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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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成为人,毫无疑问,她会恢复成人身。到时候,很大可能变回十五岁那个连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女孩。那么,是不是该喊二十八岁的谢文湛一声“叔叔”了?

    她摸了摸通红的脸颊——这踏马都是在想什么。被男人宠的越来越不正经了。但——要不要把这件事,提前告诉谢文湛呢?

    这时候电话响了。谢文湛告诉她,簪子已经到了。待会儿司机接她去公司。挂了电话,她机械地穿戴起来——反正,有得必有失。真的回归到十五岁,那也是没法子的。

    穿戴完毕。她去了公司。谢文湛亲自陪她去看那一支立凤簪子。簪子静静摆在玻璃柜里面,好像诉说着曾经的风华绝代。

    白汐按了按太阳穴。梦境简直成了心头的阴霾。但,不管怎么样。她总要去面对的。于是,走上前去问道:“你是郑贵妃的陪葬品吗?”

    簪子回答:“是的。你怎么知道?”

    白汐大松了一口气。她终于找对了线索:“我怎么知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画了郑贵妃肖像的童宾瓷器,去了什么地方?”

    “那个啊,它是我的好朋友。”簪子不假思索道:“我的上一任主人,祖辈是干盗墓勾当的。郑贵妃的墓就是他家挖的。抗日的时候被摧毁了不少。留下来我和小童的瓷碗。后来,主人临终前,把我捐献给了博物馆。把小童的碗,给了一个救过他命的人……叫什么……赵从礼。”

    赵从礼?!白汐立即把这个人名告诉了谢文湛。

    谢文湛几乎哑然失笑——赵从礼,这个人他认识。赵从礼有一个儿子赵慎德,此人是父亲的好友。而他十四岁的时候,还在赵慎德手底下学过两年的明清书画鉴定。

    但是,他小时候在赵家待过。赵家所有藏品,都十分熟悉。怎么就不知道他家还有一只童宾的碗:“你确定,你的主人后来把碗给了赵从礼这个人?”

    “确定啊。”簪子道:“不知道现在小童还在不在了。”

    事不宜迟。谢文湛立即带着她,去拜访老师父赵慎德。

    赵家不远。开了四十分钟的车就到了。谢文湛初到北京时候,已经来过一次。今天又来探望老师。赵家人十分欢喜。一走进屋子,白汐就感受到热烈的气氛。

    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妇人,过来就拉住谢文湛的手:“湛湛,过来坐。老爷子今早出门去琉璃厂了,还没回来。你等等哈……哎呀,当初你从我家出去的时候,才这么点高。转眼,一表人才了……这位姑娘是?”

    “师娘,我来介绍一下。她是我未婚妻白汐。”

    于是老人家把热情转移到她身上。弄得白汐不好意思起来。客套了几句,白汐就问起了童宾的瓷器。老师娘想了半晌,还是摇了摇头:“家里没有。老头子要是藏了这么一只画了美人脸的小碗。那我肯定知道的。”

    白汐又感受了一下周围的灵力——这里有很多古董真品。气息混杂。一时间,她还辨认不出是否真的有明末的御瓷。

    很快。老头子回来了。又问起了瓷器,赵慎德也是那一句话:“没有。”又语重心长对谢文湛道:“湛湛,你小时候在我家里住。老一辈传承下来的东西全部见过。一件青铜槅,两件唐三彩女俑。一件东晋虎子。四五件磁州窑的明器,一件隋青釉印花四系壶……”老人家按照东西的稀有程度,开始历数自家馆藏。颇有得意之色。最后道:“……一个陶的麻花纹碗,解放初的。这些东西你都把玩过不下几百次了。”

    谢文湛点了点头。的确没有明末的童宾瓷器。

    但,白汐觉得有点不对劲。对了,陶的……麻花纹碗?!一个曾经听到的故事涌入脑海。她立即问道:“那陶的麻花纹碗在哪里?!”

