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4部分阅读
耽美 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者:肉书屋
,担心小少爷,不过谁让小少爷惹上那一些坏孩子……”
坏孩子……
说到这个,不知道那几个孩子怎么回事了。对了,我那时候,似乎有听见杜亦捷的声音。
王筝这会儿这般火大,估计是因为我在他眼皮底下出了事,他那高人一等的自尊心怕是受不了。说来,上一世出国留学的时候,兴许是我瞧过去就挺窝囊的模样,没少让人耍。实际上的冲突也有过这么一回,就是国际经济部大三的学长狠狠拍了我的后脑勺。
男孩儿之间打打闹闹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坏事。
不过,那一次,王筝却和那学长大动干戈。也就是那一次我才知道,王筝瞧过去跟娃娃似的精致,实际上却是个人型兵器,也难怪到了国外那样开放的地方,对王筝有主意的人不少,真正付出行动的是少之又少……
王筝也有自己的交际圈子,这事儿他们笑话了挺久。当时,王筝摇着手里的酒杯,笑着说:『你们的狗被人欺负了,你们帮不帮?』
张妈拉着王筝好声好气说了几句,王筝这人其实倔得厉害,难怪乖仔脾气跟牛似的,原来是像他。
“王少爷,您放心,任少爷一醒院方会马上……”
那医生说话说到一半突然截住,病房里也忽然安静下来。
我突然对这无故遭遇炮火的医生倍感同情,只好颤巍巍地动了动手指,微微张了张唇,想来是睡了太久,一时间也发不出什么声音。
“任、任、任小少爷……醒了。”
只可惜我现在双眼蒙着,否则我估计可以瞧见那位医生同志喜极而泣的模样。
我果然很有爱心。
只不过,周遭没有我想像中的热闹,反而更加沉寂。我忽然觉得挺难受,稍稍扭过头,挪了挪手。
有什么东西,碰了上来。
有些冰凉。
然后,缠住了我的手。我似乎能感受到,那五指轻轻拂过我的掌心,很轻、很慢。
我轻轻挣了挣,那手握得挺牢实,我每挣一分,就紧一分。我动了动唇,试了几次,才稍微发出一丝音节:“……水……”
喉咙干涩得厉害,肩膀让人扶着,唇边感受到一丝冷意,才稍稍张唇。水溢出了一些,我抿了抿唇,本能地伸舌,当那指尖拂过我的唇角的时候,舌尖轻轻划过。
那和我的手相贴的掌心,似乎,颤了一下。
“我、我们,想给小少爷,检查看看。”
医生似乎有些战战兢兢,我记得王家的产业多数是医药方面,估计这一所医院是王家底下的资产。
贴着我手心的凉意慢慢地散去,似乎,有些不舍,五指又在我的手指缓缓流连。
后来的感觉有些模糊,只觉得好些个人围着我,像是量血压什么的。我很快便有了倦意,眼睛似乎也有些刺痛。
我基本上是醒了睡,睡了醒,期间偶尔可以听到几声说话的声音,可是知觉很快就被睡意掩盖。
或许是睡得迷糊了,也会突然梦见很久以前的事情。
的确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久远得我还以为我已经完全忘记的一些事情。
恢复得还好,就是没什么精神,张妈每天炖了补品送来。
王筝也来了几次。
或许是病人总有一些特殊待遇,王筝待我也没有之前冷漠刻薄,说话挺轻。老何几乎是全天候留在医院陪我,给我说话解闷,只是我伤的是眼睛,不仅要小心碰不得水,一般正常的消遣也没有,就连平时需要都只能让老何给我料理。
我有说不出的无奈。
这天,老何家里有些事情,让医院的看护照料。那看护听声音,是个挺年轻的女生。我也没让老何特地给任家的管事报告医生,毕竟只是半天,再小不过的事情。那看护一般都在外头,有什么需要只要按铃传唤一声就好。
不过,毕竟是女孩儿。
厕所就离床几步的距离,也实在不必要麻烦人家。我的腿伤好得很快,除了瞧不见之外,行动倒是自如。我摸索着下了床,脚尖触到冰冷的地板时,微微一缩,花了一些时间才穿上了拖鞋。
我扶着周围的东西,走没几步,身后就突然传来一声大吼。
“任祺日——!”
