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车厢里的人们面面相觑,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一幕,他们也开始自己在车厢里寻找起来。
这个人去哪里了?他们也没有发现,解雨臣以一种无法理解的方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解雨臣自己出马,这么突兀地出现在车厢里,只身一人来做这些事情。所有的一切,都是有理由的。因为要完成这在车厢之中消失的伎俩,只有解雨臣一个人做得到。
他故意没有逃走,故意在火车上和这些人开始正面冲突,故意让自己陷入前后夹击的困境,就是为了这三秒的黑暗。
挑衅,不知道是否能激怒对方,但是至少这种意味已经传达出去了。
三天后。
解雨臣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车厢在晃动,这是一辆运煤的车,煤堆堆在边上,他睡在两堆煤渣之间的车厢底部,浑身是污煤的颜色。好在有先见之明,穿了皮衣,比较好打理。
车厢的晃动正在缓缓减弱,应该是进站了。
到哪里了呢?他选择的火车有十六班,目的地全部都不一样,停靠站加上换乘的可能,加起来一共有四千多个,如果他多次换乘,几乎全国的火车站他都有可能出现。
对方可以知道他离开那条铁轨的唯一方式就是上了另外一辆火车,那条铁轨附近的乡村在24个小时内会越来越危险,进入有人的地方也容易留下蛛丝马迹。
对方一定会预判换乘的,这是基本的思路,但是他没有换乘。他相信自己即使被发现也有办法逃脱。
火车停了下来,他拉开车厢的门,一股冷冽的空气涌了进来,很冷。他裹紧皮衣,跳下火车,看到了两边的针叶林,心说都已经到东北一带了吗?
四顾无人,这是一个小货运站,有人在前面卸煤。他从月台一路出去,吐着白气来到站台的小卖部,买了一包烟。坐着三轮车去了镇上,找了一个手机经销点,买了部手机。
在买羽绒服的同时,他设定了一个定时发送短信的app,把手机放到了厕所的气窗上。
回到车站,他买了一张火车票,又开始了另一段旅程。
七个小时之后,发送定时短信的app启动,一条短信自动发出。
第52章 闪回(2)
北京的霍秀秀已经在凳子上坐了两天一夜,她一动不动,看不出任何情绪。
巨大的四合院,冷冷清清,外带着外面喧嚣的北京城,喧嚣之中也透着寒意,透着血的味道。所有的脉动似乎都接着地气汇聚到了这个院子里、这个房间内、这个女人面前的那部手机上。
当年她走进这个院子的时候,解雨臣正在踢毽子,新买的四合院,还没有整修完毕。之前总听奶奶说,这个哥哥不容易,很不容易。这个哥哥在阳光下踢着毽子,长头发比自己的还飘逸,看上去很开心、很专注。是如何的不容易法呢?
那个小小的哥哥,当时面对的不容易,是这个院子?还是外面的北京城?还是北京城外的整个大地?
霍秀秀在长大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地理解,一点一点地看到,然而,直到三天前的那一刻,她才真正理解,这个哥哥的不容易在哪里。
那条短信在天空中反射、传播,在中国所有城市的某个人手机上炸响之后,她所处的这个四合院,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怪物。这个怪物不停地延伸,吞噬着周围的一切,最后笼罩了整个大地。
在这个怪物面前的,就只有她自己了。
原来你之前面对的,是这样一个东西。霍秀秀的手在发抖,她能真正感觉到,解雨臣单薄的身体,在这个院子里,和永远离开之后,这个世界分量的差别。
这么多年了,他一个人,背靠着时刻会吞噬掉他们的庞然大物,谈笑风生地在这里喝茶、插花、练戏、画画。她可以搂着他的胳膊,做各种任性的事情,那么多年。
“谢谢。”秀秀之前哭的时候,说了好久好久,不知道是因为心疼,还是因为恐惧。
桌子上的手机闪了一下,一条短信发了过来,秀秀没有看那部手机,她心里松了口气,同时也紧张了起来。
她站起来,走了出去,院子里的花坛上蹲着一个胖子,一个穿着蓝色藏袍的人,看到她走出来,站了起来。
“就只有我们几个了?”秀秀苦涩地笑笑。
胖子掂量了一下背包:“怎么,看不起胖爷我?”秀秀看了看蓝袍人,那人行了一个藏族礼。yuyu
“走吧。”秀秀推开了四合院的门,门外熙熙攘攘,站着各色人等,就像当年吴邪见识到的长沙。
