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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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郭失声——表哥!你清醒一点!!这个不能调戏!!

    裴夙避开他的手指,挑眉:“你当着我男朋友的面,调戏我?”

    男朋友叶谨白:“嗯……”

    爱伯格深情道:“男朋友?你说你旁边这个瘦弱的男人吗?他怎么能满足你呢?我可以!豪宅香车我都可以给你,包括身体,我也能满足你……”爱伯格暧昧地笑了下。

    这下所有人都惊悚了。

    裴夙甚至都愣了——他到底哪点像是在下面那个?

    叶谨白耳朵尖红透,努力维持着表面镇定,“没关系,他能满足我就好了。”他上前挡开爱伯格的手,“请对我男朋友尊重一点。”

    爱伯格舔了舔嘴唇,怀疑道:“你是上面的?”

    裴夙望向叶谨白,叶谨白下意识往后退——总觉得先生要来狠的。

    裴夙牵住叶谨白的手腕,将他拽进怀里,一手抽走了阮之清的扇子,刷地打开遮在两人面前,在扇子后给了叶谨白一个深吻。

    阮之清:“??”喂,拿我扇子干什么?

    阮之清抓住越简的手死死按在桌子上,咬牙:“裴、先、生。”

    你们秀恩爱为什么要拿我的扇子?快还我!

    越简看了她一会儿,倾身在她侧脸一吻。阮之清勉强被顺毛,一手捻着耳坠子,一手轻轻扇风,倚在椅子上,一派风情万种。

    等到裴夙挪开扇子,叶谨白垂着眼睛,呼吸急促,自觉没脸见人,抽走裴夙腕上的帕子半掩着脸。

    裴夙也知道自己轻薄了,低声讨饶道:“好谨白,莫恼我。”

    叶谨白拿走他手上的扇子还给阮之清,无奈道:“我不生气。”只是吓了一跳。

    裴夙微微笑了。

    爱伯格脸色难看道:“好吧,看来你真的不是下面的。”

    好不容易看上的美人,却和自己一样是上面的,爱伯格的性质一下就低了,神情忧郁。

    “既然如此,我也就没有理由耗费那么多心血帮你们破除血咒了。”他身为比下咒者更高级的血族,可以强行破解血咒,但要付出不小的代价,假如美人心有所属了,他也不会上赶着卖力。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们另一种破解方法,”爱伯格道,“你们需要四样东西。第一样,死去但也活着的吸血鬼;第二样,一只刚刚接受过初拥的吸血鬼;第三样,断了尾巴的壁虎。第四个,强大且年轻的高等血族,也就是我,就不用你们准备了。”

    阮之清随口道:“你也是东西?”

    忧郁的血族亲王中文不好,道:“我不是东西,我是高等血族。”

    阮之清:“……嗯。”

    叶谨白慢慢皱起眉毛——要那么多吸血鬼?

    “准备好这三样,你们就来找我吧。”爱伯格说完化作一只巨大的蝙蝠,从窗户飞出去了。

    “死去且活着的吸血鬼?”叶谨白疑惑,“怎么做到的?”

    霍郭挠头,“肉体死去而灵魂存活的意思,但我们吸血鬼的肉体一旦死亡,灵魂也很快就会回到撒旦身边,不会停留的。”

    裴夙道:“不一定,还有个地方会留住所有生物的灵魂。”

    楼澈和越简同时道:“鬼市。”

    鬼市大多隔段时间举行一次,但南横的鬼市却不同,它日日开放,所有死在鬼市中的生物魂魄都不会入轮回,除非有人亲自超度,否则直至消亡,都要待在鬼市。

    南横不在任何大妖的掌控下,被一位喜爱男色的鬼王掌管。这块地界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亡魂无数,那段阴暗的时间里大小战役无数,什么魂魄都有,可能真的会有吸血鬼的灵魂。

    阮之清的扇子在掌心轻轻敲着,“如此,动身吧。”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过于美貌而被误认为是受的总攻——裴先生。