喝!
我一惊,还没安神,就让人突然一把搂住,耳边传来东西跌落的声音,发出好大一声“铿锵”!
“你——你在干什么!”我从来都不知道王筝的嗓门这般大,让他吼得晕乎乎的,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让他拽着坐回了床上,“你!你要把我气死是不是!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小何呢?”
“你……这里是医院,你别嚷得这么大声,小何的妈做寿,请了半天假。”不用眼睛瞧,我都猜得到,王筝的眉头估计皱得老高。“哼!那么他不会通知张妈一声,就这么放下你——”
“是我不让他说的,就……就半天,没什么——”
我觉得我的肩膀一疼,“没什么没什么,你就只会说没什么!任祺日,你……你……”
我轻叹一声,抬手拍了拍王筝,说:“我知道你担心我。”王筝突然就安静下来,估计是让他挖苦惯了,原来还以为他会一把推开我,冷冷地说我自作多情。
搂着我肩膀的手,不断收紧。
唉。
毕竟,他日后再怎么扭曲,现在的王筝,不过是个大孩子。
只不过,我的眼皮又跳了跳。
我伸手,稍微迟疑了片刻,鼓起勇气,推了推王筝。
王筝搂得更紧,我有些欲哭无泪。
我……我……
我想上厕所……
如厕后,我疏了一口气,外头却多了些声音。
其实,房间的隔音效果应该还不错,不过兴许是眼睛瞧不见,一点风吹草动就特别敏感。
门打开的时候,王筝似乎站了起来要走出去。
外头的声音,更清晰了一点。
“王筝。”我叫住他。“在外面……”手边传来温度,王筝说:“我去处理。你累了就先睡。”
说来,上一世,我继承任氏之后,王筝就很少心平气和地和我说话,更不用说,那忽然放缓的语气。
我总觉得不太习惯。
尤其是王筝总是似有似无地拂过我脸盘的手,说实在的,若放到上一世我估计会乐死,现在我却觉得不太自在。
可能是被咬怕了的缘故,有点草木皆兵。
外头的声音越来越大,到最后突然听到一声高呼:“你们让我见任小少爷!别抓着我!”
那声音——
王筝带着怒气,语气拔高,“把那个女人给我请出去!”
“等等!”
那声音……我的记忆力向来不错。
“让她进来。”
我的手忽然一疼,只听王筝扬声说:“任祺日,你……”王筝没来得及说下去,门口堵着的保安似乎就放人进来,我只听见那几声急促的脚步声。王筝冷哼一声,甩开我的手,不过却没用什么力道。
我轻叹一声,稍微扯了扯嘴角,轻唤一声:“妳是杜小姐……?”
那一把声音,我听过两回。
第一次是在那个地下娱乐场所,那时候身边还有程辰,那声音也是甜中带着一股韵味,第二次是在那阴暗的房间,那声音满是着急,还有对亲人的关心。
不过,其实我最记得的是眼眉——他们两姐弟的眼眉很像。
“任、任小少爷,你的伤……”她的语里似乎惊魂未定,还带着一股疲惫。想来是来了很多次,都让人堵在外头。王筝没等我回答,倒是抢了话,说:“托妳那弟弟的福,瞎不了。”
她顿了顿。我赶忙圆场:“杜小姐,妳……”
“这件事我知道我弟弟脱不了干系,但是请听我说,我弟弟他真的不是有意要伤害任小少爷——”她佯装冷静,实际上语里透着焦急,还带了哭腔。
“我弟弟他、他虽然是……可是,他真的把任小少爷当成朋友,他之前老和我提起,他生日那天还让我下厨准备了很多,就是说要带朋友到家里——”
她越说越急,有些语无伦次起来,“我弟弟他这个人对兄弟很好的,他每次说起小祺的时候都很开心,就算是吵架了我相信他也不会唆使人去……”
“闭嘴!”王筝冷笑一声:“那么祺日眼睛的伤妳怎么说?妳知不知道祺日的眼睛差点瞎了!”
