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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李承鄞好。
赵锦瑟虽然不惦记李承鄞,但她清楚那是天命的帝、蛰伏的狼,不太喜欢赵家哥哥的说辞。
赵家哥哥在朝堂上精明,在自家妹妹面前莫名蠢萌,像头哈士奇。
赵锦瑟再度一个巴掌呼开赵家哥哥,有气无力道:“哥,你就没有公务吗?”
“有啊。”赵家哥哥傻兮兮的点头,眼睛依旧贼亮。
赵锦瑟直想一脚踹开他,但爱是凹着大家闺秀的矜持,“含笑”有利地道:“那你还是去忙公务吧,别为了瑟瑟耽搁了正事。”
这矫揉造作的语气,将她自己给雷得不轻,如果她的会员们能听到,大概会含笑九泉,赵家哥哥却很满意,“那妹妹你好好休息。”
赵家哥哥一走,赵锦瑟从床底下拉扯两块长筒状的铁石,当哑铃练起来。之后又是卷腹,又是高抬腿,还有左右横跳练习反应速度……
她要尽快将赵瑟瑟这千金之躯打造成金刚之躯。
既然要改变剧情,然后回到现代,那么她就不惮去冒险,毕竟比起这个注定是死局的古代,她还是更向往她自由而拥有无限生机的现代。
为了不早结局之前就挂掉,她自然不能柔弱不能自理。
两周后,赵锦瑟跟贴身侍女要了一匹马。
贴身侍女疑惑不已:“小姐你要马做什么?”心说你根本不会骑马。
赵锦瑟一挑眉,好不嘚瑟,“你只管听我的。”
古代人赵瑟瑟不会骑马,现代人赵锦瑟却会。
赵锦瑟是户外运动爱好者,骑射都会,还兼会攀岩、绳降、潜水、冲浪、滑翔、皮划艇、翼装飞行……
短短一生是跨过山河大海也见识过人山人海,号称没有她不会的极限运动。
贴身侍婢从自家马厩里拉来了一匹雪白的马,因为不太明白小姐的意图,就找了看起来最好看最威风凛凛的一匹。
却不想赵锦瑟一身白银剑袖子武服,利落地踩着马鞍翻身上马,睥睨下方道:“给本小姐开门!”
贴身婢女以为自家小姐疯了,连忙按住赵锦瑟拉着缰绳的手,疯狂摇头,眸中含泪,“小姐,你这是做什么?!”
这婢女是聪明的,想到以赵瑟瑟对李承鄞的痴情,很可能会出发去找他——千里寻夫啊,戏本里都这么写的。
“我就出去溜达溜达。”赵锦瑟解释道。
婢女却不信,还是摇头。
这自古只有男儿上街骑马的,哪儿有女孩家骑马上街的,还是个官家闺秀。闺秀就应该坐在马车上,垂着车帘,待车帘子被风吹,方令世人有一窥芳容之机。
“我没那么傻,中原距离西洲千里迢迢,我不识路,又是个二门不迈、肩不能挑的千金小姐,怎么会蠢到一人独自西行?”
赵锦瑟所的在理,她本来就擅长谈判,不然她的私教单子哪儿那么多?
婢女被说服了,松了手,还开了小门,犹自担忧道:“小姐你打小身子骨弱,不碰骑射,顶多只会划船,你这万一摔下来……”
婢女的话还没说完,只听赵锦瑟“驾!”地喊了一声,接着眼前便是一道白影光一样掠过,伴随着马蹄哒哒。
婢女愣在那里,接着赶紧跑出去,慌张不已地唤道:“小姐!!”
“这一定不是真的……我在做梦……”婢女望着远方,喃喃自语。
白马之上白衣人,具缩小成了一抹白,逐渐隐没在巷子尽处人烟之中,宛若幻梦。
作者有话要说:
赵瑟瑟会不会起码我不晓得,总之不可能精通。
第6章 古代版贝爷
赵锦瑟独自出京,留了封家书,只说自己心性不定,欲在成家之前游历一遍,相当于文言文版的“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赵家家主震怒,“荒唐!”
派人暗中调查,问到守城的士兵,士兵说:“有见到过。”
“什么时候出的城门?”
“正午的时候出的城。”
赵家哥哥怒了,揪着守城兵的领子,咆哮问:“你知道他是赵家大小姐吗?!”
“晓得晓得。”守城兵被吓坏了。
京城戒备森严,进出城门是要示明身份的,赵锦瑟没有什么假身份,只能如实相告。
“那你还敢放人?!”愤怒的赵家哥哥眼睛更加锐亮了,如果视线能伤人,那么眼前的士兵只怕已经满脸血窟窿。
守城兵快哭了,低垂着头,哆哆嗦嗦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