伤有多么深。
指腹一点点的摩挲着那道疤痕,时离眼睛酸胀的难受,她抽泣出声,眼泪滚滚落下来,她喃喃的问着:“为什么?”
当年为什么要救我?让我被那个绑匪杀死不好吗?说不定时姝就不用死了。
泪水滴落在掌心里,在灯光下,晶莹似珍珠,宽大的右手掌一晃,那“珍珠”就碎了。
他垂着眼皮,向来漆黑无底的双眸有暗流涌动,仿似下一刻就有晶莹的东西倾泻出来,但也不过一瞬,又什么都不见了。
就像黑暗中突然闪现的流星,在坠落苍穹的那一刻,也不过是一瞬的明亮。
时离抬起泪眼滂沱的脸,呆呆的望着他无风无波的眼眸,再一次哑声的问:“为什么要救我?”同时,五指紧紧扣住了他冰凉的手指,紧紧的缠住,似乎想把那道疤痕过度到自己身上。
因为夜爵太优秀了,如此优秀闪亮的人,手掌里怎么可以有这么丑陋的疤痕?
怎么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