我皱了皱眉头,眼睛似乎又微微疼了起来。
芯姐急得似乎哭了出来,“我明白,我明白的,可是、可是我弟弟真的不能进感化院,不能坐牢的,韩爷请的律师都说这次要判得很重,任小少爷、小、小祺,你就当帮帮忙,再救阿捷这么一次,这些事阿捷真的不知道,他送你来医院的,他也很自责的!小祺!你帮帮阿捷!”
芯姐上来急急握住我的手,王筝正要发作,我连忙说:“王筝,别。”
虽然听得挺混乱,却也理清了前因后果。
看样子,杜亦捷不知道阿德找我的麻烦,后来却被拖累,芯姐大概是求救无门,才回来找我。说真的,听到我这身上的伤不是杜亦捷让人整出来的,心里某一处突然松了一口气……就像是这几日来压在心里的云雾缓缓散开,豁然开朗。
我不知道,这种突如其来的喜悦,是怎么一回事。
我拍了拍芯姐的手,安抚说:“杜……芯姐,我知道的。妳说说看,我要怎么帮忙?”
芯姐想来是得了保证,哭声也稍稍遏止,哽咽急说:“小祺、小祺,你……你能不能、能不能拜托……任三爷取消诉讼,让任三爷放阿捷他们一条生路——?”
任……
任三爷……
三、三叔……?
我突然想起了最近很常做的一个梦。
上一世,李玲那几个女孩儿有一段时间很迷前世今生占卜星相之类的东西,我记得那时候她这么说过——一个人偶尔会做一些感觉很逼真,似曾相似的梦,那其实就是前世最深刻的回忆片段。
李玲把企划部的女孩们唬得一愣一愣,末了还一脸陶醉地对我说:『总裁!我最近很常做一个梦,那是中古世纪,在一个鸟语花香的地方,我和命运中的王子邂逅~』
也不晓得有几分真假。
画面很清晰,一片小小的波斯菊花圃,我似乎还能闻到那淡淡的香味。
花圃正对的,刚好是刚从纽西兰回国的任三爷的房。
他回来,是参加我爸的葬礼。
那时候,我对他没什么印象。谁让葬礼的时候,我妈哭得太凄惨,棺木里头放着的其实是我爸的衣物。我爸遇上的是空难,又是大海中央,什么也没有找到。
花圃以往都是我爸亲自照料的,他没了,我就子承父业。
抬头瞧那扇窗的时候,隐约可以瞧见一个人影,偶尔还会传出琴声。我那时候还小,却也听得出,那种水准一般的演奏家估计还要练上个十年八年。
当时,他似乎病得挺厉害。
后来还做了什么气切手术,家里来来往往的白大褂人士。
花圃的波斯菊原来是我爸种了来讨我妈欢心,不过他走了后,我妈瞧见,就会疯得更厉害。我当时挺天真,摘了一大束,走到他房门外,敲了几次门都没人回应,才小心地打开门。
我想,那应该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房间很大,即使摆下一台纯黑钢琴,却依旧很宽敞。很干净,也很单调的一个房间。
他就坐在窗边,旁边还有一个白色画架。
他身上盖了一个毛毯子,头发有些长,身上穿的是淡蓝色绵绸,和他的五官一样柔软。喉间似乎装了什么,瞧不太清楚。
那时候,他睡着。
我把花放在床边的几案上,床边还有一个点滴架,我看得有些惊心,房里也弥漫着淡淡的药味。
那是一个,令人不太舒服的地方。
当晚,我就让任老太罚得很重。
任三爷有气喘,而且容易对花粉过敏。
我差点害死了他。
我妈几乎把我往死里抽,叫骂着——叫你还多事!那个人是谁!是你三叔!是夫人的宝!你以后还要靠他的!叫你多事!叫你假聪明!
