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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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允文在一个总是弥散着雾气的城市里长大,江水穿城而过。

    他从小就备受瞩目,一部分是因为外貌,更重要的是他在音乐上的天赋。

    奚仲文叁岁时,有一架玩具钢琴。母亲每天晚上都会看八点档的电视剧,小文就在旁边自己玩玩具。

    电视放广告时,母亲把目光投向小文,他正在叮叮咚咚地弹着那架玩具琴。

    但他所弹奏的并非破碎、散乱的音符,而是一段有节奏的旋律。

    这段旋律让母亲感觉很熟悉,她跟着哼唱,想起来是刚刚电视剧的片尾曲。

    五年以后,小文就在江城里小有名气,报纸和电视台都报道过,江城里出了个钢琴神童。小文上过央视的节目以后,江城的钢琴培训班都火热了不少。

    但大部分人不会珍惜来的太容易的东西,少年奚仲文对弹钢琴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兴趣。他很反感规规矩矩地坐在钢琴前对付那一排琴键,反感被打扮的精致漂亮站在舞台上表演,所以他拒绝去大城市深造,而是留在了江城,和普通的同龄人一样上着中学,只在周末去一个老钢琴家的家里上课。

    奚仲文的童年与少年并没有过缺憾,母亲都很爱他,并且给了他足够的自由,神童的光环与随着年龄增长愈发英俊的外貌,让他在学校也非常受欢迎。对一个少年人来说,这样的生活已经没有什么烦恼了,朋友和恋人他也不缺,学校的老师也对他分外容忍与关注。

    大部分时候奚仲文也借着练琴的名义不去学校上课,穿的破洞背心,趿拉着人字拖听着歌徘徊在雾气蒙蒙的江城里,江城地势崎岖,到处都是高高低低的楼梯,一个单元楼的顶楼天台站上去能看到对面单元楼一楼人家的阳台,这个城市像座大型迷宫,让奚仲文非常着迷。

    这天有点小雨,天气阴暗,奚仲文耳机里是喧闹的死亡金属乐,以至于路过一个桥洞时,他差点没发现那里正在发生着一次霸凌。

    叁个小混混正围着一个穿着校服的女生,那个女生长得很清秀,瘦瘦小小的,蹲在地上抽泣着。

    奚仲文把MP3收进背包,听了会儿他们说话,大意就是这个女生被小混混妹妹的前男友追了,中学生的恩怨最严重也就这样了。奚仲文走上前,直接对着其中一个小混混的屁股用力踹了一脚。

    “日你妈,玩英雄救美呢?“小混混怒目看着面前这个瘦高的小白脸。

    “我最讨厌别人问侯我家人,叁中的盛哥是我拜把兄弟,要不要我让他给你老大打个电话?”奚仲文低头按着手机,歪着脸说。

    盛哥是这一带小混混里做事最狠最绝的,奚仲文只是提到名字,就让这些小混混忌惮起来,骂骂咧咧地把那个少女仔细打量一遍,奚仲文按下手机拨号键,把屏幕举到小混混面前:“等我手松开,这个电话就要拨出去了!”

    几个小混混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以后,少女扶着墙慢慢地站起来,声音发着颤对奚仲文道谢。

    奚仲文咧嘴笑了笑说:“没事了,你叫什么名字?我送你回家吧。”

    “我叫蒋珺。”

    后来奚仲文就一直送她回家,足足送了一年,他们第一次接吻,也是在那个桥洞下。

    有一次蒋珺问他是不是真的认识盛哥,奚仲文支支吾吾地说,认识倒是认识,真打电话过去人家估计也不理的,蒋珺笑着锤了他几下。

    蒋珺没有升高中,去了一家酒吧当了驻唱歌手,而奚仲文终于开始为学业发愁,准备走音乐生的路子,每周都花大量的时间练琴。

    他们在蒋珺找到一个愿意养他的富二代男友以后分手了。后来奚仲文办演奏会,给了蒋珺一张票,他上台时,果真看见蒋珺在台下,样子变了很多,眼神却还是那样子。

    演奏结束以后,奚仲文弯腰谢幕,径直走下舞台,牵起坐在第一排的蒋珺的手,和她去了她驻唱的酒吧。

    酒吧里,他把键盘手赶了下去,自己上去,把西服外套连同西装领结脱了丢到地上,露出背带,试了试键盘的音,就开始给蒋珺伴奏。

    那天晚上,江城最具天赋与才华的钢琴演奏师奚仲文在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吧里,一边叼着烟一边弹琴,直到蒋珺下班。然后他最后一次送了蒋珺回家,从那以后他们再见没有见过面。

    十八岁那年他独自坐上了出国的飞机,去参加一场国际上颇有影响力的比赛,母亲生意上有事情,就没有陪他去。

    上飞机之前,奚仲文还和几个朋友约好,要组一个乐队好好玩玩,庆祝他拿到了好几所名校的录取通知。

    但他再也没有回到江城。

    他在飞机上睡着了,醒来以后,就已经身在基兰岛。

    他的脖子右侧,被纹上了数字“36”。

    从此以后,奚仲文的世界里再也没有钢琴,他失去了他曾经轻而易举拥有的一切。

    那个自由而灿烂的灵魂,就此泯灭。

    曾经江城的音乐天才生活过的痕迹被抹去,奚仲文也不复存在,只剩下基兰岛的36号奴隶,一个只会爬行的性奴隶。能够演奏出波澜壮阔的乐曲的双手,常年被铐在身后,连动一动都无比困难。

    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以前的事情,你都想起来了?”伯德的家里,倪森花了几个小时,听伯德讲这个故事。

    “只记得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些事。“伯德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指依旧白皙修长,可惜已经不适合弹琴了。

    “奚仲文……”倪森喃喃道。

    “我觉得,奚仲文应该不能忍受他的身体变成这个样子,可是我是伯德,伯德是没有自尊的。”他的眼神空洞又失落。

    他不配拥有那样的过去,这是伯德在回忆日益清晰时意识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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