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遇
甾宛城外的树林里人影密密麻麻,却丝毫没有凌乱的感觉。“报!禀将军,我军已一切准备就绪,大军是否现在开拔?”一校尉越过众人,双手抱拳,单膝跪于端坐在棕色骏马上的高大男子面前。
“可!”还是那低沉浑厚的音色,宛如琴音的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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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行驶在还算宽敞的驿道上,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月儿内心是雀跃的,虽说一开始不愿离家,但真的走出来了感受又自是不同,毕竟十四年来第一次出远门,一切都稀罕得紧。
“小姐,外面的景致隔着纱帘看看便可,切不可掀开来!”看着月儿不知道是第几次想把帘子掀开,然后把小脑袋伸出去看个过瘾的样儿,李氏就忍不住头痛道。想着世道艰险,月儿生得如此样貌偏又天真烂漫,还不理解自己的一番苦心,李氏就忧心重重,暗咐道:“也许有些事情的严重性得跟小姐说道说道了。“
”小姐,有些话老奴本不当讲,但现在不讲不行了,老奴是看着小姐长大的,真心希望小姐好,望小姐理解。”月儿听得李氏认真,遂坐直了身子,媚眼如丝的眸子好奇地望向李氏。闭了闭眼,李氏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短暂的失神,继续道:“小姐,你是老奴这辈子见过最美的人。也许你听夫人说过我年轻时家里曾是行商的,后因家中烧制官窑时被人动了手脚而获罪,幸好先皇隆恩只没收了家产没有累及族人,才有今天。我父亲是位开明之人,我虽是女儿身但从没有拘着我,所以我也见识过不少人,但从没见过如小姐这般相貌的。在老奴看来,小姐之貌是幸事也是祸事。幸事是凭小姐之貌,到时托大姑爷定能为小姐寻得一户好人家;祸事是,小姐之貌也易招来贼人惦记,若着了贼人的道,那岂不是贻误终生!老奴在的时候,老奴自是护着,但小姐也得警醒些,要注意护好自己。”
李氏的推心置腹,让月儿认真起来,她不知自己有多美,更不知道自己对男人的吸引力有多大,这些她统统不知道。但有一点她虽然天真却不是什么都不懂,遂点头道:“奶娘说的月儿明白,以后月儿自会小心。”李氏见月儿是听进去了,欣慰地拍拍那凝脂般的柔夷,轻声道:“奶娘就知道我的月儿是个明事理的。”看着小人儿面带倦色,问道:“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也累了,待会儿休息时要不要下去走走?”
“不去了,我想小憩一会。”月儿柔夷轻摇。其实她挺想下去走走的,只是不敢。有件事,月儿一直没有跟李氏讲,觉得羞于启齿,就是一接近年轻男子,便会脸红心跳,身子酥麻,呼吸急促。这事是葵水来后逐渐发现的,月儿直觉这不是什么好事,还偷偷问过丫鬟,才知道只有自己像这样,便更加不敢提了。万幸一直养在后院,平日里也见不到什么年轻男子,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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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太阳恁的毒辣,高顺驾着车接过护卫递来的米酒大喝了一口,正想长叹“好酒”,便听到身后“轰轰”作响,回头一看,只见不远处尘土飞扬,一面面红底镶金色毛边的大旗迎风飞舞,那飞舞的旗帜上隐隐烫着个黑色的“赵”字。不容多想,高顺吆喝着护卫赶紧将马车赶离驿道,确定挡不到身后的军队才勒了马,朝车内道:“小姐勿慌!听闻前阵子,陛下派兵清剿盘踞在青无山的流寇。现在想是遇到大军班师回朝了。我们先在此等候,待大军过后我等再行离开。”
李氏先是唬了一跳,听到高顺的解释后也逐渐放下心来,遂把月儿楼进怀里细细安抚起来。
“轰轰”的声音越来近,越来越响。高顺等人眯着眼睛看向那声响之处,漫天尘沙中只见那大军阵马风樯,远远行来竟成摧枯拉朽之势。高顺内心戚戚,赶紧缩了身子低着头盯着路面......
马蹄声近,就在高顺盯着路面时,四只棕色的马蹄走进了视线,“绝世良驹!”高顺识马,才这么一想就忍不住抬起头来。什么绝世良驹高顺已经不记得了,只觉得抬头那一刹那,整个人就震在了那里。马背上端坐着一个如山川丘岳般的男子,他就那样静静地坐在那里,没有多余的动作,整个人却如宝剑出鞘般的气势逼人。本是经历血腥杀戮之人,却感受不到他身上有丝毫阴霾之气,直觉他身上洋溢着一股阳光般的刚强气息,那是一种由内在的刚毅外化为强劲有力的独特气质,是一种正义勇敢、坚强果断的个性彰显,是一种敢为人先,永不言败的魄力表现,仿佛只要有他在的地方,那个地方就可以称为家的安全感......想到此处,高顺自然而然低了头,愈发恭谨起来。
赵起早就看到了驿道边的马车,一群赶路的人而已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只是路过马车时,却突然飘来一缕如兰似麝的幽香,缠缠绕绕,仿佛一把小钩子,钩得他心底有点麻麻的,痒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