人小,总会容易留下阴影。
第二次见到他,他病恹恹地躺在床上,脸色跟死人一样。
任老太让我给他赔罪,他不说话,睁开眼的时候,只是静静地瞧着我。其实,有一种人很奇怪,他们的嘴角随时都好像在扬着,永远都摆着一副温柔无害的笑脸。
后来,花圃被填了。
后来,我遇到王筝。
后来,我几乎忘记他的样子。
虽然,那张脸,往往给人强烈的印象和好感。
我感觉,脸颊传来一股凉意。
其实,几乎每晚,我睡得浑浑噩噩的时候,总能隐约感觉得到。
只是,这一天我睡不着,突然的静谧和严肃,让我很清楚地感受到那一股不自在。医院满是药味儿,我才没察觉。
门合上的时候,我的心跳得飞快。
呼吸有些难以平复。
半晌,那股凉意离开我的脸。
我的神经,就像是要绷断一样。
久久。
他的脚步声,很轻。
我呼吸一窒。
慢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良久,齿缝间才吐出这么一声叫唤——
“三叔……”
第九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九回
呃……
感觉前方没有回应,就连一点声响也没有。病房里的窗一入夜就合上,好在有空气清新机,也没有让人感受到太潮湿或是不舒服。
我却觉得有些冷。
咽了咽口水,呼吸也微微粗重起来,头皮有些发麻。我只好伸手往旁摸索摸索,我记得水杯应该是放在那地方……
脚步声突然清晰起来。
虽然,很轻。
再来就是水倒入杯中发出的声响,缓慢而静谧。我硬是扯了扯嘴角,小声说:“不、不用麻、麻烦,我、我自己来……”
半晌,手指触摸到冰冷。我不由得缩了缩。
水是冰凉的,流入口腔的时候,我整个人冻得一颤,然后就一个不慎——
“啊!咳咳——咳!”
我伏在床,手中的杯在滑落地上之前已经被另一只冰凉的手接了过去,然后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只是我咳得太惨,估计鼻子也出水了,我狼狈地用袖子抹鼻子抹嘴巴,却在感觉那股冰凉的手缓缓滑过我的肩的时候,急急由嘴里挤出一句话——“面、面巾……”
让、让我死了吧。
我深深吸了几口气,心情稍微平复的时候,才发现衣服让洒出的水浸湿了一大片,湿嗒嗒的有些难受,却也没敢直说。我就算再多跳几次楼,估计也没胆子要那人服侍——
手边突然传来凉意,然后就是熟悉的衣料触感。
我顿了顿。
镜子、镜子,你在哪里!我脸上难不成写着字么!
我想,不用镜子,我大概也知道,我的脸现在应该是扭曲得不行。当那冰凉的指尖,轻轻划过下颚,我心下一凉,下意识地一把抓紧衣服,语无伦次地说:“我、我、我自己来、那个、个个……”
我、我欲哭无泪。
双手抓得死紧。
虽说在老何面前多次坦诚相见,我的心里也不见得有多少疙瘩。可是、可是……我只觉得全身凉得厉害。
我实在不明白,从上一世到现在,我依旧想不透,就因为我抢走本来该属于他的东西——
门打开的声音,传来稳健的步伐声,然后在不远处站定。
“三爷。”
景叔的声音从来不具有任何感情。我不由得一惊,才赫然记得他的腕表里头装着发信器。沉寂片刻,景叔说:“三爷,这些事让我来吧。”
景叔的手指,有些粗糙。矫捷地替我解下衣服,迅速地换上,动作很利落,就像是一直以来都很习惯这种活儿。上一世,任老太还在世的时候,曾带着三分玩笑,七分认真地说:『阿景你可不是老太婆我能够使唤得来的,你不是我们任家的仆人,而是三儿身边的狗。』
景叔的外型,有些粗旷,棱角分明,眼神乍看之下很呆板,实际上,却很犀利。我记得,景叔的手布满了厚茧,就像是干过粗活儿的人。景叔说话的声音不大,却是字圆腔正,顿挫有力,看见那人的时候,腰板挺得很直。
跟管家比起来,景叔更像一个军人。
景叔把我安顿好之后,又退开了几步。然后,毯子轻轻盖在我身上,鼻间是淡淡的药味。
一声叹息。
“三爷,明天下午要出席股东大会,晚间和李律师有饭约。”
空调的温度被调高了一些。
景叔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三爷,您该休息了。”
几乎是下意识,我开口唤了一声:“三叔。”很清亮的声音,似乎还有回音,在房内缭绕。
我似乎能感受到那一股视线,在差点打退堂鼓的时候,脑子里却响起芯姐的话。
——小祺,这事情就连韩爷都没办法,派人到局里打点了,就连警长也不敢说话。
——他们、他们都说……是任三爷吩咐下来的,他们惹不起,还说、还说这一次,任三爷请的李大状,要求一定要重判。
——小祺,整个新加坡谁不给韩爷面子,外头都说,任家现在其实是任三爷做的主,就连韩爷也要让几分。
——小祺,芯姐实在是没办法了,才会求你、求你了,小祺……
“三叔,我、我们……谈一谈,成么?”
