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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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兰兰死后直到第二天才被邻居发现。

    陶兰兰是死在自家床上的。她死的样子很难看,身上一丝不挂。在挨近她左手腕的床上有一大摊血迹,已经凝固了变成了暗红色。那条心爱的狗红红趴在她的下身,雪白的毛上斑驳地沾满了血迹。从陶兰兰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当时她是经过一番痛苦挣扎的。邻居程妈喊来小区保安员撬开陶兰兰的房门时,在场的人都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人们都说,陶兰兰是为那条狗而死的。

    两年前,陶兰兰因为无法忍受寂寞,从一家宠物店买回了这条狗。狗不大,浑身毛茸茸,洁白如雪,靠脖子那有些许棕红色的毛,像是被特意点缀上去的装饰。那狗走起路,小小的身子一扭一摆,叫人看了煞是怜爱。有时候,那狗可能觉得身上不舒服,或是头上被什么虫子叮咬了,因为痒因为疼,就会扑楞扑楞摇头晃脑地猛甩一气,两只耳朵就啪嗒啪嗒发出一阵响声,而它脖子上那些许的棕红色毛便像一团火样跃动不止。

    陶兰兰把这条狗领进家门以后,看见它这样,就把它原来的名字“当当”改成了“红红”。她心里说,虽然这是条男性狗,但是取了女性名字以后,便可以忘却它的性别了,而且有了亲和感。

    人说“狗通人性”。此话一点不假。红红这条狗就很通人性,自从主人把它领进家门,一个星期不到,就跟主人亲得不行了。陶兰兰从卧室走到客厅,红红就摇着小尾巴跟到客厅;陶兰兰到厨房,红红就又跟到厨房。如果有邻居朋友来,红红便第一个冲过去,一边摇首摆尾一边立起后腿,像打恭作揖样欢迎客人。如果客人表示友好,红红更是用两个前爪轻轻地扑到客人身上,伸出长长的红舌头,舔客人的衣服舔客人的手。吃饭的时候,陶兰兰这边吃,红红就在那边静静地候着,头高高地昂起来,一双黑多白少的眼珠子便一眨不眨地盯住主人,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

    看见红红这副模样,陶兰兰心里常常会莫名其妙地涌起一丝温柔之情。可是她嘴上却总要喝斥一声:

    “去!你个狗东西。……嘴这么馋啊!”

    听到主人喝斥,红红便忽闪几下眼皮子,低下头,然后乖巧地转身,甩着小尾巴,一扭一扭着小身子慢慢走开。很委屈却又蛮不在乎的样子。

    吃了几口饭,陶兰兰再一转脸时,发现那狗又蹲在她脚边了。陶兰兰就不忍心再喝斥它,就给它一块肉。红红就一口把那块肉含进嘴里,嚼也不嚼就咽下去了。如果给它一块骨头,它也并不马上啃,而是叼到它的房子里(当然那是陶兰兰专门请了木匠师傅为它搭建的狗窝)储藏起来,然后再回来向主人讨吃的。等的时间久了,那狗便以为主人忘了它,就轻轻地哼叽几声“哞叽——!哞——叽——!”好像在说:“主人,你别光顾了自个吃,还有我呢!”于是陶兰兰就再给它一块肉。当然,这种情况下,陶兰兰就不再喂它狗粮了。到了晚上,常常是陶兰兰洗完了弄完了,上床睡觉了,那狗才一扭一扭着小身子、摇着小尾巴回自己的房子睡觉。走之前,也不忘跟主人哼叽两声,好像是在道晚安。有时候陶兰兰也会把那狗搂在怀里一起睡。不过这多半是在傅文武不在家时。

    自从得了这条狗,陶兰兰就觉得有了贴心的伴儿,觉得寂寞的生活不再寂寞了,精神也一下子充实了许多。可是,陶兰兰万万想不到,正是因为这条狗,自己的生活竟发生了很大变化:跟丈夫傅文武闹了离婚不说,还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这得从那天晚上说起了。

