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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笑起来很腼腆,单边有个小酒窝,眉心有个菩萨样的红痣,迷惑性极强。然而富琮知道得很,这小子从小就会背着妈妈藏言情杂志,偷拿大人的钱,写带锁的日记,在学校拉帮结派孤立别人,撒谎骗大人面不改色,心机男,傻子才会把他当无知小奶狗。
虽然言情杂志是她要看的,拿钱是大半买了零食进了她的肚子的,日记是她老是要偷看的,孤立的人是往她后领子里撒沙子的男生,撒谎是因为她在外面玩不想准点回家。
“琮琮,上学累不累,食堂吃得饱吗,同学相处的好吧?”刘诚从副驾驶上扭过来,嘴里问的又是那老三样。
“还行,吃得饱,同学都挺好的。”富琮回答。
“饭卡里还有钱吗?”这句话一般都是一个固定东西的征兆。
“琮琮,这是爸爸给你的。”果然,下一秒就是富小津出场,把一个红包塞进她手里。她趁机按住他的手,不让他离开,富小津一抿嘴,又露出那种干净得让她心烦的腼腆笑容。她狠劲掐他的手,没有意义,就是发泄,富小津忍不住疼得张开嘴无声吸气,但还是笑着,红润润的舌尖从洁白的牙齿里露出来。
“谢谢爸爸。”说到底,富琮是个被教得很好的孩子,她有很多朋友,有很多喜欢她的人,她再怎么叛逆胡闹,也没有真正地“闹”起来过。她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夸起来的,就连她自己,第一次看到“乖乖女”这个词的时候,都不自觉地对号入座了这个标签。
也许这是作为一个乖乖女好孩子的悲哀,当她表现出十分的负面情绪的时候,她心里早已积攒了百倍千倍的风暴,无人知晓。
刘诚笑着应了一声,扭回去,车内安静下来。
车子平稳地向前驶过,一道道白油漆涂出来的路面标识被车轮一口一口吞下,实线、虚线、字……富琮心里烦,她按着富小津的脖子,扭到一边去,检查他的耳朵。
富小津有耳洞,是富琮带着他打的。就在半年前,刘诚决定和邱书一结婚的时候。他特地带着富小津回乐平,告诉了她和姥姥这个消息。富琮心情不好,她像一只动物一样敏感易怒,用爪牙标记自己的领地——于是富小津的耳朵遭殃。她亲眼看着那个小针扎进他洁白的耳垂,血珠渗出来,比任何耳环都艳冶,她心里升起一阵满足的快感。
富琮知道自己不正常。对其他人来说,她贴心、懂事又友善、大方,很少发脾气,就连闹别扭都是温钝的。但对上富小津,她残忍、暴戾且毫无同理心,好像把所有的坏都留给了他,自己的亲生哥哥。
富小津在别处顺风顺水,唯独好像是来她这里受罪的一样,偏偏他还天生和这个“受罪”绑定在一起,血缘关系牢不可破——但,也没有那么牢不可破。富宝文和刘诚离婚之后,她们这不就是要分开了么。富小津跟着爸爸吨柔级,富琮跟着妈妈,但妈妈出国的事情是她没法改变的,实际上就是姥姥来乐平照顾她。
在刘诚带富小津走的时候,富琮哭了。她其实是个泪腺很发达的人,看言情小说都会泪湿枕头,听歌都能感动自己,但她这次是真的很伤心,哭到整个人一抽一抽地打着哭嗝。她像个被全世界抛弃的人,她是万世遗孤,她无人可救,无处可去。她紧紧抱着富小津,脸贴着他的脖子,闻到他t恤上和自己一样的洗衣粉味道,混合着肌肤的温热。
富小津很慌乱地抱着她,泪珠也不断不断滚下来,不知道他终于摆脱了一个一直欺负他的人有什么好哭的。
“哥哥,我不想失去你。”富琮在感性的时候也是非常感性的,她贴在他的脖子上,混合着呼吸吐出了这句无声的话。
富小津听到了。他的心跳又快又有力。十五岁的他和十四岁的富琮身高差不多,甚至上了初二富琮猛的窜高一截,挺直身板还能比富小津高一些。富小津把她哭得糊成一团的脸抬起来,额头抵着额头,眼睛看着她的眼睛说,小玉,我会一直想你的。小玉,我一直是你哥哥,永远是,永远永远。
永远有多远?
他其实还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别的话,但富琮只记得这一句了。她记得他说出这句话的样子。
富琮看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永远有多远》,她对那本书的内容记忆其实没那么清楚了,却对这个书名印象深刻。
这五个字念起来有一种奇妙的韵律,在富小津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又她想到了这本书。对于十四岁的富琮来说,世界上有多少永远啊!天不会永远是蓝的,乐平也不会永远是美好的,生活不是永远如自己所想的那样进行的,而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