空调明明被调低了,我却觉得越来越冷,不由得搓了搓手。
上一世,我们两个人之间几乎没有什么话题。其实,任三爷本就是个知识甚广之人,当初在社交界虽说不是八面玲珑,欲和他深交的人犹如过江之鲫。在早前他身体康复正式步入社交界的时候,各大杂志对他就有极高的评价,那时候有一句写得挺诗意,李玲还背了下来,在我耳边不住叨念:『与其说他是跨世代的商业巨匠,不如用末世纪的艺术才子来形容。』
我当时被压榨得很彻底,由鼻孔哼出一口气——这还不都是用钞票砌成的,没有钞票,他哪来的闲工夫风花雪月……
现在,我也过了吃不到葡萄喊葡萄酸的年纪,对于他,即使有几分厌恶,敬佩……倒还是有一些些的。
只是,这样的一个表面完美的人,心胸往往特别狭隘。
上一世,我们俩每回说好好上话的时候,都只能用充斥无奈的语气——三叔,我们谈一谈……
景叔说了一声:“三爷,那我先到外头去等。”
门静静合上。
我向后躺了躺,想要调整一个舒服的姿势,一双手却轻轻揽过我,按了一遍的按钮,枕头垫高了一些。我异常乖巧地任他摆弄——唉,谁让我现在有求于人,总得拿出一点诚意。
他从上一世就特喜欢装样子,倒显得我更加不知好歹。其实,我明白,他也应该明白,他用不着假装对我好,我任祺日哪里有这种本事,够他任三爷玩儿。
我躺着舒服了,精神也没适才绷得要断了似的,理了理头绪,说:“……三叔,杜亦捷……我是说,那班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他没说话。
应该说,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发出一丝音节。
我不由得顿了顿,带着几分迟疑,说:“三叔……你是不是不、不舒服?要不,让景叔……”
手心,传来凉意。
握得很轻,就像是安抚一样。
跟上一世一样,在他面前,我总会有片刻失神。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任三爷拉拢人的功夫的确很强,要不是上一世看得太多让他笑着卖了还给他数钱的例子,我还真当他任三爷是表里如一的谦谦君子。
良久。
“祺、日……”
他的声音,我也不是第一次听到。但是,每一次听得时候,总会有那么一点心惊。就算后来,他能轻易把人一招搁倒的时候,他的喉间,还是戴着那银色的仪器,仅仅靠着细微的振动,发出声音。
“三、叔、没、事。”
我点了点头。他的手指,穿插在我的五指间,比女生的还柔滑。说来,他的手,就和他的五官一样,集聚了任家几代所有的优点,漂亮白皙,直至透亮。
我记得,那十指不只能有来弹琴,甩骰子,最厉害的功夫……我在心底自嘲一声。
“三叔,”我低唤了一声,说:“你知道的,我要说什么,那班孩子……”
握住我的手,慢慢地收紧了一些。我给他整理思绪的时间,停顿片刻,接着说:“他们还小,还不知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也看到了,我其实没有你们想象的严重,这、这些事,以后总也要遇到的……”
“不、会、的。”
这三个字,说得有些重。
他的手,紧紧搓磨我的掌心。另一只手,覆上我的脸颊,撩开我前面的刘海。
“祺、日……”耳边,是他的气息。“不、会——以、后、都、不、会。”
我轻叹一声,说:“三叔,你放了他们吧。”
“他们……也还年轻,如果这一次判得重了,以后就真的没有什么前途了。还有……”
“三叔,我想你也知道的,杜亦捷是、是我朋友。我、我不想他有什么事……”
“这次,是误会,也是我自己不小心。”
我主动回握他的手,轻轻说:“三叔,我会听话,之后我的事就照老夫人以前的安排,这一次……就放过他们,好么?”