    那天晚上,傅文武进家门以后,红红像欢迎客人一样,前爪作揖,然后扑到傅文武身上,并且舔他的衣服。傅文武脱鞋时,红红就围在他脚边,舔他的手。傅文武便捏住红红的脖子,就像捏一只猫那样。于是,陶兰兰就猛然听到一声尖锐的嘶叫。她提着裤子走出洗手间,见红红滋溜一下跑到客厅的茶几下,躲了起来。一双黑眼珠子朝傅文武发着警惕的光。偶尔向她这边投来求救的眼神。

    陶兰兰站在客厅中央,冲傅文武嚷道:“你干什么你呀……红红怎么惹你了?”

    “我没干什么呀。”傅文武说,“我就想叫它走开,只捏了下它脖子。没想到一捏它就叫了……”

    “你怎么能捏它呢?它又不是猫!”

    本来夫妻间有点摩擦纯属正常。但是,傅文武想不通的是,自从得了这条狗,妻子仿佛换了个人,似乎他这个做丈夫的连条狗都不如了。于是,他一边往房间里走,一边自嘲似地嘀咕道:

    “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娇气的狗呢!”

    也就是这一天起,傅文武不再抱那狗了,并且一见那狗,便从心底涌起一丝不快和异样的感觉。而那狗呢,见了傅文武虽然仍像过去那样热情,但却叫人觉得少了些什么。

    过了几天,陶兰兰和傅文武吃着晚饭,却听见脚边传来几声哼叽声。陶兰兰便低头看去,发现红红正昂着头望她。一副憨态可掬的模样。陶兰兰心头一阵温热,就把那狗抱到腿上,一边自己吃,一边不时地喂它两口。好像那狗不是狗,而是自己的亲生儿。

    傅文武这时候就说:“没见过你这么养狗的。人有人食,狗有狗粮。你老这么娇惯着,它连狗粮都不愿吃了……你没听人说,狗要贱养么!”

    陶兰兰翻眼瞟瞟丈夫,说:“那你有没有听人说过,狗通人性。你对它好,它才会对你忠诚。所以,我就是要把它当人养。我还要训练它,叫它干什么,它就乖乖地干什么。我要叫它成为狗明星!”

    陶兰兰嘴上这么说着,就把那狗放到了地上。然后又从嘴里捏出一块肉,一边喊着“跳,红红……跳一个,对……站直了……对!”

    那狗果然先跳了跳,又站直了,把送过来的肉含进了嘴里,一口咽了下去。

    傅文武这时又感叹道:“唉,我们结婚这么久了,也没见你对我这么好过呀。”

    “呵,你还跟狗争风吃醋了呢!”陶兰兰瞟了一眼丈夫。

    “笑话!我跟狗争什么风吃什么醋?”傅文武说,“我是看你有点过份!叫你在家好好休养身体,你倒养狗养得神叨叨的了!”

    “神叨叨的又怎么啦,我愿意!”陶兰兰的脸红了下,“我看狗就是好。狗不仅通人性,还有良心。你对它好,它是知道的……你摇什么头?你知道么,我再怎么冲它发脾气,它也不离开我。哪像你们男人……哪像你,我们结婚这么几年,我对你好,你可记得?”

    “怎么不记得!”傅文武望了一眼陶兰兰。

    “我看你就根本不记得,你早就丢到九霄云外了……对,早喂狗了!……你敢不承认么!这一年多,你只知道在外头忙生意……”陶兰兰打住了。下面的话,陶兰兰不想说了,她怕说出来,捅了男人的伤疤。那伤疤就是傅文武曾背着她跟别的女人玩过一夜情。

    沉默了片刻,陶兰兰忽然咕哝了一句:“哼,你们男人都一个德性,时间长了,越对你们好你们就越没有感觉……哼,还真不如狗哪!”

