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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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凛仓皇间,只好用眼神向孟先生求援。

    孟先生大笑,说:“学生都是这个样子,一毕业,学问通通还回去。”他侧身挨着温凛,小声问,“温小姐毕业有五六年了吧?”

    温凛答四年。孟先生感叹道,那还很年轻啊。中年男人的手突然盖住温凛持杯的手,牢牢捏了个严实,意在言外地勉励:“这后头的路还长着。”接着仿佛劝诫似的,在她手背上拍了两拍。

    杨谦南面无表情,看着她手腕微微颤了一下,纤细葱白的手指像一只受惊的雏鸟,下意识地想拢起来,却只能僵挺在原处,陪孟先生虚与委蛇。他浅抿了一口酒,侧眸和旁边的人交谈,仿佛她只是一个最普通的,仗着年轻攀附权势、自以为能刮下一层油水的姑娘。

    那顿饭,温凛吃得味同嚼蜡。她甚至忘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孟先生问她几个问题,她都答得呆呆木木,后来就再也没有她可参与的话题。满室言笑晏晏,温凛坐在一个醒目的位置上,沉默得几乎尴尬。

    没一会儿,她借口上洗手间,出饭店抽了一根烟。

    她回去时,杨谦南正倚在过道里。今晚的客人仅有她们这一桌,一盏盏日式庭院灯照亮昏寂的走廊,在他脸上投下幽然光影。

    他淡声问,“什么时候回的国?”

    温凛说去年这时候。

    他点点头,神情不明。

    温凛笑笑,问:“你呢。怎么来上海了?”

    杨谦南模棱两可,只说办一点事。他视线朝着廊道尽头古寺禅房般的布置,不知想起了些什么,忽然道:“你和孟锦文很熟?”

    温凛摇摇头,心道怎么会呢。里头那些食客都在心里看她笑话呢,只有杨谦南,明明最该看她笑话的,可他的脸上没有鄙夷,没有怜悯,甚至没有温柔以外的神色。

    他只是摸了摸她的脸颊,仿若轻松地问她:“这两年,过得不开心?”

    她脸上的笑不知何时收敛得一干二净,一时不知该做什么表情,只能逼自己看地灯上画着的一种动物。

    是马吗?可是鬃毛茂密,腾然欲飞,像某种神话里的场面。

    刚刚喝的清酒后劲上来,让她的眼眶显得有些红:“杨谦南,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啊?”

    杨谦南环顾左右,答非所问:“雨下这么大,你待会儿怎么回去?”

    谁知温凛不依不饶,目光冷峻地逼视他:“杨谦南,我见这些人,做这些事,你是不是特别瞧不上我?”

    纵然是杨谦南,也被她的执拗给难住了。

    他收敛了浮浪神色,肃然看着她好半晌,舌尖无奈地抵了抵后槽牙,说:“我问你待会儿打算怎么办。”

    酒劲激得温凛心里头焦躁,语气不太好,脱口而出:“回家啊,还能怎样?”

    温凛才不管他这话背后有没有深意,一股脑倒出来:“你可能不记得了,但你以前跟我讲过,孟锦文从政以前是哪个大学国际政治系的博导,五年结一次婚,娶一个新的女学生。但那又怎样呢,我是想套近乎攀关系,又没想跟人家争奇斗艳。”

    也许是她口气太冲,和从前那副温顺样子大相径庭,杨谦南一时都不知该如何应答。

    他笑笑,说:“那不就得了?”

    可是攀关系和权色交易,界限在哪呢。

    就像当年她义无返顾追着他跑,一点虚荣都没有吗?

    界限在哪呢?

    温凛越醉越想不通,越醉越逼自己去想。

    她脑子越来越迷糊,下意识把头摇似拨浪鼓,说:“杨谦南你不要打马虎眼。你明明比我懂得多。”

    “多得多得多……”她已经在口齿不清地说绕口令了。

    这些话,她当年和他提分手前都没敢问他。借着时间,借着酒劲,借着重逢之初那点陌生的隔阂,竟然全都问出来了。

    她鼓足了那么大的勇气,却没想到杨谦南一脸好笑地问她:“我懂什么啊?”

