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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震惊。
有老迈者当朝抗议,七皇子舌战群儒,最终以其文采谋略将众人折服。
自此,大元国打破了男子不得为官的先例,真正做到了能者居之。
而后数年,大元国百官清明,皆一心为民,发展民生。田税商税一减再减,百姓挣钱了,日子越来越好过,丢弃男婴的事显少再有发生。
另,御史大夫特设‘孤儿斋’,收留意外流浪街头的小儿,并成立男子私塾,再一次打破男女间隔阂。
国力昌盛,军力更强,女皇御驾亲征,直驱鞑虏,彻底收服了周边的游牧民族,将大元国的版图又扩大了好几倍。
经济迅速发展,人们基础物质生活得以保障,就开始追求更高的层次。
天华四十年,朝中男子身影增多,下放到各地的男子官员皆都政绩不菲。
这些自强不息的男子,悄悄在数万万普通人家的男孩心中留下一枚了种子,静待发芽。
*
几十年后的事情要另说。
现在最重要的事,是伍月和秦君要成亲了。
炮竹声声,噼啪入耳,新嫁郎伴着唢呐声从秦府出嫁了。
秦无双感慨的看着弟弟被花轿接走,又想想前几日同僚给他介绍的大家公子,下定决心过几日去见见。
她才不要一个人过孤寡日子!
伍寒霜大气的买了个院子,门前挂上了‘伍府’的牌子,迎亲的一群人热热闹闹进了府。
可惜拜堂的时候,她们那对不着调的父母还是没有回来,高堂之位只能空着。
天地已成,送入新郎入洞房。
伍月这边心急火燎的,可来沾喜气的人吃饱喝足后就开始灌她,老不地道了!
等着天色渐暗,前来吃席的客人散去,伍月终于满身酒气的推开了新房的门。
‘嘎吱’一声,门又被关上了。
坐在床边的新郎的头上还盖着盖头,乖巧的不得了。
闻到来人身上浓浓的酒气,秦君大红嫁衣下的手紧张地攥了又松,松了又攥,直到来人将盖头挑起来——
身穿同色嫁衣的新娘,笑靥如花,是她。
他的一颗心终于落了下来。
伍月脸上酡红一片,身体有些摇晃,却不忘了拿起桌上的清酒,“秦、秦君,我们还要喝交杯酒。”
秦君抿着唇笑了起来。
两人手挽着手,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伍月喝完,红着眼将手里的杯子随手抛在地上,温柔地抱着他的头,凑在他耳边,喃喃道:
“秦君,你笑的比酒甜。”
说完,不等他反应过来,伍月就一口盖住了秦君软软的红唇,厮磨许久,依然觉得不够。
伍月又抱着他,嘴唇一处处向外轻点,含着他泛红的耳垂,轻轻咬了咬。
秦君被她吻的浑身发软,星目迷离,一双手不知放到哪里是好。
伍月眼中带着醉意,双手一路向下,笑道:“君儿,你还没有叫我妻主。”
秦君浑身一颤,羞的整个人都如煮红的虾米。
“妻主……唔……”
拉灯!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人见不得别人说我。
你们要说我——我就改(狗头)
第44章 番外
我是容华。
我在清风寨长大,人人皆惧我心狠手辣,尊我为大当家。
可我知道,他们背地里不屑于我的男子身份,总想着害我。
我被不服我的人下了药,下药的人怕被我发觉,所以故意将两种药分成两份配置,分开来放进我的膳食里。
其中一人下药时被寨子里一个小胖墩见着了,小家伙偷偷把那包药粉换成了面粉。所以我没死,只是失去了力气。
昏沉间我感觉不对,于是逃出了清风寨。路上碰到了两个不怀好意的女人,他们把我抓住送进了花楼。
挺好的,至少暂时躲过了寨子里人的眼线。
楼子里的人看的我很紧,三天了,我慢慢恢复了体力,准备寻机会逃走。
他们以为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男子,又震惊于我的美貌,想要从我身上狠狠捞一笔,所以第三天就将我送上了花魁台。
那天我在台下见到了个漂亮的女君,她长的着实好看,一双眼睛又大又圆,一看就是个很单纯的人。
我看到她在台下和人推嚷时眼睛还舍不得从我身上移开,不自觉笑了。
这一笑却引来更多人的垂涎。
兰城县令看上我了,想要拍了我回去当外室。
我又看了看台下,发现下面有清风寨里的人,有我的手下,也有害我的人。既然都来了,那就唱一台好戏。
我又笑着看了那女娥一眼,跟着县令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