    老人家道:“那个最不值钱,给我家金毛当狗粮盆。”

    言外之意,还不屑去拿。于是白汐自告奋勇,去了后院拿狗粮盆了。

    她想起来的那个故事是——文。革时期。一批老博物馆研究员,为了避免珍贵的古瓷器被红。卫兵所砸。就趁夜,在瓷器的外面涂了一层陶土。再进窑子粗粗烧一下。这样,就成了不值钱的“陶碗”。等到文。革结束了,就把陶土扒下来。

    那么,这一只陶瓷碗不会是……她走下了楼梯。看到了一只金毛狗。狗狗威武雄壮。龇牙咧嘴。她想靠近,狗狗就冲上来汪汪。白汐还是挺怕狗的,一时间不敢过去了。这时候谢文湛到了。金毛狗立即激动起来,却是蹭谢文湛的腿。谢文湛拍了一下狗狗的头,狗狗就欢快地绕来绕去。好像见到了老友一般高兴。

    白汐看向他,怀疑人与狗有奸。情。谢文湛则解释道:“我接生的。”

    她吞了一口唾沫。踏马的,除了生娃,还有什么事情是谢文湛不会的吗?!

    不管了。她绕到了院子里。走向了狗盆子——咳咳,虽然很臭。但的确有灵气——捏着鼻子,伸手把盆子拿了出来。又拿到水龙头下冲了冲。才抚摸上盆身。一股清澈,纯粹的灵力传来——她终于找到了。童宾的那一只美人碗。

    第112章 童宾

    赵师父两口子很好说话,白汐说自己喜欢这只陶碗,就送给她了。临走前,还嘱咐他们。将来生了儿子,要去喝满月酒。

    咳咳。儿子的事情,她不着急。

    抱着碗回到了至尊行。谢文湛立即联系了技术部门,对这一只陶碗进行剥离。

    一整夜,至尊行的几个老师傅都没睡。又是加热,又是打磨,又是冷藏。忙的不亦乐乎。他们打算用冷胀热缩的原理,让陶片自然开裂。

    第二天早上,白汐去看的时候,只见陶土的外围,整个裂了开来。老师傅正在用镊子,一点点剥离。尽管很小心,但是内部的彩色,还是被破坏了不少。剥离了一小块。老师傅就挺心疼的样子:“是明代云南的珠明料,青花五彩的东西。可惜了。”

    白汐也看出来了。边缘一角的釉色,属于青花五彩。所谓青花五彩,不是单单指青花+五彩。而是指釉下青花作为一种色彩,与釉上多种彩相结合的瓷器装饰技法。这种瓷器,盛于明嘉靖、万历时,由成化斗彩发展而来。

    而珠明料,指的是早期青花瓷的釉料。是一种产自云南,贵州等地的黑祸色矿物(即钴土矿,中国称“珠明料”,日本称作“吴须”),把这种原料磨得极细,加茶水使其成为墨汁般的乌黑东西,然后在坯上绘画,烧窑,就形成了青花瓷。

    老师傅又剥离了半晌,终于,剥离出了碗上的美人脸。老师傅目不转睛盯住美人脸。手法更加细腻了,这美人是瓜子脸,罥烟眉,樱桃小口。唇红齿白。画的好像活人一样。白汐也凑近了看,但,越看越觉得熟悉。

    好像是……在甪端的记忆中看过这个人,万历皇帝亲手下葬的杨宜妃。咦?这碗不是画的郑贵妃吗?!难道,郑贵妃和杨宜妃,长得一模一样?

    不可能吧。一个姓郑,一个姓杨。

    老师傅费了半晌功夫,终于把碗完整地取了出来。白汐拿过来,去了董事长办公室。

    “文湛,东西应该就是了。”她坐在了谢文湛的对面。然后尝试着和碗对话。奈何,这碗好像沉睡的比较深。她唤了几次,还是毫无动静。谢文湛问她:“怎么样?”她有点慌张:“好像……我怕童宾附身的,不是这一只碗。”

    她是被祭窑的少女,但满窑的瓷器,只附在了一只莲花碗上。

    同样的,童宾的灵魂,该是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在大火的灼烧之下,附在了某一件瓷器上。至于到底是哪一件,这个鬼才知道。

    白汐又尝试了几次,高足碗还是毫无反应。它就静静地,空空落落地,旁观这个世界。好像不愿意与她,产生任何联系。

    白汐沮丧起来:“文湛,我感觉我们白高兴一场了。”

    谢文湛的心情,比她还低落。但男人这时候,是女人的港湾。他起了波澜,怎么让她停靠。于是安慰道:“白汐,不要急。我们再想想办法。”话虽然这么说,但千辛万苦,只找到一个不能开口的碗。简直就像西天取经,发现取回来都是空白经幡。