看到秀秀出来,那些人都停止了闲聊,看着他们。秀秀往前走了几步,这些人把秀秀要离开的道路挡住了。在人群中,有一个人说道:“这个女的是我的妹妹,不要伤她,其他人可以随便处置。”
胖子甩下背包,从里面扯出两大管雷管,像鞭炮一样往自己身上一披,“啪”地点上一支烟。“不好意思,狗血桥段,我港台片看多了,所以小朋友不应该多看港台片。”
“不用怕,他不敢引爆的。”人群里的人说。
没有一个人有动作,人群里的人又喊了一声,就有人回喊道:“这个人是王胖子,王胖子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过誉过誉。”胖子乐呵道,“来来来,你这么说了,我都不好意思不丢了。给你个面子。”说着点上一根雷管就往人群里一扔。
所有人立即扑倒,雷管爆炸,扑倒了一片。
人爬起来,就看到烟雾中胖子和蓝袍人挡在了秀秀面前,身上已经全是炸伤,但是他们在爆炸的时候硬是没有做任何的躲避动作,就像墙一样挡在秀秀面前。
“真他妈给力,装酷装傻了。”胖子吐出一口血,似乎有点恶心,对蓝袍人说道,“经验不足,不好意思。”
蓝袍人比胖子好些,抹掉脸上的血,说了一句藏文。显然不是什么好话,四周的人开始站起来,胖子再次点起一根雷管,抛了过去,这一次他抛得远了一些。
够了,爆炸过后,再次站起来的人,开始四散而逃。
三个人没有任何动作,胖子和秀秀只是在人群中盯着那些四散而逃的人的手。
“那儿呢!”胖子眼尖,立即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动作比其他人都稳,虽然也似乎在跑,但是节奏和其他人完全不同。
瞬间蓝袍人就如离弦之箭一样朝那个年轻人冲了过去,一把藏刀从袖子里飞了出来。
年轻人猝不及防,但是反应极其快,藏刀压过来的瞬间,横飞了出去,单手撑地翻了起来,但是蓝袍人的速度比他还快,年轻人刚站稳,蓝袍藏人已经到了他的身后,闪电一样的藏刀砸在他的后脑。
年轻人闷哼一声,竟然没有任何事情,而是反头后甩,用后脑去撞蓝袍藏人的头。
蓝袍人大喝一声,额头迎上,“啪”一声巨响,胖子从来没有听过两个人撞头可以撞得那么响,普通人的脑浆都得从鼻孔里撞出来。
两个人都弹开,蓝袍人退后了两步站住,年轻人直接摔倒在地。
蓝袍人走过去,看了看他奇长的手指,反手一刀,毫不犹豫地把两根手指切了下来,然后抖干净,放进自己腰间的皮囊里。
胖子过去,也有点不忍看,但是蓝袍人动作太快,他也阻止不了,蹲下来,看了看这个昏迷的年轻人,对蓝袍人竖了竖大拇指。
真是一物降一物。
这个汉子是世界上唯一可以和小哥打成平手的人,也是吴邪的整个局里,最强力的发力点。
就好像牧羊人开始被羊猎杀一样,就算是再小的方面,也足够让牧羊人疑惑的了。
当然这不是最终目的,胖子扛起那个年轻人,三个人匆匆隐入夜色之中。
围在这个四合院外的所有人的目的,是解家的那个印章,有了这个唯一的印章,就可以从世界各地的银行中,提出解家储备的古董。
解雨臣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翡翠的理念很像,现金是不重要的,在古玩拍卖日益火爆的今天,控制源头的数量和控制拍卖行,囤积精品才是经营的核心。
和那些土包子不一样,解雨臣是藏宝于民这个概念的开创者,他把这些国宝散布于民间。北京第一个藏宝俱乐部使用基金形式管理,也是解雨臣创立的。
当年的一个小孩子,能够撬动巨大的商业帝国,控制这些穷凶极恶的人,是因为他用信仰几乎垄断了所有的巨型交易。
霍秀秀明白这一套理论,这个特制的印章,和那些银行的数据库体系对应,无法复制,全世界只有这一个。现在就挂在霍秀秀的脖子上。
在他们走向胖子的polo的路上,霍秀秀把这个印章扯了下来,丢进了路边的下水道。
随着水流的冲刷,印章被灌入下水道的深处,三个月后,印章冲入大海。估值天文数字的财富会变成死账,永远封死在银行里。
但是所有人都不知道,他们仍将把这三个人当成握有这些财富的钥匙。
不久之前,解雨臣坐在她面前,和她说道:“要把水搅浑,需要把最大的价值,交给一个绝对的弱者,然后再把她丢进豺狼虎豹的丛林里。那个时候,你必然会看到所有人的真面目。”
当年如来佛祖就是这么教导唐僧的,当然,齐天大圣总是要有的。
胖子发动了车子,polo车内空间太小了,几个人挤得很局促:“知道我们要绑票,不能开辆宽敞点的车来吗?”
