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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说不出话来。
事实上,钱给出去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肉疼不已,但给出去的东西泼出去的水,任她脸皮再厚,也万万没有再要回来的道理。不想对方善解人意如斯!竟然给她送回来了。
她踌躇一下,勉强顶住诱惑,摆手道:“不……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来的道理……”
话语未竟,从旁边横空伸出一只手掌,纤长如玉的指尖轻巧地拈起几块碎银,拢在手里,留下一块不算大的银块,淡声道:“其余的我们拿走,剩下的留着吧。”
那婆婆与汉子对视一眼,面露犹豫之色,捧着碎银的手收也不是递也不是。叶映却长舒了一口气,把那只苍老的手掌往两人怀里一推,丢下一句“水很好喝,祝婆婆生意兴隆万事如意!”便拉着明遥一溜烟跑了,任凭他们在后面如何唤都不回头。
待跑远了,叶映朝后望了两眼,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两个手无寸铁的渔民惊得满场乱窜的一天,一时颇觉好笑,回味了一会儿自己的窘态,还是没忍住笑出声来。
明遥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笑,浅淡色的眉眼在日光下浸润着水润的光,神情无匹专注,好似在看着世上最珍贵的东西。
叶映胸腔内的笑意忽的沉淀下来,缓缓地,缓缓地,灌进四肢百骸里,藏进每一个骨缝间,不再张扬炽热,却好像能从骨子里开出欢欣喜乐的花儿。她微微抿唇,笑容柔和。
叶映有时候会想,自己这辈子,到底算成功还是算失败。
年少的时候遭逢大变,她拼了命地想护住自己在意的人,可天神似乎跟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握在手里的沙子,越紧流走得越快。她的亲人们亦是如此。
后半生无欲无求,浑噩度日,却偏偏如拔节的竹子般,越来越强,强到六界中无人能出其左右,名声响彻整片大陆,虽然不是什么好名声,但却意外地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当初少年时想功成名就的宏伟愿望。
她活得随意,死得也简朴,都不用弄什么轰轰烈烈的围攻大阵,一剑就咔嚓了,死的时候一点不忿不甘都没有,唯一生出的一点怨恨,是因为那把剑的主人。大概也就是这么一点点怨恨,凝住了她一丝神魂不散,被明遥扣了下来,为她日后的作妖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么说来,她的一生也算是极其波澜起伏起起落落跌宕不平了。换个人这样子,估计早就看破红尘皈依我佛了。
而她至今还没出家,除了佛门清律不吃肉不喝酒让她接受无能之外,最大的原因,应该就是眼前这个人。
她的红尘,没断,也断不了。
世人孜孜以求者,谓名利,谓钱财,谓荣誉,谓人心贪婪,其中一味,最是贪得无厌,此味,谓之情爱。
若被人爱着,则有劈山填海行任何事的勇气;若爱着别人,则不惧生,不畏死,生而圆满,死得其所。凡人能得其两者不过十之一二,情投意合更是百里挑一,却总会在初始时生出幻想,故所谓贪得无厌。
叶映何其有幸,赶上了这百里挑一的概率,她爱的人爱着她,她亦爱着爱她的人。
所以,她应该算成功的吧?
明遥见叶映只盯着他,也不说话,唇角还勾着似笑非笑的弧度,跟平日里琢磨些幺蛾子事儿的神情一模一样。当下心中警铃大作,刚要开口将她的一切单独行动扼杀在摇篮里,却见她不知想到什么,冲他眉眼弯弯地笑了一下——不是平时邪气的、洒脱的、爽朗的各种各样的笑,那是一种柔和到了极致的模样,嘴唇浅浅地抿着,眼睛浅浅地弯着,柔软得就像冬日里破开迷雾的一抹暖阳,并不如何炽烈,却轰一下把明遥从头到尾烧热透了。
在他贫瘠的恋爱理论中,这应该是对心上人才有的笑容。
明遥直愣愣地站着,脸上还是面无表情的模样,可若是细心一些,定然能瞧见两侧掩在头发里的耳尖,红得几乎能滴血。
奈何叶映刚刚给自己喂了一波心灵鸡汤,此刻正是斗志昂扬的时候,浑然没在意明遥的脑补和异样,只拉起他的手道:“走!我带你去见见我师傅师姐!”
明遥乖乖的,像个小媳妇一样被她牵着走。
前蓬莱岛主的墓葬在后山,跟一众蓬莱弟子挨在一起,远远望去,墓碑挨着墓碑,就像亲密依偎的一大家人。
前蓬莱岛主死的时候,蓬莱还未完全没落,所以他的墓修得最齐整。后来几位师兄姐的死得意外,加上当时仙门大肆追杀,叶映带着十三四处逃亡,压根没来得及管。所幸那些前来围剿的仙门中人还不是真的毫无人性,挖了个坑将他们好好地埋了。云渊台之变后,叶映逃往封魔疆的途中偷偷过来看了看,嫌他们葬得太潦草,便徒手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