    第46章 军装

    南横的鬼市春市以及秋市最热闹, 春市在三月底一直到四月中旬,清明过后鬼流量才会消减。

    裴夙从一早上进了南横就脸色不好, “我真是不想再来这个地方……”如果不是为了镜十。

    楼澈的脸色比他更难看, 陆镜十缩在后面瑟瑟发抖,根本不愿意出来,叶谨白不明白他们几个身为大妖为什么会如此忌讳这个地方。

    阮之清道:“掌管南横的鬼王颇有魄力, 手腕强硬。你别看他有些规矩好像不近人情,但作为镇守一方的鬼王,可谓是恪尽职守了,南横鬼市里大多都是穷凶极恶之徒,要是没有他镇压, 不定闹出什么乱子。”

    叶谨白微微点头,他已经渐渐明白大妖们超凡地位后的重责了, 愈发敬重恪尽职守的大妖。

    阮之清长叹一声, “只是这位鬼王有个毛病——好男色,喜欢面若好女的美男子。”

    叶谨白:“啊?”他转头第一时间看向了裴夙。

    他们这一行人里,能担得起“美色”两个字的,除了阮之清, 就只有裴夙和陆镜十。楼澈与越简则冷硬得多,不是鬼王好的那口。

    鬼王好男色, 所以阮之清是安全的, 但剩下两个,哪个都不安全。

    陆镜十瑟瑟发抖,“叶哥, 我跟你讲,我被南坞逼得在镜子里躲了一个月,你进去之后可千万看紧我哥,别让他被占便宜了啊。”如果不是为了楼澈,他死都不要再来这个地方。

    南坞就是就鬼王的名字。这位鬼王简直就是狂蜂浪蝶,见到美人就疯狂往上扑,陆镜十曾被逼得缩在镜子里整整一个月,实在扛不住了,密信裴夙才得以逃脱。

    但裴夙救他走的时候也被南坞歪缠了许久,所以裴夙的脸色才那么难看。

    “你敢去找他!我现在就走!”陆镜十得知阮之清想要先去知会南坞时,整个人都崩溃了。

    面对陆镜十的以死相逼,阮之清只好放弃先去跟南坞沟通的念头,拜山头再说吧,反正她和南坞有些交情,来逛逛不告知也不碍事。

    鬼市嘛,谁都来得。

    几个人商议过后决定进了鬼市后分头找。

    爱伯格会在中国逗留两个月,他们的时间充足,完全不必着急,裴夙来之前还道:“只当做踏青了,没必要多费神。”

    裴夙自从到了南横,脸色就没好过。叶谨白有些想笑——还是第一次见到先生这个样子,他很难不笑出来。

    几人稍稍做了伪装,叶谨白身上属于人的部分已经越来越少,他开始倾向于神灵,也就没有可以遮掩。

    面前的小路渐渐多了游魂,慢慢顺着小路前往鬼市。一个抱着头的鬼魂飘到阮之清身边,怀里的头色眯眯看着阮之清。

    “美人儿……”

    阮之清微微偏头,瞳孔中仿佛燃起一把火,那幽魂顿时冻成冰柱,立在小路中央。她嫌弃裙摆碍事,抬脚将其踢到一边去。随即环视一圈,路上看热闹的鬼魂纷纷打了寒战,连忙飘走了。

    有了阮之清这个杀神,他们这条路清净不少。

    鬼市已经到了,恢弘的灰色大门上写着“鬼市”二字,鲜红色无比醒目,是为了提醒走错路的凡人,不要误入。

    鬼市的大门前挤满了各路妖魔,经过伪装的几人并不显眼,混入队伍中等待进城。

    到叶谨白时,他回头道:“先生,我先进去了。”他眼睛明澈带了显而易见的兴奋,裴夙唇边的话情不自禁地换成了:“好。”

    说完裴夙无奈摇头,他本来是想跟谨白换位置,他不放心谨白一人先进鬼市,但面对谨白的眼神……他只能顺着了。

    好在谨白并不是娇弱的金丝雀,即便是孤身在鬼市里也不太可能出问题。

    于是等他进入鬼市却没有看见叶谨白时,裴夙压制得不露分毫的妖气难以控制地暴露出来——鬼市的入口处居然变化的!他在南门,而谨白却在另一个门!