    白汐忽然泪意上涌。觉得此生大概是相守无望了。而谢文湛的安慰,倒更像是锐利的针一样,一下下戳进她的心脏。

    她推开了谢文湛,拿起这一只美人碗,放在包包里。又站了起来:“文湛,我想再去定陵附近转一转。中午就不跟你吃饭了。”

    “晚饭记得回来吃。”谢文湛没有阻拦她,又拿过自己的大衣,披在她的身上。

    世上,总有一些路。得一个人走。不是因为孤僻,而是因为别人无法理解这条路的偏僻。白汐觉得,现在就走在这么一条路上。连谢文湛这么关怀备至的安慰,都无法使她感觉到轻松。毕竟,谁希望自己命在旦夕。

    车开上熟悉的102国道。她再次来到了定陵。

    现在是十一长假期间,人很多。定陵的组委会,临时在门口摆了一个黄铜铸就的大宣德炉。以供游人来上香,他们好赚回扣。

    香是藏香。小支的10元钱一根,中支的20元,大支的50元。最大号的,简直有女儿家的手臂那么粗了。她买了一支小的,插了上去——虽然万历,不算啥治世明君。但也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死后还这么被折腾,算了,原谅他吧。

    但是谁,会原谅她呢。妖怪爱上了一个人类,无法自拔。

    再次走进十三陵的甬。道。她看到了上次见面的老朋友,红漆木箱。

    一个木箱感受到了她身上的灵气,问她:“你包包里,是不是有什么陪葬的古董?”

    她拿出了这一只美人碗。另一只木箱倒吸一口凉气:“这是……郑贵妃的碗啊。”旁边的箱子冷笑道:“哼,我就知道。郑贵妃还不是因为长得像杨宜妃,所以才受陛下的宠幸。”它是王恭妃的景阳宫出来的东西,向来痛恨郑贵妃。

    白汐觉得,略不可思议:“郑贵妃……受宠幸,是因为杨宜妃?!”

    “是啊。”红漆箱子道:“你不知道。郑贵妃要万历下令,烧一只画有自己容貌的瓷碗上贡。万历答应了,但是给御窑厂图纸的时候,万历是抽出杨宜妃当年选美人的图送过去的。结果东西烧好了,郑贵妃还以为碗中人是自己。”

    “就是!就是!”另一件景阳宫的箱子道:“杨宜妃死了两年,郑贵妃才进宫的。郑贵妃一入宫,万历皇帝就非常宠幸她,越级册封为贵妃。因为这件事,万历还和底下的大臣们争吵了几年呢。直到贵妃生了孩子,才不吵了。”

    白汐觉得,消息略混乱。她大致明白了关系如下:杨宜妃,是万历宠幸的妃子。但是十八岁就死了。同一年,万历皇帝十六岁。两年后,郑贵妃入宫,开始了三千宠爱在一身的生涯。打压皇后,生下孩子。过了十几年,万历要烧景德镇烧一批角先生。郑贵妃说,再烧一个画着我的碗吧。好的,万历皇帝把杨宜妃的画像送了去。由于两个人太像了,郑贵妃以为那烧的是自己。

    好复杂。白汐表示理解不能。假如说,世界上有一个人,和自己长得非常像。那么,谢文湛也可以如此移情到这个女孩身上吗?她摇了摇头,两者怎么相比。

    告别了红漆木箱。白汐决定出来透透气。人山人海的定陵,大都数游客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因为这里实在没啥好看的。

    她不想看人,只想安静一会儿。于是走到了定陵的后山。

    谢文湛打了电话来,问她晚上想吃什么。她坐地起价:“我想吃河豚。”

    谢文湛不太高兴:“能不能吃点安全的?”

    “不,就要吃河豚。”

    都说拼死吃河豚。她如果真的快死了,那么,不吃一回也太对不起活过了。其实,她还挺喜欢河豚那肥肥的身子。不过,谢文湛不太感冒这个。因为南方至尊行的一个小采办员,与人拼酒时点了一道河豚。老板急着赚钱,批量处理了河豚。单单就那人的没处理干净。食物中毒,卒。至尊行后来补贴了不少钱。

    谢文湛亲手处理的赔偿事务,从此在公司规定上加了一条:任何宴会。不点河豚。

    其实,河豚就像爱情。爱情有毒,处理不好会伤及彼此。

    最后,谢文湛犟不过她。答应了:“那你早点回来。”

