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
且不说j城发生的腥风血雨,眼下楼兰却是遇到了一个不小的麻烦。
任圆圆受邀参加一个名士聚会,人嘛,都好面子,上层的大人物更是如此。大场面的男人喜欢用各种各样的花朵来衬托自己,名花更好。所以这天同样来到聚会上有不少声色里顶级的——“交际花”。
“呦,这是哪家的狗,连点教养都没有。既然你主子不教你,那我就替他教教你什麽叫做规矩。”楼兰在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私以为吵架扇嘴巴抓头发只是女人的特权。
当然,现在的她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咆哮中的阴阳怪气的男人丝毫不比女人的战斗力差,甚至加上男人身体上的优势,只会更可怕,楼兰此时揉着自己发红发胀发疼的脸蛋悲催的想着。
事情还要拉回到聚会开始的三天之前。
任圆圆赤着双脚,双腿叠放在沙发上,一只胳膊搭在沙发臂,一只手端着杯咖啡,在楼兰看来,姿态说不出的优雅好看。“你说,我该穿什麽去参加名士聚会?”
不不不,楼兰你要清醒一点,他一定不是在问你,你只是个山野村妇,你知道个屁,屁你都不知道,虽然任圆圆说了“你说”,他也不是在问你,对,他是在自言自语。可是他的身体这麽好看,穿旗袍也一定可以,不不不,不能说。
楼兰经过和任圆圆的几天时间相处,已经渐渐地对他的肉体(划掉)内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通过和他的相处,楼兰发现这个老板虽然嘴巴毒了点,人傲娇了点,但是只要满足他的条件了,自己待遇也就会变好,比如多发点钱什麽的,好处多多,内心也就不知不觉地松懈下来。
楼兰正在任圆圆沙发旁边的地毯上坐着,没干什麽,就是任圆圆说他会无聊,所以让楼兰晚上过来陪他。
当然楼兰不这麽想,毕竟也是混过几年社会的人,她想这可能是任圆圆的恶趣味,故意不让自己早睡觉,陪着他熬夜。
内心闪过无数个奇奇怪怪念头的楼兰,默默地低下了自己头发淩乱的小脑袋,然後数起了自己的手指。
数手指啊数手指,真呀嘛真有趣。
“嗯——?说话。”
任圆圆话音还没落,楼兰就提着自己的小胆舔着脸笑了起来,“这边建议您旗袍呢,您身材这麽好,一定非常好看呢。”
任圆圆却没笑,严肃的紧,“说人话。”
楼兰心里又给任圆圆加了一条,如果不那麽阴阳怪气、晴雨不定就更好了。
“旗袍是我们那的一种特色服装,身材好的人穿出来特别好看,身材不好的啊,都不敢穿。”她之前在城里工作的偶然看见过,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士,气质优雅,美丽大方。
旗袍啊,很贵吧,她只能是羡慕,就她这种人,怎麽能穿上呢。
接下来,楼兰按照记忆里的旗袍给任圆圆详细说了说,任圆圆等她说完,眼睛里就放了光,“这个好,就这个。小样,你还是有点用麽,没白养。”任圆圆发出像女人一样的“嗤嗤——”笑声。
楼兰心里大叫一声不好。
果然自己还是没躲过任圆圆的大胸攻击,自从那晚过後,任圆圆高兴的时候总是愿意把楼兰按到自己汹涌的杀物上狠狠揉弄。
“老板——”
“小楼儿不要害羞,也就是你能想出这麽好的主意,且看三天后我怎麽艳压他们。”
虽然不知道“小楼儿”这个称呼是什麽时候开始有的,楼兰当然是接受了。
看着肉胸下被挤得脸色通红的小仆人,任圆圆觉得自己全身都舒畅了,也不知道她是哪里入了眼,咋就让人这麽稀罕呢。
自己板起脸来,就吓得这小东西不敢说话,宝啊,真是个宝。
作为酬劳和小费,楼兰也得到了声色特级大师给自己特制的一件旗袍,天蓝色的淡雅旗袍上,领口镶嵌着几朵银线勾勒的小花,漂亮极了。
任圆圆那件没有选自己喜欢的粉红色,倒是反常的选了一件墨绿色,配上波浪红唇。从前丝袜粉红营造的浪女风范倒是被拯救了不少。
作者有话说:尝试着把发文时间固定在晚上10点——10点5分,过了5分再不发就是没有了。我以为长时间不更会有人骂我呢,还好还好,都是一群小可爱,稀罕死你们啦*??*,原本写了2000打算发之前,手欠杀了杀毒,没保存,没了。重新写的,那2000写的是焰火晚会,重新写的整个都改了。悲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