    傅文武一时无话,只顾埋头吃饭。

    这时候,陶兰兰朝红红瞥了一眼。红红正昂着头,满眶的黑眼珠直直地盯住她。看见主人瞥自己,红红眨了下眼皮,又朝一边转过头去。好像明白了主人在夸它们狗类而害羞似的,又好像要故意回避主人之间的争吵。

    “早知道这样,还真不如从孤儿院抱个孩子养呢!”停了一时,傅文武说道,“这样还能为社会减轻些负担!”

    “你现在又说这种话了。”陶兰兰见红红转回头,就从嘴里捏出一块肉片,递过去,“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初跟你说,你硬不同意,还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结果怎么样呢!你个大男人,生不了孩子,又不叫领养……”

    “你这阵子是怎么回事?成天愤世嫉俗的……”傅文武一听这话,就觉得像是被谁捅了痛处、揭了疮疤,火气一下子被挑了起来。“真是莫名其妙。到底是你生不了,还是我生不了?”

    陶兰兰不依不饶,继续嚷道:“叫你去上海看看,你就是不去。现在怎么样,过了最佳治疗期,想治都难了……”

    傅文武这时候提高了嗓门儿,说道:“你怎么知道……我没去看呢!”说着,就站起身,“好了,我晚上还有事,不跟你斗嘴皮子,也懒得跟你啰嗦。以后随你便。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我……我想跟你分居!”

    傅文武怔了一下,望了望女人,然后一转身朝客厅走去。

    “你听见了么,我要跟你分居!”陶兰兰几乎是在声嘶力竭了。

    “好,这可是你说的!”傅文武停下脚,回头盯住女人足足瞅了两分钟,然后拉开房门,说道:“……我同意!……我希望你别后悔!”傅文武说完这话,一甩手,把房门带出“嘭”的一声响。

    听见傅文武的腿步声渐渐远去了,又听见几声“汪汪”的狗吠声,陶兰兰才回过神来。可是,当她想起跟老公这几年的生活时,心口窝就像堵了个铅球,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这时,红红从门边跑回来,偎在陶兰兰的脚边,好像是在安慰主人。这样静坐了一会儿,陶兰兰觉得精神舒缓了些,就在心里说:要是有个孩子多好哇,大概他就不会这样了吧。……唉,这哪还是个家呢?这,这简直成了旅馆了。

    “唉,要不是那次……”

    陶兰兰自言自语了一声,又想起那次流产的经过,便更觉得心里有种撕心裂肺的痛楚。她抹掉眼泪,抱起红红回了卧室。

    最近一段时期,陶兰兰总会无由地烦恼郁闷,总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呆着,一见男人回来,心里就像有什么东西梗着,就像现在这样。而只有当她跟红红在一起时,才会觉得心里舒坦。她有时候很纳闷:自己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呢?当然,当她看向那狗时,那狗也会眨眨眼皮,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这种时候,那狗一般会乖巧地卧在她脚边,前爪扑于地,掂起头,两只黑眼珠望着前方。如果主人动一下,它就会歪过头来看一眼,像个士兵一样,只待指挥员的一声令下,就会奋不顾身地冲向前。就这样,有时候还是少不了主人的喝斥。所以,那狗就常常露出疑惑的神情:女主人到底怎么啦?她为什么总跟男主人吵嘴呢?为什么女主人总喝斥我呢?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吗?每每想到这些,它也会像陶兰兰一样,塌蒙着眼皮,郁郁寡欢。

    说起来,陶兰兰的人生无论如何不该是现在这种结局。

    陶兰兰跟傅文武是大学同班同学。七年前,大学一毕业,他们就一同来深圳打工。傅文武去了一家广告公司,陶兰兰则应聘到了一家科技公司做秘书。两年以后,傅文武在广告行当里就小有名气了,接着就自己成立了广告公司。结婚一年后,陶兰兰觉得工作太累,还因为部门经理对她动手动脚,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非礼她。但是,她没有声张,更没有把这事告诉傅文武。她只想着赶快辞职,另找一家公司。那时候,陶兰兰发现自己怀孕了,便想着休养一段时间再找工作。

    有一天,陶兰兰把这个想法跟傅文武说了。

    傅文武像往常那样,笑迷了眼睛,说道:“好啊!等你生下孩子,抚养几年再找工作也不迟。反正你还年轻,家里也不缺你挣这个钱!”