前所未有的静谧。
后来,他没再多说什么,只是,我知道他答应了。
任三爷有一个习惯,当他同意某件事的时候,不会明白地说出来。对于别人,他会用眼神示意,或是一个让人安静的手势。
任三爷喜静,要和他谈判,除了要握有筹码,最重要的是不能让他感到烦。
我看过很多次,他坐在任老太从前的位置,一个简单的手势,就能让吵闹不止的股东们安静乖巧地闭上嘴巴。
或许,这就是一个人的气势。
任老太有、任三爷有,兴许我爸这个前第一继承人也有,不过到了我,只能看着股东们慢慢地把任氏瓜分,一点不剩。
又……跑题了。
我和他之间,也有很简单的互动。
他的手,缓缓抚过我的脖子。
轻轻地在我耳边叹息,就像是容忍孩子的任性,抒发一点无奈,或许还带着一丝宠溺。
我笑了笑。
任家人,其实演技都挺不错。
番外一
重生之沉云夺日 番外一
拘留室给人的感觉还不太坏。
里头唯一的一张椅子被踢至一边,或者说,除了睡的地方,四处一片凌乱,还有打斗过的痕迹。杜亦捷曲腿坐在门边,双手手背都磨破了皮,血迹斑斑。身上还穿着校服,就是皱得不成形,还占了血渍。
不过,不是他的。
他是替韩爷做事的,也不是第一次到这个地方坐一坐,往往都是形式上地待上两三天,过不久警司长就会让人把他放出来。说起来,这一回还是待得最久的一次,却也是杜亦捷最不安分的一次。
原来这拘留室还有和杜亦捷一起给抓进来的几个闯祸的少年仔,原来还好好的几个人,隔天监管来巡的时候,全都送进了医院。监管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伯,对杜亦捷还挺有印象,后来和同僚说起这事儿,拍桌挠头,“那金发仔是发了什么疯,一个晚上能把那几个孩子打成这样,以前进来时都好好的,唉,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想什么!”
警局里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这杜亦捷后边有个靠山,也没真的为难他,只等上头的长官说把他放了。结果却很出乎预料,这回不只杜亦捷,那几个不成气候的小阿飞也出不了拘留室,就连暂时庭外保释都不准。
杜亦捷却一天比一天疯,几乎砸了整间房,小伙子依旧安静得吓人,然而,就算当年杜亦捷第一次关进拘留室,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胡闹。
警队的一个老前辈是那天亲自到医院逮捕杜亦捷的其中一个警员。几个老警员私下谈论的时候,他突然说:“别说杜亦捷是韩爷的干儿子,这次就算是韩爷的亲仔惹到那么一个麻烦,韩爷都不一定保得住。”老警员熄了烟头,叹一声,“少年人打打架闹闹事是很平常,还是杜亦捷自己把那被人打的衰仔送进医院……”
那天,徐警长的脸色难看的很,让老警员去医院逮人。警局里有个潜规则,和韩爷坤七那一帮人扯上的事,大伙儿都尽量少管,抓了人待上几天也就算了。老警员带了另外几个人,到了医院的时候,杜亦捷就在加护病房外。老警员做了几十年,也亲自抓了这好看的金发仔几次,杜亦捷平时安静得很,和一般只懂得闹事的小阿飞不同,看过去挺老实。
老警员眼里看得明白,杜亦捷那双眼神,有干大事的狠劲。
以前虽然说韩爷暗里帮了不少,不过说实在的,杜亦捷做事很小心,和早期那一伙只知道喊打喊杀抢地盘的大哥不同。韩爷让人逮着吃牢饭的手下也很多,却独独护着他,仔细想想,韩爷能坐到那位子上,看人的眼光应该也不差。
杜亦捷站在手术房外,衣服都沾了血,脸色也有些苍白,看过去,是少见的狼狈。老警员没有兴趣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盘问是检察官的工作,他就像老友一样,拍了拍杜亦捷的肩膀,说:“小兄弟,血气方刚惹了祸,再到警局走一趟吧。”