    他太多年不曾来鬼市,不知道入口竟做了这样的调整!

    他们六个现在被完全分开了,旁人倒也算了,他的谨白是人类,怎么能孤身在这种地方呆着?

    更何况,陆渝当初便是死在南横的。

    裴夙握着颈间的钟灵之印,顺着微弱的感应在鬼市中寻找他的爱人。

    鬼市入口出浮着厚厚的白雾,穿过白雾就是鬼市。

    叶谨白站在鬼市里,好奇地四下看了看,挪到一个地方,等了片刻没等到裴夙。他上前查看,在城门出看见了告示,大意是入口设了新的阵法,进门后会被传送。

    叶谨白站在告示下,开始质疑阮小姐那句“恪尽职守”了——这么重要的告示为什么不贴在入口外,而是贴在里面?

    贴在里面有什么用?告诉你被耍了?

    叶谨白不禁扶额,这些掌管一方的巨擘们……都是一群什么人。

    最糟糕的是,鬼市屏蔽了他对钟灵之印的感知,他现在不知道先生在哪里,只能被动地等。

    但问题在于这是鬼市,叶谨白站了一会儿,就已经吸引了不少渴望的目光,他是神灵之体,对鬼魂来说太过纯净,简直像站在狼群中的一只羊。

    “少爷?”苍老却耳熟的声音含着无比的惊喜。

    叶谨白一回身,瞧见一老人做旧时打扮,正站在他不远处,目中似有泪光。

    看清对方面容的刹那,属于陆渝的记忆倒灌回来,叶谨白眼睛一涩,“陈叔……”

    陆家的管家,看着陆渝长大的陈叔,当年和陆渝一起死在了南横,他的魂魄被单独囚禁后来被阮之清救走了,对方却还困在这个地方。

    “真的是少爷。”

    陈叔两步上前,高兴道:“少爷,你怎么又回来了?”

    叶谨白道:“来踏青。”

    陈叔道:“少爷好不容易来一趟,不如回家好好坐坐吧。”他的小少爷已经不是当初的陆渝了,但是他还想再侍奉小少爷一回。

    最后一次。

    叶谨白一笑,“好。”

    陆家的大宅被打理得干干净净,叶谨白迈步进去,眼前的景色分毫未改,他一时竟是哑然。

    陈叔张罗着小少爷回府,烧了热水,又准备了一桌的饭菜,念叨着今晚上有一折极好的戏,想和少爷一起去看。

    叶谨白换上陈叔准备的衣服,一套没有军衔的军装,和陈述一起听戏。

    陆渝也好叶谨白也罢,都是不爱听戏的,喜欢听戏的是陈叔,但老人家的愿望怎么能拒绝呢。

    戏园子离得不远,老远就听见里面一片叫好声。园子里一片人头攒动,陈叔一早订好了位子,家丁分开拥挤的鬼怪,叶谨白毫无阻碍地走到二楼最好的位置坐下。

    “陈叔,坐。”

    陈叔笑着点头,“哎,好。小少爷长大了,越来越会体贴人了。”他接过叶谨白递来的茶,心满意足地等待开戏。

    今晚来唱戏的是鬼市最有名气的名角,唱的是《桃花扇》,旦角极美,一把嗓子无可挑剔。

    叶谨白低头喝着茶,眉目印在茶水里,衣冠整洁,仿佛还是当年那个位高权重的陆小少爷。

    忽而听见楼下喧哗,叶谨白望去,在一群叫好的鬼魂中精准看见了一袭黑衣的裴夙,他正站在楼下,笑吟吟望着自己。

    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妖怪拿着茶杯上前,“哟,这哪来的美人,这么标致,陪爷喝一杯怎么样?”他以为裴夙是戏园子里的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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