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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觉得有点耳熟?
看见她脸上写满了疑问,夜阑雨的表情有点不爽,强调道:“这是我们第一天见面的时候,你跟我说的话。”
简禾用看怪物的眼神看他:“我怎么可能记得我说过的所有话啊,不如说,你居然连这个也记得。你有什么是不记得的?”
“你跟我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第一次见面你就让我‘当你的人’了,这么多不能抵赖的证据,我都会好好替你记住的。”
简禾突然很有危机感:“我的娘呀,那我们以后要是吵架了,我岂不是不能说你的坏话了,不然过了十年后你才跟我翻旧账怎么办?”
“我会酌情装作听不见。”夜阑雨凑近了些许,目光灼灼,压低声音道:“三个条件了。现在可以了吗?”
“可以是可……呜呜!呜呜!”
……
月末,两人带了几个门生,重返威风寨。
简禾的师父当年在临走之前已经为亡者超度过,所以此地不会有聚邪的可能。经过了几年的日晒雨淋,原本烧得只剩灰黑骨架的房子现在已经彻底坍塌,断壁残垣中芳草萋萋。但简禾还是能通过一些标志性的建筑判断出一些房间的方位,最后在她爹的房间底下,挖出了一个没被烧透的木箱,里面装了几件冬衣,还有一把短剑,这是简禾的爹留给她的唯一一件可以纪念的东西。
他们将能找出来的东西都搜集到一起,并将危楼推倒,修建成了合葬的坟茔。末了,简禾将简飞的遗物带回了丹暄,在一座风光优美的山上单独立了一个坟。过了几日,简禾与夜阑雨一同上去拜祭他。
简禾带去了她爹最喜欢喝的酒,然后一张张地烧纸钱,絮絮叨叨地说着话。其实他们都知道人死后魂丝会逸散,也收不到供奉,但这么做了,能让心里舒服一点。
夜阑雨站在离她稍远的地方,静静地陪着她。时间差不多了,简禾拍干净了膝盖,回头笑道:“我们走吧。”
“不跟你爹多说一会儿话吗?”
“我才没有这么啰嗦。重点是,我已经饿了。丹暄的食物卖相是真的精致,可也是真的不禁饱。”
“好,我们下山吧。”听见她饿了,夜阑雨不再犹豫,朝她伸出手,想把她拉起来:“你想来的时候,我再陪你来。”
简禾不起来,蹲在地上可怜巴巴地道:“我饿扁了,我腿软,走不动山路了。”
“想我背你就直说。”
就等他这句话,简禾嘿嘿一笑,爬到了他背上,凑在他耳边,甜滋滋道:“我这不是想让你在我爹灵前表现一下嘛,哎,我们一会儿去吃点什么好?不如去城东呗,那个光头小贩的糖人还不错。”
“我不挑食,随你。”
“你是不挑食,可我知道你喜欢吃甜的。”
夜阑雨不置可否。
简飞的坟茔渐渐隐没在了青山绿草之后,简禾回头看了一眼,重新伏回了夜阑雨肩上。她爹说过,当她长大后,找到了可以托付终生的倾心之人时,一定要带来让他过目。她做到了。
她爹必定也猜不到,当年他一时不忍捡回来的孩子,会成为了自己女儿的夫君吧。
漂泊了七年的简禾在丹暄扎了根。夜阑雨的爹娘十分潇洒,从年轻开始就是一对让人欣羡的神仙眷侣,并不看重所谓的世家门第。当知道了简禾就是当年收留过夜阑雨的救命恩人的女儿,也是夜阑雨发着高热也在念的小姑娘后,二老啧啧称奇,都感慨这是难得一见的缘分。
在轰动一时的大婚结束后,二老就又离开了丹暄,于九州四处游历。至于阿肆爷孙,在与简禾商量后,也决定在丹暄暂住一段时日。阿肆作为简禾的弟弟,可以破格作为丹暄夜氏的门生,随之修习仙术。小孩儿得知后,兴奋得一晚上没睡好觉。
成婚一年后,简禾与夜阑雨便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不,是一对双胞胎女孩儿,一模一样雪白的肤色,漂亮更甚她们父亲年幼时的样子。
春去冬来,时间流逝。
这一年的秋日,一队从潼关远道而来的异族人来到了丹暄,进城不到半个月,就惹来了许多议论。据说他们精通幻术,可以在身体舞动的过程中幻化成五彩斑斓的动物。据说他们之中有一位专门调配各种古怪药物的药师,更绝的是他调的香,只要一滴,魅惑迷人的香气就可保持一月不散,据说伴着这味道入睡,梦中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儿……反正怎么离奇就怎么传。
最后传到简禾都有点儿好奇了,夜阑雨却丝毫不感兴趣。所谓的幻术,其实都是障眼法,是异域人常用的吸引观众的手段,没什么好稀奇的。无奈,两个女儿才四五岁,正是最活泼的年纪。三人一同朝夜阑雨巴眨眼,再铁石心肠的人都抵挡不住。
于是,一个晴好的早上,一家四口坐着马车,来到了这队异族人暂住的地方,也是他们演出之地——山上的一座前身为佛寺的客栈。现场果然是人头涌涌,大家都争相来看最近出名的异域人。
在场看到了一个卖红薯的小摊儿,那香味顺风飘来,两个女儿都馋嘴了。夜阑雨挤进了人群去买,简禾牵着两个孩子,在树荫下的石凳坐着休息。
就在这时,简禾敏感地感觉到背后有人靠近,惊讶地一转头,那是一个已达耄耋之年的干瘦老人,发须灰白,红铜色偏黑的皮肤,穿着异于九州风俗的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