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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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来了,众人的八卦之心又被高高调起,在他们看来,萧承礼与纳兰峥之间定是为了上京第一美人儿较劲,才子为争夺美人而斗诗论艺,自古以来就是佳话美谈。

    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江南才子与上京才子的一场较量,萧承礼虽说淡出众人视线许多年,可江湖上依旧有他才名满上京的传说。

    不知不觉,现场被划分成了两派,一派是外来科考的学子,以纳兰峥为首,一派是上京本地的学子,以萧承礼为首。两派学子间暗流涌动。

    因此,当萧承礼提笔酝酿时,众人屏气凝神。

    不一会儿,他挥毫游龙走凤,一气呵成:

    “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

    笔墨一落,全场静默了......

    无他,这是一首悲壮的诗,自古以来征战沙场,成王败寇。可萧承礼却独树一帜,不以成败论英雄,即使败将之军也曾勇武过人,也曾豪气满怀,也曾为国抛头颅洒热血,依旧值敬重。

    宋晚清也停下笔,细细咀嚼,“百战沙场碎铁衣”,铁衣为何而碎?一是经历战事之多,二是战事之严酷,一个‘碎’字道尽他对败将的怜惜。她抬眼朝萧承礼看去,他此时神情晦暗兀自沉默,并不知在想什么。

    过得片刻,在众人的静默中,他撩下笔,施施然走了。

    待得他离开,众人才回过神来,此时无人去赞叹那宣纸上的字如何如何遒劲有力,赞诗句如何如何荡气回肠,他们沉浸在诗句描述的惊心动魄画面中,为之震撼。即使再文弱的书生也有一颗热血沙场的英雄梦,这样的诗句引起他们共鸣,可刚刚站在他们面前作诗的沙场英雄却已经离开。

    ......

    萧承礼出了诗社大门,心情沉重,为好友沙场败兵之事,也为自己亲事不顺。

    前两日前线传来战报,金国蛮子突袭边境,虽是一场小战,却也是一场血战。段何瑞御敌不力被撤职下大牢,众人只看成败结果,却不念他过程的艰辛。那是他得力的下属,也是他的至交好友,败得如此冤,他怎能不痛心?

    且,金国蛮子此次突袭试探,但凡得胜,想必接下来会有几场恶战,届时,恐怕他又要回边疆了。

    可媳妇儿还没着落,他若回边疆,阿丸愿等他么?

    很显然,不会。

    但对于如何讨得她欢心,他已黔驴技穷,不知该如何是好。

    不过,萧承礼不是那种沉溺于悲伤无法自拔之人,他失落了一会儿后,长长叹了口气,重振旗鼓,“周平,走,探望我岳母去。”

    擒贼先擒王,先把岳母拐过来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  萧狗蛋:才华不才华的无所谓,主要靠美貌秒杀全场!

    “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诗句出自唐朝李白。

    第31章 夹菜

    诗会结束, 纳兰峥回到自己的住处,随从给他端来温水泡脚,他早年游历时经过寒地, 遇上暴风雪, 连续在雪地里走了十几日,脚便从那时候落下病根,每日要泡药水舒缓疼痛。

    随从燕奴站在他身边欲言又止, 纳兰峥知道他想说什么, 开口道;“你无需为我担忧,我已回信与他们说清楚, 此时科考在即,我无意亲事,更无意钟家小姐。”

    “可老爷会同意吗?”

    “娶妻的是我, 为何要让他们同意?”

    公子性子太倔,燕奴也不知该说什么了, 他决定的事谁也劝不住。

    纳兰世家在江南是名门望族,之所以望, 除了纳兰子弟优秀外, 与权势联姻也是一条。到纳兰家第四代, 这一辈最杰出的要数纳兰峥, 因此, 与东洲成王的孙女结亲就落在他头上, 且那钟小姐见过纳兰峥一面后,就芳心暗许, 指定要嫁他。

