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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
一名高壮如铁塔的黑人端枪直冲,左手拔出军刀刷刷甩出去,想要一击毙其命,却没料到对方丝毫不惧子弹和利刃带来的威胁,脑门上鲜血直流,竟还出手如电,双手像勾爪一样突然刺穿了黑人的胸膛,然后——
头一仰,嘴巴忽然大张,一下咧到了耳后,更叫人惊恐的是,嘴里竟然生出两排豺狼似的尖利獠牙,只见那家伙双手洞穿了黑人的身体,将人一记提起来,一口咬下了黑人那不生毛发光溜溜的脑袋。
碗口大的断颈鲜血狂流,没了脑袋的身体被撕个粉碎,吞掉对方头颅的怪物像饱食了一顿大餐,精气大涨,治愈力惊人,脑门上汩汩冒血的伤口瞬间没了影子。
太过匪夷所思的一幕,叫人震惊之余,更是惊悚!
肖斯诺护住泽拉,眼看情势不利,手上长刀一挥,就准备出手。
“Snow!”碎碎的金发落下湖蓝色的眼睛,泽拉小家伙忽然出声叫住他。
肖斯诺回过头。
金发的小东西走上前,低身捡起碎尸堆里一把沾满烂肉和污血的枪,端枪,瞄准,然后砰地一声,子弹穿过古太的肩头,一枪直爆对面的“圣骑士”,喷了古太一脸黄白脑浆和黏糊糊的血肉,长眉细目的青年恶心得差点暴走。
“干掉安瑟,”略带稚嫩童声的嗓音质若冷玉,随手扔掉枪,侧过头盯住肖斯诺,晶亮的湖蓝色凤眼笼在逆光下,泛起一层水银似的暗灰,“还有那两个多余的俘虏。”
肖斯诺微微愣了下,刀尖在地面一顿,随即挑起了唇:“臭小鬼!”
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挥了挥刀,一个纵身跃出去,刀势疾落,刀影在眸光一闪,鲜血像红墨一样喷溅上眼角,被斩掉首级的家伙一下颓然倒地,嘴巴再张也露不出那凶恶的獠牙了。
回旋一脚将古太踢了出去,青年一个踉跄差点跌到泽拉脚前。
肖斯诺头也没回:“看好那小鬼!”
刀光雪亮,手里的刀前所未有的血腥和残忍,细长锋锐的刀刃里像藏了渴血的妖魔,饱饮的鲜血愈多,刀上的光泽愈加妖异明丽。
“爆头,让他妈都吃狗屎去!”肖斯诺手执长刀在空中一挥,寒光映上那精致冷丽的轮廓,棱角锋利得像刚拔出鞘的妖刀,一声高喝吼得嗓子都变了音。
一帮人穷途末路,本来就跟饿急了的野兽似的,爪牙锋利得能挠得人肠穿肚烂,拼死一搏总好过被那群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当大餐一样地啃掉,听肖斯诺这么一提醒,立马醍醐灌顶,什么也不顾了,手上有枪的端枪就哒哒地狂轰起来,没枪的也凭着一双能砸碎石头的铁拳硬碰硬地干。这时候,这帮家伙才庆幸自己是 Bloody从死人堆里训练出来的,除了一身皮肉没“圣骑士”那身钢甲耐操,从身体到心理还有哪里是没兽化的,野兽对怪物,倒也不吃什么亏!
古太挡在金发小家伙跟前,冲肖斯诺吹了声口哨,竖起拇指,又突然往下比了比。
小 Boss怎么突然要灭了安瑟,肖斯诺一想就明白了。小鬼那一枪轰得很有深意,这批异化了的人形兵器是安瑟协助制造的,解决的办法对方自然一清二楚,但安瑟讳莫如深,一字不提,故意让Bloody损失这么多人艰难摸索,消耗战力,这种暗地拆桥的做法根本是在自找死路,惹毛泽拉那冷脸小鬼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了。
不过,以安瑟那种高智商加高情商,就算想卖了他们,不是该做得更不动声色些吗?
除非——
这里已经是头了,他的或者……Bloody。
068地底城(13)
有一种人一辈子都像在为别人活,比如安瑟,曾经是为了安家,后来又为了安洛。
如果安家还在的话,他就得继承家族荣耀,在C国建在深山老林里的研究所待上一辈子;可惜的是,安家倒了,安瑟的叔父将安家卖得忒彻底,把那个费了安家好几代人心血的研究所也炸上了天,安瑟的父亲就死在那场看似意外,却意外得太过阴谋的X病毒泄露事件中。
最后,安家只剩了两个人,安瑟还有安洛。
安瑟是死里逃生,带了研究所里的机密资料穿越火线逃出了国境;而安洛,还在陆宗南的“黑鹰”军团,陆宗南在军部一向强硬,就算上头有人想找安洛的麻烦,也统统给压下去了。
陆宗南的名字,在当年就代表铁血的手腕——说到这个,十八九岁的安洛总是扬扬得意的,狼崽子似的眼睛就像会冒光,滔滔不绝的盛赞下是一脸的钦佩和仰慕。就算现在,安瑟想起来仍是忍不住想笑。
这世上,有很多表里不一的人,安瑟是一类,陆宗南也是一类。
安瑟给人的感觉总是温淡如白开水,除了一双水光粼粼的眼睛带了三分眉目如画的痕迹,其他真是没一点味道,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心思精明而且眼光毒辣。
陆宗南一身正派,眼眉间都是刚直冷硬的线条,这样的男人,很容易就让人想到“正气凛然”这个词。
不过,安瑟第一次见到陆宗南的时候,嘴角弧度细微地翘了起来——这就是个正气凛然的伪君子,而且野心勃勃。
野心,并不总是要和金钱或者权力扯到一块儿,既不是要聚敛多少财富,也不是要坐到什么样的高度居高临下,而只是极为纯粹的欲望——征伐的欲望。
当然,那时候的安瑟并未窥测出陆宗南的野心到底有多大,不然……就算亲手杀了安洛,他也不会答应安洛跟着那个人。
陆宗南野心勃勃,而且是个疯子——也许玩政治的多少都有点疯狂。
陆宗南的疯狂在于,解散“黑鹰”军后,竟然在禁岛另建了一支300人的军队——索多玛圣军团。
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这么一支很特别的军队——底比斯圣军。士兵们出身贵族,挑选入军的标准却是怪异的:战斗力强悍,而且必须是同性恋,这样组织起来的一支军队,出奇得牢不可破、坚不可摧,征伐间所向披靡。不过,说到底,这就是一支敢死队,为了眼中的信仰死而后已——陆宗南狂妄得也想要成为这样的信仰,讽刺的是,他竟然还真的成功了。
索多玛圣军团,就是圣骑士的前身。
安瑟用手背盖了下眼睛,嘲讽得直想笑,自己就是为了安洛才给陆宗南卖命,没想到最后竟然让自己的弟弟成了第一批的试验品。
得意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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