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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除非……她认识了什么人。
许母眼里闪烁着骄傲的光茫:“我芝芝就是争气,她先前跟我说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说大话哄我开心呢,后来又提了几次,我才渐渐信了。”
“芝芝平时省吃俭用的,眼看着就要熬出头了,怎么,怎么就遇上了这样的事……”许母拍着大腿,抹了把眼泪。
宋锋安慰了几句,许望芝的父母得了消息就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许母情绪激动,再没找到害了爱女的凶手前,她是怎么也不愿离开警局的,他只好招呼着警察在警局附近给二老定个招待所,至少先安顿下来,否则案子没破,二老的身体就该先垮了。
宋锋把二老送到警局门口,保证的话说了一箩筐,等他转身回警局时,季铮正坐在椅子上,他微微躬着身,方便更贴近正在给他手上的伤口上药的女孩儿,时不时凑在她耳边说些什么,女孩子抬头气呼呼地看他一眼,把他的脑袋推过去一点,然而没过几秒,这不要脸的就继续锲而不舍地贴了过去。
宋锋走进了才听见他们的对话——
“你疼不疼呀?”
“嘶,好疼啊。”
“那我轻一点好不好,你忍一下,我很快就擦完了。”
宋锋面无表情地捂着腮帮子,觉得自己有点犯牙疼。
季老狗你这厮还能不能要点脸了,还疼,你疼个鬼啊,就破了点皮的事,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以歌要是不给你上药,你过会儿没准自个都能好了!
……他从没像现在这一刻那么想念过家里温柔的老婆和爱撒娇的胖娃娃。
“好了。”池以歌将棉签丢进垃圾桶,把药水盖子拧好放进盒子里,“我在你办公室前前后后找了一遍,都没找到你说的放药品的盒子,还是问其他警察要的。”
季铮面不改色心不跳:“哦,那可能是我记错了。”
宋锋:“……”醒醒,你办公室从来就不存在医药箱这种东西好嘛!
“我拿东西过来的时候,有听见警察在讨论许望芝的案子,在犯罪现场,并没有找到许望芝被挖走的眼睛。”池以歌眸光沉沉,将唇抿成一条直线,“我不明白为什么,人都已经死了,他还要带走她的眼睛。”
“可能他把那个当成了这次作案的战利品,所以要带回去放在家里日日欣赏,方便回味。”季铮挑了挑眉头,“没准是因为他不喜欢她看他的眼神,顺手一挖也未可知。”
池以歌失笑,她推了他一把:“哪有这么‘顺手’的。”
季铮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在心里补上了另一种可能性。
又或许,在那个凶手的心中,只有那双眼睛,才是许望芝身上唯一有价值的部分。
如果真是五年前那个人的话,对于这样一个连环杀手来说,他的杀人动机、行凶的模式和被杀害的对象是不会轻易发成变化的,他心里一定有一个特定的目的。那么,他的目的会是什么呢。
“以歌,你觉得如果一个女人,购买一条远超过她目前经济水平的裙子,并在独居在家的夜里穿上它,会是为了什么?”
池以歌不假思索地道:“当然是为了穿给自己很喜欢,或者是很重要的人看了。”
“你也说是一条对于她而言价格昂贵的裙子了,这样的裙子,一般的女生是不会白白穿她一回的吧,更何况是一个人在家的夜里,我是觉得,既然是很珍贵的衣服,那也要穿给珍贵的人看,才比较有意义。”
“再者说,如果不是要见人,都已经到家了,在穿着上当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根本就没有必要再小心翼翼换上昂贵的裙子啊。”
她掰着手指道:“要见人的话,无论是家人还是朋友,都不会让女生这么注重穿着打扮,最可能的还是见喜欢的人吧,准确来说,是认识不久的喜欢的人,所以才想处处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
季铮赞许地看着她,唇角是柔和的笑意:“你说的很有道理。”
他悠悠道:“怪不得你念书的时候,每次单独跟我出来,都打扮得特别好看。”
“季铮!”池以歌闹了个大脸红,她磕磕巴巴地道:“谁跟你说这个了,你不要想太多!”
“好。”要是季铮背后长了尾巴,现在这会儿铁定摇得正欢,他从容地答应:“我不多想。”
他斜了宋锋一眼:“你怎么还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