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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的摄入不会让他难受,神经的舒缓让思绪变得轻盈,耳边是傅明礼不休的唠叨,那声音并没有通过耳膜抵达大脑,陪随着轻微的酒气吻上他的侧颜,又消散在暧昧的车厢内。
神秘的力量看不惯有人心中藏鬼,就在恶龙肆无忌惮地想要舔舐珍宝的时候,迎面一辆卡宴远光灯大闪,几乎成直角撞上他们的车,司机急踩刹车,惯性让傅明钦前冲,上车后被傅明礼黏黏糊糊系上的安全带,保护了他,没有撞上前座,上身已经被拉着倒在温热的怀抱中。及时弹开的安全气囊保护了司机的安全,可巨大的冲力还是使他昏迷,镇定下来的傅明钦砸开车窗爬了出去,尽管傅明礼为了保护他受到的伤害更大,但军人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坚硬的体格使他现在还不至于昏迷过去,在弟弟的帮助下从车中出来。两人检查了司机的情况,好在只是昏迷,把人弄出来扶到路边,傅明礼走到一边打电话呼叫救援,傅明钦朝着肇事车辆里看去。
那车里只有一人,以奇怪的姿势晕倒在座位上,傅明钦走过去尝试打开车门,因为是撞车的一方,车门变形的不是很厉害,车中的人受的伤大概很重,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打开车门后轻轻倒在傅明钦怀中,黏热的血从嘴角冒出,配上好看不似真人的脸,在这夏夜里到不会显得鬼魅,只是脆弱到使人心惊。
有些熟悉,傅明钦认了出来。
这是他对宁初情变最初的诱因。
据说是圈中最硬最冷的雪莲,确实有着惊心动魄的容颜,可是没有惊心动魄的背景,被人一点点从山巅推进谷底。
曾经的大明星夏语冰。
就像许多俗套话本里讲的那样,美人大都有坎坷的身世与不幸的童年。
当夏语冰还不曾获得这听起来就美丽的名字的时候,别人叫他夏刚,他母亲没什么文化,只是想让他以后刚强一点,命硬一点,而他那所谓的父亲一叫他的名字,就想起自己酗酒赌博而下岗的丑事,会抡起手边的空酒瓶向他砸过来。
夏刚讨厌自己的名字,他恨只带来苦难与痛苦的父亲,他可怜软弱可欺甚至都不敢保护他的母亲。可等他终于能摆脱这一切,可以带被打了一辈子的母亲离开的时候,同样是这个女人,扒住门框拒绝跟他走,看着他的眼神像是看着什么洪水猛兽。
因缘际会闯进了娱乐圈,他发现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们愿意娱乐至死,美丽的面孔变成筹码,变成武器。他显然成为其中的佼佼者,就像是孩子手中握住了神兵。
他早就不是小孩子了,要想有所得就要付出等价,甚至更高的成本。
他想要的东西太多了,他要彻底摆脱原生家庭,要站在这个圈子里金字塔的顶点,他要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他有的只有一张脸,所以绝对不能走错一步,周围有太多吃相难看的典型,为了一点点利益或者可笑的真心轻贱自己,最后彻底沦为那些人的玩具。
花朵因为生于秽土而长成了毒物,它惯于伪装弱小,有毒的根枝都藏于地下,倾尽所有的耐心等待捕获自由又最高贵的蝴蝶。
然而看差了眼,傅总不是天真的蝴蝶,他是森林的王者,把毒花嚼吧嚼吧吞了还能去咬断猎物的脖颈。毒花就没辙了,放任自己永远瘫软在王的身体里。
第9章
不可能每一个灰姑娘都幸运地遇到王子,并能得到王子的垂怜。
灰姑娘欢天喜地地穿上梦幻的公主裙和水晶鞋,乘着南瓜化作的华丽马车进入到皇宫,矜持又害羞地等待王子,对每一个不怀好意上前招惹的人横眉冷对,等到最后,来参加宴会的人都走光了,十二点的指针滴答滴划过,美丽的裙子变回抹布,水晶鞋在寻找的过程中丢失,他的脚因为路上的石子伤痕累累摔倒在路中央,王子却没有再出现,也许抱着公主在天鹅绒上安眠。
这是夏语冰的故事,早年在低成本网剧中饰演配角,因为出色的颜值而爆红,如今落魄到被经纪人下药要送上丑陋老男人的床,他把老男人一脚踢到车外,昏沉的大脑,空旷的马路,萧瑟的江边,他难受恶心又委屈,连迎面而来的车灯都能吓住他,手脚不听使唤,只知道挡住面前的刺目白光。
等到再次清醒的时候他还觉得自己在做梦,他闭了闭眼睛等着这幻象消失,一边嘲笑自己,还不清醒么,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却不想面前忽然降下一片阴影,好听的,属于男人的声音对自己说:“怎么每次遇到你,不是被人胁迫就是被人下药?”
“就这么不安分么?小东西。”
病床上的人猛然睁开眼,也不管满是针眼的手,挣着钳住正轻抚自己下巴的手,明明脸上还是冰霜塞雪的神情,温热的苦涩的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花了他的眼,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为什么救了我又对我不闻不问?任他一个人被风吹浪打,是不是你们这些人都是一样的,习惯了打一棒子再给个甜枣,喜欢了就逗一逗,不喜欢了就抛到脑后。
“哎呀怎么哭成这样。”傅明钦把他乱动的手按住,又按了铃让护士快来,对着缠着绷带哭得可怜还好看的不行的脸,傅总难得的有些心虚。
经年之前一时好心办的坏事,在某个酒吧里遇到人被欺负,那长相和眼神确实让人心里犯痒,自己当时同一帮子兄弟喝得醺然耳热到半醉,找老冯把人往剧组胡乱一塞,转头就忘了这茬。夏语冰稀里糊涂演了戏最后连人名字都不知道,周围都是人精,又得了冯总的指示,等确定了傅明钦真的忘了这个人,开始怎么捧得,就开始怎么压榨,长的再好看的人也只能慢慢熬着,熬到红颜枯骨,被人碾到尘埃里做别人的垫脚石。而傅明钦天南海北地忙,早把这号人丢到犄角旮旯里。
有些人到了一定年龄,不论职位高低收入好坏,尽管家里有盏一直亮着的灯,柔软舒适的鞋子端正地放在入口处,厨房里不断冒出咕嘟咕嘟的食物炖煮的声音和勾人的香气,有一个人抱着猫寂寞地窝在沙发上频繁望向门口,他也总是不愿意回家。就算是只是一个人待在熄了灯的车上,抽完整包的烟,独处对于他们有着不可抵抗的魅力。
傅明钦当时就处于这个阶段,处理完公司的事物之后,开着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走,路过一个陌生的酒吧,有人在路边发着传单,来往匆匆的路人随手接过,扔进下一个路口的垃圾箱里。傅总把车停在路边,下车点燃一支烟,直到那一点子烟气烧尽,发传单的清秀少年也没敢主动靠近,远远地看着他发愣,傅明钦靠近后接过他手中的传单,弯身钻进那个看起来十分简陋的入口,这个空间很暗,只有中央的舞台上有一点光,舞台下面也没有几个人,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