    年初时,纳兰家主给纳兰峥说过这事,彼时纳兰峥并无任何看法, 对这桩亲事可有可无。现在家中来信催促,让他科考结束后莫要再四处游历,返回家中与钟家定亲。

    他现在开始排斥这门亲事,只因自己心底那个不可告人的心思,他不想娶别人。

    燕奴之所以替他忧愁,是因为,他若是拒绝这门亲事,那下一代的纳兰家主将换人来做,他为他家公子可惜。

    纳兰峥见他满目愁容,笑道:“行了,你家公子我自有分寸,再去添些热水来,水凉了。”

    他想起今日诗会上那人脸红的模样,他还是第一次见她露出女儿家的娇态,美目含羞,春光潋滟,令他心头颤动。只可惜,那动人的模样不是为他。

    又想起萧世子,今日他如此张扬的缠着她,告诫之意明显。可不知为何,他内心隐隐还有期盼。

    他想等她。

    ******

    宋晚清先是回三闲堂处理些账务,过得天擦黑才出门准备回梨花巷,路过崇祥街时巧儿提醒她,“小姐,你快看,那个人怎的这么像二夫人?”

    宋晚清盱眼看过去,哪里像?分明就是。刘氏和她婢女,那婢女怀中抱着一堆东西,两人鬼鬼祟祟的从一家药材铺出来。

    她皱眉,刘氏若是来买药材的为何如此遮掩?难道买的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巧儿,你去打听打听适才刘氏买了什么。”

    一炷香后,巧儿回来了,“小姐,景阳侯府恐怕出大事了,二夫人买的竟是下胎的药。”

    “你确定?”

    “我诈了那掌柜的,他才肯说实话,先是说买了女子补血的药材,后来才肯说,里头还含着一味下胎药呢。”

    宋晚清不解,这下胎药买回去给谁用的,莫不是她四妹宋晚芝与人有了什么苟且之事?但直觉认为不会这样简单。

    “巧儿,你继续让人多盯着刘氏,有何动静赶快禀报与我。”

    ......

    宋晚清回到梨花巷宋宅时已是掌灯时分,进门便听见里头热热闹闹的声音,她狐疑的问丫鬟,“家里来什么客人了吗?”( ?° ?? ?

    据她所知,姚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鲜少出去应酬,能结交的友人五根手指都能数完,莫不是邻居们来串门的?

    丫鬟笑着打哑谜,“小姐,您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宋晚清走进堂屋,里头灯火明亮,但比那灯火更亮的要数里头坐着的那人,一张俊脸在烛火下明媚张扬,暗红的长袍在清一色的黄花梨家什面前,格外显眼。他正在与姚氏聊些趣事,逗得姚氏笑得合不拢嘴。

    宋晚清不明白,都这样晚了,萧承礼竟然在她家里,不客气的问道:“你怎么来了?”

    姚氏先接的话,“清儿,你怎的才来,萧世子都等你许久了,快坐,我去让人摆饭。”

    原来是来她家趁饭吃的,宋晚清没好气。

    “萧大爷,您自家府上没饭吃么?怎的要在我家赖着?”

    “阿丸,你这词儿不好,我怎么是赖这呢,这是我未来岳母家,我来看看她,顺便陪她吃个晚饭,我这叫孝顺。”说完,龇牙一笑,笑得蔫坏。

    他那张脸在昏暗的烛火下半晦半明,越发显得惊心动魄,宋晚清也不得不承认,萧狗蛋这厮长得实在养眼,她都不敢多看。

    吃饭时,萧承礼坐宋晚清对面,饭桌较大,平日里就宋晚清和姚氏两人吃饭,因此,饭菜都是摆在靠近两人的位置,今日多了个萧承礼,饭菜便摆在中央。姚氏还好,她坐上首,夹菜也方便,但宋晚清夹菜就要将筷子伸出去老远,这让她很不习惯。尤其是爱吃的糖醋里脊竟然摆在萧承礼面前,她端着饭碗往那边看了两眼,暗想自己伸手过去大概要伸多长才可以夹一块里脊肉,目测了下距离,想想还是算了,忍痛放弃。

    萧承礼眼尖,见她频频往他这边看,就清楚她肯定是馋上他这边的菜了,暗自好笑,媳妇儿就算再精明能干,私下里还是那么爱吃,可爱极了。

    他好整以暇的夹了块里脊肉,放入嘴里细嚼慢咽,“婶子家的厨子是哪里人士?竟将菜烧得这样好吃,这里脊肉嫩滑有嚼劲,再配上糖醋,入口酸甜,滋味甚美。”

