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分卷阅读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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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递给他水。再过了一会儿,狗师兄也上台表演了。并非帝都土著的他带给大家的是一段堪比土著水平的报菜名,几百个字就像是小钢镚一样从嘴里倾泻而出,利索又爽利,博得了满堂彩。
    鹤师兄这个著名狗吹,当然是全程彩虹屁全开,用显微镜发掘狗师兄浑身上下的闪光点。
    “鹤师兄,”我好奇地问,“你当初是怎么跟狗师兄认识的啊?”
    鹤师兄又给我吹了一段狗师兄这场表演的独特之处之后,意犹未尽地说:“保研面试的时候啊。”
    这个时间点其实我早就听他说过,但后面的事情就是我不知道的了:“其实那个时候来BN大面试,我是被父母逼来的。他们说能有保研资格不容易,不要浪费机会。但我当时一心只想留在B大,因为一些原因没能留下之后,我几乎要崩溃了。我只想赶快逃离这个圈,所以一边递了申请材料,一边又在阳奉阴违地准备出国申请。”
    也许是触景生情,也可能是喝得有点多,连脖子都红了的鹤师兄话变多了:“我并不想好好面试,只想赶快结束出国。但我当时在等待时遇到了以哥,他是我本科时就很崇拜的人,然后这个我很崇拜的人告诉我,离开B大并不是我的失败,而是我的新起点。那一刻我就决定不出国了,我要留在这里。”
    “所以对于我来说,”鹤师兄看向台上,那上面,狗师兄正被老季捉着一起唱《青藏高原》,满脸写着不情愿,有点感慨地说,“以哥是很重要的人。不,他是最重要的。”
    他是他绝望世界里的稻草。
    被侮辱,被损害,被欺骗,被放弃,但只要有一缕微光,世界就还是美丽的。
    有一瞬间,我很想告诉他狗师兄在和我摊牌时说过的那些话,但想了想又没说。大概感情这种事情,必须要自己领悟,外人无论如何也无法置喙。
    所以我只是说:“我想,你对于狗师兄来说,应该也是最重要的人。”
    鹤师兄笑了笑,似乎有点无奈。忽然听到充当主持的小沙喊道:“下一个节目,由樊殊同学带来的独唱《喀秋莎》,大家欢迎!”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看理论的时候想,其实师兄这篇文还可以换一种方法写
    可以写的desire一点。把理论写的再色气一点
    看吧,可能第三本会再写一次学术相关的文了
    ——
    狗鹤的前世今生就这么介绍完了
    原本是打算写在一起的,想了想算了吧,感觉他们也就是友达以上了。如果再写,以这两位的脑回路运转速度和方式,估计得单开一文
    ☆、新年晚会(2)
    《喀秋莎(Катюша)》, 前苏联经典军歌,讲述了一名叫喀秋莎的女孩对到卫国前线当兵的情人的思念与爱意。
    樊殊给我说,当时选这歌完全是随手为之,只是因为这首歌在中国非常有名, 他又急着要报一个节目罢了。后来我们在一起之后, 他一度想换曲目。换曲目的理由也很简单, 他觉得这首歌中的女性主体性被抹杀和符号化了,他作为一个学过文艺学的, 实在难以忍受。
    不过知道我给自己瞎起了一个“叶卡捷琳娜”的名字之后,他就改了主意, 说还是要唱《喀秋莎》。
    一开始我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俄语学得稍微有点深了才知道——原来喀秋莎就是叶卡捷琳娜的昵称。
    所以在樊殊上台的时候,我有点不好意思,几乎不敢看对方。
    老高他们不知其中关窍, 只是一阵唏嘘。对于他们那个年代的人来说, 俄国小说、俄国歌曲、俄国电影就象征着逝去的青春, 是他们年少时代的象征。
    “没想到还能听到年轻人唱这首歌, ”老高给老周说,“我年轻的时候,唱这首歌可好听了。”
    “我那时一边唱一边抄《静静的顿河》。喜欢呐, 太喜欢了。”老季也感叹。
    连向来同大家在兴趣爱好上不搭界、“德化”严重的老于也深以为然,并且又开了一听德国黑啤。
    樊殊走进了教室。今天的他,穿着一件乳白色的毛衣, 一条黑色的牛仔裤,温柔的打扮,衬得冷凝的面部轮廓都柔和了很多。
    自从樊殊就是“伊万·莫洛佐夫”的消息流传出去,樊殊的人气真实爆炸。他上场的时候, 全场掌声不断,整整一分钟没有停止。而在掌声一结束,大家又齐刷刷地拿出了手机——开始录像。
    他开始唱歌了。
    暖气缠绕的夜晚,窗外雪花纷飞着。济济一堂的教室里,有干果的香气,有啤酒的麦香,还有灯火葳蕤的妩媚。在灯光之下,樊殊抱着一台巨大的手风琴,缓缓地边弹边唱着,让时间仿佛都柔软了。
    “樊殊唱的好好!”身后的鹿子戳我,“真没想到。”
    是啊,完全没想到。
    连我都忘记了要录视频,只是专心地听着。
    他看着我的眼神,而我也看着他的眼睛。这一瞬间,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了我们俩。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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