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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照顾不了我的孩子!
公公婆婆无法理解我的话,老公也不给我好脸色,于是我的坚持变成了孤军奋战,我找不到任何可以支持我的同盟。
大家都把我当成了一个怪女人。
好吧,我有病,我离你们远一点还不行吗?
所以,我离婚了,离开了那个家,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
我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
我想我可能有双重人格,既害怕孤独,也享受孤独。有时候觉得我是自己,有时候觉得我是别人。我的孤独是别人的,别人的孤独才是我的。
我做过一个假设,如果当初我们俩个走到一起,我的人生会不会不同?
答案是:不一定。
江山易改,秉性难移。我的秉性里有一种特别执拗的东西,不撞南墙不回头。所以我常常犯错,有时候是小错,有时候是大错。
我犯过一次大错,这次错误让我失去了此生最爱我的人。
两年前杀死潘依依的凶手,是我。
你一定很吃惊吧?听我慢慢跟你讲。由于从小缺乏母爱,我养成了娇惯任性的毛病。爸爸不怎么关心我的精神世界,只担心我身上的钱不够花。高中毕业后,我开始在社会上瞎混。无论我干什么,爸爸都会支持,他自己住的地方很破烂,却给我买了一套好房子,虽然我不知道他哪儿来那么多钱,但他确实是个好父亲。
不过,这个好父亲却给我招来了一个坏男人。二十岁以前,我交往过很多异性,形形色色,各种不靠谱。我的心被一次次撞击,直至化为齑粉。于是我变得愤世嫉俗,变得不可理喻。
这一切,爸爸都看在眼里。对于我选择什么样的男友,他几乎从不过问,认为只要我开心就好。但在二十岁那年,他插手我的感情生活了。
“他叫张良,我朋友的儿子。”爸爸带我来到一家咖啡厅,指着一位西装革履的眼镜男说,“这孩子是我看着长起来的,人品不错,性格也好,而且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目前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
“这和我有一毛钱关系吗?”我满不在乎地说。
“这叫什么话?!”爸爸生气了,问,“我是你爹不?”
“当然啦。”
“那就听我的,好好跟小张处一处。”
“处一处就处一处,谁怕谁啊。”
就这样,我认识了张良。接触以后,我发现了他身上的诸多优点,于是我爱上了他。
我们一起生活了四年。我一直以为我们会结婚的,会生生世世在一起的。但是,他和别的女人好上了,把我抛弃了。
很奇怪,我并不怪他,我只恨那个不要脸的狐狸精,是她抢走了我的男人。
她叫潘依依,是个相貌平平却万分精明的女人。
为了俘获张良的心,她使出百般花样,无所不用其极。为了对付我,她做了一件特别下三滥的事——偷拍了我和张良的□□过程!她拿这个把柄威胁我,让我放弃我的男人。
我实在忍无可忍,愤恨地捅死了她。
杀人的时候血脉喷张、不管不顾,以后的日子却是患得患失、无比煎熬。
潘依依的尸体不仅埋在了竹林里,还埋在了我的心口里。我常常做恶梦,梦里都是她报复我的画面。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我的性格彻底转变了。
我变得沉默寡言,变得神经兮兮,变得根本不是以前的自己了。为了排遣寂寞,那段时间,我天天泡在网络里,不是打游戏,就是聊QQ。
我注册了十几个QQ号码,变换着身份和从未谋面的人聊得不亦乐乎。谎言带给了我一种不可抑制的快感,角色扮演让我体验到了游戏人间的乐趣。
不过在爸爸面前,我似乎没有秘密可言。
他好像洞穿了我的内心,他无所不知。他没有问我为什么总是闭门不出,他只是把我搂进怀里,亲吻一下我的额头说:“孩子,不要怕,一切都会过去的,时间会证明爸爸对你的爱……”
潘依依死后,本市又连续发生了三起命案,犯罪手法如出一辙,于是警方认定凶手为同一人。然后在余哥的精彩推理下,凶手认罪伏法,还引出了一段梁门旧事。
那天,我是在场的,面对貌似皆大欢喜的场面,我难过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没人知道我的心在流血,有一把无形的尖刀在插在了我的心窝上。
我突然觉得世界变得陌生,我越是靠近它,越感到迷茫。
那位老者为了掩盖女儿的罪行,连犯三案,主动让自己对准了警察的枪口。
余哥,你大概已经猜到了吧,那个爱我如生命的人就是我的老爹马文骏,而我是你永远的鱼妹妹——娇娇。
再见,福尔摩斯!
☆、大反转 2
潘依依字斟句酌地写到这儿,把信纸对折了两下,然后装入信封。
她咬着笔头,思虑良久,终于下定决心,在收信人一栏写上:神通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