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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早晨,温穗莫名想起师父说过的这回事,用手机搜了个编发教程,她手巧,很快成了。
长发被精巧盘起,玉容如画,颈肩的曲线,很美。
文熙到山脚接她,第一眼见她,一瞬滞愣。
“穗穗,这么多年不见,怎么觉得你还跟以前一样,像个小姑娘。”
她又认真把她从头到脚看了一遍。
“不,还是有点变化,有那么点女人味了。”
温穗笑着掐她脸。
“你不也一样?天天跟小朋友在一起,都要返老还童了。”
文熙挽着她往山上走,边走边跟她抱怨。
“屁,那群小兔崽子真是要烦死我了,我都有白头发了。”
“我妈也是,更年期晚期,天天催我去相亲结婚。”
温穗不置可否地摇头。
“结婚还是要慎重,不能为了结婚而结婚。”
两人不知不觉走过一个山坡,路边茂密繁杂的树影间,山那边落日的余晖若隐若现。
文熙跟她一起停下,望着夕阳感慨。
“我记得,你跟少爷以前很喜欢这里的落日,周五从学校回来,你们还要待这看一会。”
温穗转头看她,眼神虚缈。
“你别这么看我,从我进霍家起就叫他少爷,叫了十几年,改不过来了。”文熙以为她是惊讶她的称呼。
“不是。”她垂眸,轻轻摇头。
“我其实想说,他不喜欢落日,他喜欢的是日出。”
那时少年背着书包,别扭地靠在树边等他,神情极度不耐烦,却记着她怕走夜路,不可一世的人就这么耐着性子,陪她看完落日后再离开。
她记得,他们之间的交换条件是,上学时她陪他看一次日出。
山这边的日出格外的早,每次他们骑着自行车跟时间赛跑,到山脚时,却只看得见金光普照漫天。
竟然一次也没兑现。
当年那个追逐朝阳,憎恨日暮的少年,也终究,湮没于时光。
回到别墅,发现所有物什摆件,竟然跟当年离开时无差。
“你走后少爷就回这里养病,那年多雨,你种的金银花涝了,少爷自己重新种了一片,养得很好。”
“你的房间,少爷一直没让人动过。”
“.…..”
文熙跟她说了很多,把以往的回忆一点一点勾起。说最后一句时,她跟她一起坐在院里的长椅上,用之前她扇药的蒲扇赶蚊子,她看着她,无奈而神伤。
“穗穗,你走后少爷没有多看任何人一眼。”
“陆觉南跟我说,你这些年过得也很混沌。”
“你们真的要彼此耽误一辈子吗?”
温穗沉默许久,望着郊外繁星澄亮的夜空,莞尔。
她最恨C城,恨那一段段痛苦肮脏的往事,曾经迫不及待地逃离到另一个城市,到现在才发现,回到这里,她才像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多荒唐不是?明明不到一年的时间,这里的记忆和强烈的感受就霸占了她的身体和思想。
“文熙啊,我离开C城六年,这里没有我的亲人,没有我积攒的人脉,我的师长同学也都不在这里,我为什么要回来,你想不清楚吗?”
月色下,文熙晃神片刻,然后笑了。
两个姑娘相视而笑,仿佛找到曾经的默契和灵犀。
***
Windsky。
江茗森不肯继承他爸的房地产事业,坚持毕业后开了一家软件公司,自主创业,现在也混得小有名气,但创业之路总归要披荆斩棘,而男人排忧解难的最佳方法就是喝酒,哦,对,还有女人。
霍希光坐在沙发另一边,他算是给他兄弟极大的面子,才会跑来陪|酒。
江茗森暗自观察,这丫今天竟然一直在喝鸡尾酒,属实不正常。
懂霍希光的都知道,霍总心情不好时什么烈酒都来,心情极佳时才会嘬些度数低的果酒解馋,他喝得死去活来昏天黑地的时候多,像现在这样,举着杯鸡尾酒慢慢品,唇角带着莫名笑意的样子,着实诡异。
在他准备发问时,门开了。
进来的女人一身香奈儿最新款套装,波浪卷慵懒地搭在胸前,黑丝高跟,干练而性|感。
她身后跟着一群衣着素净,淡妆剔透的姑娘。
江茗森抛给她一个赞许的眼神。
“茗兰,你们Windsky的姑娘越来越水灵了。”
不愧是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妹妹,最懂他的口味。
江茗兰嗤笑一声,点了根烟,缓步走向霍希光,在他身边坐下,隔着一段距离,没挨很近。
认识她的人很难把现在Windsky的老板江茗兰跟曾经那个骄纵的大小姐联系在一起。
当初她大学毕业,她爸一个项目出了问题,为了利益他想把她嫁给合作商那个纨绔暴力的儿子,她跪在霍希光面前求他救她。
当时霍镇庭的事闹的全城皆知,Windsky的老板暗度陈仓这么多年,也被一锅端了。他低价买下Windsky,把它交给了她。
江茗兰始终记得他跟她说的几句话。
“江茗兰,我娶不了你。”他不愧是洞察人心的高手,很快看懂她眼里的诉求。
“我可以把Windsky给你,不想受制于人,就必须自己强大。”
“还有,酒吧能否盈利我不在意,但记住,不该碰的别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