    陶兰兰辞了职,傅文武自然不希望陶兰兰伺候自己,就请了个保姆。而陶兰兰呢,其实也并非真想闲着不做事。一个职业女性突然回到家,要做家庭主妇,那会有多大的反差啊!

    后来有一天陶兰兰对自己说:男人大概都这德性,表面上支持女人参与社会,其实骨子里却并不!他们恨不能你像日本女人那样,成天跪着伺候他们才好。哼,这些臭男人!但是,我总不能这么闲在家吧,哪怕帮保姆做点什么呢。

    这天,她没告诉保姆,就出门了,她要去超市买些东西。回家的途中,偏偏下起了大雨,偏偏在下台阶时她又滑了一跤。这可是致命的一跤哇,这一跤硬是把陶兰兰肚子里的孩子摔掉了。

    那段日子,陶兰兰觉得自己像是在地狱里煎熬一般,尤其当她听医生说可能影响她再次怀孕时,她更有种痛不欲生的感觉。老公毕竟是个善解人意的男人,总是叫保姆为她做些可口的饭菜,还经常为她买些滋补品。没过多久,她的身体果然复原了。然而,半年多了,当夫妻二人想着再要一个孩子时,陶兰兰的肚子却怎么也不见了动静。

    有一次,傅文武用试探的口气说:“该不会像医生说的那样吧?……”

    陶兰说:“我检查过,医生说我现在一点问题都没有。有时间你也去医院检查下!”

    傅文武说:“我好好的,检查什么!”

    到这时候,陶兰兰也不敢确定是自己的原因还是老公出了问题。但是不管怎么说,她还是敏感地意识到,自从那次流产以后,自己在心理和生理方面都发生了明显变化,可为什么就检查不出来呢?如果老公有问题,她觉得可能性也不大。老公刚过三十岁,正是身强体壮、性欲旺盛的年龄,怎么可能呢?

    不过,从那以后,陶兰兰还是隐隐地觉出了老公的些微变化。于是,每当她听说老公晚上要回家,她都会刻意营造一种气氛。但是,傅文武要么以太累搪塞她,要么每次跟她做那事时,就是提不起精神。时间一久,陶兰兰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有一天,陶兰兰又悄悄去了趟医院。一检查,她还是一切正常。医生再问她时,她就涨红了脸,支支吾吾地把夫妻间最隐秘的事说了。那医生就对她说,“你回去跟你老公商量一下,建议他也到医院做一次检查。”接着,那医生还向她推荐了上海的某家医院,说是专治男性不孕症。

    当陶兰兰满怀欣喜地回到家,并把医生的建议告诉了老公。她没想到,傅文武却兜头给了她一瓢冷水,说:“我们干脆就不要孩子了。两人世界不也挺好的吗?”

    话虽这么说,傅文武后来还是利用一次出差上海的机会,去了那家以治疗男性不孕症而闻名全国的医院。可是一检查,证明他也正常。医生就建议他,希望他太太也到医院做一次检查。傅文武听了医生的话,觉得很有意思。他嘴上喏喏,心里却拿定了主意:他要做一次实验!