    “嗯。”想到晚上能吃到河豚,忽然觉得人生还有很多期盼的。比如吃从没吃过的美味,比如,真的和谢文湛结婚了,身份成了谢夫人。再比如,怀孕,生个娃娃。那么,是否觉得连生命的乐章,都附带了一声“妈妈”。

    她想了很多。五花八门的,然后走下山坡。看到一个小伙子催着牛车走过去。

    与此同时,包包里什么东西在发热。

    忽然,凉风一吹。她清醒了过来。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走的离定陵很远了。刚才那纷纷扰扰的思绪。好像来的很突兀。因为她不是很多愁善感的人。千年的时光,早就让她的神经,变得无比的钝。很少去注意什么细节。

    而且,走到这种地方来干什么?定陵山脚下,小小的村落。

    这时候,前方的牛“嗡嗡!”了一声,她转过头。眺望——正好,那赶牛的人,也转过身子。看着她。目光相交的那一瞬间,恍惚了。她看到了这人的皮肤底下,隐藏着洁白的高岭土。高岭土里面。还躺着一具焦黑的尸体她走了过去。那青年也停下了脚步。

    “你是谁?”她问。

    “那你又是谁?”小伙子笑道:“大姑娘家的,一个人走在这山沟沟里,不瘆的慌吗?”

    “不。”她说:“你似乎和我包里的碗有关系。”

    “碗和人,有关系的多了去了。”那青年继续赶着牛,声音很沉:“不嫌弃的话,请你到我家中坐一坐。咱们聊一聊你的碗。”

    白汐跟着去了。其实,她已经明白了。是美人碗带她过来的。瓷器的灵体,互相之间存在吸引力。何况是两个都成了形的灵魂。怪不得,这青花五彩碗至始至终不理睬她。因为灵体已经脱离了碗本身。成为了面前此人。

    小伙子家徒四壁。庄稼人,靠着耕田与老黄牛吃饭。黄牛已经老了。耕田正在历史的潮流下,越来越少。所以,他的活儿也来越单薄。茅房的对岸,一栋栋高楼大厦,正在拔地而起。小伙子的几间草房子,简直穷的不像话。

    白汐坐在不知道哪里淘来的旧椅子上。她已经很轻了,椅子还是吱吱嘎嘎响。小伙子给她倒了一杯茶,沏得酽酽的。

    她先打量了下四周:“怎么不搬出去住?”

    “离得定陵远了,行动就不方便。”怎么个不方便,小伙子没细说。不过白汐猜到,他能修炼有为,应该和定陵的风水有关。

    “什么时候变成人的,靠什么过活的?”

    白汐开始拉家常。老实说,对方的灵力十分温柔清澈。是那种真正纯粹的灵魂。这样的人,不会有什么坏心思,也和煞气无关。

    “耕田,替人放牛。”小伙子笑了笑:“我是两百年前修炼成实体的。有一天,定陵山脚下演社火。我就下山去看了看,过了几天再回郑贵妃墓。墓就被盗一空了。回不到碗身上,我就干脆住了下来。一直住到了现在。”

    “那你,叫什么名字?”

    “童宾。”小伙子道:“还是沿用了本来的名字。”

    白汐把碗拿了出来,按理说,这碗该是他的东西。她也是真的运气好,找到的第一只贵妃墓的碗。就是正儿八经的童宾瓷器:“我的来意。想必你也该明白。我的时间不多了,只有成为一个人才可以保命。所以,我需要你的力量。”

    童宾道:“我也需要你的力量。几百年了,我只能在定陵周围行动。稍稍出一点距离,身体就吃不消。我也想成为一个人,再回景德镇,烧我的窑子。”说完了,他闭上眼。似乎十分回味生前,制作瓷器的美妙体验。

    这就不好办了。都想成为人,咋整。

    白汐觉得,好运气终于到头了。之前遇到的古董献祭灵力,开出的价码都不高。但是童宾不一样,他是个有心愿,有想法,活生生存在过的人。有了一点修为,就从墓里面逃出来。看社火,代表他对生活还是很热爱的。自己那一套:反正你也不是人。你不如让我活下去。我替你做你最想做的事情。对他丝毫不起作用。

    她只能协商:“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吗?”

    “这句话我也问你。”童宾道:“我也十分想要你的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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