如果是之前,杜亦捷都会耸耸肩,有时候还会扯一扯嘴角,配合度向来很高,不会多加为难,手铐这一类玩意儿在杜亦捷身上用不着。如果说得文艺一点,杜亦捷的态度,堪称优雅,应该引为典范。
但是,这一次杜亦捷显然不太合作。
老警员好生请了几次,杜亦捷依旧像是定格一样地站在那里,没有丝毫配合的意思。这让老警员很为难,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情感,若非必要,老警员并不想亲自为杜亦捷扣上铐子。
后来,伤者的家属似乎赶来了,派头看起来挺大,后头那些西装笔挺的保镖足有一列,像是训练有素的军队,接过倒是一个脸蛋漂亮的小伙子先冲上来。小伙子生得极秀气,没想到却是火爆性子,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就直直走上来,越过他们,抓着杜亦捷的领子就抬手挥拳。
老警员以为不过是小事,带来的也只是刚从警校毕业的青年仔,几个人一时间还反应不过来。那漂亮小伙子已经和杜亦捷扭打在一起,杜亦捷出奇地没真的还手,小伙子倒是不饶人,尖声吼道:“混帐!混帐——!要是他有什么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们这群人渣!”
这一场闹剧却是在那一声“够了”,突然停了下来。
当那个男人慢慢走过来的时候,老警员不自觉退开。说话的是这个男人身后像是管家的先生,旁边不断赔笑走来的还有徐警长,和一个白衣老头。老警员在电视上看过,那白衣老头很有名,有主讲过医药节目,不知道是哪方面的权威。徐警长在看见他们的时候,脸色顿时更难看,赶紧叫道:“还不快把肇事的人抓起来!真是!派人去把剩下的人都逮出来!全关起来!那……任、任三爷,您放心,这事情决定会给任家一个交待……”
男人一句话也没说,甚至连斜眼瞧徐警长也没有。后来那几个青年警员和其他人私下提起这件事,都说:“说真的,不都说有钱人都生得跟肥肠一样,你们要去亲眼看看,哼,那模样我不敢说有多好看,不过现在那杂志上什么走秀的,全部都该去整容。”
青年仔总是先注意外表,老警员活了一大把年纪,模样生得好的也看过不少。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还年轻,气色却不好,目光说不上冷冽,就是太平静,像一滩死水。老警员忽然觉得,前几年重案组亲自抓到东区毒枭罗石,那气势估计在这男人面前,就跟过家家一样。
老警员让人扯开了杜亦捷和那小伙子。小伙子这会儿安分得很,就是眼神跟吃人似的,嘴边也挂了彩,杜亦捷脸颊吃了一拳,脸色更不好看。后来,杜亦捷又看了眼加护病房,才乖乖地跟他们走了。
老警员押着杜亦捷走过的时候,那任三爷正好在和白衣老头说什么,听不清楚。老警员只在回头的时候,瞥见任三爷对着白衣老头稍稍弯腰,像是在拜托什么,神态仿佛是前所未有地郑重。
杜亦捷关了将近两个星期,老警员还在想,那帅小子这次惹上了大瘟神,律师换了一个又一个,他姐姐到警长室里哭了几次,就连韩爷也派人亲自去请警长。徐警长这回难得地尽责,还上了电视,就连议员也开始关注这事,说要趁此扫荡学园暴力,避免社会黑势力侵入校园。
总之是乱上加乱。
杜亦捷挪了挪身子,睡得不太好,也不是床太硬或者太冷什么的。就是眼睛一闭上,就会浮现那天在仓库里头的画面。任祺日蜷缩在地上,双手护住眼睛,就连大声呼叫的力气都没有,一颤一颤的。
这种画面,他看过不少,也亲眼瞧见子弹穿过人的太阳|岤,脑浆喷出的画面。但是,他觉得,没有一刻,会比那个画面更加惊悚。
就像是——突然之间失去思考的能力,只要一想到,手脚会忍不住发软,浑身的力气,突然被抽干,一点不剩。
阿德从小就和他一起,也给韩爷办过事,算得上是半个道上的人。再怎么说,任祺日和他的交情,怎么也比不上阿德这十几年的兄弟。关进拘留所的时候,阿德几个人也在不久之后进到这地方。
