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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样的善良,又容易轻信别人, 要是碰上了坏人可该怎么办。
“我相信奚大哥不会害我的。”, 此时陈竽瑟已经止住了抽噎,流过泪的眼睛水盈盈的, 只是还有些红,奚浩倡看着她的眼睛愣了会儿神,然后才说道:“你看,我这只手的布条缠的这样厚,这些日子定是不能自己上药了,所以只能拜托你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不过奚大哥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明天一早要不要我去请大夫过来再替你看看。”
说到这个,奚浩倡觉得自己有必要向她坦白了,“竽瑟,有一件事我一直未与你提起,说来,此事不便与人说起,只是,你我二人,早有婚约在身,如今你又与我同在一个屋檐下,为了不让你担心误会,还是有必要告诉你,只是你听了后要埋在心底,不得与人提起,答应我,好吗?”
见他如此严肃,陈竽瑟意识到了这件事的重要性,便点了点头,坐正了身子,凝气秉神的听他一一道来。
“想必你来安阳镇的时候就曾耳闻过我的斑斑事迹,若我告诉你那些都是假的你信吗?”,奚浩倡苦笑了一声接着说道:“被人随意辱骂的地痞无赖对百姓的危害并不是最大的,真正坏事做尽的人藏得可深了,他们站在高处,只用说几句话,就能决定他人的命运,两年前,娘亲走后,岳大人找到了我,还有少聪他们几个,因为我们四人无父无母,又没有家室,所以做起事来没有后顾之忧。这两年,我们替大人偷偷地打探消息,而那无赖的名声则是我们的掩护……”
这一夜,奚浩倡将积压了已久的心里话一股脑的都告诉了陈竽瑟,两年来,他一直被人误会着却不能解释,只能默默承受来自他人的白眼与憎恶,本来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生活的话,他是能忍受的,可是现在身边多了一个人,他不想连自己喜欢的人也误会自己,起码,在她眼里,他要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听了他的话,陈竽瑟终于能理解他为什么老是夜不归宿、行踪诡异,想到之前的误会,她心里羞愧极了,她竟然还误会过他在外面养了女人。
“奚大哥,苦了你了,这件事我不会说出去的。”
“你自然不是这样的人,我相信你的。”,虽然相处的日子不久,但他就是愿意相信她。
“可是,你伤的这么重,真的不要紧吗?”,陈竽瑟还是有些担心。
“这两年我已经习惯了,忍一忍就会过去的,要是找了大夫来,会暴露身份的,到时候被那姓袁的知道了就坏事了。天快亮了,你要不要再去睡一会儿。”
陈竽瑟确实很累了,折腾了这么久,她也有些乏了,“嗯~那我先回屋了,要是有什么事,你就喊我,我能听见的。”
“快些去吧!接下来几天都要靠你了,要好好休息啊!”
陈竽瑟回了屋后,奚浩倡立马倒在了床上,刚刚因为不想让陈竽瑟担心,所以他一直在咬牙硬撑着,实在是忍不下去了才催她回去。因为烛火昏黄,陈竽瑟也就没看出来他脸色苍白,加上他一直谈笑自如,便放宽了心听他的话回屋了。
奚浩倡胸前的伤口很深,痛的厉害,不过幸好那枚暗器没有毒,暂且没有性命之忧。他胸前背后都受了伤,不能躺也不能趴,只能侧卧着。额头上是豆大的冷汗,他紧咬着牙关,希望能撑过去,渐渐地就昏睡了过去。
而陈竽瑟那边,回了屋后躺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她的脑子很乱,一会儿想到刚刚奚浩倡亲了她,一会儿又想到奚浩倡对她说的话,一直到外边天亮了,屋子也变得亮堂了她才带着黑眼圈起床。
对着镜子梳妆的时候,看着自己憔悴的脸色,她淡淡的敷了香粉,抹了一层胭脂,觉得得体后才出了屋子。想到奚浩倡的伤势,她早上熬得是瘦肉粥,给他端过去的时候,敲门没人应,担心奚浩倡有什么不测,她闯进了屋子,这才发现奚浩倡卧在床上瑟瑟发抖,脸色惨白。摸了摸他的额头,烫的厉害了,这是发烧了,以前她听爹说过,伤口处理不好是会感染发炎的,奚大哥定是因为伤口感染了才发烧的,陈道之常年在外经商,也曾遇上过这种事,回到家后还讲给了妻女听,陈竽瑟记得很清楚爹说过什么处理方法,便想要凭着记忆里的法子替奚浩倡退烧。
她连忙打了一盆温水,擦干净他脸上和身上的汗,可奚浩倡烧得厉害,昏昏沉沉的没有意识,在陈竽瑟给他擦身子的时候,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嘴里还喃喃念叨:“娘,别走”,陈竽瑟挣脱不开他的手,只能由着他去,见他这幅样子,心里也起了怜悯之心。听他提起娘,她也想起了自己的娘,不过奚大哥还是要比她可怜的多。他那么小的年纪就没了爹,伯母又早早地离他去了,想必吃过不少苦头吧!
因为被奚浩倡抓着手动不了,陈竽瑟只好坐在床边守着他,大概是做了一场噩梦,奚浩倡一直紧皱着眉头,抓着她的那只手的力气也越来越大,都将她的手捏红了,最后痛的她低吟了一声。像是听到了她的声音,突然奚浩倡睁开了双眼,看到自己床边坐了一个姑娘,还是他心心念念的那个姑娘,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