“胖爷我最近经济不景气。”胖子说道,发动了汽车,有点生疏地踩了油门,“只剩2分了,帮我看着点红灯。”
第一个来投靠的是猪八戒。霍秀秀叹了口气。
小车开出胡同,上了大街,直奔顺义而去。刚开到第一个岔道口,一辆公共汽车呼啸而来,胖子狂打方向盘,擦着边把公共汽车让了过去,然后猛踩油门,小polo瞬间加速,再连闯三个红灯,在闪光灯的欢送下开始在逆向车道狂奔。
霍秀秀被甩来甩去,撞了三次头,大叫:“你干什么”,胖子道:“这一招他们用过,老子早有防备。这车的发动机改装过。”
从逆向车道找了一个口子又转回到正向车道,后面已经有车追了上来。
“北京拍不了飞车戏。”胖子朝窗口大骂,前面是红灯,他猛踩刹车,追的车直接冲了上来,停到了他车的边上,胖子拿起一根雷管,点上就丢进对方车窗里。
瞬间,车的四扇门打开,车里的人全跑了出来。
胖子油门一踩,挤压前面两辆车,就冲了红灯而去。霍秀秀大叫:“你会伤到其他人的。”
“放心,就之前丢的两个是真的,剩下的全是假的了,我哪儿去搞那么多雷管,这儿是北京城。”胖子急转,在北京一个红灯的差距可能就是看得见和看不见的差别了。polo直上了机场高速,飙过三环由四环又直上京承。由后沙峪下到火沙路之后,他们开进了一条小路,来到了一处别墅区,在一幢别墅之前停了下来。
把那个年轻人扛下车,胖子踹门进别墅,秀秀就问:“这是你家?”
“我哥们儿家。”
“你就是这么对待你哥们儿家门的?”
“他们去旅游了。没事,这家伙有钱。”胖子踹开客厅的门,把年轻人甩在一张椅子上,转身打开茶几上的酒,自己灌了两口,喷到那年轻人脸上。
“别装了,这是伏特加。”胖子点上烟,把剩下的酒在茶几上画了一条线,火柴一点,烧了起来,“不睁眼我就点你身上了,我做得出来。”
年轻人睁开了眼睛,胖子问道:“名字叫什么?”
“陈亥声。”年轻人冷冷道。
“我的意思是族名。”胖子道。
年轻人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汪灿。”北京口音,听着挺轻松的。
胖子点头:“按照族规,你什么都不能说,也不会有人来救你。如果有可能,他们希望你最快死掉,对不对?”
年轻人笑了笑,似乎不以为意。
“但是族规里还有一条规矩,就是遇到某种人,你必须无条件服从,对不对?”胖子说道。
年轻人的笑容凝固了,说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胖子退下,蓝袍人走到年轻人面前,脱掉了裹在手上的绷带。他的手背上,文着一只凤凰,尾翼上扬,一直文入了藏人的袖子。
胖子在身后道:“我们需要你去做件事情,你必须照办,否则你知道后果。”
别墅的地下室里,藏族男人洗完澡,胖子从游泳池上来,和他一起在更衣室刮胡子。
藏族男人刮完胡子,用一种特制的紫色膏药,揉着自己手上文身四周的皮肤。能看到他手上文身的皮肤,和他自己的皮肤,是截然不同的颜色,一圈伤疤在文身的四周,显然这个藏族男人想把伤疤消磨掉。
胖子说了几句蹩脚的藏族话,藏族男人用口音有些怪的汉语说道:“勉强不用讲,讲也听不懂。”
胖子自嘲地笑笑:“怎么能长得那么好,虽然不是你的皮。”
“祖先的智慧。”藏族男人道,一边翻开他的口袋,把里面的两根手指拿出来,和自己的手指对比了一下,露出了失望的神情,开始在水中清洗手指,洗完之后,他拿出一只盒子,把两只手指放进去。可以看到里面已经像雪茄一样摆着十几根这样的指头,都已经缩水变干了。新放进去的两根,他撒上了点棕色的粉末,然后合上。
胖子看着也有点慌:“你只对长手指有兴趣,对粗手指没兴趣吧。”
藏族男子握住胖子的手看了看:“切了它,我的刀会哭泣。”
“想不到你的刀也有柔情的一面。”胖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