    温凛面无表情地阖上眼,心想他真的很没劲。

    他们这些生在山顶的人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不说真话。

    连偶尔说一次都不行。

    杨谦南扒拉她眼睑,观察她瞳孔有没有涣散,一边道:“别说你陪孟锦文吃顿饭,你哪怕给他当二姨太呢,我犯得着管你么。”他顿了顿,声音忽然软下来,竟有种世事吊诡之下的深情,“当初不是你瞧不上我,走得挺利索么,温凛?”

    温凛脑子里一团乱。她想辩解,她根本不是在讲这些。她在和他谈……谈……谈什么呢。

    反正不是这些。

    她什么都听不清楚,只听到他喊她大名,蓦地抬起头,紧紧盯着他。

    那双眼睛里蕴着若有若无的液体,满布纵横的血丝,巩膜深处像被人用手扯断,撕裂出一大片浅红。

    第49章

    她什么都听不清楚, 只听到他喊她大名, 蓦地抬起头, 紧紧盯着他。

    那双眼睛里蕴着若有若无的液体,满布纵横的血丝,巩膜深处像被人用手扯断,撕裂出一大片浅红。

    过道里布着微型假山, 下首有一口装饰性的阔石方井,里头水流潺潺,照出温凛妆容精细的脸。那些昂贵的彩妆替她掩去了一切, 只留下一片雄辩的平静安然。

    但却遮不去这双狼狈的眼睛。

    人可以掩饰很多东西, 掩饰爱,掩饰恨。可是只有疲态, 是怎么都掩饰不了的。

    杨谦南是在这一刻才意识到,小东西今年也不再那么年轻。

    他等了很久,没有等到她再开口, 终究推开门, 先她一步进了包厢。

    温凛独自在外面站了好一会儿,收敛好神色, 才再度踏进去。

    里面正迸出一阵笑。

    饭桌上有个在日本留过学的姑娘,孟先生知道后便问她学什么。姑娘说学东亚文化, 孟先生便放下筷箸,击掌抚节,清唱了一段日本古歌谣。

    他的声线全然是老年人的锣嗓,唱日语时听起来像哑僧念经, 可还是收获满座吹捧,姑娘带头起劲给他鼓掌,说:“孟先生真是博古通今。”

    笙歌鼎沸间,温凛疲惫得几乎要撑住额头,才能强打精神。

    饭局散场的时候,周正清发消息来问她:“怎么样?”,温凛匆匆瞥了眼手机,不知道该怎么回他,索性放下手机,和身边人客套道别。

    孟先生自然是先行一步的那位。众人目送他在两个女服务生的簇拥下走出饭店,随即各自收拾各自的包,仿佛席上全是陌路人,再也无人搭话。

    蚀尽月光的夜,益丰外滩源的清水红砖墙映着倾盆大雨,朱光粼粼。这座商场前身是1911年的益丰大厦,温凛等在廊檐下,背后是欧式教堂般的展列橱窗,一盏孤灯仿佛照得穿百年烟雨。

    七年仿佛一个轮回,杨谦南的车又停到她跟前,静静候在廊柱下。

    司机早就换了一个,车也不是从前那辆。杨谦南坐在后座,降下一半车窗。他们今夜喝了同一种酒,微醺目光像滑落的雨幕,柔软却全无形状。

    他声线低冷:“上来。”

    温凛醉醺醺的,像个犯了错的学生,埋头听师长训诫,拉开了车门。

    据说人每七年都是一个新的人。

    温凛受异国与他乡改造,整整七年,生活习性早已面目全非,也是去年回到上海,才渐渐拾回来一些江南地带的习惯。譬如梅雨季,譬如湿冷砭骨的冬天,譬如随时随地说来就来、气势磅礴的雷雨天。

    人是这样容易被时间更改,连自小生长的地方都会感到陌生。然而听他的话,就像刻在她骨子里的一种本能。

    雨刮器频繁来回,勉力让他们把前路看得更清楚。

    可是大雨倾盆,谁的眼里不是一片淋漓水雾。

    瓢泼大雨掷下嘈杂雨声,城市的下水系统像一张防御网,和来势汹汹的雨势对抗。人躲在车里,仿佛旁观一场灾难。

    他们谁也没说去哪儿,司机默认往杨谦南下榻的酒店开。

    温凛刚一上车,就被杨谦南侧抱上腿。

    这姿势突如其来,暧昧无边。杨谦南半个身子隐没在阴影里,眼眸是深的,嘴唇也是深的——他的唇色偏紫,不是一般人的唇红齿白,第一眼会显得有些阴冷。可是他吻她的脖颈,一下又一下,却只有蜿蜒的炙浪。

