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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铖周三过生日,我答应了要陪他一起,你要来吗?”唐绵笑着眯起眼睛,她故意这么说。
知道秦西无论如何也不会来,她不喜欢沈铖,也怕沈铖,两个人上辈子绝对有仇。
秦西心中警铃大作:“为什么和他过生日?你们该不会……”
唐绵点头,很干脆地承认了:“对,我跟他和好了,就在我去巴黎的那天晚上。”
秦西哭了,嘤嘤嘤地:“不可以!妈妈不同意这门婚事!你还小,不可以随便跟臭男人谈恋爱!”
她哭了,演的,其实她就是单纯对沈铖有意见,一颗拳拳慈母心,不想看着唐绵羊入狼口。
沈铖凶啊,老是黑这张脸,让人猜不透他的想法。
看起来也不像是有情趣的人,绵绵这样的好女孩值得更好更有趣男孩子。
“我跟沈铖谈开了,他爱我,我也还爱他,那天晚上气氛很好,自然而然就和好了。”
唐绵已经把他们之间的误会告诉了秦西,她是唐绵最好的朋友,有些事唐绵连梁月枝都不会告诉,但一定会告诉她。
秦西没办法了。
她早猜到会有这么一天,排除她对沈铖的偏见,其实她是妥妥的竹马党,天降什么的都是□□,青梅竹马就是坠吊的!
沈铖和唐绵认识差不多二十年,他就是再无趣,也是铁打的竹马,秦西这个伪丈母娘不接受也不行。
她仰着脖子,一口气干光杯中的酒,豪气万丈地表示:“没关系,你想跟谁耍朋友就跟谁耍朋友,妈妈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要是受委屈了就回娘家,别让沈狗欺负了你。”
唐绵抱了抱秦西,有秦西这个朋友真好。
可以一起逛街,分享心事,开心的不开心的她都会听,就算她不喜欢沈铖,还是会支持她的决定。
“放心,我不会被欺负。”
结合以前的记忆,唐绵感觉还是她欺负沈铖的可能性更大一点,她以前脾气太坏了,大半夜把人赶出门,还是气温零下的纽约冬季。
那时候沈铖已经被沈家认回,他在斯特恩商学院念书,已经不是籍籍无名的孤儿,他有沈家做后盾,要是受不了她的脾气,明明可以一走了之。
他留下了。
她也会为他留下。
秦西索然无味地咬着吸管,晃动杯中的冰球,“那你们和好了,你是不是又要搬回去住?”
唐绵摇头:“不会,搬回去干嘛?我现在每个月都要出差,住哪里都一样,再说我也习惯跟你住了。”
“小嘴真甜!这才对嘛,女孩子香香的,干嘛跟臭男人住一起?你们谈一年看看他的表现,表现优秀再考虑住一起,就要让沈狗看得到,吃不着!”
秦西脸颊微微泛红,开始语无伦次,基本已经快进入喝醉状态。
怕了她了。
不敢再让她多喝,唐绵叫来秦西的朋友,开车送他们回家,还好一路上风平浪静,秦西没发酒疯,保住了一个女明星的尊严。
在沈铖生日的前一天,唐绵一个人出门逛街,她打算给沈铖挑件生日礼物。
虽然他说什么都不要,亲一下就是礼物,唐绵可没有这么厚脸皮。
她是该给沈铖买点什么。
失忆前的日子,她是送过沈铖很多小玩意,比如她玩剩下的小玩具,用腻了的手机或电子产品,还有她不喜欢吃的零食……
后来也只送过他一条领带。
还被扔地上,狠狠地践踏过,揉成抹布咸菜。
亏了沈铖不嫌弃,还捡起来当宝贝一样的带,他无所谓,唐绵每次看到都扎心。
别人家的男朋友都有新领带,她家这个也得有。
唐绵出发去商场,临出门前,她接到梁月枝的电话,想约她出来吃晚餐。
算一算,她也有差不多一个月没见到梁月枝,但一直都在关注她的恢复情况,她术后情况还不错,保守治疗,从明年开始做化疗,到时候又是一场考验。
“我准备去万盛百货,你想不想出来逛街?”唐绵问。
这是女儿第一次主动开口邀请他,梁月枝喜不自胜,“好,好,我马上去,马上……”
“你在疗养院?我来接你,我开车了。”唐绵买了辆代步小车,平时出行没车还是不方便。
梁月枝愣了下,赶忙说:“那我把地址发给你。”
“不用了,我知道在哪儿。”她不主动关心梁月枝,不代表她没有关注,疗养院的地址她是从周森那里知道的,就在他们的聊天记录里。
到现在周森还不知道梁月枝和唐绵的关系。
不是唐眠要故意隐瞒,只是觉得没必要让他知道。
现在她和梁月枝的相处方式很自然,就像普通朋友一样,偶尔聊天,有空可以出来逛街吃饭,很轻松没有负担。
就像沈铖说的,亲情不是一天就能培养起来,人是感情动物,不是光凭血缘和名义就能控制,就像沈铖和沈家人,她和梁月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