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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抬起头,闲聊似地问道,“你说这是不是一个很果断决绝的女孩?”
“人心只有拳头大小,住不了几个人,她想做那颗心最重要的一个,当意识到那颗心选择了另一个人,她放弃得比谁都快。”
明显的感觉握着自己手的大手控制不住的缩了一下,常晴抿着唇,没有再继续往下说。
她将自己的另一只手搭在了纪叙的手背上面,两只小手将他的大手包在中间,笑着看着他。
“我和她很像,五年前一面之缘,我果断喜欢上你,找了五年,找到后,我果断追你,你一同意,我果断和你在一起。”
“但是我和她又不是完全一样,我从来没想过放弃你,因为五年前的那一个晚上,没有放弃过我。”
五年前的夜晚?
对上纪叙询问的眼神,常晴抬手摸上了他的脸,视线追随着自己的手,从他的眉毛,移到眼睛,再移到鼻子、嘴唇和下巴。
“你还记得五年前,你在南寻五一广场旁救下的一个差点被拐卖犯抓走的女生吗?”
纪叙想了想,而后怔住,看着常晴的眼睛带着惊讶。
常晴捏了捏他的下巴,眼睛带笑,“就是我,醒来之后我找了你,可是你已经被转走了。”
纪叙眸子一暗,垂下眼敛,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方留下深色的阴影,让人看不清他眼底最真实的情绪。
他待的是一个危险系数比较高的战队,时常要参加一些很危险的任务。
他曾经救过很多人,但每次都不放在心上,转头就忘。
消灭敌人保护民众的安全,这本来就是作为一个军人的责任,并不是什么伟大到需要铭记的事情。
更何况,那些人大多是受尽了各种磨难。
他看到时,他们都身处地狱,他的记得,只会是让人痛苦,所以还不如忘记。
但五一广场那次,他没忘,只是那条路太黑,他并没有看清楚女生的脸,只看到她那双带着强烈的求生欲望的眼睛。
难怪他之前在视频里,会觉得她的眼神很熟悉。
……
见纪叙陷入了沉思,看着像是想起来了,常晴又继续回忆。
“我缠着那个叫李浒的小警察很久,但是他不肯告诉我,说是队长说了要保密,我还让他给你带来话,他有和你说吗?”
纪叙点点头,嗓子异常干哑,“说了。”
在医院里说的,整件警服都被血染红,浑身抽搐,却还是贴在他的耳边,坚持把话一字一字的艰难的说完了。
但是他并没有记住多少,当时的场面太混乱,他的注意力都在李浒止不住血的伤口上。
那是他当上队长后,第一次失去手上的兵。
一个才十九岁,皮肤黝黑,烟瘾很大,总是喜欢躲着偷偷抽口烟的憨厚小伙子。
一直到最后,李浒还说自己想抽烟,他摸了摸李浒裤子的口袋,除了被血浸湿的烟之外,还有他给的薄荷糖……
曾经被血染红的一幕幕浮现在脑海,纪叙眼底暗了暗,喉头苦涩。
李浒的牺牲,很大原因是因为他。
那是他身边第一个,因为他而受伤的人,从那之后,接着有了第二个、第三个……
而现在,终于轮到常晴,一个他很喜欢很喜欢的姑娘。
男人唇边的胡茬有点扎手,常晴又将手移到他软软的耳垂上捏了捏,待他抬眼看着自己,她朝他歪了歪头。
“故事我说完了,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纪叙定定地看着常晴,墨色的瞳孔中清晰地印着她的脸,“你是因为我救过你,所以才喜欢上我?”
这问题听起来怪怪的,常晴迟疑了片刻,最后还是点了点头,“算是吧。”
那么帅又那么男人的一个英雄,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都恰好长在她的审美上,很难不让她喜欢。
而且,他是她生命中除了外婆之外第一个把她的命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的人,也是带给她无限安全感的人。
“那如果是别的人救你……”
纪叙的话还没说完,耳垂就被用力掐了一下。
“但是我遇见的就是你。”常晴气愤地盯着他,仿佛他再说下去,她就会咬死他,“我喜欢的也是你。”
合着她刚刚说这么多都白说了,他压根没听懂?
常晴放开了纪叙,双手环在身前,瞪着纪叙。
“我喜欢你,所以在发现刹车坏了给你打电话而你没接的时候,我虽然生气,但是我相信你肯定有接不到电话的理由,我顶多会骂你,和你撒撒娇,然后继续开开心心的和你在一起。”
“你曾经是一个为人民可以奉献出自己的生命的英勇武警,所以即使你今天选择先救沈梵梵,我也尽量理解你,我不怪你,顶多和你发发小脾气,因为我喜欢你,信任你。”
“可是你呢?”常晴越说越生气,伸出一根食指用力戳着纪叙的胸口。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