    她今天身上这条裙子仿的是旧式旗袍,襟口系两粒盘扣,腿侧分两道暗许风月的开衩。杨谦南掀开她臀后堆叠的衬布伸进去,双手拢住那两瓣圆月,指间一枚戒指在她右臀上印下一道浅印,凉得叫人心慌。

    比起眼下这一遭,方才席上孟锦文碰她手背的揩油简直微不足道。

    温凛起了薄薄一层鸡皮疙瘩,生理性地哆嗦,可是没有躲。

    她搂住他的脖子,很低很低地问他:“你叫我什么?”

    酒店就在街对面,车轱辘滚了没几下就泊进了地下车库。司机下车向他辞别,杨谦南手就放在她裙底,神态自若地和他对话,接下车钥匙。

    后者一走,空旷的车库里只剩下明晃晃的灯光。杨谦南复又看着她的眼睛,笑了一声:“你想让我叫你什么?”

    他手指下流地摸进她腿根,黯声附在她耳畔:“名字里带五点水的人就是不一样。”

    车顶一盏监控探头闪着红光记录这一切,随时都会招致人来,令她不安。他似乎知晓她心里的羞耻,嘴角愈是翘起,牙齿轻轻一挑,咬开了她襟前那两粒盘扣。

    她穿旗袍,省了一件胸衣,秀致的锁骨下一片雪白。

    火热的唇袭到前胸,温凛难以自抑地颤抖,情不自禁地吻他的眼睛,杨谦南却一偏头躲了过去。他低头看着她的双腿,手指直入主题地探进深处刺弄,那力道几乎带三分冷漠。

    “杨谦南……”她嘴唇发白,埋进他衬衣领口,却嗅到了那上面淡而似无的佛手柑香味。

    那是半岛最爱用的一种香氛,衣服洗烫过后长久地留在人身上,因为清冽舒缓而不易察觉。

    凄风苦雨里,这种细致入微的体贴竟然能给人一种错觉般的归属感。

    温凛随杨谦南进了套间,在这香味里交换气味相近的酒息,好像这本来就是一场约会。他调情手段她都熟稔,她细微癖好他都知晓,穿上衣衫面目全非的旧情人,赤身裸体依然是最好拍档。

    杨谦南没有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孟锦文的饭局上,就像她也没有问,你左手的戒指,是婚戒吗。

    黄浦江畔,迷离灯火,衣衫自玄关扔了一路。他身上温度如寄生蛊虫,见缝插针游进她肌肤。

    那盏墨荷终究被撕裂。裙子层层叠叠的衬布绞在一起,缚紧她柔软的腰肢。温凛底下光着腿,十几度的天气,膝盖凉得像冰。杨谦南的手掌罩着她的髌骨往边上推,深深嵌入她躯壳。那一霎她竟然觉得有一丝温暖。大火烧开夷门,哪怕意味着败走麦城,也好过一刻未曾温存过。

    *

    翻翻覆覆到夜半,理智才慢慢地捡回来。

    杨谦南晚上喝了不少清酒,自顾自酣睡过去。温凛有大段的时间审视他的脸。床头一盏灯明晃晃地映着他的面容,把每一分疲惫,每一分沧桑都放大。杨谦南阖着双眼,神情冷淡,无知无觉,只有下耷的眼睑提醒着他的年纪。

    温凛心里忽然很不是滋味。

    她其实很想问,今晚这一遭,算什么意思呢?

    可是这一夜的所有答案都是那么不可捉摸。

    她屈从于人性的本能,在柔软暖和的床品里犯懒地躺一躺。不知怎么的,脑海里想起一个电影片段。

    那部片子票房很凄惨,可她总是记得那一段——夜色里,章子怡演的流莺第一次揽客,战战兢兢把嫖客带回租的公寓,半夜里两人吵起来,章子怡用她那张精致又倔强的脸,咬着牙骂他:做两次为什么不给两次的钱?

    她这些年心态其实修炼得不错了,兀自闷闷地笑。

    杨谦南半梦半醒问她傻乐什么,一睁眼,温凛正斜撑着枕头,嘴角一抹若有若无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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