    自从那天晚上夫妻俩拌过嘴后,傅文武直到第三天才回了一趟家,当然是取自己的衣物。临走时,他给陶兰兰留下一句话:所有的房产、家具、电器都归陶兰兰,另外给她留下一笔存款。

    七八年的感情说断就断了,彼此之间似乎很平静。这大概就是现代社会现代家庭的现代特征吧。

    然而人们发现,没有男人的生活,陶兰兰反而变得滋润了,脸上好像总挂着一丝笑意。每天早上和傍晚,邻居们都看见她牵着红红在小区里散步遛狗;偶尔,她也会跟邻居们说上几句什么了。人们这时注意到,陶兰兰谈得最多的当然还是红红。

    这天早上,陶兰兰像往常那样,牵着红红在花园小区散步。

    早上的空气,清新、干净,处处飘散着沁人的花香;谁家阳台上的鸟和不知从哪飞临小区的鸟此起彼伏地鸣叫,和着几声狗吠,空气仿佛被编成了天籁之音。

    每当这时候,红红都显得异常的兴奋。其实,每天早上八点钟左右,那狗便哼叽哼叽,围着主人转悠了,像是在催促主人快点出去散步吧。来到小区,那狗更是撒欢似地东跑跑西嗅嗅,一忽儿再回到主人脚边,前后左右地蹿腾。

    老远地,二楼邻居程妈也牵着她家的狗丽丽过来了。陶兰兰遛狗从来都不喜欢牵,既然是遛狗,就该叫它享受充分的自由。这时候,只见红红几步就蹿到了丽丽跟前。红红停下来,又往丽丽身上嗅嗅,然后亲热地咬几下,就像久别重逢的情人。

    “小色鬼!”陶兰兰在心里骂了一声,就走到了程妈跟前,“程妈,遛狗呢!这些天怎么没见您出来呀?”

    “噢,兰兰……前些日子,我去儿子家了。”程妈笑迷迷地站下来,用手抖了下窄皮绳,想把丽丽往身边拽。

    其实,陶兰兰并不希望遛狗时遇见程妈和程妈家的那条小母狗。因为每次遇见,红红总喜欢往丽丽身上凑。不知为什么,一见红红这样,陶兰兰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跟程妈寒暄了几句,陶兰兰就把红红喊过来,沿着小区花园继续散步。

    正在这时,一辆轿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只见红红撒欢似地跑了过去,恰被打开的车门撞得像车轱辘样翻了几转。

    陶兰兰惊呼一声,脱掉坡跟皮鞋,就冲了过去。

    车主眼疾手快,用臂肘挡住向他砸来的皮鞋。同时,涨红了脸孔,说道:“你干什么?我又不是故意的。……神经病!”

    “你才神经病!你撞了我的狗,还骂人!”

    陶兰兰扬起皮鞋,又要砸那车主,却反被一把揪住了手腕。这时候,几个晨练的人围过来了,纷纷打听怎么回事。当听说了事情的原委后,都撇撇嘴,轻描淡写地劝几句,走开了。陶兰兰这才想起看红红伤着哪了没有。她抱起红红,用手轻柔地抚弄一阵。

    那狗满眶的黑眼珠子瞧着陶兰兰,然后塌蒙了眼皮,哼叽两声,好像是在说:“没事的主人,幸好我反应快,没伤着一点皮毛。”

    陶兰兰仍然不放心,又把红红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才放走了车主。然而,她再也没心情遛狗了,她觉得都是程妈家那条母狗带来的晦气。回到家,陶兰兰还是久久地抱着红红。慢慢地,她觉得那狗一耸一耸地,正用舌头舔她胸脯。立时,仿佛有股暖流从陶兰兰的心里涌过,叫她有种酥软的感觉。她低下头,见胸前已湿了一片。她在心里又骂了一声“小色鬼!”这时候,她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她脸颊腾地一下红了。就把那狗放到了沙发上……