    姚氏笑道:“前不久顾的婆子,烧了十几年饭,都是些家常菜,不过胜在手艺好,世子爱吃就多吃些。”

    “好。”

    萧承礼不客气,他伸筷子又夹了一块。因今日他留下吃饭,姚氏为了表示热情,特地让厨下做了好些个菜,装盘精美,但分量不多。这盘糖醋里脊拢共也就五六块,萧承礼吃了一块,现在又夹了一块大的,盘子里就只剩四块了。

    宋晚清又朝盘子里瞄了一眼,还好,还有机会。

    然而吃了两口米饭,再抬头时,盘子里便只剩两块了,另外两块在姚氏碗中,萧承礼给她夹的。眼见他还想伸筷子再夹,她赶忙说道:“萧世子不能光吃一个菜,来,尝尝这个蒸鱼豆腐,香软可口,试试。”

    她将菜推过去。

    萧承礼不愿,“我就爱吃这个。”他看她一眼,“阿丸,你要不要?我给你夹。”

    “不用,我自己来。”

    然而,萧承礼已经夹了一块给她递过去,他手长,筷子直接伸到她这边,示意她拿碗来接。

    他都夹过来了,那就接吧。

    宋晚清将碗捧过去,可那筷子又朝旁边移了下,她也没多想,也将碗移了过去,但这会儿筷子又朝反方向移回来。

    “......”

    耍人呢这是,宋晚清怒瞪他......萧狗蛋你想作甚!

    萧承礼坐在对面笑得欢快,那模样十分欠揍。见她瞪过来,不敢再逗,赶紧将里脊肉放她碗里。

    才眨眼的功夫,两人已经斗了一个回合,姚氏不清楚情况,兀自喝汤吃饭。

    萧承礼不安分,夹完菜了,还问“阿丸,好不好吃呐?”

    宋晚清暗暗白他一眼。

    ......

    吃完饭,萧承礼说要去消食,但宋宅的院子就巴掌大,没走两步就到尽头,萧承礼反反复复走了几圈,绞尽脑汁想要拖延时辰,好跟媳妇儿待久一点。又走了一圈后,宋晚清下逐客令了,“萧大爷什么时候回去?”

    “阿丸,我这会儿还撑着呢,一会儿骑马不好。”

    “那你走回去不就行了?权当消食,两全其美。”

    萧承礼眨巴了两下眼睛,顿了半晌,“......好吧,那阿丸你送送我吧?”

    “你自己不认识路么?”

    “好歹来者是客吧?你就这样招呼客人的?送都不送一下,婶子......”

    宋晚清拦住他,“行了,送、送你,走吧。”免得一会儿母亲要絮叨她。

    两人出了宋宅,宋晚清提灯在前头,萧承礼随后,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在梨花巷青石路上,黑夜寂静安然,只闻路边虫鸣嘶嘶作响。

    萧承礼在身后看宋晚清的个头,瘦瘦小小,只齐平他肩膀。想起十四岁那年他走时,她那会儿才及他腰间,十年过去了,竟只长了这么点个子呐。

    他兀自想得入神,却突然听到前面的小女子尖叫一声赶紧跑到他身后,

    “老鼠啊,萧承礼,有老鼠,好....好大一只。”

    那老鼠长得肥硕,还不怕人,适才竟然从她脚边穿过,那毛茸茸的触感,让她想起来就头皮发麻。

    她紧紧抓着萧承礼腰间的衣带,脸埋在他后背,挨得很近,萧承礼甚至都能感觉到那温烫的呼吸。

    灯笼被她适才扔在地上,油火已经熄灭,此刻巷子里一片漆黑。

    萧承礼被她紧张急促的呼吸弄得脊背发痒,僵着身子不敢动,半晌,宋晚清才探出头来小声询问,“萧承礼,它走了没?”

    “好像.....还没有。”

    黑夜里,他嘴角无声的笑开。

    宋晚清又把头缩回去,瓮声瓮气使唤他,“你快将它赶走啊。”

    “它好像不怕人,还在墙角打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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