等杜亦捷能够冷静思考的时候,那几个老是傻乎乎地跟着他叫他“老大”的少年已经面目全非。阿德突然发狠似地扣住他的领,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杜哥!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干什么!那任祺日他娘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之前,他老是逮着任祺日,看那小胖子端坐在草地上,一脸跟见家长似的,好笑得紧。还有,那一次,坤七那伙人耍阴让他吃了一刀,结果却遇到那个胖子,模样跟傻子似的,却出奇地没有鬼吼鬼叫,还乖乖跟着到小屋里,暂时让自己保住一条命。其实,他老觉得,任祺日看人的眼神不一样,说话也出奇地老气,喋喋不休。可是,感觉不坏,甚至可以说……挺好的。
但是现在,他的衣服上,还沾着任祺日的血。
杜宜芯急急坐下,旁边还跟着韩爷的御用律师许成宏。杜宜芯这次似乎很开心,杜亦捷扯了扯嘴角,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些。
杜宜芯没说几句,又哭了出来,拉住他的手,哽咽说:“阿捷,你没事了!你不会坐牢了,瞧我,这明明是好事,我哭成这样……”
许律师也含笑说:“接下来的事情由我处理就可以了,再过几天,你应该就可以从这里出去了。”
杜亦捷的神情很平静,就像这些事情与他无关。
一直到他从那里安然无恙地走出来,韩爷还特定给他办了席,一干兄弟喝得挺醉。韩爷突然拍着他的肩,说:“阿捷,我在香港那里刚好缺了人,你好好想想,要不要过去。”
韩爷对他是真的好,谁让他爸是给韩爷挡枪才死的。不过,兄弟里也有人说,其实他长得和韩爷年轻时候挺像,就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也有人说,他爸和韩爷不仅仅是生死之交,连自己的女人被睡了也跟没事一样,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兄弟。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一口饮尽杯中的酒,周围响起了欢呼声。
那些陈年的事,谁知道呢。
就像任祺日,任氏财团的小少爷,谁知道呢。
杜亦捷摇了摇酒杯,笑了一声,说:“韩爷替我安排就好。”韩爷笑得更欢,身形因为酒色过度,显得臃肿老态,笑得时候,肥肉跟着一颤一颤。
出国之前,杜亦捷带了果篮,穿戴整齐,看起来挺矫情,谁让他姐逼得紧。不过……杜亦捷出门前,在镜前来回照了几次,那果篮还是走了几趟才买下的。
其实,他原来只想把花寄放在医院柜台,让护士替他转送。
结果想了想,还是让护士带他到了病房,护士还小声笑着说:“还好你是这时候来,之前那里门口还围着保镖,跟拍戏似的,现在才突然正常了一些。对了,你是那任家小少爷的朋友?之前没看过……”
杜亦捷扬了扬嘴角。
护士轻轻敲了敲门,不久,就听见那一声“进来”。
任祺日双眼还蒙着,坐在床边,看起来挺精神,笑着说:“小何,我可不要坐轮椅,你不会真的找来吧?”
“……”
“……小何?”
杜亦捷突然很庆幸,那双眼,现在还看不到。
人总是会向往纯粹的事物。
所以,很多年后那呼风唤雨的杜爷,偶尔还是会想起,人生那唯一的纯粹。
第十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回(上)
任氏主宅的墙垣很高,远远地将整个庄园围起来,就像一座牢狱。
我当上任氏家主的时候,整栋房子,就只剩下我和老何一家,怪冷清的。一直到我娶了舒媛,有了乖仔,家里才算有了点生气。
乖仔出生的时候,可能是不足月的关系,感觉就巴掌大,我隔着一片玻璃看着,那一个个管子插在小