    从卧室换了睡裙出来,陶兰兰才发现,红红并没老实呆在沙发上,而是一直跟着自己。

    这会儿,红红见主人躺到了沙发里,便也跟着跳上来。直到这时,陶兰兰其实并没有从刚才那阵惊悸中清醒过来,她觉得疲倦得很,她很想静静地躺一会儿。可是,不一时,她却听到一阵“呼哧呼哧”的粗重喘息声,而且,她觉得大腿正被什么温柔的东西抚弄着,那股暖流又从她心底涌过。她睁开眼睛,勾头瞄了一眼。是红红。红红正伸着长长的红舌头舔她的腿,她的睡裙的大摆被那狗头撩起了一角,一忽闪一忽闪。她真想一抬腿把这狗踹走。可是她的腿抬不起来了,甚至眼皮子也沉沉地压在眼睛上。她觉得自己的脸颊潮热,喉咙干涩,浑身酥软无力了,并且,喘息也渐渐粗重起来。

    哦,多长时间没有这种感觉了?啊,应该是从流产以后吧!陶兰兰一边体味着红红带给她的快慰,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念叨。

    是啊,许久以来,自从流产以来,陶兰兰再也没有享受过男人的抚慰。那种快乐仿佛被冰封了一般。今天,在红红一点一点的卷舔中,那快乐融化了漾开了。这红红竟懂得做这种事么?怎么竟比男人那东西的插入还要舒服啊!她在朦胧中想道。不,她想起来了,有几次傅文武也用舌头舔过她,她觉得比他的阳物插入更叫她舒服,而且她能很快达到高潮。可是,自从她流产以后,傅文武却很少用那种方式了。有时候她就想,这大概也是他们之间产生隔膜的一个原因吧。……

    然而,陶兰兰对自己的这种发现,既感到兴奋不已,又觉得羞愧难当。当她沉浸于兴奋之中时,她会忘却了所有羞耻;而当她安静独处时,又羞愧得无地自容。但是尽管如此,她像吸食鸦片样乐此不疲。每隔两三天,她都要在晚上洗完澡,穿上睡裙,躺到沙发里,把红红抱到身边,然后照第一次那样,叫它舔她。当然,每次满足以后,她都不忘给红红加些餐,比如给它切几块火腿肠、烧些肉骨头什么的。

    日子一久,陶兰兰觉得生活中仿佛有了精神寄托。有段时间她想:精神的满足一定是建立在生理满足之上的。人们说,生理的满足,只是动物属性的;只有当那满足上升到精神层面时,才属于人的满足。对此,她过去是坚信不疑。可是今天,她发现那些观念存在着重大的谬误。当然,她很快又觉得,正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跟红红之间渐渐产生了类似于人之间的感情,甚至有了精神层面的沟通。所以这时候她脑子里就会忽然产生这种古怪的念头:红红的前世是不是多情的男子呢?!

    正当陶兰兰沉浸于自己的妄想世界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天早上,陶兰兰带着红红在花园小区散步。通常情况下,一下楼,红红总会在花圃边停下来,然后跷起一条后腿,对着花丛撒尿。今天也不例外。所以,陶兰兰顾自悠悠地往前边走。照例,红红撒完尿,会欢蹦乱跳地追赶主人。也就在这时,一辆轿车从拐弯处开出来,并径直朝红红撞去。

    陶兰兰听到红红的嘶叫和汽车尖锐的急刹声,猛回头,发现红红正从车轮边慢慢地倒卧下去。于是,陶兰兰不顾了一切,回奔过来,一下子抱起了红红。红红那通常黑多白少的黑眼珠子转了转,又往上翻了翻,眼皮慢慢塌蒙下来,便再也没有睁开。随着,小区里晨练的人们都听到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人们又看见陶兰兰一屁股瘫坐在了地上。许久许久,人们才把晕厥的陶兰兰拉起来。只见陶兰兰脸色煞白,表情呆滞地望着红红,然后一步一步地向她的住处走去。

    这一天,人们再也没有看见陶兰兰跟她的狗在小区出现。接下来,就发生了故事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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