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小三的恨情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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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狐狸精”,我只是不小心当了小三。」

    一直不喜欢被人称「狐狸精」的她,总是这样给自己洗脑。

    「与其浪费时间去在意别人怎麽说,不如把时间花在在乎他对我的好。」

    她每次都这样告诉自己,尤其是被不相干的人拿她当饭後闲话的时候。当然,在她当上小三之前,她已经再三又彻底的想过:以後的一切後果,必须对自己负责。不能怨。也不可以恨。而身为小三的必备条件也都清楚了解:平时除了百媚千娇,势将那个男人迷惑至神魂颠倒;在适当时机要会发嗲,软化那个男人的铁汉之心;必要时,还得奴颜婢膝的,把他当皇帝般服侍。最重要的一点:必须满足那个男人的性慾。

    所谓的满足,当然不只时不时给予性感挑逗,让那个男人的鸡巴翘得死去活来,还要懂得在他面前耍些一般正妻打死都不愿意耍的新鲜小把戏,好让他快活之余恋恋不忘,然後在日常生活里偶尔回味时会苦了自己的小老二,没完没了的直挺挺,硬棒棒的。

    「全天下的男人都是一样的,只要鸡巴硬了,脑袋就会出问题,甚至有时候会严重到没法正常思考;而这个时候,也就是女人征服男人的最好机会。」

    不瞒说,她就是凭着这一套自以为是的哲学,将迷恋她的那个男人给勾上床的。而且,她还悄悄灌了不少的迷魂汤予他,才搞得他可以为了她而情愿醉生梦死,甚至忘记背後还有个幸福的家。

    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毒……

    不知道为什麽,每次只要她花心思要如何讨好那个男人之时,她总是轻易的就想起一首曾红遍大街小巷的歌曲——《征服》。

    虽然,她清楚知道,写歌的袁惟仁当初创作这首歌之时,写的并不是她……

    她打从心底喜欢这一首歌,就只因为这首歌有她的写照。

    所以,在她的性生活里,不管谁征服谁?只要与那个男人在床上缠绵,翻云覆雨,她都会莫名地感觉到《征服》的副歌有一段词,像极了她——就这样被你(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

    确实,她是切断了他的退路,使他从此不但迷了路,也无法回头。

    可是他,好像也切断她的退路,使她愈走愈糊涂,忘了当初要的不是他这一个人,而是他能够给予她的奢侈生活。

    她因而在多次的激情过後,对原原本本只想依靠的那个男人动了真感情。

    她确定爱上他。

    但从什麽时候开始的?却竟然答不上,也说不清。

    看来,给自己最好的理由唯有相信日久生情。

    说久其实也没多久,认真在一起都不到一年。准确的计算,是十个月又一天。

    她这个时候凝视着躺在半边床上正呼呼大睡的那个男人,开始回忆与他之间的暧昧。

    呵!说起来还真够讽刺,在确定爱上他之前,与他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从来不曾有过一次是认认真真看他的。不得承认:愿意被他包养,不过看在物质依赖上。而情愿被他操,也只不过是为了报复被自己搞砸而不得遗弃的一段情。

    还是犹然清清楚楚记得与他的邂逅的。

    当时她是a公司的秘书;而他,恰巧是b公司的老板。由於b公司是a公司的大客户之一,常有生意来往,因此身为秘书的她,理所当然必须对他这个人物要有足够的了解。她坦言刚相识时,是蛮欣赏他的处事作风的,但却极度讨厌他的挑剔所为。什麽凡事都得讲究高效率?心想倘若每个人的办事能力都可以做到依据他要求的那样高效率的话,每个人不就都成了他?而当任何人都可以代替他的时候,他的存在有什麽意义?还有何价值?

    「……难道不是吗?」她提起勇气面对着他讲出从来没人敢当着他的面讲的心底话。

    其实也不过是一时的气话。然而她却万万没有想到她那一瞬间的勇敢,竟然给自己捡了一个便宜,让他那麽容易就对她动心起来。

    於是打从那一刻起,他开始注意她,然後关注她,接着是关心她……

    而她,从最初的不以为然,到不领情,再到有一点点的感动之後,好比随波逐浪,先是理会他的寒喧问候,然後接受了他的礼物,再然後又因为抗拒不了甜言蜜语的诱惑,答应与他幽会。

    依然没有忘记,初次的那场约会,她是背着男友偷偷赴约的。而後来的几次,也都是狠着心对男友撒谎换来;一直到被怀疑,被跟踪了,才无奈承认。

    不明的是,她当时并没有懊悔。也奇怪自己为何没有内疚?

    「只能怪你没出息!」

    她甚至还理直气壮的把为什麽会发生犯贱这种事推到男友的身上,责备全是他造成的,然後忍心让男友第一次伫在冷冷的寒风中像疯狗般的乱吠乱叫:

    「爱慕虚荣!」

    「拜金女!」

    「不要脸!」

    「水性杨花!」

    「下辈子都不想见到你这个贱货!」

    「……」

    都到那个地步了,还有什麽好说的?只好在彼此瞧不起彼此的局面下乾脆清楚划分你我的界线,免得以後有纠缠不清的瓜葛怨情……

    分手的那一夜,感觉被甩的她,终究还是抱头痛哭得好伤心好伤心。像断了肠,也彷佛就快要天崩地裂。怎麽会不心如刀绞呢?毕竟那个男友是她的初恋;是她一见钟情的如意郎君;也是让她初尝到禁果滋味的男人。不过这样也好,长痛不如短痛。爱情本来就不可勉强,即然爱已逝,就让它潇洒入土吧,至於留下的情伤,就让时间来抚恤好了。而为了填补寂寞与空虚,无须防备,就让一心一意渴望得到她的身体的那个男人乘虚而入吧!结果就这样,她心甘情愿也无怨无悔地跟了他。从此,老老实实成了他的情妇。为了讨他欢心,她还特意给自己取了个肉麻的小名,叫:「小骚骚。」

    「当情妇其实也没什麽不好,至少受宠的程度永远超过正妻。」

    说实在,她到今天仍有如此的感觉。所以每次和那个男人做爱时,她总是会有一份歉疚感在内心里挣扎,并且不时忖量这样对他不起到底对不对?

    或许真的是自己太自私,由始至终只贪图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依靠,却从来不曾想过要在他身上找靠岸,以至无法全心全意投入每一回的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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