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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简直喜欢死了。”
喜欢的都好似忘了女人告诉他的一年恋爱期就快要到了,或者说,不去想,便假装忘了。一个跟他如此疯狂的女人,他真的很快要忘了那个恼人的期限。
让程锦年差不多忘了的不只是林木木给他的那个期限,还有一个“脑子有病”的女人——肖明悦。
当那个女人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程锦年第一时间都不记得她叫什么名字了,甚至不记得他们曾在什么地方见过。
自从他没有再大面积地蚕食肖富的地盘,以及这个女人消失之后,程锦年甚至一度以为不会再有什么危险,留在他身边以及林木木身边的保镖都已经撤了一段时间了。可没想到,这个叫肖明悦的女人会再次出现。
肖明悦也感觉奇怪,以前任是什么样的男人,玩几天也就放下了,从来不会再想起。可这个看起来已经不大像村夫,但实际上就是个村夫的男人却让她一直惦记着,即便在国外,各种肤色的男人相伴,她也总会想到这个男人威武的身材,吸人的眼,以及在水里的时候,他托上她身体的那双有力的手。
她自小只要想要,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可这程锦年成了例外,正因为是例外,才让她触了一回霉头。想着断不能白白触了霉头,所以她回国了,在爸爸还没有“警告”,再次要送她出国之前,她势必要把这个例外给去了。
“程锦年,条件你开,只要你应了我的心意。”
程锦年望着这个恣意跋扈的女人,又一次想说,真是个脑子有病的,自古都是土匪男人强抢女人,他第一回 见有女人公然强抢男人的。
程锦年没尝过手握权柄的滋味,就说富裕也还没到乍富、暴富的程度,他自是不知道拥有这些的人是怎样的为所欲为。
“俺什么条件都没有,俺也绝不会答应。”他说。
肖明悦咬了咬后槽牙。
还真是个有骨气的男人。
她是谁?金枝玉叶一样女人,就程锦年这样的村夫,若不是下了一回水让她记住了,给她提鞋都没资格,他竟然敢在她面前三番五次地装“贞烈”?!
“你那媳妇我知道,叫林木木吧?除了那张脸还过得去,别的能拿得出手吗?没有任何背景,就是个满身铜臭的庸俗卖货女,还背着你出去打野食睡男人。那史诗是你知道的,别的她还睡过多少你知道吗?”
肖明悦极尽污蔑讽刺,程锦年气的血液乱窜,恨恨道:“在俺的眼里,你给她提鞋都不配!你刚才说的话以后若是再敢说一次,俺不介意替你爹娘揍你一顿,他们就没教你怎么说话,怎么做事。俺不打女人,但你这样的,俺可以破例。”
肖明悦“咯吱”一声,差点把牙花子咬烂。
竟然说她给那个卖货女提鞋都不配?!
破口大骂的话还没来得及出口,那可恨的男人竟早就闪得没了人影,对她嗤之以鼻的样子像把她当成了瘟疫。
肖明悦良久过后才松开一口几乎咬碎的银牙,冷笑浮上嘴角:“我不会给她提鞋,我会让她以后连鞋在哪儿都看不见,或者压根就不需要再穿鞋。”
这话里透着逼人的寒意。
这日,林木木没留在后罩房,而是来到前院正房里算着账。
张伟民又来找了她。
这厮不知紧张成什么样了,竟像是再也坐不住了。林木木也紧张,但她必须得把刚刚收到的货弄出去,所以没工夫紧张。
张伟民进门后,坐下就说道:“木木,我又做梦了,非常清晰,就是那边一个月,这边两年,而且在梦里,真的感觉我们就要回去了,像是有什么警示和预言似的。你没做这样的梦吗?”
林木木摇头。
这几天晚上玩的确实太疯了,累的什么梦都没做。
“张伟民,你说会不会真的就是个梦,我们根本不可能再回去,只能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
张伟民一呆。
脸上闪过的一丝惊慌没有逃过林木木的眼睛。
看来这厮是真的很怕留在这边,真的很想回去。
她呢?
她很想回去,她又很想……留在这里。
“林木木,你说什么呢?你难道不想回去吗?在那里,你有妈妈,有名校的学历,有……年轻有为的男朋友,你会有很好的未来和生活,而且那是一个繁荣、文明的时代。可这里呢,什么都是落后的,你在这里有什么,你连个身份都没有,只有你那一堆货和一个文盲村夫。”
林木木瞪了他一眼。
年轻有为的男朋友?他还真敢想。
她当然要回去,不是因为那个繁荣文明的时代,也不是她名校的学历和光辉的未来,只因为那里有她的妈妈……
林木木嘟哝道:“谁说我不想回去。”
张伟民笑了,然后说:“我跟你讲,这几天咱俩不能分开。”
林木木讥笑。
瞧他这一脸紧张的样子。
“张伟民,咱们来的时候大脑一懵就穿了,又不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