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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明朗的情绪传递给他,趴在他肩头笑着说要吃意面。
“当然可以。”宋叔叔说。
尽管你才是真正的食物。
路南以为被浇灭的欲火,此刻正在宋清宇体内空前高涨。
宝贝不要,他可以继续忍。但她偏偏选择了最错误的方式——
她唤醒了他的兽欲,一种他以为自己没有的东西。
他和她都高估了他的道德感,以为他会在意他们之间的年龄差,会介意自己在她身边显得老,不喜欢跟她有两辈人的错觉。
实则并不。
当她自以为挑衅地喊他叔叔时,又甜又脆的调子听着舒服极了。全身都软化了,就剩一个地方硬着。
没什么不能承认的。他就是利用年龄和阅历带来的优势,去占有一个年轻灵动娇贵纯真的女孩(在她怀疑自己不够好时)。做都做了,难道还怕她或者任何人说吗?
不得不说,路南的精神胜利法还挺管用。
夜幕降临,将一切笼罩在安谧祥和之中。
宋清宇亲自下厨做了晚饭,味道不赖。吃过晚饭之后,两人并排坐着看书。
路南喜欢看书,但她很难从文字中了解语意,学名叫“阅读困难症”。
“邋遢”是她最先学会的词,且是唯二会写的字。因为亲妈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真邋遢。”——
当时她太激动摔倒了,打翻生日蛋糕,弄脏了妈妈送的裙子。
所以,路南五岁起就知道不能摔倒。
其实很简单,只需要练习从门口到沙发,从沙发到楼梯,从床到浴室的动线,给她走上一千次的时间就可以熟练掌握。
至于卧室和浴室里,她怎样跪着趴着摸索都没关系,没人能看到。
“累了就休息。”宋清宇抽走她的书,揽过她的脑袋按了按。
路南反问他累不累。
其实她有点怕刚才把老男人喊萎了,想弥补一下的。毕竟她从小姨夫 人选里找对象,没有资格嫌人老。
宋清宇弯了弯唇,说上次的曲子没听完,继续弹吧。
“用竖琴好不好,我刚学会了。”看得出来路南很想显摆。
“好。”
“那你抱我上去,我要换裙子。”
她把自己挂在他身上撒娇,他当然不会拒绝。
原因么?
当然是因为她没有走过足够的次数,怕小心翼翼的不够雅观呀。
———
作者os:非常抱歉又没搞到黄,总觉得不够水到渠成;把老宋写得太温柔了,好像不敢碰南南一样,先让他解放天性吧。
高雅艺术(微h)
路南不仅自己换了裙子,还勒令宋清宇穿礼服打领结,那架势像要办一场音乐会,颇有些“沐浴焚香、正冠更衣”的朝拜意味。
总之她兴致很高,还捏着裙摆转圈圈问他怎么样。
宋清宇肯定说好看。
哪怕他的审美仅限于认出这是一条白色的裙子。
说到宋清宇为什么要买竖琴,是因为在平生唯一一次的音乐会体验中,被中途的竖琴solo吸引了。
那应该是世界上最华丽精巧的乐器,外形典雅,弥漫着梦幻光晕;然而流淌出的音色却如朝露般灵动清澈。
他觉得路南会喜欢它,因为她完全是他心目中的竖琴。第一眼是高贵精致的公主,触摸到就变成跃动自然光泽的小精灵。
除了那次路南不知道的见面,这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穿裙子,纯白简单剪裁,秉持她在自己身边一贯的朴素。却还是让他看到了宴会上那个朦胧的幻影。
从他们在一起后,路南一直是宽松休闲的打扮,还开玩笑说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