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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抽屉拉开就又重新合上了,感觉再看也没意思。已经设计好的东西,再看也不会变成另外一副样子。
历尽差不多两个小时,路尚时终于将谈瑟的家收拾干净了,走到玄关处时,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这个曾经令他无比熟悉的住处,锁上门走了。
前脚刚踏进自己家,手机电话就响了。
路尚时低头看,按了接听。
“崽?”
“路哥!”唐珂的声音欢快地从对面传出来,“你从阿姨家回来,现在也已经旅游回来了吧,来我家吃饭啊!”
“舒殊和唐先生也来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路尚时变得爱回家了。父母虽然知道他身边一直有个谈瑟,但实则生活的时间不多,所以说实话感情可能不会那么深,所以他们提起来这个名字时,路尚时也不会有太大的波动
但唐珂和舒殊他们不一样,他们曾经都是将彼此印在心底的好朋友,几个人见了面,不提谈瑟,总让人觉得像缺了点什么,提谈瑟,又会让周围都陷入止不住地沉寂。
因此,路尚时过年时几乎都不会去唐珂家过了,反正这小兔崽子有商先生,倒不用他再操心了。
但他不可能一直缩在自己家里,也不可能一直拿出去旅游当借口,一年里也总是会去唐珂家吃饭──主要是去看看他,免得他将自己的神明看得太重,任由人欺负。
“好,我今天晚上过去。”路尚时轻笑一声,说:“老狐狸如果再比我去得晚,这次他就该罚三倍酒了,毕竟之前的一杯他不长记性。”
唐珂也跟着哈哈笑,应:“好的。我现在去跟他下战书。”
两人挂了电话,路尚时也没耽搁,随便收拾一下就出门了。他先去超市打算买点食材──这是他们多年来的习惯。唐珂是个厨房废物,进不了厨房,自然也选不出什么好吃的东西,虽然他吃得时候能将味道说的头头是道。
现在他有商先生了,路尚时这个习惯曾经保持了几十年,如今一个人去唐珂的三层小别墅时还是保持着这个习惯。
因为是下午,天气又冷,哪怕路上没有耽搁,等开着车往唐珂家赶的时候,车窗外的天色还是已经暗下来了。
他想着一会儿到了唐珂家,他……
“呲──”路尚时几乎是惊惧地踩住了刹车,他面色带点慌张地看向那个突然挡在他车子中间的物体,骂人的心都有了。
情急之下也没来得及直接往路中间看,他低头解开安全带摔着车门下了车,想看看是什么样的熊孩子会不要命地看见车还往上凑,揍两顿都是便宜他。直到他站在车旁看见路中间的物体,满腔地愤然霎那间泄了个彻底。
浑身脏兮兮的金毛看起来只才刚出生两个月左右,很小一团。他可能是察觉到自己刚才差点被撞飞,此时就蜷缩在路中间瑟瑟发抖。见到车上的陌上人带着戾气摔上车门,他可能又觉得是自己惹这个人生气了,因此在他向自己走来的时候,小金毛往后挪了挪身子。
但他的腿脚好像受伤了,往后挪也没挪出去几公分
等路尚时彻底靠近后,小金毛小声地“呜”了一声,耳朵耷拉着,眼睛直直地盯着人,实在可怜极了。
“腿伤了?”路尚时这样问。他又不是第一次在路上见到金毛,也早就已经见过谈瑟的坟墓,所以他不会觉得他还有机会再见到那条狗。
小金毛听不懂他说了什么,但没再感受到陌生人类的恶意,他动了一下刚才一直蜷缩起来的尾巴,像讨好。
路尚时蹲下来轻握住他的后腿检查,小金毛轻轻挣扎了一下,但不剧烈,两秒后就任由人去了。
“你主人呢?”
小金毛蹭了蹭他。看姿势并不熟练,好像他之前一直没有主人是个流浪狗……
路尚时收回自己的妖力,看着他腿已经完好如初,问:“没主人?”
小金毛又蹭了蹭他。
路尚时轻微蹙眉:“你一个宠物狗都还能变成流浪狗?”而且他看起来很小,明显出生没几个月。
但这金毛可能有特殊的存活技巧,都这样了也没见他多瘦,最起码不是皮包骨头,挺圆润可爱的。路尚时拍了拍他的后腿,小金毛没再战栗,很明显是不疼了。
路尚时想,兴许他跟当初被爸妈扔出来的自己一样,向陌生人讨要猫粮吃。
可能是天冷,大家下班都早了,现在路上没多少行人,车子也只是偶尔过去几辆,声音在身后、抑或从身旁经过,没人注意到这边。
“好了。你好了,起来试着走走?”路尚时站起来,看着他说。
犹如听懂了一般,小金毛果然站了起来开始走路,四条腿在路上先试探地走了两下,而后就是健步如飞地从路中间跑到了路边的灌木丛里,并且一分钟都没出现。显然是跑了,很没良心。
路尚时轻笑,只当这是件插曲,转身就打算回到车里继续去唐珂家。可下一秒,他的裤脚变沉了。
小金毛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从灌木丛里跑了出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