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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哥挣这些,诺诺别搭理他,多吃点牛肉。”顾妈妈敲了敲陆庭煜的脑袋,又柔和的给焦诺夹菜,自从大儿子结了婚、过得还不错之后,顾妈妈致力于让小儿子赶紧完成终身大事,没道理从小像木头似的大儿子幸福美貌,万花丛中过的小儿子迟迟不肯成家。
“得得,您别又拐到我结婚上来,我不说了还不成”顾庭煜举手投降,全家人其乐融融的吃着饭
9个多月的时候,焦诺翻身都有些困难,夜里更难入睡了,全靠陆庭珩偶尔读读故事书,拍着睡一会,这天刚刚闭上眼睛,陆庭珩就被焦诺推醒了。
“怎么了?”陆庭珩瞬间坐起来问。
“我,我好像要生了!怎么办?”焦诺是真的怕,那些看过的什么生孩子犹如多少辆卡车碾压、什么撕裂、什么血流不止,想着想着,哭了起来,“我不想死,陆庭珩,我还想跟你在一起,我还想去都柏林,我不想生孩子了。”
“好好好,不生,咱们不生了”陆庭珩手忙脚乱不知道是先安慰她好,还是先穿衣服好,兵荒马乱的送去医院,隔天早上,陆家孙子辈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男孩6斤2两,陆家爸爸大笔一挥,陆纳言,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希望他像陆家的男子一样端正方圆。
“好疼的”焦诺微红的杏仁眼里包着一泡眼泪要落不落的冲着陆庭珩撒娇。
“辛苦了,咱们以后不生了,好不好”陆庭珩蹭了蹭焦诺的手背,哑声道,他是真的怕了。
焦诺笑了笑,这男人以前人前人后板着一张禁欲系的脸,结婚以后原形毕露,越来越爱撒娇,连他身边的朋友都觉得陆庭珩像是变了一个人,人生在世几十年,有人相处七年分道扬镳,有人相识七个月白头偕老,焦诺何其有幸遇到对的人。
这天的阳光很好,风吹树叶,屋子里没有风,关着窗户只能隐隐约约听见树叶沙沙的声音。
“夏天真好”焦诺望着窗外的一抹绿色喃喃自语。
第11章 陆家有囍、番外 刚刚
我叫陆庭珩,出生在伦敦的中产阶级家庭中,作为不算很有钱的华裔小孩,我还挺受上流社会的欺负的,这也让我跟我当时的朋友们产生了深厚情谊,都是曾经一起被打、被骂、逃跑换来的,我第一次注意到廖凡子是在八九岁的年纪,她在角落里被别的孩子打得很惨,咬着牙不肯服输的样子,一直徘徊在我的脑子里,因为在我一直的印象中,和母亲的言语里,女孩子该是温温柔柔、稳重大方的,后来我们帮了她,再后来,那也成为我后悔的事情之一。
廖凡子和焦诺最大的区别,在于廖凡子的野心太大,她想要的太多,多到我们都装不下,她想高人一等,成为人上人,婚礼那天廖凡子质问我,焦诺比她好在哪里,我还记得我说:“她很普通,是好家庭长大的小女孩,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变动和风浪,想要的也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一间小房子,我曾经跟你说过,我只想过柴米油盐的简单生活,你有你的追求,你的理想,我不打扰,但是你不能把你的理想强加在我身上。”
认识焦诺,是在飞机上,她迷迷糊糊的样子,真实生动,我突然有一瞬间觉得如果和这样的人结婚会很有趣,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但是下飞机前我还是要了她的联系方式,我有点怕以后再也遇不到她了。
回国之后,偶然的机会,我在peter的聚会上又一次看见她,我似乎觉得这是冥冥之中注定的,我立刻提出正式入职公司,她是真的普通,高兴的时候会笑,不高兴的时候会哭,她越是对我不闻不问,我越想知道她在想什么,所以新婚第一天,我强行和她睡在一张床上,她的身体很温暖,就像她这个人一样舒服。
陆庭煜在第一次见过焦诺之后,晚上冲进我租的房子里,坚持让我跟她结婚,他振振有词,如果我不愿意,他就去追了,被我打了一顿,按下不提,就像她说的男孩子和父亲的关系都多少有些紧张,我从来没见我爸笑过,可能偶尔跟我妈笑笑,也是背着我们的,只有她进门之后,隔三差五的送饺子、送酸菜、送她家里腌制的萝卜干、送她舅舅农场杀的血肠和切好猪肉,家里一下子有了很多烟火气,连做饭的阿姨都夸个不停。
她很会讨爸妈高兴,今天买按摩仪,明天买暖脚器,我妈不会包饺子,她就去教,我出差的时候还经常过去陪我爸下棋,跟我妈逛街,春天里给我爸妈和她爸妈买机票去普吉岛和巴厘岛晒太阳,本来以为是一场交易,慢慢的变成了一家人,从那座教堂开始。
我想过很多次以后会跟什么样的人生活,包括曾经想过和廖凡子在一起,这个问题从20岁走到30岁,然后不经意之间,她果然出现在灯火阑珊处。
她才25岁却想着早点生孩子,身体恢复的快,孩子还有漂亮的妈妈和帅气的爸爸撑门面,然后我们有了儿子;她开了间小店,卖鲜花、卖奶茶、卖蛋糕,店里面的空气,用陆庭煜的话说,充满了恋爱的酸臭气;我结婚之后,父母的心思和唠叨全在他身上了。她也还在写小说,还在参加比赛,还在投稿,她想要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